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載機所有權登記部門
⑴ 鏟車怎麼上牌照
機械工程車輛(包括鏟車、叉車、挖掘機等)一般在廠內或者礦區工作,不需要上機動車道,所以不需要落牌照。全國大部分地區不需要給機械車落牌照,只有在市內從事租賃工作的機械車需要落牌照。
鏟車檢驗上牌流程:
1、新購鏟車憑隨車提供產品合格證復印件辦理報檢登記手續(受理機構:當地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所報檢窗口);鑒於目前市場供應混亂,產品供應商良莠不齊,小加工作坊眾多,為了保障購買方正當的權益,減少後續的相關報檢及上牌問題,請於交車時要求供應商同期提供相應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
2、檢驗機構會在收到報檢登記後15個工作日內有檢驗員協調時間上門對設備進行檢驗,同時收取檢驗費450元新車會有100元牌照費用共計550元。
3、上門檢驗合格後一個月內憑檢驗單領取檢驗合格報告及牌照,檢驗流程完成。鏟車作為場內特種設備每年年檢一次。
鏟車上牌須知:
送檢需要資料
1、廠內機動車輛報檢單(兩份)
2、鏟車合格證(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3、 擁有權單位代碼證復印件一份
4、 擁有權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一份
5、不是法人直接辦理的(需要提交委託書一份)
申請行駛證需要資料
1、 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表(兩份)
2、檢驗合格證(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3、鏟車合格證(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4、 擁有權單位代碼證復印件一份
5、 擁有權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一份
6、 不是法人直接辦理的(需要提交委託書一份)
7、鏟車管理制度及目錄各一份
8、駕駛證原件、復印件各一份(注聘用單位加蓋公章) 以上資料全部加蓋公章。
註:操作鏟車的人都必須經過鏟車培訓,然後取得特種設備操作證才能駕駛。
⑵ 機器設備這類的固定資產設備可以辦所有權證嗎 發證機關是哪家 若回答准確 另+20分
因為我們公司就是賣機械設備的,產權確實是個問題。
現在我們所接觸到的客戶還沒有辦理產權登記的,發票上的名稱即為設備所有人,如設備發生轉讓,轉讓雙方再簽署轉讓協議。
我又在網上查了一下,起重設備有些省份是需要進行產權登記的,現以河南省為例:
第一條為加強建築起重機械設備備案登記管理,根據建設部《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建築起重機械備案登記辦法》及《河南省建築起重機械設備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河南省境內建築起重機械設備的備案登記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建築起重機械設備備案登記,包括建築起重機械設備備案、安裝(拆卸)告知和使用登記。
建築起重機械設備的備案、使用登記分別由設備所有權單位、使用單位申請辦理,安裝(拆卸)告知由安裝、拆卸單位辦理。
第四條 省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省建築起重機械設備的備案登記管理工作。
省轄市、縣(市)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起重機械設備的備案登記管理工作。
第五條建築起重機械設備出租單位或者自購建築起重機械設備使用單位(以下簡稱「產權單位」)在建築起重機械首次出租或安裝前,應當到本單位工商注冊所在地縣級以上建設主管部門(以下簡稱「設備備案機關」)辦理備案。
這里明確的登記的部門應該是縣、市級建設主管部門進行備案登記。需要你提供的材料如下:
(一)《河南省建築起重機械設備備案申請表》;
(二)產權單位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三)起重設備製造許可證;
(四)產品合格證;
(五)製造監督檢驗證明;
(六)產品安裝使用說明書;
(七)建築起重機械設備購銷合同、發票或相應有效憑證;
(八)購置3年以上的建築起重機械設備近2年內檢測單位出具的性能及安全裝置檢測報告。
所提交資料應為原件,留存復印件,復印件應當加蓋產權單位公章。
不知道你單位是賣啥的,看看我說的能不能幫上你。
⑶ 機械設備所有權變更是否需辦理備案登記
需要抄辦理備案
鐵甲論壇甲友提供的信息:根據《民法通則》第72條,所有權的轉移是指義務人將標的物的所有權轉讓於權利人的行為,通常有兩種方法。
動產一般以佔有為權利公示方法,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以外,其所有權依交付而轉移,毋須辦理特殊手續。民法通則第72條第2款規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財產的,財產所有權從財產交付時起轉移,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不動產所有權的轉移適用登記主義,不動產自登記之日所有權發生轉移。注意:對於航空器、船舶、車輛,它們屬於動產,但因其價值較大,可移動,故法律對其所有權轉移做出了登記的規定,如車輛,以登記為權利公示方法,其所有權就不能隨交付而轉移,必須辦理所有權人的變更登記。(動產均以交付而獲得所有權,而車輛等特殊動產因登記而取得對抗第三人的效力)故機械設備所有權應當屬於特殊動產因登記而取得對抗第三人的效力。
⑷ 如何證明車輛所有權,歸實際出資人還是機動車登記證書主體所有
一般情況下,以車輛的買賣合同、交付憑證、購車發票(收付款依據)以及其他相關資料作為所有權歸屬依據。不能簡單的以車輛行駛證上登記車主來判斷機動車的所有權。
一、公安部明確表示機動車登記不涉及車輛所有權的具體歸屬,不能作為判別機動車所有權的依據。如下:
1、《公安部關於確定機動車所有權人問題的復函》中確認「根據現行機動車登記法規和有關規定,公安機關辦理的機動車登記,是准予或者不準予上道路行駛的登記,不是機動車所有權登記。」
2、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開展的機動車強制登記僅是一種行政管理措施,並不能作為車輛權屬認定的依據。
二、其他相關法律:
《民法通則》第72條規定:「財產所有權的取得,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財產的,財產所有權從財產交付時起轉移,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物權法》第23條規定:「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自交付時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物權法》第23條規定:第24條規定:「船舶、航空器和機動車等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通過以上法律可知,物權變動中,機動車所有權的轉移標準是交付,對於機動車物權的登記為對抗要件,而非生效要件。只要機動車從出賣人手裡交付給買受人,且雙方之間的機動車買賣合同合法有效,機動車所有權就轉移,是否進行過戶登記,不構成對機動車所有權的影響。
(4)裝載機所有權登記部門擴展閱讀:
車輛應當歸屬雙方夫妻共有:
《婚姻法》第十六、十七、十八條關於家庭關系財產的規定,結婚時,如果是婚後(登記結婚後)那麼岳父的贈與原則上就應當認定為對雙方的贈與,那麼車輛就雖然登記在岳父名下, 但所有權其實是你和你媳婦共有(注意,因為車輛不動產 ,所以不以登記認定所有權,登記只是對抗要件)。如果是婚前,該車輛應當認為是對女方一人的贈與,那麼車就跟你無關了。
安徽省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確定機動車所有權
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⑸ 物流公司購買的裝載機需要去登記嗎
裝載機不屬於道路機械,不歸運管處管,應該去安監處或質檢處登記
⑹ 裝載機需要去車管所上牌照嗎
裝載機不需要去車管所上牌照,裝載機不屬於機動車,屬於特種設備,不需要辦理牌照,只能在廠區里行駛,不得上路行駛。但裝載機駕駛人需要考取相應的操作證才可操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
第八條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
第十條准予登記的機動車應當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准。申請機動車登記時,應當接受對該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檢驗。但是,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依據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准認定的企業生產的機動車型,該車型的新車在出廠時經檢驗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准,獲得檢驗合格證的,免予安全技術檢驗。
(6)裝載機所有權登記部門擴展閱讀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中規定:
第十條 申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年齡在18周歲以上;
(二)身體健康並滿足申請從事的作業種類對身體的特殊要求;
(三)有與申請作業種類相適應的文化程度;
(四)有與申請作業種類相適應的工作經歷;
(五)具有相應的安全技術知識與技能;
(六)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其他要求。
作業人員的具體條件應當按照相關安全技術規范的規定執行。
⑺ 裝載機沒登記可以要求物權保護嗎
裝載機是動產,以交付為物權轉移要件。而且也不是船舶、汽車一類有登記要求的動產。所以當然可以收到物權法保護,其所有權轉移也不用變更登記。
⑻ 新公司買裝載機需要去運管登記嗎
裝載機不屬於道路機械,不歸運管處管,應該去安監處或質檢處登記
⑼ 鏟車權屬如何證明,就是說如何證明鏟車屬於自己的財產
車輛購買時有發票,合格證,車輛權屬登記書。
⑽ 特種設備所有權如何認定
你好,特種設備使用前是要辦理使用登記證的(請看:特種設備安全法的33條)。
特種設備登記在哪個公司名下所有權就屬於所受登記的公司?沒有這個規定,應按物權法中相關執行。
《特種設備安全法》
第十三條 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對其生產、經營、使用的特種設備安全負責。
第二十九條特種設備在出租期間的使用管理和維護保養義務由特種設備出租單位承擔,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三條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在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三十日內,向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辦理使用登記,取得使用登記證書。登記標志應當置於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第三十八條特種設備屬於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委託物業服務單位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特種設備,受託人履行本法規定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的義務,承擔相應責任。共有人未委託的,由共有人或者實際管理人履行管理義務,承擔相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