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版權產權 » 論軟體著作權保護范圍

論軟體著作權保護范圍

發布時間: 2021-02-05 17:17:51

Ⅰ 簡要介紹軟體著作權的保護范圍

軟體著作權的保護范圍,軟體著作權人享有發表權、開發者身份權、使用權、使用許可權和獲得報酬權。著作權受保護的軟體必須由開發者獨立開發,即必須具備原創性,同時,必須是已固定在某種有形物體上而非存在於開發者的頭腦中。那麼軟體著作權的保護范圍是怎樣的?軟體著作權軟體著作權的保護范圍:(一)對於計算機軟體的字面要素的保護計算機軟體的字面要素即軟體的源代碼和目標代碼,可作為文字作品享有著作權。(二)對於計算機軟體的非文字要素的保護計算機軟體的非文字要素即程序的組織、順序、結構,對於這部分內容是否能享有著作權,應當運用阿爾泰案中確定的包括抽象、過濾、比較三個步驟的抽象概括法一來具體進行分析判斷。首先要區分出思想和表達,要在最概括的思想(如程序的功能)和最具體的對思想的表達(如一行行的代碼)之間劃出思想和表達的界線;其次並不是每一個對思想的表達都可以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還需要具體的考慮這一表達的獨創性、功能性以及是否存在思想與表達的混合。(三)對於計算機軟體的外在界面的保護計算機軟體的外在界麵包括其菜單系統、用戶界面及輸入輸出的方式等顯示在屏幕上的各要素。在軟體開發過程中,技術人員可以在不復制一款已有的軟體的代碼的情況下,復制上述各要素,這是因為產生這些屏幕顯示的程序代碼可以通過不同的方式編寫。

Ⅱ 計算機軟體著作權保護范圍有哪些

計算機軟體著作權一直都是我國《著作權法》以及《刑法》中法律中,重點保護的對象。主要是因為市面上盜版的計算機軟體太多了,這無疑是對著作權人利益的侵害。那麼你知道在相關法律中對計算機軟體著作權保護范圍有哪些嗎?計算機軟體著作權保護范圍有哪些一、計算機軟體著作權保護范圍有哪些1、計算機程序:是指為了得到某種結果而可以以計算機等具有信息處理能力的裝置執行的代碼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動轉換成代碼化指令序列的符號化指令序列或者符號化語句序列。同一計算機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標程序為同一作品。2、文檔:是用來描述程序的內容、組成、設計、功能規定、開發情況、測試結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資料和圖表。如程序設計說明書、流程圖、用戶手冊等。3、計算機軟體。對軟體享有著作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4、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的保護不延及開發軟體所用的思想、處理過程、操作方法或者數學概念等。二、計算機軟體侵權行為有哪些根據《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第三十條的規定,凡是行為人主觀上具有故意或過失對著作權法和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保護的軟體人身權和財產權實施侵害行為的,都構成計算機軟體的侵權行為。該條規定的侵犯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的8種情況,是人民法院認定軟體著作權侵權行為的法律依據。計算機軟體侵權行為主要有以下幾種:(一)未經軟體著作權人的同意而發表其軟體作品。軟體著作人享有對軟體作品公開發表權,未經允許著作權人以外的任何其他人都無權擅自發表特定的軟體作品。如果實施這種行為,就構成侵犯著作權人的發表權。(二)將他人開發的軟體當作自己的作品發表。此種侵權行為的構成主要是行為人欺世盜名,剽竊軟體開發者的勞動成果,將他人開發的軟體作品假冒為自己的作品而署名發表。只要行為人實施了這種行為,不管其發表該作品是否經過軟體著作人的同意,都構成侵權。此種行為主要侵犯了軟體著作權的開發者身份權和署名權。(三)未經合作者的同意將與他人合作開發的軟體當作自己獨立完成的作品發表。此種侵權行為發生在軟體作品的合作開發者之間。作為合作開發的軟體,軟體作品的開發者身份為全體開發者,軟體作品的發表權也應由全體開發者共同行使。如果未經其他開發者同意,又將合作開發的軟體當作自己的獨創作品發表,即構成本條規定的侵權行為。(四)在他人開發的軟體上署名或者塗改他人開發的軟體上的署名。這種行為是在他人開發的軟體作品上添加自己的署名,或者替代軟體開發者署名以及或者將軟體作品上開發者的署名進行塗改的行為。這種行為侵犯了軟體著作人的開發者身份權及署名權。(五)未經軟體著作權人或者其合法受讓者的同意,修改、翻譯、注釋其軟體作品。此種行為是侵犯了著作權人或其合法受讓者的使用權中的修改權、翻譯權與注釋權。此種行為應徵得軟體作品原版本著作權人的同意,否則構成侵權。如果徵得軟體作品著作人的同意,因修改和改善新增加的部分,創作者應享有著作權。(六)未經軟體著作權人或其合法受讓者的同意,復制或部分復制其軟體作品。此種行為侵犯了著作權人或其合法受讓者的使用權中的復制權。(七)未經軟體著作權人及其合法受讓者同意,向公眾發行、展示其軟體的復製品。此種行為侵犯了著作權人或其合法受讓者的發行權與展示權。(八)未經軟體著作權人或其合法受讓者同意,向任何第三方辦理軟體權利許可或轉讓事宜。這種行為侵犯了軟體著作權人或其合法受讓者的使用許可權和轉讓權。

Ⅲ 軟體著作權范圍是怎麼規定的

軟體著作權人,是指依法享有軟體著作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軟體著作權自軟體開發完成之日起產生。
那麼軟體著作權范圍是怎麼規定的呢?接下來八戒知識產權就帶您一起了解相關知識。
軟體著作權范圍1、發表權,即決定軟體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軟體的發表一般意味著軟體本身開始脫離的直接控制,在多數情況下是著作權人行使權利的開始。
2、署名權,即表明開發者身份,在軟體上署名的權利。
在沒有相反證明的情況下,將在軟體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推定為開發者。
3、修改權,即對軟體進行增補、刪節,或者改變指令、語句順序的權利。
修改軟體實際上是開發的延續。
4、復制權,即將軟體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利用某種介質將軟體復制,仍然是目前使用軟體較為普遍的形式。
5、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軟體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6、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軟體的權利,但是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7、信息網路傳輸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軟體,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軟體的權利。
如在互聯網上傳輸軟體供他人下載使用。
8、翻譯權,即將原軟體從一種自然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自然語言文字的權利。
9、應當由軟體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10、許可權。
軟體著作權人可以許可他人行使其軟體著作權,並有權獲得報酬。
11、轉讓權。
軟體著作權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轉讓其軟體著作權,並有權獲得報酬。

Ⅳ 軟體著作權的保護范圍有哪些

對於軟體開發者來說,辦理軟體著作權登記雖然不是國家強制的政策,但是軟體辦理了登記,是百利而無一害的。
1、《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書》是在軟體著作權發生爭議時證明軟體權利的最有力的證據。
這不僅是在進行訴訟或在發生一般糾紛時,都能起到很好的證明作用。
但如果沒有進行登記,著作權人的權利就很難獲得全面的保護。
2、《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書》是軟體著作權人進行投資和交易的重要資本和財富。
而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書就是知識的最後憑證。
3、《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書》有時還是企業在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時非常重要的砝碼,有了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書在一定程度上就能證明企業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而這也是高新認定非常重要的部分。
4、《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書》是企業申請軟體企業必不可少的證明材料。
5、從以上3、4點可以看出,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書也是企業獲得國家稅收減免、人才優惠等國家政策的條件。

Ⅳ 軟體著作權的保護范圍有什麼軟體著作權的限制有哪些

軟體著作權的保護范圍有什麼?軟體著作權的限制有哪些?知識產權在現代社會是非常重要的,知識產權的類型有很多,比較常見的是著作權、專利等,而計算機軟體是屬於知識產權的一種,也受法律保護的,那麼計算機軟體受保護的范圍有哪些?軟體著作權的保護范圍有什麼?1、計算機程序:是指為了得到某種結果而可以以計算機等具有信息處理能力的裝置執行的代碼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動轉換成代碼化指令序列的符號化指令序列或者符號化語句序列。同一計算機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標程序為同一作品。2、文檔:是用來描述程序的內容、組成、設計、功能規定、開發情況、測試結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資料和圖表。如程序設計說明書、流程圖、用戶手冊等。3、計算機軟體著作權人。對軟體享有著作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4、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的保護不延及開發軟體所用的思想、處理過程、操作方法或者數學概念等。軟體著作權的限制有哪些?對於著作權人的權利,著作權法通常予以一定限制,以平衡著作權人的局部利益與社會的整體利益。我國對軟體著作權的限制主要是:1、時間限制:軟體開發者的開發者身份權保護期不受限制。軟體著作權的其他權利保護期為25年,截止於軟體首次發表後第25年的12月31日,保護期滿前,軟體著作權人可以向軟體登記機關申請續展25年,但保護期最長不超過50年。因繼承或單位分立、合並等法律行為使著作權人主體發生合法變更時,不改變相應軟體著作權的保護期。因依法簽訂使用權或使用權許可合同而轉讓有關權利時,轉讓活動的發生不改變有關軟體著作權的保護期。當擁有軟體著作權的單位終止或擁有軟體著作權的公民死亡而無合法繼承者時,除開發者身份權外,有關軟體的其他各項權利在保護期滿之前進入公有領域。2、在保護期內,因課堂教學、科學研究、國家機關執行公務等非商業性目的的需要對軟體進行少量復制,可以不經軟體著作權人同意,不向其支付報酬。3、軟體著作權人不得損害公眾利益,違反其他法律。4、軟體復製品合法持有人,在不經該軟體著作權人同意的情況下,可以根據使用的需要把該軟體裝入計算機內,製作備份復製品,進行必要的修改等。關於軟體著作權的保護范圍有什麼?軟體著作權的限制有哪些?這一問題我們就給大家解答到這里了,如果想要申請軟體著作權,請聯系我們在線客服,或撥打八戒知識產權全國免費服務熱線,我們有著多年專業的知識產權代理經驗,專業的業務團隊和全心全意為顧客服務的理念,能幫助您順利申請。

Ⅵ 軟體著作權權利范圍

在《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當中包括了計算機軟體作品,除此之外計算機軟體條例當中也對軟體著作權做出了保護保護,那麼軟體著作權權利范圍是怎麼樣的呢?今天,我們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答疑解惑,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軟體著作權權利范圍軟體著作權權利范圍是怎麼樣的?1、發表權,即決定軟體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軟體的發表一般意味著軟體本身開始脫離的直接控制,在多數情況下是著作權人行使權利的開始。2、署名權,即表明開發者身份,在軟體上署名的權利。在沒有相反證明的情況下,將在軟體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推定為開發者。3、修改權,即對軟體進行增補、刪節,或者改變指令、語句順序的權利。修改軟體實際上是開發的延續。4、復制權,即將軟體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利用某種介質將軟體復制,仍然是目前使用軟體較為普遍的形式。5、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軟體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6、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軟體的權利,但是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7、信息網路傳輸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軟體,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軟體的權利。如在互聯網上傳輸軟體供他人下載使用。8、翻譯權,即將原軟體從一種自然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自然語言文字的權利。9、應當由軟體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10、許可權。軟體著作權人可以許可他人行使其軟體著作權,並有權獲得報酬。11、轉讓權。軟體著作權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轉讓其軟體著作權,並有權獲得報酬。通過上文的詳細介紹,我們知道,實踐中,軟體著作權保護十分的專業與復雜。

Ⅶ 軟體著作權的保護范圍三步走

軟體著作權的保護范圍三步走,國際條約將計算機軟體作為文字作品給予其直接的著作權保護,但是這不意味著這是計算機軟體能獲得著作權保護的唯一方式。那麼軟體著作權的保護范圍三步走是怎樣的?軟體著作權的保護范圍三步走軟體著作權的保護范圍三步走:(一)對於計算機軟體的字面要素的保護計算機軟體的字面要素即軟體的源代碼和目標代碼,可作為文字作品享有著作權。(二)對於計算機軟體的非文字要素的保護計算機軟體的非文字要素即程序的組織、順序、結構,對於這部分內容是否能享有著作權,應當運用阿爾泰案中確定的包括抽象、過濾、比較三個步驟的抽象概括法一來具體進行分析判斷。首先要區分出思想和表達,要在最概括的思想(如程序的功能)和最具體的對思想的表達之間劃出思想和表達的界線;其次並不是每一個對思想的表達都可以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還需要具體的考慮這一表達的獨創性、功能性以及是否存在思想與表達的混合。(三)對於計算機軟體的外在界面的保護計算機軟體的外在界麵包括其菜單系統、用戶界面及輸入輸出的方式等顯示在屏幕上的各要素。在軟體開發過程中,技術人員可以在不復制一款已有的軟體的代碼的情況下,復制上述各要素,這是因為產生這些屏幕顯示的程序代碼可以通過不同的方式編寫。在主張計算機軟體界面侵權的案例中,實際存在著兩種可能性。

Ⅷ 軟體著作權保護的范圍有哪些

軟體著作權保護的范圍有哪些呢?
一、軟體著作權保護對象
計算機軟體,無論是系統軟體還是應用軟體均受法規保護。一項軟體包括計算機程序及其相關文檔。計算機程序指代碼化指令序列,或者可被自動轉換成代碼化指令序列的符號化指令序列或者符號化語句序列。無論是程序的目標代碼還是源代碼均受法規保護。計算機文檔則是指用自然語言或者形式化語言所編寫的文字資料和圖表,用來描述程序的內容、組成、設計、功能規格、開發情況、測試結果及使用方法,如程序設計說明書、流程圖、用戶手冊等 。軟體受保護的必要條件是:必須由開發者獨立開發,並已固定在某種有形物體(如磁帶、膠片等)上。著作權法規所保護的是作品中構思的表現,至於作品中的構思本身則不是該法規的保護對象,對軟體的著作權保護不能擴大到開發軟體所用的思想、概念、發現、原理、演算法、處理過程和運行方法。
軟體著作權保護的范圍有哪些
二、軟體著作權保護范圍
1、計算機程序:是指為了得到某種結果而可以以計算機等具有信息處理能力的裝置執行的代碼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動轉換成代碼化指令序列的符號化指令序列或者符號化語句序列。同一計算機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標程序為同一作品。
2、文檔:是用來描述程序的內容、組成、設計、功能規定、開發情況、測試結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資料和圖表。如程序設計說明書、流程圖、用戶手冊等。
3、計算機軟體:對軟體享有著作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4、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的保護不延及開發軟體所用的思想、處理過程、操作方法或者數學概念等。
三、軟體著作權保護方式
為促進我國軟體產業發展,增強我國信息產業的創新能力和競爭能力,國家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鼓勵軟體登記,並對登記的軟體予以重點保護。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書是軟體著作權有效或登記申請文件所述事實的初步證明。
我國借鑒國際先進管理經驗,實行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制度。
1.軟體著作權登記申請人通過登記,通過登記機構的定期公告,可以向社會宣傳自己的產品。
2.在發生軟體著作權爭議時,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書是主張軟體權利的有力武器,同時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保護的前提。
3.在進行軟體版權貿易時,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書作為權利證明,有利於交易的順利完成。同時,國家權威部門的認證將使您的軟體作品價值倍增。
4.合法的在我國境內經營或者銷售該軟體產品,並可以出版發行。
5.申請人可享受產業政策所規定的有關鼓勵政策。

Ⅸ 軟體著作權受著作權法保護的范圍

軟體著作權受著作權法保護的范圍軟體著作權受著作權法保護的范圍根據著作權法第五十三條和《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第二條、第四條的規定,著作權法保護的計算機軟體是指計算機程序及其有關文檔。著作權法所稱對計算機軟體的保護,是指計算機軟體的著作權人或者其受讓者依法享有著作權的各項權利。(一)計算機程序《根據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計算機程序是指為了得到某種結果而可以由計算機等具有信息處理能力的裝置執行的代碼化指令序列,或者可被自動轉換成代碼化指令序列的符號化語句序列。計算機程序包括源程序和目標程序。同一程序的源程序文本和目標程序文本視為同一作品。這就是說:1、計算機程序可以在計算機等裝置內執行;2、指令是構成程序的最小單位,程序是由一系列的指令所組合,而指令是指計算機完成一個基本操作的命令;3、程序有兩種表達方式,一種是由計算機能接受的代碼編寫的二進制指令方式,這種方式表達的程序叫目標程序;第二種是用某種符號或語句編寫的代碼方式,這種方式表達的程序叫源程序。計算機程序一般可分成兩大部分,即系統程序及應用程序。系統程序是指具有通用性強,能向用戶提供使用方便特性的軟體程序,例如操作系統、編譯系統及工具類軟體。應用程序除一些比較成熟的具有一定通用性的軟體程序外,大部分由用戶根據實際應用需要自行開發或者委託軟體程序員開發。(二)計算機軟體的文檔根據《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第三條第二款的規定,計算機程序的文檔是指用自然語言或者形式化語言所編寫的文字資料和圖表,以用來描述程序的內容、組成、設計、功能規格、開發情況、測試結果及使用方法。文檔一般表現為程序設計說明書、流程圖、用戶手冊等。

熱點內容
美發店認證 發布:2021-03-16 21:43:38 瀏覽:443
物業糾紛原因 發布:2021-03-16 21:42:46 瀏覽:474
全國著名不孕不育醫院 發布:2021-03-16 21:42:24 瀏覽:679
知名明星確診 發布:2021-03-16 21:42:04 瀏覽:14
ipad大專有用嗎 發布:2021-03-16 21:40:58 瀏覽:670
公務員協議班值得嗎 發布:2021-03-16 21:40:00 瀏覽:21
知名書店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9:09 瀏覽:949
q雷授權碼在哪裡買 發布:2021-03-16 21:38:44 瀏覽:852
圖書天貓轉讓 發布:2021-03-16 21:38:26 瀏覽:707
寶寶水杯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5:56 瀏覽: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