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控制權和所有權的區別
⑴ 資產只有控制權,沒有所有權怎麼理解
資產是指由企業過去經營交易或各項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因此,企業的大部分資產都是有所有權和控制權的。
當然,企業的一部分資產沒有所有權,而是通過控制權並從中獲得收益,比如融資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由於在租賃期里承租企業實質上獲得了該資產所提供的主要經濟利益,同時承擔了與資產有關的風險。因此按照實質重於形式原則,承租企業應將融資租入資產作為一項固定資產計價入賬,同時確認相應的負債,並且要計提固定資產折舊。
所有權是所有人依法對自己財產所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是對生產勞動的目的,對象,手段,方法和結果的支配力量,它是一種財產權,所以又稱財產所有權。一般來說,所有權人就是控制權人。
控制權,一般是相對於所有權而言的,是指對某項資源的支配權,並不一定對資產有所有權。
⑵ 財產所有權與所有權之間有區別嗎物權與財產權之間有區別嗎如果有的話 分別是什麼謝謝!
財產所有權是指所有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包括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分權四項權能。所有權意味著人對物最充分、最完全的支配,是最完整的物權形式。財產所有權在本質上是一定社會的所有制形式在法律上的表現。財產所有權制度構成了民事法律制度的基石。中國《民法通則》對財產所有權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其中,財產所有權的類型主要包括:國家所有權、勞動群眾集體組織所有權、社會團體所有權和公民個人所有權。
財產權與人類文明具有互動性,即財產權促進人類文明向前發展。中國經濟制度的基礎是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這是毫無疑問的。但同時我們不能忽視對私有財產的保護。十六大「關於完善保護私人財產的法律制度"的表述和民法典草案中將國有資產和私有財產作為平等的法律保護對象,確認了私有財產權在中國的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三條明確規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 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
⑶ 財產佔有權和財產使用權有什麼區別
佔有權和使用權都是所有權的權能之一,二者的區別在於佔有權是靜態的,是對財產的佔有控制權;而使用權則是動態的,體現對財產的使用價值。
⑷ 所有權與財產權的區別
財產權與所有權的區別,既有相同也有不同之處,其有區別表現在:
1,財產權可以是有形物也可以為無形物,它是有體物與無體物的總稱,然而所有權必須以有體物為客體,一旦所有權的客體包括了無體物,則所有權與其他權利的區分將不復存在。
2,財產權是經濟所有制關系的法律表現形式,財產權並不限於絕對權,可以包括各種權利與利益,包括財產的所有權、佔有權、支配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置權。也就是說,財產既可以指所有權、其他物權,知識產權和債權債務。
3,所有權只是財產的一種形態,財產權它是指以財產利益為內容直接體現某種物質利益的權利,它是與非財產權相對應的概念。依據《民法通則》規定,「財產所有權是指所有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這四種權能可以進行不同的組合,也可以相對分離。它包含對債權和無形資產的佔有權力。
4,所以說,財產權是包攬所有權在其中的大范圍概念,所有權不過是財產權中的一個非常重要的一種。所有權和其他物權制度構成民法中一項相對獨立的制度,統稱為物權法。而財產權遠遠超出物權法范圍。
⑸ 財產所有權與經營管理權的本質區別是什麼
所有權具體權益包括:佔有、使用、收益、處分。而且所有權人可以將其中的一種或多種權利通過委託、讓與等方式交與他人行使。
經營管理權一般是得到所有權人的委託或以其它方式許可來佔有、使用、收益財產的權利。一般不具有處分權。而且會受到一所有人的一些限制。比如農民對承包土地有經營管理權,但要按做為所有權人的國家規定的用途來行使經營權。
其實從實際權益上來講在我國有些所有權與使用權的區別不大,不過由於歷史原因及政治原因才導致如今的復雜局面。比如土地使用權與土地所有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三十九條 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第五十三條 國家機關對其直接支配的不動產和動產,享有佔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國務院的有關規定處分的權利。
第一百二十五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依法對其承包經營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佔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等農業生產。
⑹ 物權法中「佔有權」和「所有權」的區別是什麼
佔有首先是經驗性的實證概念,表達了對物事實上的控制支配狀態。而構成佔有,需要有特定的具有權利能力和自然意思能力的主體、有作為有體物的客體以及體素和心素要件。
佔有權是指對財產實際掌握、掌控的權利。佔有權是行使物的使用前提,是所有人行使財產所有權的一種方式。佔有權可以根據所有人的意志和利益分離出去,由非所有人享有。
佔有的法律特徵
1、佔有是一種法律保護的事實狀態。佔有不是一種權利,只是一種事實狀態。這種事實狀態就是一種對物的實際控制。物權法對其規定,並對這種事實狀態予以法律保護,使其具有準物權的性質。
2、佔有的對象僅限於物。按照《物權法》的規定,佔有的對象僅限於物,包括動產和不動產,但須注意的是這里的物並非必須是獨立的物,對某一獨力物的某一部分亦可成立佔有。
3、佔有是對物具有事實上的管領力。這種管領力,就是對物具有實際的控制和支配能力。空間、時間和法律上的結合是判斷事實上管領力的標准。空間上的結合表明特定物在特定人的控制下,時間上的結合要求這種控制有一定的連續性,法律上的結合強調控制的效力而非直接控制。
佔有權的分類
佔有權就是指事實上的控制權。
控制有事實控制和名義控制。事實控制就是指實際控制方,分為合法控制和非法控制,有權控制和無權控制。
名義控制就是指物在所有人控制范圍內,其通過一定行為就能行使所有權中的全部四項權能。
比如租賃物,承租方就是事實上的合法,有權控制。而出租方就是名義控制,可以通過解除合同等方式行使所有權。
⑺ 所有權與控制權之間的區別
這個問題詳細說就長了,我簡單和你解釋下
比如你買了工商銀行的股票,那你擁有了工商銀行的一部分所有權,但是,你根本不能參與到工商銀行的經營政策的決定中去,換言之,你不能控制工商銀行的經濟活動,在這種情況下,你只有所有權,沒有控制權。
如果你做了某公司的總經理,而沒有這個公司的任何股份,但是你決定了公司的經濟活動,那麼你有控制權而沒有所有權。
所有權與控制權的分離導致了委託——代理問題等等問題,是我國5年前比較熱門的學術話題。
⑻ 請問物權法中佔有權和所有權的區別,另外能舉個實例嗎
物權法中所有權是對物的獨占的支配權,而佔有隻是對物進行控制的事實狀態。
在某物的所有權的歸屬已經確定的情況下,即使物已經為他人佔有,佔有人非依法律規定不能成為所有人。即使是合法佔有,佔有人只享有佔有權,而不能享有所有權。因為一物之上不能並存兩個所有權,佔有權並不能成為所有權。由於佔有與所有權存在著區別,因此對佔有的保護和對所有的保護也應當區分開來。
比如:物權法中房屋所有權是指房屋的所有人依法對自己的房產所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力,並可以排除他人對於其財產違背共意志的干涉,它是一種最充分、最完整的財產權或物權。
房屋佔有權就是產權人對其房屋事實上的控制權。
有時候,房屋所有權人並不是房屋佔有權人,比如:房東與房客之間即出租人與承租人的關系,也就是房東享有了房屋所有權,而房客則在合同履行期內享有房屋佔有權。
⑼ 所有權,使用權和控制權這三者的區別在哪,請會計或其他相關專業的人士回答,需要專業回答
所有權是指固定資產的所有人,使用權是指固定資產的所有人將固定資產出租給他回人或企答業使用,承租方擁有使用權。而控制權一般指的是股份公司的大股東對董事會擁有絕對控制,能夠間接實現對公司的控制。也有解釋,投資方擁有被投資方的權力,通過參與被投資方的相關活動而享有可變回報,有能力運用對被投資方的權力影響其回報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