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樓公用平台的使用權
『壹』 寫字樓一樓大廳的使用權歸誰
大廳當然不是公攤了,樓道、樓梯間等才是公攤,一樓大廳大家可以走但不是公攤,當然多數是這樣,具體到你們公司的辦公樓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貳』 樓宇屋面的使用權到底屬於誰
樓宇屋面的使用權屬於小區業主,獨棟的使用權屬於獨棟的業主。
『叄』 二樓業主對平台沒有產權有使用權,能亂搭架子嗎
二樓業主對平台沒有產權有使用權,不能亂搭架子。
可以告知物業建立裝修巡查責任機制劃分責任區域,明確裝修巡查責任,如客服專員作為責任區域第一責任人,直接上級領導負管理責任;巡邏護衛負次要責任,明確獎懲。實施班組聯合巡查與專人巡查相結合的巡查方式。
平台不能隨意使用,比如搭建陽光棚或者陽光棚,基本上都是不行的。平台需要按照物業或城管的規定使用,如果違規使用,很有可能會被責令拆除,這個損失是很大的。
(3)一樓公用平台的使用權擴展閱讀
業主裝修過程中,常出現中途變更原裝修設計方案或故意隱瞞違章意圖的情況。在日常管理中,一旦發現違章裝修,按以下程序處置。
1、巡查人員立即上報客戶服務中心,客戶中心安排人員現場查看確認,並拍照留檔;
2、客戶中心片區管理員立即與裝修業主聯系,要求停工整改,並簽發限期整改通知;
3、未整改前,客戶中心通知護衛班組要求所有裝修工人、裝修材料拒絕進場;
4、客戶中心將違建情況上報違建整治小組;
5、違建整治小組繼續安排相關人員輪流與違建戶做溝通勸阻工作;
6、對於拒不整改的,電話向區執法局報告,並於1個工作日內整理書面材料,向區執法局、房管局、街道辦事處(居委會)報告;
7、電話聯系供水、電、氣等部門要求向違章裝修戶停止服務,並做好記錄;
8、違建整治小組按相關部門要求做好現場陪同查驗、處置等工作。
『肆』 因一樓建築商鋪,在二樓住宅外多出的公共平台,開發商有沒有義務要事先告知業主這部分公共平台的使用權
這是給二層業主的使用權
『伍』 你好,樓層是兩層半,二樓平台使用權歸誰所有。
看合同具體的約定
『陸』 關於買的商品樓,樓下側面是通道公用的地方能屬於一樓使用權嗎
奇怪的問題。
買的商品樓,樓下側面是通道,是公用的地方,使用權不能屬於一樓住戶。
『柒』 二樓業主對平台沒有產權有使用權,能亂搭架子嗎
是不能的
『捌』 小區內各個樓棟的公共區域是不是全小區的人都可以擁有同等使用權
小區內各個樓棟的公共區域是不是全小區的人都可以擁有同等使用權的
『玖』 我家小區二樓邊上有個公用平台(一樓商鋪),交房後,物業現在建設欄桿不讓我用平台,我買房後他有權利在
沒有權利的,屬於公共部分的范疇,他們如果建設的話你可以阻止並去當地的城建執法部門投訴
『拾』 求助!!!我住的是三樓,有一塊平台(1樓、2樓是商鋪),現在被鄰居佔有了,請問我有沒有使用權謝謝。
你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上有沒有這一條款說平台是你的?
一般來說,平台屬於公共用地,你可以跟鄰居協商共同使用
如協商不成,大家都撕破臉了,就找城建的說有人違章建築
他們會來拆除掉,並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