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70年演算法
⑴ 產權70年大限後的 土地出讓金的計算方法
現在沒有這種該怎麼交,交多少的具體規定,一片空白
肯定沒有一個能讓你滿意的計算方法之類的
你這個問題,肯定沒有讓你滿意的答案的
⑵ 揭秘70年產權 弄清土地使用權
70年產權是指在我國法律規定中,「土地使用權」』與「房屋產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土地內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容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滿後,土地收歸國有,地上建築物仍然屬於業主所有,就是70年產權。如果再次申請土地使用權,則應該根據當時的地價水平,補繳土地出讓金。
70年產權到期後土地使用權的處理方法: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當予以批准。獲得批准續期的,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這樣,你的房產所有權便得以延續。當然,變成危房強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即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余價值給予相應補償。
⑶ 中國房子使用權70年然後怎麼算
實際上是按開發商拿到土地批文的日期,好多人都有誤區,以為是按房產內證的時間容(您想想,您要是買今年的二手房,小區本身是2000年開發的,怎麼可能給你按房本的時間計算?!)目前的政策是,如果房子達到房子是用年限,如果政府對此地皮沒有其他規劃,還按正常居住小區的話,就要收取相應的土地出讓金~!
其實別管50年還是70年產權,只要房子符合你的要求,喜歡就買,因為誰也不能保證未來是什麼樣子!更何況現在的房產政策這么不穩定~
⑷ 商品房屋的土地使用證70年的期限如何計算
雖然是3個問題,其抄實只用回答一種。
我可以負責任的說,個人購買商品房的土地證上登記的土地使用年限沒有任何一套的土地使用權年限是70年的。
70年,並不是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而是商品房的「最高」使用年限。也就是開發商拿到這塊土地的時候,使用年限是70年。
但任何一個房子的開發都是有一定周期的,說白了,也就是蓋房子還要耽誤一段時間。開發商已經使用了一定的年限。所以至少要從70減去開發商的使用年限。
而商品房的土地證時間的計算方法,就是「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到土地本登記終止年限。」相當於自你簽訂合同之日起,你購買了房屋的產權和土地使用權。
不過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不用過於糾結,根據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⑸ 土地使用權70年是什麼時候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一九九0年五月十九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五十五號發布 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章 土地使用權出讓
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⑹ 為什麼土地使用權是70年,不是100年
土地來使用權是70年,不是100年,這是自我國土地法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