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開墾荒地的使用權
1. 農村荒地開墾使用多少年才有使用權!
荒地屬於集體土地類型的,土地的使用權歸農村集體所有,沒有使用期限,簡單的說你如果戶口在本村,你又在法律許可范圍內蓋房子,你可以居住一輩子,荒地開發後按承包經營的范疇講可以經營30年。
2. 農民自己開墾的荒地,使用權可以歸自己嗎
按照《國土管理法》第八條規定,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回的土地,答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任何土地都是國有,私人沒有土地所有權。
在農村,農民自己去開墾荒地,種植了十幾年,但一直沒有辦理土地使用權證,也沒有給村上簽有承包合同,這種情況按原則上來說,土地使用權是歸村集體的;如果農民辦理了土地使用權證或者簽有承包合同,而且承包合同的年限還沒有到期的話,那這個土地使用權仍然屬於農民的。
3. 農村荒地有十一屆三中會號召,農戶開墾荒地使用權歸誰
農戶開墾荒地的使用權歸開墾者。這是《土地承包法》中規定的。
4. 問關於農民開墾荒山荒地使用權的問題
根據《土地法》規定,開荒地的使用權歸開荒人,誰先開荒誰有使用權。所以這個農民擁有這塊地的合法使用權,如果發生征地問題,那麼他可以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但因只有使用權而無所有權,所以他無權得到征地補償款,征地補償款歸擁有所有權的集體所有。
5. 開墾荒地的所有權歸誰問題
我國的所有土地,所有權都歸國家和集體所有。但是,如果當地政策鼓勵版開荒,那麼,開墾荒地的權土地使用權歸開荒者所有,即可以使用土地,需要注意的是,此處是土地使用權,不是土地所有權。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條 開發未確定使用權的國有荒山、荒地、荒灘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確定給開發單位或者個人長期使用。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第二十一條 農民集體連續使用其他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已滿二十年的,應視為現使用者所有;連續使用不滿二十年,或者雖滿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滿之前所有者曾向現使用者或有關部門提出歸還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土地所有權。
(5)農民開墾荒地的使用權擴展閱讀
開墾荒地使用年限:
《國土地管理法實施細則》第17條規定:開發未確定土地使用權的國有荒山、荒地、荒灘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或者漁業生產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確定給開發單位或者個人長期使用,使用期限最長不得超過50年。 正常合法的開墾荒地,可以使用50年!
參考資料
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6. 自己開墾的荒地,使用權可以歸自己嗎
1、自己開墾的荒地,到底歸誰?
根據《國土管理法》第八條規定: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所以農村開荒的土地,其所有權仍屬於農村集體組織所有,其所有權不屬於個人,所以不能與承包土地享有同等權利。
2、自己開墾的荒地需要繳納地租嗎?
對於這個比較專業性的問題,筆者咨詢了農業部門管政策方面的人員,他們是這樣回答的: 首先要確定開荒是合法還是非法的,是國有荒原還是集體所有的荒原,如果是國家所有的,那就是按著市場情況對外發包,沒有什麼合理不合理的,國家不控制這部分的價格。不像集體所有的耕地,國家有強制性的規定,國家所有的耕地,不會轉變為集體所有,更不會變更為機動地。 但是我想很多地方開墾的荒地應該都是私自開發的,很少經過正規程序去開發,也就不能私自使用,屬於村集體所有,而村集體就會以正常發包形式進行對外承包,而農民開墾荒地也是付出了金錢以及勞力,所以村集體會優先承包給你,並且收取適當的承包費。
3、合法開荒地能使用多少年?
《國土地管理法實施細則》第17條規定:開發未確定土地使用權的國有荒山、荒地、荒灘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或者漁業生產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確定給開發單位或者個人長期使用,使用期限最長不得超過50年。 正常合法的開墾荒地,可以使用50年! 當然,只限合法的!
7. 農民開墾荒地歸使用權歸農民所有有哪些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條 開發未確定使用權的國有荒山、荒地、荒灘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確定給開發單位或者個人長期使用。
《國土地管理法實施細則》第17條規定:開發未確定土地使用權的國有荒山、荒地、荒灘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或者漁業生產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確定給開發單位或者個人長期使用,使用期限最長不得超過50年。
8. 農村荒地開墾的使用權問題
村裡面有權收回荒地,因為荒地的所有權歸村裡集體所有。
9. 關於「農民開墾荒地,而使用權歸農民所有」的有哪些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條規定:開發未確定使用權的國有荒山、荒地、荒灘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確定給開發單位或者個人長期使用。
10. 請問農村開墾的荒地使用權歸誰所有權歸誰
雖然土地經當事人開墾,但土地及使用權仍然屬於集體所有。擅自開墾的行為,並不會使土地使用權發生變化。另外,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采礦、取土等,破壞種植條件的,或者因開發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鹽漬化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並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采礦、取土等,破壞種植條件的,或者因開發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鹽漬化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並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