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信息資源
1. 保護好自己的知識產權我們應該採取哪些措施和方法
我國在知識產權方面的歷史很短,還存在著這樣或者那樣的不足,這些問題如果不給予足夠的重視,將會給我國的知識產權發展帶來非常負面的後果。具體分為立法及司法、國際保護、企業亟須的支持三個方面提出以下建議。
一、立法及司法
1、國家應盡快制定知識產權戰略規劃。
我國一方面由於知識產權發展歷史過短,另一方面目前知識產權管理機構過於分散(專利管理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管理在國家工商總局、著作權管理在新聞出版署),使得我國缺乏一個較為整體的、可行的、宏觀的、具有戰略意義的國家知識產權戰略,而這一戰略的缺失,很大程度上造成了整個國家對於知識產權的實質漠視,同時也缺乏一個上到中央政府、下到每個企業的一貫的、統一的、協調的知識產權發展機制。目前我國正在制訂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應抓緊時間盡快出台討論稿,向專家以及企業界人士徵求意見。
2、健全、完善知識產權法律體系建設。
雖然我國目前的知識產權法律體系已經建立,但是存在的問題較多:(1)法律制定的參與機制尚不健全,大部分法律在制定中僅僅是政府部門與法學專家參與,而法律的受眾則很少有機會直接參加,由於政府部門的部門利益以及專家過於理論化的意見,使得法律制定缺乏更好的社會真實基礎。(2)法律執行系統不完善,很多知識產權法律看似全面,實則無可執行,僅僅是一些過於原則的內容,而在實際執行中,大量依靠法官、行政部門的自由理解,而執法者的水平高低、見地傾向則很大的影響了案件的後果。(3)知識產權法律過於強調填平原則,贏了官司輸了市場的現象屢見不鮮,對於權利人的保護力度還很大提升空間。
3、加強對大型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力度。
目前我國的知識產權保護已經較為完善,隨著中國企業規模和業務的不斷擴大,對於政府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需求也在不斷增加,這種情況在我國較大規模的企業比較普遍。建議政府對大型企業在知識產權、包括商業秘密的保護方面開通綠色通道,在經濟偵察、預審、司法等各個環節給予特別支持,最好成立包括各個環節涉及單位的專案組,針對大型企業在法律保護方面的需求開展工作,在專案組中設立介面人,並加快反映速度、及時偵破,同時建議在警力方面進一步加強。
二、國際保護
1、政府開展國際知識產權公關。
我國政府對於涉外知識產權事務日益關注,但是從目前看來,我國的知識產權外交政策缺乏足夠的策略性和統一性,往往在外國政府的壓力下做了讓步;而且對於企業而言,其在海外市場的發展也缺乏政府的明確支持,導致企業在發達國家屢屢遭受知識產權打擊而無力還擊。在國際間知識產權談判和合作中,也基本上沒有聽取企業的意見,而是單憑政府自身的理解去參與,其效果往往事倍功半,不能盡如人意。
2、保護中國企業國際化拓展。
中國的企業有著強烈的國際化擴張的需求和努力。「中國總部、全球擴張」的模式已經日益出現,如何保護中國企業國際化拓展,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作為目前最主要的國際性壁壘,知識產權壁壘已經非常突出的擺在我們的面前,所以,我們需要非常熟悉國際知識產權規則、全球各個重要國家的知識產權法律環境,這是中國知識產權戰略體系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內容。一方面,通過資源整合,降低企業重復研究;同時,通過政府的努力,能夠為企業搭建一個非常有效的國際環境咨詢和支持平台。分析不僅僅是法律法規的調查和了解,還包括了國際專利預警、專利分布分析以及國際拓展中的國內企業機會挖掘。
三、企業亟須的支持:
1、出台扶持重點企業知識產權政策。
國內重點企業和重點行業所面臨的知識產權問題較多,如家電業、計算機業、通訊業等等,而這些行業企業所具備的技術實力也往往是十分強大的,所面臨的知識產權機遇也相對較多。在我國目前的現狀下,對這些行業和重點企業,給予知識產權方面的一些適當支持,開辟一些綠色通道,是一個非常好的選擇。一方面可以起到推動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的深入進展,另一方面也為國內探索知識產權發展提供了良好的示範效應。同時,對於那些對產業有著重大影響的技術領域和產品,政府方面應該和企業一道,認真分析、高瞻遠矚、周密部署,形成對於這些產業的卓有成效的國際化競爭方略,並在各類資源上給予全面而深入的支持,這樣才能在多點突破的情況下進一步實現整體的突破。
2、建立國家知識產權信息資源。
知識產權信息資源一方面能夠增強我國企業運用知識產權資源提高研發起點,從而增強國際競爭力;另一方面也為我國企業在海內外市場拓展中採取有效措施、避免知識產權風險提供了有力支持。但是,目前在我國沒有一個有價值的、完整的知識產權信息資源供國內企業使用。比如專利文獻檢索系統,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官方網站也使用很不方便,而企業自己建立知識產權信息庫一方面資源耗費甚巨,導致重復投入現象;另一方面由於企業作為市場個體,很難獲得全面的、完整的信息,無法為企業提供准確的決策支持。在這一點上,希望國家和政府給予足夠的關注。
3、強化政府和行業協會的服務能力。
在市場經濟的環境中,政府和行業協會是企業的服務機構,這兩個組織實際上起到了任何其他類型組織都無法替代的宏觀指導、業務協調和政策代表的職能,所以其職能對應的服務能力的高低,決定了能否切實提供良好服務。建議在提高知識產權戰略指導、對於企業知識產權客觀需求的認定、協調知識產權糾紛和政策制定的企業意見征詢等方面提高能力。
4、建立知識產權激勵機制。
企業的知識產權業務雖然是從企業發展和利益角度出發而開展,但是作為政府部門,給予必要的宏觀激勵,是促進企業加強知識產權管理的重要動力。在具體措施方面,建議致力於創新源頭的培育,不斷激發和提高全社會的知識產權創新能力。定期評出突出成就發明人,政府重獎、個人職稱評定的加分、戶口等的優待,留住優勢人才。
5、政府推進知識產權人才體系的建設。
這是一個全國范圍的問題,知識產權對企業到底有什麼樣的價值,作為利益創造的載體,企業的任何工作必須圍繞價值創造開展,知識產權同樣不例外。擁有能夠深刻理解企業知識產權業務的人才,是政府提供任何支持的重要基礎。人才可以分為幾個方向,包括綜合管理、戰略策劃、專利布局、專利分析、商標發展、軟體IP等等,都是必不可少的。政府有責任推進整個知識產權人才體系的建設,形成各類型的知識產權專才,惟其如此,才能形成更大范圍對於知識產權制度的運營和發展能力。
6、企業應成為制定技術標準的主體。
從國家整體技術創新和技術標准戰略來看,企業層面的技術創新和技術標准戰略是國家、行業創新和技術標准戰略的基礎,沒有企業的支撐,國家、行業的創新和技術標准就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因此,企業應成為技術創新和技術標准制定的主體。
(1)一個技術標准影響整個產業
如果說一項專利影響的只是一個企業,那麼一個技術標准影響的則是整個產業。技術標準的實質是制定競爭規則,把握對市場的控制權,誰掌握了標准、誰就有主動權;發達國家憑借技術優勢,依靠專利和標准佔領市場,並設置森嚴的技術壁壘來封鎖其他國家,從而達到保護本國的產業與市場目的,在高技術領域尤其明顯。
(2)國家制定技術標準的准則
國家制定技術標准,一是應該是在國內重視技術標準的反壟斷政策,保護公眾利益;二是在國際上支持技術標準的國際化,積極支持和維護目前的國際技術標準的游戲規則;三是技術標准政策既維護了公眾利益,又維護了本國製造業的利益。
(3)政府應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標准戰略機制
政府不應以公共利益的犧牲為代價,排斥性地代表特定利益集團的利益制定標准,應該高度重視和積極推動以企業為主體制定技術標准,分別針對技術領先的企業和技術追隨性企業給予不同的扶持政策,真正建立起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和標准戰略主體的機制,作為對中國企業保護性的非關稅壁壘;同時將知識產權策略和技術標准進行有效的結合,增強中國企業全球范圍的競爭能力。
7、扶持中小企業知識產權保護。
我國的中小企業中大多數是民營企業,在改革開放深入發展的今天,他們已經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主要動力,民營企業應成為知識產權戰略和保護的重要主體。
(1)進一步完善對企業申請馳名商標和國際專利的激勵機制
相關政府部門要對中小企業申請中國馳名商標、著名商標給予支持和獎勵,對申請國外專利的企業給予經費補貼,增強企業的積極性;政府部門對中小企業給予必要的激勵,是促進企業加強知識產權管理的重要動力。
(2)為中小企業知識產權建設提供金融政策和資金上的扶持
資金緊缺是中小企業知識開展產權戰略的主要瓶頸,國家要為中小企業知識產權建設提供資金(專項貸款、融資等)、爭取優惠政策(稅收、激勵機制、專利費用減免)、科技開發支持(專家技術指導、協助創新和推廣)、協助制定戰略策劃;要積極推進中小企業專利轉化為成果,目前有關部門的資金扶持基本上是撒胡椒面式的,應按照企業專利的技術含量結合數量進行資金扶持,僅按照數量分配資金可能導致專利數量增加但對經濟的拉動有限。
(3)縮短發明專利和商標審查時間
目前我國發明專利和商標審查過程非常繁復,待審時間很長,發明專利批審時間最短3年最長達到7-8年,商標審查期(所有有關商標的案件審查的時間都過長)原來約1年多的時間,現在要2-3年,異議案件等案件的審查期也要3年左右;一些產品的經歷成長期、成熟期到衰存期也就2-3年,等到商標審批下來市場已經充斥假冒仿冒品,商標專有權無法起到應有的保護作用;國家已經有相應的資料庫,有關部門應盡量縮短審批時間,公開每個環節具體的工作日,提高工作效率。
(4)解決知識產權評估評價難
知識產權評估評價不同於有形資產,是一項極為復雜的工作,需要對其成熟度、可行性等情況進行分析,因此需要多個專業、高水平的技術和管理人員參與並作客觀評價; 建議有關政府部門組織力量加強對知識產權評估技術和方法的研究,盡快出台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加快評估機構的建設,努力解決知識產權評估評價難的問題。
2. 知識產權信息的內涵是什麼
知識產權的內涵
從法學角度看,科學技術活動是人的智力的創造,因而智力勞動者對其成果依法享有一種權利,這就是知識產權的研究內容。
是社會在運行過程中經常遇到的法律問題。知識產權立法是現代科學技術活動的法律保障。早在1623年和1709年,為了鼓勵人們進行科學技術的創新活動,英國先後頒布了保護科技發明的《壟斷法》和保護作者權利的《安娜法》。
建立了最早的專利和版權保護制度。1804年,法國頒布了《拿破倫法典》,第一次確認商標權也應作為知識產權受到保護。此後,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相繼建立了各自的專利法、商標法和著作權法等法律制度,並逐漸形成國際性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
如《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保護文學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和《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等。特別是1993年完成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第一次把知識產權與國際貿易問題聯系在一起,結束了關貿總協定過去僅僅把動態商品作為保護對象的狀況。
將包括專利、商標、版權、商業秘密等幾乎所有形式的知識產權都列入了保護范圍,在保護期、權利范圍和有關使用的規定,均大大超過了現有的任何國際公約。它的形成,不僅是對近兩個世紀來國際知識主權保護制度的總結和發展,而且由於有100多個國家進入了關貿總協定,其影響將大於以往任何一個知識產權保護協議,從而將知識產權保護的國際化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中國自1984年以來。
在短短的十幾年間,先後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工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技術合同法》和《科技進步法》等,建立了一個系統而完善的科學技術法律制度體系,並加入眾多國際知識產權保護公約,為保障科技創新活動提供了一個良好的運行環境。
知識產權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標志著社會對科學發現、技術發明乃至一般知識產品價值的確認。
是鼓勵科技創新的必要的法律保證。
對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享有的權利;對演出、錄音和廣播享有的權利;對一切領域的發明享有的權利;對外觀設計享有的權利;對商標、服務標記、廠商名稱和標記享有的權利;對制止不正當競爭享有的樹種;對在工業、科學、文學或藝術領域里一切其他智力活動所創造的成果享有的權利。概括起來,知識產權所涉及的內容包括工業產權、版權(著作權)、高新技術的產權。
工業產權即工業所有權,這里的「工業產權」范圍包括工業、農業、交通、採掘業、商業等各個產業及科學技術部門等。具體是指人們在生產活動中基於智力的創造性勞動所應享有的一種權利。從狹義上講,工業產權的內容主要是指專利權與商標權;從廣義上講,根據《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的規定。
工業產權的內容應包括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商標、服務標記、廠商名稱、貨源標記、原產地名稱、制止不正當競爭等。
3. 1、什麼是知識產權包含哪些內容
知識產權是指人們就其智力勞動成果所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通常是國家賦予創造者對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時期內享有的專有權或獨占權(exclusive right)。[1]
知識產權從本質上說是一種無形財產權,他的客體是智力成果或者知識產品,是一種無形財產或者一種沒有形體的精神財富,是創造性的智力勞動所創造的勞動成果。它與房屋、汽車等有形財產一樣,都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都具有價值和使用價值。有些重大專利、馳名商標或作品的價值也遠遠高於房屋、汽車等有形財產。
知識產權包含的類型有:
一、著作權與工業產權
知識產權是智力
勞動產生的成果所有權,它是依照各國法律賦予符合條件的著作者以及發明者或成果擁有者在一定期限內享有的獨占權利。
它有兩類:一類是著作權(也稱為版權、文學產權),另一類是工業產權(也稱為產業產權)。
(一)著作權
著作權又稱版權,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依法享有的財產權利和精神權利的總稱。主要包括著作權及與著作權有關的鄰接權;通常我們說的知識產權主要是指計算機軟體著作權和作品登記。
(二)工業產權
工業產權則是指工業、商業、農業、林業和其他產業中具有實用經濟意義的一種無形財產權,由此看來「產業產權」的名稱更為貼切。主要包括專利權與商標權。
二、人身權利與財產權利
(一)人身權利
按照內容組成,知識產權由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兩部分構成,也稱之為精神權利和經濟權利。
所謂人身權利,是指權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離,是人身關系在法律上的反映。例如,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權利,或對其作品的發表權、修改權等,即為精神權利。
(二)財產權利
所謂財產權是指智力成果被法律承認以後,權利人可利用這些智力成果取得報酬或者得到獎勵的權利,這種權利也稱之為經濟權利。它是指智力創造性勞動取得的成果,並且是由智力勞動者對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種權利。
知識產權具有如下特點:
一、獨占性或專有性,是指知識產權的所有人對其智力成果具有排他性的權利。知識產權是一種無形產權,它是指智力創造性勞動取得的成果,並且是由智力勞動者對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種權利。這種智力成果又不僅是思想,而是思想的表現。但它又與思想的載體不同。權利主體獨占智力成果為排他的利用,在這一點,有似於物權中的所有權,所以過去將之歸入財產權。
二、對象是人的智力的創造,屬於「智力成果權」。它是指在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領域從事一切智力活動而創造的精神財富依法所享有的權利。
三、客體是人類的創造性智力勞動成果,這種智力勞動成果屬於一種無形財產或無體財產,但是它與那種屬於物理的產物的無體財產(如電氣)、與那種屬於權利的無形財產(如抵押權、商標權)不同,它是人的智力活動(大腦的活動)的直接產物。三是知識產權取得的利益既有經濟性質的也有非經濟性的。這兩方面結合在一起,不可分。因此,知識產權既與人格權親屬權不同,也與財產權(其利益主要是經濟的)不同。
四、地域性和時間性,知識產權的地域性是指除簽有國際公約或雙邊、多邊協定外,依一國法律取得的權利只能在該國境內有效,受該國法律保護;知識產權的時間性,是指各國法律對知識產權分別規定了一定期限,期滿後則權利自動終止。
五、法定性:是指知識產權的產生、種類、內容和取得方式均由法律直接規定,不允許當事人自由創設。
農業知識產權
農業知識產權特指農業領域的知識產權保護。包括涉農專利、商標、版權,以及植物新品種、地理標志、農業生物遺傳資源與傳統知識、農業商業秘密等。
涉農專利是產生於種植業、林業、畜牧業和漁業等產業,包括與其直接相關的產前、產中、產後服務的專利。
希望採納
4. 什麼是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活動最重要的核心資源
人力資源是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活動最重要的核心資源。人力資源管理包括對企業技術研專究與開發人員、經屬營管理人員等企業各類員工的知識產權宣傳、教育與培訓等;財務資源管理包括企業開展知識產權創造、保護、運用等各項活動所需經費支出的預算編制與經費管理;信息資源管理即收集有關企業生產經營、技術創新的相關知識產權信息和知識產權法律法規。
5. 專利信息的收集與分析的重要性
專利信息的收集與分析的重要性專利信息的收集與分析的重要性: 專利信息的收集與分析的重要性。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與知識經濟的發展,專利信息是專利活動的產物,記載了發明創造的成就和軌跡,是當今時代最重要的技術文獻和知識寶庫。當前,技術創新的規模和進程以前所未有的速度發展。專利信息的收集與分析的重要性世界上許多國家和知識產權組織都先後設立了網上專利信息檢索系統,使網上專利資料庫不斷增多和發展,檢索功能在不斷完善和增強,服務更加全面、周到並具有不同的個性和特點。在網路檢索空間方面大大超越了傳統的專利信息檢索范圍,專利信息資源的豐富、獲取的便利、傳輸的快捷,給專利信息檢索帶來了前所未有的變化。網路環境下專利信息的收集與分析的特點:1.資料庫資源豐富,內容廣博,集專利、技術、法律、經濟信息於一體。每年各國Ⅲ版的專利文獻已超過150萬件,全世界累計可查閱的專利文獻已超過6000萬件。目前,網際網路上的各類專利資料庫不斷增多和發展,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網、中國知識產權網、中國台灣專利、美國專利資料庫、歐洲專利資料庫等幾十個國家的專利資料庫。2.時效性強,更新速度快,檢索平台交互性能好,檢索功能在不斷完善和加強,服務更加全面和周到,具有個性和特點。3.信息完整而詳細。專利信息一般都依照專利法規中關於充分公開的要求對發明創造的技術方案進行完整而詳盡的描述,並且參照現有技術指明其發明點所在,說明具體實施方式並給出有益效果。這些關鍵信息一般是無法在其他文獻中獲取的。時刻關注研究開發技術領域的新發展,注意對該技術領域的新信息,尤其是專利信息的收集與分析,這在專利戰略實施過程中是至關重要的。
6. 專利信息中包含哪些信息
僅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1、集技術、法律、經濟信息於一體,是一種數據量巨大,內容廣博的信息資源。
2、它能包含最新科學技術信息。
3、專利文獻格式統一規范,高度標准化,並且具有統一的分類體系,便於檢索,閱讀和實現信息化。
4、特別是對所記載的發明創造的揭示完整而詳盡。
7. 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活動的重要核心資源是什麼
知識產權管理資源,包括人力資源管理、財務資源管理和信息資源管理。人力資源是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活動最重要的核心資源。人力資源管理包括對企業技術研究與開發人員、經營管理人員等企業各類員工的知識產權宣傳、教育與培訓等;財務資源管理包括企業開展知識產權創造、保護、運用等各項活動所需經費支出的預算編制與經費管理;信息資源管理即收集有關企業生產經營、技術創新的相關知識產權信息和知識產權法律法規。
更多有關專業知識產權代理機構知識或者更多服務,請登錄www.shewentm.com或者致電010-82685045
8. 如何運用互聯網上中國專利信息資源
互聯網公來開的專利信息資源源是人類社會創新知識的重要寶庫,是專利制度的核心資產,是未來科技競爭的戰略資源。
合理利用這一重要資源可以提升創新效率和商業競爭力。具體來說
1在企業戰略決策前,利用專利信息分析行業技術發展趨勢。
2在立項前利用專利信息分析行業競爭格局,競爭對手優劣勢,技術熱點及空白點。
3在申請專利前利用專利信息分析之前其他人提出的類似的專利申請,完善申請文件,提高專利授權可能性和專利質量。
4利用專利信息,持續跟蹤競爭對手專利,分析競爭對手發展方向,借鑒研發思路。
復雜的專利信息檢索和分析可以通過商業資料庫如絕大多數大企業都在用的incoPat。日常在手機端的查詢也可以使用免費的專利大王小程序或者合享智慧APP。
9. 什麼是互聯網知識產權信息檢索
聯機檢索資料庫是來傳統意義上檢索知識自產權的重要手段。隨著網路信息資源的日益豐富 ,更多的用戶被吸引到互聯網中搜索所需要的各類知識產權信息 ,尤其是互聯網中的免費知識產權信息。這對聯機服務商造成較大的沖擊 ,成為聯機服務商面臨的一大新難題。
10. 信息資源建設所涉及的知識產權問題有哪些
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隨著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的增強?知識產權管理和保護工作越發顯得十分重要。把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工作和保護工作納入企業發展戰略之中,在經濟全球化背景下,企業已經成為市場主體和技術創新主體,做好知識產權的管理和保護工作顯得越來越迫切性。(一)企業各級領導者必須高度重視知識產權管理和保護工作各級領導在知識產權的創造、管理、保護和運用工作中起著組織發動、指導幫助、監督檢查、總結提高作用。領導者必須不斷增強自身的知識產權意識,學習、掌握和運用知識產權知識,把知識產權工作列入領導工作的議事日程,在人員、時間、物力、財力等方面予以必要保障,認真抓落實,積極解決實際問題。(二)加強專利戰略的研究和實施專利戰略的研究以專利制度為依據,以專利保護、專利技術開發、專利技術實施、專利許可證貿易、專利信息和專利管理為主要對象,以技術市場為舞台,以獲得最大經濟效益為目的。企業可運用的專利戰略有:基本專利戰略,即抓住關鍵技術申請核心專利;專利圍網戰略,圍繞發展新型產品,開發外圍專利;收買專利戰略,即收買他人專利權,並在此基礎上形成改進專利,保持獨占市場優勢;交叉許可戰略,即與技術水平相當的競爭企業進行相互取長補短,橫向協作交易;文獻公開戰略,即以先行公開的方式破壞其新穎性和創造性,使競爭企業無法獲得專利;共同開發戰略,有利於系統化、大型化技術共同開發,聯合發展;專利與商標結合戰略,即利用專利與商標的不同作用,同時申請專利與產品商標;引進專利戰略,適用於自己無開發基礎的產品,引進他人專利,經營效率高、風險投資少;繼續開發已經中斷的基本專利戰略,即對一些失效專利,重新組織開發。(三)健全考核機制,加大獎勵力度與國外企業相比中國企業在專利申請量方面有很大差距。究其根本原因是激勵力度不夠,這主要是由長期計劃經濟體制下產生的「重成果、重鑒定、重評獎、輕專利」思想影響所造成。企業有關部門應著手在績效考評、提職提級、課題立項、成果評獎等各個環節對獲取知識產權予以強調,對獲得各類科技進步獎、發明獎應以取得相應專利權為前提,有關提職提級工作要與是否獲得專利權相掛鉤,在同等條件下形成專利產權的要優先。為了鼓勵發明創造,增加企業專利申請量,形成企業自己的專利產權,健全考核機制,加大獎勵力度非常重要。(四)將知識產權納入科技管理體制1.科研開題,立項,必須經過專利文獻檢索、查新。提出查新報告並進行市場信息調查。選題的論證報告要以專利文獻檢索報告和市場調查為依據,避免重復研究。2.科技進步獎的評定或技術鑒定及論文發表前,必須對項目是否申請專利、是否涉及技術秘密和秘級等進行確認,方可進行。3.積極推進專利和已申請專利項目實施,使專利技術盡快轉化為生產力。在實施中要密切注意專利動向,了解競爭對手的技術狀況及法律狀況,避免侵犯他人專利權。4.密切注視專利動向,對於侵犯和損害本單位和發明人權益的申請或專利,應及時通過法律程序予以排除,保護本單位發明權益。5.引進國外技術時要查詢其專利的法律狀況。(五)技術-專利-標准三結合目前,一種新的知識產權策略漸漸浮出水面:研發技術,申請專利,制定標准三者結合。「技術專利化、專利標准化、標准國際化」已成為知識經濟條件下國際競爭新的游戲規則,企業在技術創新過程中要充分利用這一策略。(六)開展技術貿易,使知識財產進入流通領域大力推進知識產權保護與技術貿易的緊密結合,參與知識經濟的競爭,將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新技術資本化,為企業創造效益,使技術投入和產出進入良性循環。(七)加強知識產權培訓,提高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由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和培訓機構負責知識產權培訓計劃和實施,根據職責要求?進行不同層次的培訓,提高企業職工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八)建立科學有效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完善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健全的知識產權管理職能、有效的運作方式是知識產權保護的基礎。企業要建立專門的管理部門。這個部門的職能是:(1)做好知識產權的規劃工作。(2)做好知識產權申請工作,負責與知識產權部門及中介機構的溝通協調、指導發明人挖掘創新點並選定適宜的保護范圍、負責協助研究人員和技術人員取得知識產權、保護公司權利、管理公司有效專利。(3)做好知識產權的法律工作。(4)做好知識產權信息管理和培訓工作。(5)做好知識產權技術貿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