離婚一方放棄所有權處置權
① 如果夫妻一方簽了放棄所有權離婚時如何分配房產
夫妻一方放棄房產證的所有權,雙方協商一致,到房產所在地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房產登記在一人名下,共有性質變更為單獨所有。
根據《房屋登記辦法》:
第十三條共有房屋,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登記。
共有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可以由相關的共有人申請,但因共有性質或者共有人份額變更申請房屋登記的,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
第十五條
申請房屋登記的,申請人應當使用中文名稱或者姓名。申請人提交的證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應當提供中文譯本。
委託代理人申請房屋登記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和身份證明。境外申請人委託代理人申請房屋登記的,其授權委託書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公證或者認證。
第十六條
申請房屋登記的,申請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登記費。
第十七條
申請人提交的申請登記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予以受理,並出具書面憑證。
申請人提交的申請登記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不予受理,並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內容。
第十八條
房屋登記機構應當查驗申請登記材料,並根據不同登記申請就申請登記事項是否是申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申請登記房屋是否為共有房屋、房屋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是否同意更正。
以及申請登記材料中需進一步明確的其他有關事項詢問申請人。詢問結果應當經申請人簽字確認,並歸檔保留。房屋登記機構認為申請登記房屋的有關情況需要進一步證明的,可以要求申請人補充材料。
(1)離婚一方放棄所有權處置權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② 房產證是夫妻名字,離婚後一方放棄房屋所有權,還算共同財產嗎
離婚後一方放棄須簽訂書面協議,並辦理分家析產過戶手續。
③ 離婚一方自願放棄房屋,使用權能歸另一方嗎
您好,當然是可以歸另一方的!但自願放棄房屋的一方要配合去房管局過戶!
④ 離婚協議如何闡明期房一方放棄所有權
1、房屋產權以登記為准。即登記誰的名字,就是誰的財產。2、離婚協議上寫內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說明雙方容認可該房屋為共同財產。離婚協議約定房屋歸男方所有,如果該協議已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說明該協議已生效。女方要分割,有一定的難度。如未登記,女方則有權要求分割。3、婚前買的房屋,一般應為購買者所有,屬婚前財產。在此,不明白為什麼會登記雙方的名字。
⑤ 離婚時女方放棄房屋所有權歸女兒所有的現在可以收回嗎
如果離婚房產歸女方。
男方自動放棄給了女方,那麼房產就是女方的個人財產,男方無內權分容割。
根據我國目前實行的婚姻法,個人財產在離婚時歸個人所有。
房產證所有人名字由男方更改為女方是不可以的,但可以公證贈與女方。
⑥ 離婚補充協議 關於男方自願放棄房產的所有權
其實並不是像你想的這么復雜,按照物權法的規定,房屋所有權以實際登記為准,既然內房本上是女容方的名字,那麼房子就是女方的。而且按照婚姻法規定,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指定給其中一方的財產屬於他的個人財產。那麼既然在結婚後房子過戶給了女方,自然就認定這房子是女方的個人財產了,不需要額外補充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