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用地使用權個人
① 工業用地國有土地證上寫的是個人名字,是否可以轉讓給
土地證,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法律依據。土地證書是土地權利人依法擁有土地使用權利的法律憑證,一套住房應當擁有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兩證齊全才算獲得了完整的權利。凡依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都可以向土地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證書。1、首先看土地是國有出讓土地還是集體土地,還是劃撥。如果是出讓土地,應有「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此合同在土地利用科簽定。簽合同時需准備環評報告,可研報告,立項備案,規劃定點陣圖等,經主管領導和市長簽字後,2、市政府出具「土地批復」文件,拿「土地出讓合同」,土地批復,企業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身份證,規劃定點陣圖,宗地圖,地籍調查表,土地出讓金收據。3、契稅收據,規劃許可證,申請書,到土地局地籍科辦理,4、30個工作日,然後開繳費單繳費,到土地局領證。二土地證辦理程序1、房屋轉讓連同土地使用權轉移,需提交房屋買賣協議、房照、原土地使用證。2、房屋連同土地使用權繼承,贈與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證、公證書或使用權人親筆簽名協議與街道證明。3、新建房屋土地登記需提交土地和規劃部門建房批件。4、土地證書遺失或者損毀的,土地權利人應當及時向原發證機關備案,申請補發新證,在當地報紙上進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無異議的,原發證機關注銷原土地證書,補發新證書。5、買賣分宗、繼承、贈與分宗須雙方共同到局辦理。6、委託代辦除提交上述資料外,還須提供委託人簽名蓋章的委託書。
② 公司名下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性質為工業)能轉讓給個人嗎有什麼利弊
一、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二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
故,公司名下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性質為工業)能轉讓給個人。
二、這塊地如果在土地使用稅的徵收范圍內,如果在公司名下,每年要繳納土地使用稅,增加營業成本。如果該公司處於停產或土地閑置的狀態,無異於是一個大包袱。那就不如轉讓了好,既可以甩掉包袱,又可以增加收入,多一部分流動資金。
這塊地如果轉讓給個人,你的意思好像是轉到公司法定代表人名下吧。其好處是成為個人財產了,公司第財產減少了。
但要注意轉讓價格的公允與否:如果價格公允,公司要繳納轉讓無形資產的營業稅,個人要繳納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契稅、印花稅。
如果價格不公允,或無償贈與,或以其進行利潤分配,或股東分紅,稅收方面還要增加一個股東分紅的個人所得稅。
三、這個問題時繼承的問題:
在個人名下土地使用權的繼承,如果不是遺囑繼承,那麼就按照法定繼承程序進行繼承,法定繼承人按照法定順序和份額,分別繼承應得土地使用權。
在公司名下,傳承下去的就不是土地使用權了,而是被繼承人(也就是公司的股東)的股份。土地使用權是公司財產,不能直接進行繼承。
建議:為了繼承,給子孫留點資產,就繳稅,將土地使用權轉移到個人名下吧。但不要少繳稅或不繳稅,造成偷稅的嫌疑。
(2)工業用地使用權個人擴展閱讀: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
第十五條
國有土地可以由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發包方和承包方應當訂立承包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土地承包經營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約定。承包經營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和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的,必須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六條
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 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 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
③ 司法拍賣的工業用地及房產,可以個人買嗎土地使用權能過戶嗎
要看拍賣會有沒規定一定要法人參加,沒規定的,個人能買。
請注意:可以拍賣回,答簽訂了委託拍賣合同,不等於就是賣出去了。委託拍賣合同和貨物買賣合同不同:委託拍賣合同是幫拍賣物品,不代表就是成功賣掉了;貨物買賣合同才是賣掉。
④ 國有工業用地能夠直接轉給個人嗎
這個首先要確認你這個工業用地的性質,如果是國有土地,那麼使用權是可以轉讓回。但所有權不能轉讓。
工業答用地是指獨立設置的工廠、車間、手工業作坊、建築安裝的生產場地、排渣(灰)場地等用地。用地的形狀和規模工業用地要求的形狀與規模,不僅因生產類別不同而不同,且與機械化、自動化程度、採用的運輸方式、工藝流程和建築層數有關。
當把技術、經濟上有直接依賴關系的工業組成聯合企業時,如鋼鐵、石油化工、紡織、木材加工等聯合企業,則需要很大用地。可見影響工業用地大小的因素很多,規劃中必須根據城市發展戰略對不同類型的工業用地進行充分的調查分析,為未來的城市支柱產業留有足夠的空間和彈性。
但同時也要注意工業發展應節約用地,充分利用和發揮城市土地市場和規劃管理的作用,有效地控制城市工業用地的浪費現象。以上內容由安通廠房網整理。
⑤ 國有工業土地使用權可以是自然人嗎
可以的。具體你可以咨詢國土部門。在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時與自然人簽訂,那麼下不辦理土地使用證就是自然人了。希望採納
⑥ 土地和廠房掛在公司名下,如何過戶給個人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二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故公司名下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性質為工業)能轉讓給個人。
至於過戶方法,只需要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即可
1、備齊資料交房地局收件櫃遞件,房地局出具收件單。
2、七個工作日後即可立契,立契時受讓方需帶身份原件,出讓方需帶身份證原件及共有權人帶身份證原件親自到房地局立契監證窗口辦理監證手續。如本人不能親自到場,需辦理委託公證手續。
3、立契後約15個工作日後受讓人憑房地局收件單,攜帶本人身份證交納工本費及測量費120元後即可領取新的產權證。
(6)工業用地使用權個人擴展閱讀: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
第十五條
國有土地可以由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發包方和承包方應當訂立承包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土地承包經營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約定。承包經營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和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的,必須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六條
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 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
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
⑦ 國有出讓的工業用地是否可以登記到個人名下為什麼
不可以吧,一般國有出讓的工業用地應該都是以企業為土地使用者,登記到個人名下的情況還真的沒有見過。
⑧ 如何轉讓個人工業用地
1、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繳納土地出讓金,開具土地出讓金收據。
2、取得所在地政府土地批復文件。
3、60天內繳納土地契稅。
4、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5、辦理規劃定點陣圖,宗地圖和地籍調查表。
6、准備土地出讓合同、土地批復、企業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身份證、規劃定點陣圖、宗地圖、地籍調查表、土地出讓金收據、契稅收據、規劃許可證,填寫工業用地過戶申請登記表,繳納相關費用,到土地局地籍科辦理入戶手續,並索取土地證。
參考鏈接
⑨ 工業用地使用權是個人的,但有人在土地建工廠怎麼辦
工業用地使用權是個人的,但有人在土地建工廠,你可以直接向有關部門去反映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