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農村土地使用權的請示
⑴ 土地徵收幾年內未開發,老百姓可以申請收回土地,謝謝!
老百姓不可以申請收回土地,但是土地管理部門可以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收回用地單位的土地使用權。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九條,使用國有土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土地管理部門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收回用地單位的土地使用權,注銷土地使用證:
(一)用地單位已經撤銷或者遷移的;
(二)未經原批准機關同意,連續二年未使用的;
(三)不按批準的用途使用的;
(四)公路、鐵路、機場、礦場等經核准報廢的。
(1)收回農村土地使用權的請示擴展閱讀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二條,按照國家規定,列入國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或者准許建設的國家建設項目,經過批准,建設單位方可申請用地。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三條,國家建設徵用土地,建設單位必須持國務院主管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國家基本建設程序批準的設計任務書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審查批准後,由土地管理部門劃撥土地。
國家建設徵用土地,被征地單位應當服從國家需要,不得阻撓。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四條,國家建設所徵用的集體所有的土地,所有權屬於國家,用地單位只有使用權。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七條,國家建設徵用土地,由用地單位支付土地補償費。徵用耕地的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至六倍。徵用其他土地的補償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用耕地的補償費標准規定。
被徵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徵用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八條,國家建設徵用土地,用地單位除支付補償費外,還應當支付安置補助費。
徵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用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准,為該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每畝年產值的二至三倍。
但是,每畝被徵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倍。徵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補助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標准規定。
⑵ 什麼情況下可以收回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報經專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屬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權:
(一)為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準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銷、遷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項規定收回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對土地使用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⑶ 請問,國土局因要收回土地使用權,按行政復議法第30條,應當先復議再訴訟,故我公司提交了行政復議申請
市法制辦處理並無不當。
當事人對市國土局收回土地使用權決定不服,向市政府申請行內政復議,因為市國土局容的決定實際上是市政府文件的決定,需要向省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市法制辦收到當事人行政復議申請之後,口頭告知當事人向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符合《行政復議法》第十七條規定(法律只是規定了告知即可,並未規定需要書面告知)。
《行政復議法》
第十七條行政復議機關收到行政復議申請後,應當在五日內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行政復議申請,決定不予受理,並書面告知申請人;對符合本法規定,但是不屬於本機關受理的行政復議申請,應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復議機關提出。
除前款規定外,行政復議申請自行政復議機關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收到之日起即為受理。
⑷ 社區小組長有權申請收回集體土地使用權行政許可
當出現某種法律事實或原因時,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報經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回准,可以收回答土地使用權。即可以收回農村集體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不包括農用地使用權和農村集體土地的承包經營權。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報經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權:
(一)為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準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銷、遷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項規定收回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對土地使用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⑸ 關於村上分給村民的土地被村民買給外村人,村上要怎樣才能收回來收回土地的報告怎麼寫
1、村上分給村民的土地,村民只有使用權而沒有所有權,土地的回所有權仍屬村集體所有。答
2、如果村民將土地賣給外村人,從法律角度看,不僅是違法的,也是無效的。
3、村裡可將情況報告給當地的鄉鎮人民政府,由鄉鎮人民政府處理。
4、如果鄉鎮人民政府遲遲不處理,也可以向當地的法院起訴,要求確認該土地買賣無效。
⑹ 收回農村土地使用權的前提法律是怎樣的
土地法 第六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報經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內府批准,可以容收回土地使用權:
(一)為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準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銷、遷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項規定收回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對土地使用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⑺ 農村宅基地被收回還能再申請
目前大家越來越看重農村的宅基地,但現在宅基地審核越來越嚴格,宅基地被收回的情況也越來越多,有些情況下宅基地被收回就永遠沒有了,而有些情況下宅基地被收回還能再申請的。
除了以上說的因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使用土地被收回的情況,在宅基地被收回後再申請宅基地,還有一種情況也是會被批準的。
大家都知道,宅基地是由集體經濟組織免費分配給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集體成員使用的,集體成員只要符合宅基地使用條件,是可以永久使用的。但有些人在申請宅基地後,因各種原因並沒有及時修建房屋,而根據國家政策規定,宅基地空閑兩年以上,集體可收回的。《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第五十二條規定,空閑或房屋坍塌、拆除兩年以上未恢復使用的宅基地,不確定土地使用權。已經確定使用權的,由集體報經縣級人民政府批准,注銷其土地登記,土地由集體收回。
所以如果是因空閑或房屋坍塌、拆除兩年以上未恢復使用而致使宅基地被收回,但現在想建房了,也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那就可以申請,這種情況集體沒理由不同意的。
特別提醒:目前很多地區的宅基地特別緊張,很多人即使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也申請不到宅基地,而且隨著國家土地改革政策的推行,宅基地的價值也越來越高,所以大家要珍惜自家的宅基地,千萬不要任其荒廢。
⑻ 農村土地被徵用後閑置已8年,如今是否可以申請要回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37條規定,已經審批手續的非農業建設佔用耕地,連續二年未使用的,經原批准機關批准,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無償收回用地單位的土地使用權。
⑼ 如何寫農村土地承包申請書
農村土地發包時,具有本村戶籍的,可以依法獲得土地分配。
發包完成後取得本村戶籍內的,如果村集容體還有機動地,可以向村集體申請承包土地;村集體沒有機動地的,將不能申請承包,只能等有機動地時或者本次承包合同到期重新分配時,再獲得承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