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屆三中全會知識產權
⑴ 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是什麼
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內容如下:
一、從三個維度把握「全面深化改革」這一主題
十八屆三中全會確定的主題是「全面深化改革」,這與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前6次三中全會有所不同。盡管前6次會議也都與改革有關,但主題僅是某一方面改革。這次則包括了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以及國防和軍隊改革、黨的建設制度改革等等。之所以確定這樣的主題,一方面是為了與「五位一體」總體布局相適應,另一方面也是實踐需要,當前改革進入攻堅期、深水區,只有堅持全面改革,才能繼續深化改革。
《決定》描繪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藍圖、新願景、新目標,匯集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思想、新論斷、新舉措,反映了社會呼聲、社會訴求、社會期盼,凝聚了全黨全社會關於全面深化改革的思想共識和行動智慧。《決定》又不僅僅是一份藍圖。它詳細合理地布局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戰略重點、優先順序、主攻方向、工作機制、推進方式和時間表、路線圖。《決定》明確了一系列的戰略任務,更注重在落實方面下工夫,確保改革的可操作性。
第一,全面認識「全面深化改革」首先要求我們從現實的需要上認識到我國改革已經進入新的歷史時期。
經過35年的改革開放,中國經濟已然成為「世界引擎」。但是,經濟的潛在增長率已在降低,傳統的發展方式已經不可持續。在經濟方面迫切需要增強發展後勁;在政治方面迫切需要推動體制創新;在社會管理方面迫切需要化解突出矛盾;在文化發展方面迫切需要激發創新活力;在生態環境方面迫切需要健全法律保障……這一切對全面深化改革提出了更加緊迫的要求。
同時,我們所面臨的國際形勢也更加復雜,新技術革命不斷興起,我國經濟發展還面臨著後起國家追趕和發達國家的經濟、科技優勢「兩面夾擊」的壓力。
改革如逆水行舟,不進則退。全面深化改革既是廣大人民群眾的熱切期盼,也是決定當代中國命運的關鍵抉擇。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讓群眾過上更好的生活,必須依靠全面深化改革。
第二,全面認識「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我們從戰略的高度上認識到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
改革就是體制變革、結構變動、利益調整的過程,有時難免「傷筋動骨」。尤其是當前我國改革進入了深水區和攻堅期,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改革矛盾更多、困難更大,牽一發而動全身。
在過去35年的改革實踐中,我們在「摸著石頭過河」的基礎上積累了豐富的改革經驗。但是在新的歷史時期,我們必須從全球視野、全國大局的角度對改革的各種要素進行統籌考慮,必須更加註重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全面系統而又積極穩妥地推進各領域的改革。
第三,全面認識「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我們從發展的路徑上認清全面深化改革的時間表和路線圖。
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全面深化改革,關鍵是要進一步形成公平競爭的發展環境,進一步增強經濟社會發展活力,進一步提高政府效率和效能,進一步實現社會公平正義,進一步促進社會和諧穩定,進一步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能力。
為此,《決定》從15個領域部署了60項具體的改革任務,這就是對我國改革的整體思路、基本方向、關鍵領域、重點任務、先後順序的進一步明確。
全面深化改革不是一哄而上,而是整體推進與重點突破相結合,頂層設計與「摸著石頭過河」相結合,通過抓住「牽一發而動全身」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由重點領域改革的「一子落」,激發改革棋局的「全盤活」。
同時,我們還要看到,距離十八大提出的「到2020年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宏偉目標」這一戰略目標滿打滿算還有七年多,《決定》提出的改革任務和階段目標不能夠無限期拉長。所以《決定》明確提出,「到2020年,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上取得決定性成果,形成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二、從六個「進一步」和六個「緊緊圍繞」把脈改革新方向
全會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在六個「進一步」:進一步形成公平競爭的發展環境,進一步增強經濟社會發展活力,進一步提高政府效率和效能,進一步實現社會公平正義,進一步促進社會和諧穩定,進一步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能力。
全會還提出六個「緊緊圍繞」:一是經濟體制改革,緊緊圍繞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二是政治體制改革,緊緊圍繞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三是文化體制改革,緊緊圍繞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四是社會體制改革,緊緊圍繞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五是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緊緊圍繞建設美麗中國;六是黨的建設制度改革,緊緊圍繞提高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
這六個「緊緊圍繞」為未來一個時期我國在經濟體制、政治體制、文化體制、社會體制、生態文明體制和黨的建設制度的改革指明了方向。實際上,這六個「緊緊圍繞」和強調以經濟體制改革為重點、發揮經濟體制改革的牽引作用,就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總體思路,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路線圖。確定這樣的總體思路和路線圖,一方面明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主要內容,突出體現了改革的全面性;另一方面明確了改革的重點和主軸,使全面深化改革的頂層設計、優先順序、重點領域、關鍵環節一目瞭然,有利於整體推進和重點突破相結合、相促進。
三、《決定》對教育科技領域深化改革的闡述
(一)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完善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教育,形成愛學習、愛勞動、愛祖國活動的有效形式和長效機制,增強學生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實踐能力。強化體育課和課外鍛煉,促進青少年身心健康、體魄強健。改進美育教學,提高學生審美和人文素養。大力促進教育公平,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構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的有效機制,逐步縮小區域、城鄉、校際差距。統籌城鄉義務教育資源均衡配置,實行公辦學校標准化建設和校長教師交流輪崗,不設重點學校重點班,破解擇校難題,標本兼治減輕學生課業負擔。加快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培養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能型人才。創新高校人才培養機制,促進高校辦出特色爭創一流。推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繼續教育改革發展。
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招生和考試相對分離、學生考試多次選擇、學校依法自主招生、專業機構組織實施、政府宏觀管理、社會參與監督的運行機制,從根本上解決一考定終身的弊端。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試行學區制和九年一貫對口招生。推行初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加快推進職業院校分類招考或注冊入學。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於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綜合評價多元錄取機制。探索全國統考減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語等科目社會化考試一年多考。試行普通高校、高職院校、成人高校之間學分轉換,拓寬終身學習通道。
深入推進管辦評分離,擴大省級政府教育統籌權和學校辦學自主權,完善學校內部治理結構。強化國家教育督導,委託社會組織開展教育評估監測。健全政府補貼、政府購買服務、助學貸款、基金獎勵、捐資激勵等制度,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
(二)深化科技體制改革
建立健全鼓勵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的體制機制,健全技術創新市場導向機制,發揮市場對技術研發方向、路線選擇、要素價格、各類創新要素配置的導向作用。建立產學研協同創新機制,強化企業在技術創新中的主體地位,發揮大型企業創新骨幹作用,激發中小企業創新活力,推進應用型技術研發機構市場化、企業化改革,建設國家創新體系。
加強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探索建立知識產權法院。打破行政主導和部門分割,建立主要由市場決定技術創新項目和經費分配、評價成果的機制。發展技術市場,健全技術轉移機制,改善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條件,完善風險投資機制,創新商業模式,促進科技成果資本化、產業化。
整合科技規劃和資源,完善政府對基礎性、戰略性、前沿性科學研究和共性技術研究的支持機制。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依照規定應該開放的一律對社會開放。建立創新調查制度和創新報告制度,構建公開透明的國家科研資源管理和項目評價機制。
改革院士遴選和管理體制,優化學科布局,提高中青年人才比例,實行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
四、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新提法新亮點
(一)「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求的是制度的現代化。這是自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第一次設立的宏大目標。
全會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須更加註重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加快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民主政治、先進文化、和諧社會、生態文明,讓一切勞動、知識、技術、管理、資本的活力競相迸發,讓一切創造社會財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讓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
(二)中央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負責改革總體設計、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
(三)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完善國家安全體制和國家安全戰略,確保國家安全。
(四)加強頂層設計和摸著石頭過河相結合。全會指出,堅持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關系,膽子要大、步子要穩,加強頂層設計和摸著石頭過河相結合,整體推進和重點突破相促進,提高改革決策科學性,廣泛凝聚共識,形成改革合力。
全會強調,當前,我國發展進入新階段,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必須以強烈的歷史使命感,最大限度集中全黨全社會智慧,最大限度調動一切積極因素,敢於啃硬骨頭,敢於涉險灘,以更大決心沖破思想觀念的束縛、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籬,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自我完善和發展。
(五)全會特別強調了「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而此前的表述,是「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基礎性作用」。兩字之差,區分出來的是對政府和市場關系的新定位。
全會指出,要緊緊圍繞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加快完善現代市場體系、宏觀調控體系、開放型經濟體系,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推動經濟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發展。
(六)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全會提出,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科學的財稅體制是優化資源配置、維護市場統一、促進社會公平、實現國家長治久安的制度保障。
(七)全會提出了「建設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的方向。全會提出,科學的宏觀調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發揮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優勢的內在要求。必須切實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創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強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建設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
(八)創新化解社會矛盾體制──全會提出,創新社會治理,必須著眼於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增強社會發展活力,提高社會治理水平,維護國家安全,確保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要改進社會治理方式,激發社會組織活力,創新有效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體制,健全公共安全體系。
(九)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全會提出,建設生態文明,必須建立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用制度保護生態環境。要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實行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補償制度,改革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體制。
⑵ 如何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作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決定
一、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義和指導思想
(1)改革開放是黨在新的時代條件下帶領全國各族人民進行的新的偉大革命,是當代中國最鮮明的特色。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三十五年來,我們黨以巨大的政治勇氣,銳意推進經濟體制、政治體制、文化體制、社會體制、生態文明體制和黨的建設制度改革,不斷擴大開放,決心之大、變革之深、影響之廣前所未有,成就舉世矚目。
改革開放最主要的成果是開創和發展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提供了強大動力和有力保障。事實證明,改革開放是決定當代中國命運的關鍵抉擇,是黨和人民事業大踏步趕上時代的重要法寶。
實踐發展永無止境,解放思想永無止境,改革開放永無止境。面對新形勢新任務,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而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必須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全面深化改革,不斷增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
(2)全面深化改革,必須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定信心,凝聚共識,統籌謀劃,協同推進,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以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為出發點和落腳點,進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解放和增強社會活力,堅決破除各方面體制機制弊端,努力開拓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更加廣闊的前景。
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須更加註重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加快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民主政治、先進文化、和諧社會、生態文明,讓一切勞動、知識、技術、管理、資本的活力競相迸發,讓一切創造社會財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讓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
緊緊圍繞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加快完善現代市場體系、宏觀調控體系、開放型經濟體系,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推動經濟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發展。
緊緊圍繞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深化政治體制改革,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發展更加廣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
緊緊圍繞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社會主義文化強國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加快完善文化管理體制和文化生產經營機制,建立健全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現代文化市場體系,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
緊緊圍繞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深化社會體制改革,改革收入分配製度,促進共同富裕,推進社會領域制度創新,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加快形成科學有效的社會治理體制,確保社會既充滿活力又和諧有序。
緊緊圍繞建設美麗中國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態文明制度,健全國土空間開發、資源節約利用、生態環境保護的體制機制,推動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現代化建設新格局。
緊緊圍繞提高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加強民主集中制建設,完善黨的領導體制和執政方式,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提供堅強政治保證。
(3)全面深化改革,必須立足於我國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這個最大實際,堅持發展仍是解決我國所有問題的關鍵這個重大戰略判斷,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發揮經濟體制改革牽引作用,推動生產關系同生產力、上層建築同經濟基礎相適應,推動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經濟體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核心問題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市場決定資源配置是市場經濟的一般規律,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必須遵循這條規律,著力解決市場體系不完善、政府幹預過多和監管不到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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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積極穩妥從廣度和深度上推進市場化改革,大幅度減少政府對資源的直接配置,推動資源配置依據市場規則、市場價格、市場競爭實現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優化。政府的職責和作用主要是保持宏觀經濟穩定,加強和優化公共服務,保障公平競爭,加強市場監管,維護市場秩序,推動可持續發展,促進共同富裕,彌補市場失靈。
(4)改革開放的成功實踐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重要經驗,必須長期堅持。最重要的是,堅持黨的領導,貫徹黨的基本路線,不走封閉僵化的老路,不走改旗易幟的邪路,堅定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始終確保改革正確方向;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求真務實,一切從實際出發,總結國內成功做法,借鑒國外有益經驗,勇於推進理論和實踐創新;堅持以人為本,尊重人民主體地位,發揮群眾首創精神,緊緊依靠人民推動改革,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堅持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關系,膽子要大、步子要穩,加強頂層設計和摸著石頭過河相結合,整體推進和重點突破相促進,提高改革決策科學性,廣泛凝聚共識,形成改革合力。
當前,我國發展進入新階段,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必須以強烈的歷史使命感,最大限度集中全黨全社會智慧,最大限度調動一切積極因素,敢於啃硬骨頭,敢於涉險灘,以更大決心沖破思想觀念的束縛、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籬,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自我完善和發展。
到二0二0年,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上取得決定性成果,完成本決定提出的改革任務,形成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二、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
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根基。公有制經濟和非公有制經濟都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都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必須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堅持公有制主體地位,發揮國有經濟主導作用,不斷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控制力、影響力。必須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激發非公有制經濟活力和創造力。
(5)完善產權保護制度。產權是所有制的核心。健全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產權制度。公有制經濟財產權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經濟財產權同樣不可侵犯。
國家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和合法利益,保證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開公平公正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依法監管各種所有制經濟。
(6)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國有資本、集體資本、非公有資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經濟,是基本經濟制度的重要實現形式,有利於國有資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競爭力,有利於各種所有制資本取長補短、相互促進、共同發展。允許更多國有經濟和其他所有制經濟發展成為混合所有制經濟。國有資本投資項目允許非國有資本參股。允許混合所有制經濟實行企業員工持股,形成資本所有者和勞動者利益共同體。
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組建若干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支持有條件的國有企業改組為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國有資本投資運營要服務於國家戰略目標,更多投向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重點提供公共服務、發展重要前瞻性戰略性產業、保護生態環境、支持科技進步、保障國家安全。
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會保障基金。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繳公共財政比例,二0二0年提到百分之三十,更多用於保障和改善民生。
(7)推動國有企業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國有企業屬於全民所有,是推進國家現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國有企業總體上已經同市場經濟相融合,必須適應市場化、國際化新形勢,以規范經營決策、資產保值增值、公平參與競爭、提高企業效率、增強企業活力、承擔社會責任為重點,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改革。
准確界定不同國有企業功能。國有資本加大對公益性企業的投入,在提供公共服務方面作出更大貢獻。國有資本繼續控股經營的自然壟斷行業,實行以政企分開、政資分開、特許經營、政府監管為主要內容的改革,根據不同行業特點實行網運分開、放開競爭性業務,推進公共資源配置市場化。進一步破除各種形式的行政壟斷。
健全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建立職業經理人制度,更好發揮企業家作用。深化企業內部管理人員能上能下、員工能進能出、收入能增能減的制度改革。建立長效激勵約束機制,強化國有企業經營投資責任追究。探索推進國有企業財務預算等重大信息公開。
國有企業要合理增加市場化選聘比例,合理確定並嚴格規范國有企業管理人員薪酬水平、職務待遇、職務消費、業務消費。
(8)支持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非公有制經濟在支撐增長、促進創新、擴大就業、增加稅收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堅持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廢除對非公有制經濟各種形式的不合理規定,消除各種隱性壁壘,制定非公有制企業進入特許經營領域具體辦法。
鼓勵非公有制企業參與國有企業改革,鼓勵發展非公有資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業,鼓勵有條件的私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三、加快完善現代市場體系
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是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基礎。必須加快形成企業自主經營、公平競爭,消費者自由選擇、自主消費,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動、平等交換的現代市場體系,著力清除市場壁壘,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
(9)建立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規則。實行統一的市場准入制度,在制定負面清單基礎上,各類市場主體可依法平等進入清單之外領域。探索對外商投資實行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管理模式。推進工商注冊制度便利化,削減資質認定項目,由先證後照改為先照後證,把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逐步改為認繳登記制。推進國內貿易流通體制改革,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
改革市場監管體系,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清理和廢除妨礙全國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嚴禁和懲處各類違法實行優惠政策行為,反對地方保護,反對壟斷和不正當競爭。建立健全社會徵信體系,褒揚誠信,懲戒失信。健全優勝劣汰市場化退出機制,完善企業破產制度。
(10)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凡是能由市場形成價格的都交給市場,政府不進行不當干預。推進水、石油、天然氣、電力、交通、電信等領域價格改革,放開競爭性環節價格。政府定價范圍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網路型自然壟斷環節,提高透明度,接受社會監督。完善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注重發揮市場形成價格作用。
(11)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縮小征地范圍,規范征地程序,完善對被征地農民合理、規范、多元保障機制。擴大國有土地有償使用范圍,減少非公益性用地劃撥。建立兼顧國家、集體、個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合理提高個人收益。完善土地租賃、轉讓、抵押二級市場。
(12)完善金融市場體系。擴大金融業對內對外開放,在加強監管前提下,允許具備條件的民間資本依法發起設立中小型銀行等金融機構。推進政策性金融機構改革。健全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推進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多渠道推動股權融資,發展並規范債券市場,提高直接融資比重。完善保險經濟補償機制,建立巨災保險制度。發展普惠金融。鼓勵金融創新,豐富金融市場層次和產品。
完善人民幣匯率市場化形成機制,加快推進利率市場化,健全反映市場供求關系的國債收益率曲線。推動資本市場雙向開放,有序提高跨境資本和金融交易可兌換程度,建立健全宏觀審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債和資本流動管理體系,加快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
落實金融監管改革措施和穩健標准,完善監管協調機制,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監管職責和風險處置責任。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完善金融機構市場化退出機制。加強金融基礎設施建設,保障金融市場安全高效運行和整體穩定。
(13)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建立健全鼓勵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的體制機制,健全技術創新市場導向機制,發揮市場對技術研發方向、路線選擇、要素價格、各類創新要素配置的導向作用。建立產學研協同創新機制,強化企業在技術創新中的主體地位,發揮大型企業創新骨幹作用,激發中小企業創新活力,推進應用型技術研發機構市場化、企業化改革,建設國家創新體系。
加強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探索建立知識產權法院。打破行政主導和部門分割,建立主要由市場決定技術創新項目和經費分配、評價成果的機制。發展技術市場,健全技術轉移機制,改善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條件,完善風險投資機制,創新商業模式,促進科技成果資本化、產業化。
整合科技規劃和資源,完善政府對基礎性、戰略性、前沿性科學研究和共性技術研究的支持機制。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依照規定應該開放的一律對社會開放。建立創新調查制度和創新報告制度,構建公開透明的國家科研資源管理和項目評價機制。
改革院士遴選和管理體制,優化學科布局,提高中青年人才比例,實行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
四、加快轉變政府職能
科學的宏觀調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發揮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優勢的內在要求。必須切實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創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強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建設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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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健全宏觀調控體系。宏觀調控的主要任務是保持經濟總量平衡,促進重大經濟結構協調和生產力布局優化,減緩經濟周期波動影響,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穩定市場預期,實現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健全以國家發展戰略和規劃為導向、以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為主要手段的宏觀調控體系,推進宏觀調控目標制定和政策手段運用機制化,加強財政政策、貨幣政策與產業、價格等政策手段協調配合,提高相機抉擇水平,增強宏觀調控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形成參與國際宏觀經濟政策協調的機制,推動國際經濟治理結構完善。
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確立企業投資主體地位。企業投資項目,除關系國家安全和生態安全、涉及全國重大生產力布局、戰略性資源開發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項目外,一律由企業依法依規自主決策,政府不再審批。強化節能節地節水、環境、技術、安全等市場准入標准,建立健全防範和化解產能過剩長效機制。
完善發展成果考核評價體系,糾正單純以經濟增長速度評定政績的偏向,加大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產能過剩、科技創新、安全生產、新增債務等指標的權重,更加重視勞動就業、居民收入、社會保障、人民健康狀況。加快建立國家統一的經濟核算制度,編制全國和地方資產負債表,建立全社會房產、信用等基礎數據統一平台,推進部門信息共享。
(15)全面正確履行政府職能。進一步簡政放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減少中央政府對微觀事務的管理,市場機制能有效調節的經濟活動,一律取消審批,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要規范管理、提高效率;直接面向基層、量大面廣、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經濟社會事項,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層管理。
政府要加強發展戰略、規劃、政策、標准等制定和實施,加強市場活動監管,加強各類公共服務提供。加強中央政府宏觀調控職責和能力,加強地方政府公共服務、市場監管、社會管理、環境保護等職責。推廣政府購買服務,凡屬事務性管理服務,原則上都要引入競爭機制,通過合同、委託等方式向社會購買。
加快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加大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力度,推動公辦事業單位與主管部門理順關系和去行政化,創造條件,逐步取消學校、科研院所、醫院等單位的行政級別。建立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推進有條件的事業單位轉為企業或社會組織。建立各類事業單位統一登記管理制度。
(16)優化政府組織結構。轉變政府職能必須深化機構改革。優化政府機構設置、職能配置、工作流程,完善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行政運行機制。嚴格績效管理,突出責任落實,確保權責一致。
統籌黨政群機構改革,理順部門職責關系。積極穩妥實施大部門制。優化行政區劃設置,有條件的地方探索推進省直接管理縣(市)體制改革。嚴格控制機構編制,嚴格按規定職數配備領導幹部,減少機構數量和領導職數,嚴格控制財政供養人員總量。推進機構編制管理科學化、規范化、法制化。
五、深化財稅體制改革
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科學的財稅體制是優化資源配置、維護市場統一、促進社會公平、實現國家長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必須完善立法、明確事權、改革稅制、穩定稅負、透明預算、提高效率,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
(17)改進預算管理制度。實施全面規范、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審核預算的重點由平衡狀態、赤字規模向支出預算和政策拓展。清理規范重點支出同財政收支增幅或生產總值掛鉤事項,一般不採取掛鉤方式。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建立權責發生制的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建立規范合理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及風險預警機制。
完善一般性轉移支付增長機制,重點增加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的轉移支付。中央出台增支政策形成的地方財力缺口,原則上通過一般性轉移支付調節。清理、整合、規范專項轉移支付項目,逐步取消競爭性領域專項和地方資金配套,嚴格控制引導類、救濟類、應急類專項,對保留專項進行甄別,屬地方事務的劃入一般性轉移支付。
(18)完善稅收制度。深化稅收制度改革,完善地方稅體系,逐步提高直接稅比重。推進增值稅改革,適當簡化稅率。調整消費稅徵收范圍、環節、稅率,把高耗能、高污染產品及部分高檔消費品納入徵收范圍。逐步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加快房地產稅立法並適時推進改革,加快資源稅改革,推動環境保護費改稅。
按照統一稅制、公平稅負、促進公平競爭的原則,加強對稅收優惠特別是區域稅收優惠政策的規范管理。稅收優惠政策統一由專門稅收法律法規規定,清理規范稅收優惠政策。完善國稅、地稅征管體制。
(19)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適度加強中央事權和支出責任,國防、外交、國家安全、關系全國統一市場規則和管理等作為中央事權;部分社會保障、跨區域重大項目建設維護等作為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權,逐步理順事權關系;區域性公共服務作為地方事權。中央和地方按照事權劃分相應承擔和分擔支出責任。中央可通過安排轉移支付將部分事權支出責任委託地方承擔。對於跨區域且對其他地區影響較大的公共服務,中央通過轉移支付承擔一部分地方事權支出責任。
保持現有中央和地方財力格局總體穩定,結合稅制改革,考慮稅種屬性,進一步理順中央和地方收入劃分。
六、健全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
城鄉二元結構是制約城鄉發展一體化的主要障礙。必須健全體制機制,形成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工農互惠、城鄉一體的新型工農城鄉關系,讓廣大農民平等參與現代化進程、共同分享現代化成果。
(20)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堅持家庭經營在農業中的基礎性地位,推進家庭經營、集體經營、合作經營、企業經營等共同發展的農業經營方式創新。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依法維護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發展壯大集體經濟。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並保持長久不變,在堅持和完善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前提下,賦予農民對承包地佔有、使用、收益、流轉及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權能,允許農民以承包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鼓勵承包經營權在公開市場上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流轉,發展多種形式規模經營。
鼓勵農村發展合作經濟,扶持發展規模化、專業化、現代化經營,允許財政項目資金直接投向符合條件的合作社,允許財政補助形成的資產轉交合作社持有和管護,允許合作社開展信用合作。鼓勵和引導工商資本到農村發展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現代種養業,向農業輸入現代生產要素和經營模式。
(21)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保障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積極發展農民股份合作,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佔有、收益、有償退出及抵押、擔保、繼承權。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選擇若干試點,慎重穩妥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探索農民增加財產性收入渠道。建立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推動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公開、公正、規范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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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十八大三中全會精神
下面從四個方面對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的重點進行簡要的解讀。
一、從三個維度把握「全面深化改革」這一主題
十八屆三中全會確定的主題是「全面深化改革」,這與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前6次三中全會有所不同。盡管前6次會議也都與改革有關,但主題僅是某一方面改革。這次則包括了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以及國防和軍隊改革、黨的建設制度改革等等。之所以確定這樣的主題,一方面是為了與「五位一體」總體布局相適應,另一方面也是實踐需要,當前改革進入攻堅期、深水區,只有堅持全面改革,才能繼續深化改革。
《決定》描繪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藍圖、新願景、新目標,匯集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思想、新論斷、新舉措,反映了社會呼聲、社會訴求、社會期盼,凝聚了全黨全社會關於全面深化改革的思想共識和行動智慧。《決定》又不僅僅是一份藍圖。它詳細合理地布局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戰略重點、優先順序、主攻方向、工作機制、推進方式和時間表、路線圖。《決定》明確了一系列的戰略任務,更注重在落實方面下工夫,確保改革的可操作性。
第一,全面認識「全面深化改革」首先要求我們從現實的需要上認識到我國改革已經進入新的歷史時期。
經過35年的改革開放,中國經濟已然成為「世界引擎」。但是,經濟的潛在增長率已在降低,傳統的發展方式已經不可持續。在經濟方面迫切需要增強發展後勁;在政治方面迫切需要推動體制創新;在社會管理方面迫切需要化解突出矛盾;在文化發展方面迫切需要激發創新活力;在生態環境方面迫切需要健全法律保障……這一切對全面深化改革提出了更加緊迫的要求。
同時,我們所面臨的國際形勢也更加復雜,新技術革命不斷興起,我國經濟發展還面臨著後起國家追趕和發達國家的經濟、科技優勢「兩面夾擊」的壓力。
改革如逆水行舟,不進則退。全面深化改革既是廣大人民群眾的熱切期盼,也是決定當代中國命運的關鍵抉擇。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讓群眾過上更好的生活,必須依靠全面深化改革。
第二,全面認識「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我們從戰略的高度上認識到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
改革就是體制變革、結構變動、利益調整的過程,有時難免「傷筋動骨」。尤其是當前我國改革進入了深水區和攻堅期,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改革矛盾更多、困難更大,牽一發而動全身。
在過去35年的改革實踐中,我們在「摸著石頭過河」的基礎上積累了豐富的改革經驗。但是在新的歷史時期,我們必須從全球視野、全國大局的角度對改革的各種要素進行統籌考慮,必須更加註重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全面系統而又積極穩妥地推進各領域的改革。
第三,全面認識「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我們從發展的路徑上認清全面深化改革的時間表和路線圖。
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全面深化改革,關鍵是要進一步形成公平競爭的發展環境,進一步增強經濟社會發展活力,進一步提高政府效率和效能,進一步實現社會公平正義,進一步促進社會和諧穩定,進一步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能力。
為此,《決定》從15個領域部署了60項具體的改革任務,這就是對我國改革的整體思路、基本方向、關鍵領域、重點任務、先後順序的進一步明確。
全面深化改革不是一哄而上,而是整體推進與重點突破相結合,頂層設計與「摸著石頭過河」相結合,通過抓住「牽一發而動全身」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由重點領域改革的「一子落」,激發改革棋局的「全盤活」。
同時,我們還要看到,距離十八大提出的「到2020年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宏偉目標」這一戰略目標滿打滿算還有七年多,《決定》提出的改革任務和階段目標不能夠無限期拉長。所以《決定》明確提出,「到2020年,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上取得決定性成果,形成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二、從六個「進一步」和六個「緊緊圍繞」把脈改革新方向
全會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在六個「進一步」:進一步形成公平競爭的發展環境,進一步增強經濟社會發展活力,進一步提高政府效率和效能,進一步實現社會公平正義,進一步促進社會和諧穩定,進一步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能力。
全會還提出六個「緊緊圍繞」:一是經濟體制改革,緊緊圍繞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二是政治體制改革,緊緊圍繞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三是文化體制改革,緊緊圍繞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四是社會體制改革,緊緊圍繞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五是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緊緊圍繞建設美麗中國;六是黨的建設制度改革,緊緊圍繞提高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
這六個「緊緊圍繞」為未來一個時期我國在經濟體制、政治體制、文化體制、社會體制、生態文明體制和黨的建設制度的改革指明了方向。實際上,這六個「緊緊圍繞」和強調以經濟體制改革為重點、發揮經濟體制改革的牽引作用,就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總體思路,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路線圖。確定這樣的總體思路和路線圖,一方面明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主要內容,突出體現了改革的全面性;另一方面明確了改革的重點和主軸,使全面深化改革的頂層設計、優先順序、重點領域、關鍵環節一目瞭然,有利於整體推進和重點突破相結合、相促進。
三、《決定》對教育科技領域深化改革的闡述
(一)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完善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教育,形成愛學習、愛勞動、愛祖國活動的有效形式和長效機制,增強學生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實踐能力。強化體育課和課外鍛煉,促進青少年身心健康、體魄強健。改進美育教學,提高學生審美和人文素養。大力促進教育公平,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構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的有效機制,逐步縮小區域、城鄉、校際差距。統籌城鄉義務教育資源均衡配置,實行公辦學校標准化建設和校長教師交流輪崗,不設重點學校重點班,破解擇校難題,標本兼治減輕學生課業負擔。加快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培養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能型人才。創新高校人才培養機制,促進高校辦出特色爭創一流。推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繼續教育改革發展。
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招生和考試相對分離、學生考試多次選擇、學校依法自主招生、專業機構組織實施、政府宏觀管理、社會參與監督的運行機制,從根本上解決一考定終身的弊端。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試行學區制和九年一貫對口招生。推行初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加快推進職業院校分類招考或注冊入學。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於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綜合評價多元錄取機制。探索全國統考減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語等科目社會化考試一年多考。試行普通高校、高職院校、成人高校之間學分轉換,拓寬終身學習通道。
深入推進管辦評分離,擴大省級政府教育統籌權和學校辦學自主權,完善學校內部治理結構。強化國家教育督導,委託社會組織開展教育評估監測。健全政府補貼、政府購買服務、助學貸款、基金獎勵、捐資激勵等制度,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
(二)深化科技體制改革
建立健全鼓勵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的體制機制,健全技術創新市場導向機制,發揮市場對技術研發方向、路線選擇、要素價格、各類創新要素配置的導向作用。建立產學研協同創新機制,強化企業在技術創新中的主體地位,發揮大型企業創新骨幹作用,激發中小企業創新活力,推進應用型技術研發機構市場化、企業化改革,建設國家創新體系。
加強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探索建立知識產權法院。打破行政主導和部門分割,建立主要由市場決定技術創新項目和經費分配、評價成果的機制。發展技術市場,健全技術轉移機制,改善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條件,完善風險投資機制,創新商業模式,促進科技成果資本化、產業化。
整合科技規劃和資源,完善政府對基礎性、戰略性、前沿性科學研究和共性技術研究的支持機制。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依照規定應該開放的一律對社會開放。建立創新調查制度和創新報告制度,構建公開透明的國家科研資源管理和項目評價機制。
改革院士遴選和管理體制,優化學科布局,提高中青年人才比例,實行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
四、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新提法新亮點
(一)「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求的是制度的現代化。這是自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第一次設立的宏大目標。
全會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須更加註重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加快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民主政治、先進文化、和諧社會、生態文明,讓一切勞動、知識、技術、管理、資本的活力競相迸發,讓一切創造社會財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讓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
(二)中央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負責改革總體設計、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
(三)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完善國家安全體制和國家安全戰略,確保國家安全。
(四)加強頂層設計和摸著石頭過河相結合。全會指出,堅持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關系,膽子要大、步子要穩,加強頂層設計和摸著石頭過河相結合,整體推進和重點突破相促進,提高改革決策科學性,廣泛凝聚共識,形成改革合力。
全會強調,當前,我國發展進入新階段,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必須以強烈的歷史使命感,最大限度集中全黨全社會智慧,最大限度調動一切積極因素,敢於啃硬骨頭,敢於涉險灘,以更大決心沖破思想觀念的束縛、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籬,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自我完善和發展。
(五)全會特別強調了「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而此前的表述,是「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基礎性作用」。兩字之差,區分出來的是對政府和市場關系的新定位。
全會指出,要緊緊圍繞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加快完善現代市場體系、宏觀調控體系、開放型經濟體系,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推動經濟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發展。
(六)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全會提出,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科學的財稅體制是優化資源配置、維護市場統一、促進社會公平、實現國家長治久安的制度保障。
(七)全會提出了「建設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的方向。全會提出,科學的宏觀調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發揮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優勢的內在要求。必須切實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創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強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建設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
(八)創新化解社會矛盾體制──全會提出,創新社會治理,必須著眼於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增強社會發展活力,提高社會治理水平,維護國家安全,確保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要改進社會治理方式,激發社會組織活力,創新有效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體制,健全公共安全體系。
(九)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全會提出,建設生態文明,必須建立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用制度保護生態環境。要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實行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補償制度,改革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體制。
⑷ 十八屆三中全會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重大決定是
2013年11月12日,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對全面深化改革的若乾重大問題做出了決議,現摘錄知識產權相關內容如下:
加強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探索建立知識產權法院。打破行政主導和部門分割,建立主要由市場決定技術創新項目和經費分配、評價成果的機制。發展技術市場,健全技術轉移機制,改善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條件,完善風險投資機制,創新商業模式,促進科技成果資本化、產業化。
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建立健全鼓勵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的體制機制,健全技術創新市場導向機制,發揮市場對技術研發方向、路線選擇、要素價格、各類創新要素配置的導向作用。建立產學研協同創新機制,強化企業在技術創新中的主體地位,發揮大型企業創新骨幹作用,激發中小企業創新活力,推進應用型技術研發機構市場化、企業化改革,建設國家創新體系。
整合科技規劃和資源,完善政府對基礎性、戰略性、前沿性科學研究和共性技術研究的支持機制。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依照規定應該開放的一律對社會開放。建立創新調查制度和創新報告制度,構建公開透明的國家科研資源管理和項目評價機制。
你也可以參考一下新商標法 那個才是對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實質性變動和決定
⑸ 為什麼要建立知識產權法院
律達網:
根據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探索建立知識產權法院」的要求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在北京、上海、廣州設立知識產權法院的決定》,2014年11月6日、12月16日、12月28日,北京、廣州、上海知識產權法院相繼成立,這是中國知識產權保護和司法體制改革的重要里程碑,標志著中國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推動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實施進入新階段。
——建設創新型國家的戰略要求。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分別作出《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我國進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建設創新型國家和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關鍵時期。改革與法治如車之兩輪、鳥之兩翼,創新發展必將推動創新活力競相迸發、創新成果轉化運用,也必然促進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需求不斷增長。建設創新型國家,既要全面深化改革,營造激勵科技創新的政策環境,又要營造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規范科技成果轉化運用,保障科技創新公平競爭的法治環境。司法作為解決矛盾糾紛、維護公平正義的最後防線,作為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的重要力量,在知識產權保護中的地位和作用越來越重要。建立知識產權法院不只是一項司法體制改革任務,而且是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要求,從實施知識產權戰略、加強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健全科技創新激勵機制的高度進行謀篇布局,建設創新型國家的重要戰略舉措,必將進一步激發社會創新動力、創造潛力和創業活力,為國家建設提供強大推動力。
——服務「一帶一路」等國家發展戰略的助力保障。隨著經濟全球化特別是知識經濟的深入發展,面對傳統實體經濟增長乏力、經濟下行壓力加大,重視科技和文化創新,重視知識產權在國家發展戰略中的核心地位與作用,完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和加強司法保護力度,已成為各國共識,也成為國家間激勵創新、吸引投資和鼓勵貿易的重要競爭手段。知識產權作為國家發展的戰略性資源,已經成為國家根本利益和國際競爭的核心要素。建立知識產權法院,有助於發揮知識產權保護的專業化、國際化功能和作用,助力我國企業走向國際,為「一帶一路」等戰略的實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司法保護主導作用的規律體現。知識產權法專業性和技術性極強。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要求體現司法部門的專門化、管轄的集中化、程序的集約化、人員的專業化,以確保知識產權司法的統一,增強我國在國際知識產權司法領域的話語權、權威性、影響力。建立知識產權法院,整合知識產權司法資源,對專利等知識產權民事、行政案件進行專業分工、集中受理、集約審理和統一裁判,有助於建設一支專業化、高素質的知識產權審判隊伍,進一步統一知識產權裁判標准,更有效地平等保障中外當事人的知識產權合法權益,展示我國知識產權司法的國際形象。
——解決知識產權審判現實問題的迫切需要。近年來,知識產權糾紛快速增加,2014年全國各級法院審結一審知識產權糾紛案件11萬件,同比上升10%。特別是新情況新問題日趨增多,而現有的知識產權審判體制機制,存在因審判力量分散不均,專業化分工不強,碎片化的審判體制影響知識產權法官審判能力和審判質效的提升,以及民事、行政案件尚未全面實現集中管轄,分散審理程序冗長,法律適用和裁判標准亦不易統一等突出問題,制約著知識產權司法保護主導作用的充分發揮,降低了知識產權審判服務保障國家科技創新大局的工作效果,也影響了知識產權司法國際話語權的構建。建立知識產權法院,有助於培養知名知識產權法官,實現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專業化、高效率和統一性,強化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品牌效應和國際影響力。
——國際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發展潮流和通行經驗。對知識產權案件實行集中管轄和審理,已成為國際社會發展潮流和通行經驗。目前,美國、德國、英國、泰國、韓國、印度、土耳其、日本、新加坡、馬來西亞、俄羅斯、芬蘭等國家,以及我國台灣地區均設立了知識產權專門法院,統一審理有關知識產權案件。歐盟也決定設立歐洲專利法院,巴基斯坦已決定成立獨立的知識產權法院。即使尚未設立知識產權法院的國家和地區,也將知識產權案件集中到有關的法院進行審理。我國建立專門的知識產權法院,統一集中審理知識產權案件,將進一步與世界知識產權保護接軌。
選擇北京、上海、廣州率先探索設立知識產權法院,既是順應國家對三地發展戰略定位,更好服務全國改革開放、創新發展大局的必然要求,也是因為三地具有探索實踐的厚實基礎。北京是我國首都和全國政治、經濟、文化中心,正著力建設成為科技創新中心;上海是中國最大的城市和經濟、金融中心,是全國改革開放的排頭兵、創新發展的先行者;廣東是我國改革開放的先行地和試驗田,廣州則是我國國家級中心城市和國家知識產權示範城市。北京、上海、廣州分別在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和作用,經濟和科技發展水平均較高,科技創新較為活躍,對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需求更為強烈和迫切。三地也是全國較早開展知識產權審判的城市,北京是涉國家專利、商標部門行政案件集中地區;廣州管轄廣東地區知識產權案件,是全國知識產權案件總量最多的地區;上海作為直轄市,正按照國家發展戰略,加快建設「四個中心」和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亞太地區知識產權中心城市,上海知識產權審判隊伍素質較高、經驗豐富,是全國知識產權審判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模式創造地,審理了大量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知識產權案件,知識產權審判的專業化、國際化和公信力、影響力均處於全國前列,具有先行探索設立知識產權法院的良好基礎和區位優勢。因此,國家確定在三地率先探索設立知識產權法院,並結合三地案件總量和結構特徵,確立北京、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單獨設立,上海知識產權法院與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合署辦公的設立模式,有助於通過不同設立模式的探索,為今後知識產權法院的進一步設置提供有益借鑒。同時,根據改革必須依法有據、逐步推進的原則,在我國相關法律修改之前,三地知識產權法院還無法跨省市管轄知識產權案件。
三地知識產權法院正式掛牌運行以來,按照中央要求和部署,在機構設置、人員分類管理、審判權力運行機制以及司法責任制等方面率先落實改革要求,已經取得階段性成效。三地知識產權法院將繼續全面貫徹落實中央有關改革方案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緊緊圍繞推動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建設創新型國家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切實擔負起先行先試的改革重任,在提升知識產權法官專業水平能力上有新舉措,在創新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機制上有新作為,在引領服務全國知識產權司法改革上有新經驗,在營造有利於大眾創業和萬眾創新的公平競爭環境上有新貢獻,努力做國際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新規則的制定者和引領者、新型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先行者和示範者。
(作者:上海知識產權法院院長)
⑹ 我國十八屆三中全會有關於知識產權保護的改革措施是什麼
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加強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探索建立知識產權法院。打破行政主導和部門分割,建立主要由市場決定技術創新項目和經費分配、評價成果的機制。發展技術市場,健全技術轉移機制,改善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條件,完善風險投資機制,創新商業模式,促進科技成果資本化、產業化。
⑺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後具體採取了哪些措施
建立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規則。實行統一的市場准入制度,在制定負面清單基礎上,各類市場主體可依法平等進入清單之外領域。探索對外商投資實行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管理模式。推進工商注冊制度便利化,削減資質認定項目,由先證後照改為先照後證,把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逐步改為認繳登記制。推進國內貿易流通體制改革,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
改革市場監管體系,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清理和廢除妨礙全國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嚴禁和懲處各類違法實行優惠政策行為,反對地方保護,反對壟斷和不正當競爭。建立健全社會徵信體系,褒揚誠信,懲戒失信。健全優勝劣汰市場化退出機制,完善企業破產制度。
()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凡是能由市場形成價格的都交給市場,政府不進行不當干預。推進水、石油、天然氣、電力、交通、電信等領域價格改革,放開競爭性環節價格。政府定價范圍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網路型自然壟斷環節,提高透明度,接受社會監督。完善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注重發揮市場形成價格作用。
()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縮小征地范圍,規范征地程序,完善對被征地農民合理、規范、多元保障機制。擴大國有土地有償使用范圍,減少非公益性用地劃撥。建立兼顧國家、集體、個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合理提高個人收益。完善土地租賃、轉讓、抵押二級市場。
()完善金融市場體系。擴大金融業對內對外開放,在加強監管前提下,允許具備條件的民間資本依法發起設立中小型銀行等金融機構。推進政策性金融機構改革。健全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推進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多渠道推動股權融資,發展並規范債券市場,提高直接融資比重。完善保險經濟補償機制,建立巨災保險制度。發展普惠金融。鼓勵金融創新,豐富金融市場層次和產品。
完善人民幣匯率市場化形成機制,加快推進利率市場化,健全反映市場供求關系的國債收益率曲線。推動資本市場雙向開放,有序提高跨境資本和金融交易可兌換程度,建立健全宏觀審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債和資本流動管理體系,加快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
落實金融監管改革措施和穩健標准,完善監管協調機制,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監管職責和風險處置責任。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完善金融機構市場化退出機制。加強金融基礎設施建設,保障金融市場安全高效運行和整體穩定。
()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建立健全鼓勵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的體制機制,健全技術創新市場導向機制,發揮市場對技術研發方向、路線選擇、要素價格、各類創新要素配置的導向作用。建立產學研協同創新機制,強化企業在技術創新中的主體地位,發揮大型企業創新骨幹作用,激發中小企業創新活力,推進應用型技術研發機構市場化、企業化改革,建設國家創新體系。
加強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探索建立知識產權法院。打破行政主導和部門分割,建立主要由市場決定技術創新項目和經費分配、評價成果的機制。發展技術市場,健全技術轉移機制,改善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條件,完善風險投資機制,創新商業模式,促進科技成果資本化、產業化。
整合科技規劃和資源,完善政府對基礎性、戰略性、前沿性科學研究和共性技術研究的支持機制。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依照規定應該開放的一律對社會開放。建立創新調查制度和創新報告制度,構建公開透明的國家科研資源管理和項目評價機制。
改革院士遴選和管理體制,優化學科布局,提高中青年人才比例,實行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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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
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根基。公有制經濟和非公有制經濟都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都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必須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堅持公有制主體地位,發揮國有經濟主導作用,不斷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控制力、影響力。必須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激發非公有制經濟活力和創造力。
(5)完善產權保護制度。產權是所有制的核心。健全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產權制度。公有制經濟財產權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經濟財產權同樣不可侵犯。
國家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和合法利益,保證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開公平公正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依法監管各種所有制經濟。
(6)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國有資本、集體資本、非公有資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經濟,是基本經濟制度的重要實現形式,有利於國有資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競爭力,有利於各種所有制資本取長補短、相互促進、共同發展。允許更多國有經濟和其他所有制經濟發展成為混合所有制經濟。國有資本投資項目允許非國有資本參股。允許混合所有制經濟實行企業員工持股,形成資本所有者和勞動者利益共同體。
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組建若干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支持有條件的國有企業改組為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國有資本投資運營要服務於國家戰略目標,更多投向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重點提供公共服務、發展重要前瞻性戰略性產業、保護生態環境、支持科技進步、保障國家安全。
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會保障基金。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繳公共財政比例,二0二0年提到百分之三十,更多用於保障和改善民生。
(7)推動國有企業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國有企業屬於全民所有,是推進國家現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國有企業總體上已經同市場經濟相融合,必須適應市場化、國際化新形勢,以規范經營決策、資產保值增值、公平參與競爭、提高企業效率、增強企業活力、承擔社會責任為重點,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改革。
准確界定不同國有企業功能。國有資本加大對公益性企業的投入,在提供公共服務方面作出更大貢獻。國有資本繼續控股經營的自然壟斷行業,實行以政企分開、政資分開、特許經營、政府監管為主要內容的改革,根據不同行業特點實行網運分開、放開競爭性業務,推進公共資源配置市場化。進一步破除各種形式的行政壟斷。
健全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建立職業經理人制度,更好發揮企業家作用。深化企業內部管理人員能上能下、員工能進能出、收入能增能減的制度改革。建立長效激勵約束機制,強化國有企業經營投資責任追究。探索推進國有企業財務預算等重大信息公開。
國有企業要合理增加市場化選聘比例,合理確定並嚴格規范國有企業管理人員薪酬水平、職務待遇、職務消費、業務消費。
(8)支持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非公有制經濟在支撐增長、促進創新、擴大就業、增加稅收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堅持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廢除對非公有制經濟各種形式的不合理規定,消除各種隱性壁壘,制定非公有制企業進入特許經營領域具體辦法。
鼓勵非公有制企業參與國有企業改革,鼓勵發展非公有資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業,鼓勵有條件的私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三、加快完善現代市場體系
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是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基礎。必須加快形成企業自主經營、公平競爭,消費者自由選擇、自主消費,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動、平等交換的現代市場體系,著力清除市場壁壘,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
(9)建立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規則。實行統一的市場准入制度,在制定負面清單基礎上,各類市場主體可依法平等進入清單之外領域。探索對外商投資實行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管理模式。推進工商注冊制度便利化,削減資質認定項目,由先證後照改為先照後證,把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逐步改為認繳登記制。推進國內貿易流通體制改革,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
改革市場監管體系,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清理和廢除妨礙全國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嚴禁和懲處各類違法實行優惠政策行為,反對地方保護,反對壟斷和不正當競爭。建立健全社會徵信體系,褒揚誠信,懲戒失信。健全優勝劣汰市場化退出機制,完善企業破產制度。
(10)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凡是能由市場形成價格的都交給市場,政府不進行不當干預。推進水、石油、天然氣、電力、交通、電信等領域價格改革,放開競爭性環節價格。政府定價范圍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業(1625.740,32.57, 2.04%)、公益性服務、網路型自然壟斷環節,提高透明度,接受社會監督。完善農產品[1.69% 資金 研報](7.86,0.13, 1.68%)價格形成機制,注重發揮市場形成價格作用。
(11)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縮小征地范圍,規范征地程序,完善對被征地農民合理、規范、多元保障機制。擴大國有土地有償使用范圍,減少非公益性用地劃撥。建立兼顧國家、集體、個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合理提高個人收益。完善土地租賃、轉讓、抵押二級市場。
(12)完善金融市場體系。擴大金融業對內對外開放,在加強監管前提下,允許具備條件的民間資本依法發起設立中小型銀行等金融機構。推進政策性金融機構改革。健全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推進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多渠道推動股權融資,發展並規范債券市場,提高直接融資比重。完善保險經濟補償機制,建立巨災保險制度。發展普惠金融。鼓勵金融創新,豐富金融市場層次和產品。
完善人民幣匯率市場化形成機制,加快推進利率市場化,健全反映市場供求關系的國債收益率曲線。推動資本市場雙向開放,有序提高跨境資本和金融交易可兌換程度,建立健全宏觀審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債和資本流動管理體系,加快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
落實金融監管改革措施和穩健標准,完善監管協調機制,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監管職責和風險處置責任。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完善金融機構市場化退出機制。加強金融基礎設施建設,保障金融市場安全高效運行和整體穩定。
(13)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建立健全鼓勵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的體制機制,健全技術創新市場導向機制,發揮市場對技術研發方向、路線選擇、要素價格、各類創新要素配置的導向作用。建立產學研協同創新機制,強化企業在技術創新中的主體地位,發揮大型企業創新骨幹作用,激發中小企業創新活力,推進應用型技術研發機構市場化、企業化改革,建設國家創新體系。
加強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探索建立知識產權法院。打破行政主導和部門分割,建立主要由市場決定技術創新項目和經費分配、評價成果的機制。發展技術市場,健全技術轉移機制,改善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條件,完善風險投資機制,創新商業模式,促進科技成果資本化、產業化。
整合科技規劃和資源,完善政府對基礎性、戰略性、前沿性科學研究和共性技術研究的支持機制。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依照規定應該開放的一律對社會開放。建立創新調查制度和創新報告制度,構建公開透明的國家科研資源管理和項目評價機制。
改革院士遴選和管理體制,優化學科布局,提高中青年人才比例,實行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
四、加快轉變政府職能
科學的宏觀調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發揮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優勢的內在要求。必須切實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創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強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建設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
(14)健全宏觀調控體系。宏觀調控的主要任務是保持經濟總量平衡,促進重大經濟結構協調和生產力布局優化,減緩經濟周期波動影響,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穩定市場預期,實現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健全以國家發展戰略和規劃為導向、以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為主要手段的宏觀調控體系,推進宏觀調控目標制定和政策手段運用機制化,加強財政政策、貨幣政策與產業、價格等政策手段協調配合,提高相機抉擇水平,增強宏觀調控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形成參與國際宏觀經濟政策協調的機制,推動國際經濟治理結構完善。
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確立企業投資主體地位。企業投資項目,除關系國家安全和生態安全、涉及全國重大生產力布局、戰略性資源開發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項目外,一律由企業依法依規自主決策,政府不再審批。強化節能節地節水、環境、技術、安全等市場准入標准,建立健全防範和化解產能過剩長效機制。
完善發展成果考核評價體系,糾正單純以經濟增長速度評定政績的偏向,加大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產能過剩、科技創新、安全生產、新增債務等指標的權重,更加重視勞動就業、居民收入、社會保障、人民健康狀況。加快建立國家統一的經濟核算制度,編制全國和地方資產負債表,建立全社會房產、信用等基礎數據統一平台,推進部門信息共享。
(15)全面正確履行政府職能。進一步簡政放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減少中央政府對微觀事務的管理,市場機制能有效調節的經濟活動,一律取消審批,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要規范管理、提高效率;直接面向基層、量大面廣、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經濟社會事項,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層管理。
政府要加強發展戰略、規劃、政策、標准等制定和實施,加強市場活動監管,加強各類公共服務提供。加強中央政府宏觀調控職責和能力,加強地方政府公共服務、市場監管、社會管理、環境保護等職責。推廣政府購買服務,凡屬事務性管理服務,原則上都要引入競爭機制,通過合同、委託等方式向社會購買。
加快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加大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力度,推動公辦事業單位與主管部門理順關系和去行政化,創造條件,逐步取消學校、科研院所、醫院等單位的行政級別。建立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推進有條件的事業單位轉為企業或社會組織。建立各類事業單位統一登記管理制度。
(16)優化政府組織結構。轉變政府職能必須深化機構改革。優化政府機構設置、職能配置、工作流程,完善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行政運行機制。嚴格績效管理,突出責任落實,確保權責一致。
統籌黨政群機構改革,理順部門職責關系。積極穩妥實施大部門制。優化行政區劃設置,有條件的地方探索推進省直接管理縣(市)體制改革。嚴格控制機構編制,嚴格按規定職數配備領導幹部,減少機構數量和領導職數,嚴格控制財政供養人員總量。推進機構編制管理科學化、規范化、法制化。
五、深化財稅體制改革
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科學的財稅體制是優化資源配置、維護市場統一、促進社會公平、實現國家長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必須完善立法、明確事權、改革稅制、穩定稅負、透明預算、提高效率,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
(17)改進預算管理制度。實施全面規范、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審核預算的重點由平衡狀態、赤字規模向支出預算和政策拓展。清理規范重點支出同財政收支增幅或生產總值掛鉤事項,一般不採取掛鉤方式。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建立權責發生制的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建立規范合理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及風險預警機制。
完善一般性轉移支付增長機制,重點增加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的轉移支付。中央出台增支政策形成的地方財力缺口,原則上通過一般性轉移支付調節。清理、整合、規范專項轉移支付項目,逐步取消競爭性領域專項和地方資金配套,嚴格控制引導類、救濟類、應急類專項,對保留專項進行甄別,屬地方事務的劃入一般性轉移支付。
(18)完善稅收制度。深化稅收制度改革,完善地方稅體系,逐步提高直接稅比重。推進增值稅改革,適當簡化稅率。調整消費稅徵收范圍、環節、稅率,把高耗能、高污染產品及部分高檔消費品納入徵收范圍。逐步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加快房地產稅立法並適時推進改革,加快資源稅改革,推動環境保護費改稅。
按照統一稅制、公平稅負、促進公平競爭的原則,加強對稅收優惠特別是區域稅收優惠政策的規范管理。稅收優惠政策統一由專門稅收法律法規規定,清理規范稅收優惠政策。完善國稅、地稅征管體制。
(19)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適度加強中央事權和支出責任,國防、外交、國家安全、關系全國統一市場規則和管理等作為中央事權;部分社會保障、跨區域重大項目建設維護等作為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權,逐步理順事權關系;區域性公共服務作為地方事權。中央和地方按照事權劃分相應承擔和分擔支出責任。中央可通過安排轉移支付將部分事權支出責任委託地方承擔。對於跨區域且對其他地區影響較大的公共服務,中央通過轉移支付承擔一部分地方事權支出責任。
保持現有中央和地方財力格局總體穩定,結合稅制改革,考慮稅種屬性,進一步理順中央和地方收入劃分。
六、健全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
城鄉二元結構是制約城鄉發展一體化的主要障礙。必須健全體制機制,形成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工農互惠、城鄉一體的新型工農城鄉關系,讓廣大農民平等參與現代化進程、共同分享現代化成果。
(20)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堅持家庭經營在農業中的基礎性地位,推進家庭經營、集體經營、合作經營、企業經營等共同發展的農業經營方式創新。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依法維護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發展壯大集體經濟。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並保持長久不變,在堅持和完善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前提下,賦予農民對承包地佔有、使用、收益、流轉及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權能,允許農民以承包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鼓勵承包經營權在公開市場上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流轉,發展多種形式規模經營。
鼓勵農村發展合作經濟,扶持發展規模化、專業化、現代化經營,允許財政項目資金直接投向符合條件的合作社,允許財政補助形成的資產轉交合作社持有和管護,允許合作社開展信用合作。鼓勵和引導工商資本到農村發展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現代種養業,向農業輸入現代生產要素和經營模式。
(21)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保障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積極發展農民股份合作,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佔有、收益、有償退出及抵押、擔保、繼承權。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選擇若干試點,慎重穩妥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探索農民增加財產性收入渠道。建立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推動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公開、公正、規范運行。
(22)推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維護農民生產要素權益,保障農民工同工同酬,保障農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保障金融機構農村存款主要用於農業農村。健全農業支持保護體系,改革農業補貼制度,完善糧食主產區利益補償機制。完善農業保險制度。鼓勵社會資本投向農村建設,允許企業和社會組織在農村興辦各類事業。統籌城鄉基礎設施建設和社區建設,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23)完善城鎮化健康發展體制機制。堅持走中國特色新型城鎮化道路,推進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推動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產業和城鎮融合發展,促進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協調推進。優化城市空間結構和管理格局,增強城市綜合承載能力。
推進城市建設管理創新。建立透明規范的城市建設投融資機制,允許地方政府通過發債等多種方式拓寬城市建設融資渠道,允許社會資本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城市基礎設施投資和運營,研究建立城市基礎設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機構。完善設市標准,嚴格審批程序,對具備行政區劃調整條件的縣可有序改市。對吸納人口多、經濟實力強的鎮,可賦予同人口和經濟規模相適應的管理權。建立和完善跨區域城市發展協調機制。
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轉為城鎮居民。創新人口管理,加快戶籍制度改革,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穩步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把進城落戶農民完全納入城鎮住房和社會保障體系,在農村參加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規范接入城鎮社保體系。建立財政轉移支付同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鉤機制,從嚴合理供給城市建設用地,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率。
七、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
適應經濟全球化新形勢,必須推動對內對外開放相互促進、引進來和走出去更好結合,促進國際國內要素有序自由流動、資源高效配置、市場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參與和引領國際經濟合作競爭新優勢,以開放促改革。
(24)放寬投資准入。統一內外資法律法規,保持外資政策穩定、透明、可預期。推進金融、教育、文化、醫療等服務業領域有序開放,放開育幼養老、建築設計、會計審計、商貿物流、電子商務等服務業領域外資准入限制,進一步放開一般製造業。加快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整合優化。
建立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是黨中央在新形勢下推進改革開放的重大舉措,要切實建設好、管理好,為全面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探索新途徑、積累新經驗。在推進現有試點基礎上,選擇若干具備條件地方發展自由貿易園(港)區。
擴大企業及個人對外投資,確立企業及個人對外投資主體地位,允許發揮自身優勢到境外開展投資合作,允許自擔風險到各國各地區自由承攬工程和勞務合作項目,允許創新方式走出去開展綠地投資、並購投資、證券投資、聯合投資等。
加快同有關國家和地區商簽投資協定,改革涉外投資審批體制,完善領事保護體制,提供權益保障、投資促進、風險預警等更多服務,擴大投資合作空間。
(25)加快自由貿易區建設。堅持世界貿易體制規則,堅持雙邊、多邊、區域次區域開放合作,擴大同各國各地區利益匯合點,以周邊為基礎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改革市場准入、海關監管、檢驗檢疫等管理體制,加快環境保護、投資保護、政府采購、電子商務等新議題談判,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標准自由貿易區網路。
擴大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開放合作。
(26)擴大內陸沿邊開放。抓住全球產業重新布局機遇,推動內陸貿易、投資、技術創新協調發展。創新加工貿易模式,形成有利於推動內陸產業集群發展的體制機制。支持內陸城市增開國際客貨運航線,發展多式聯運,形成橫貫東中西、聯結南北方對外經濟走廊。推動內陸同沿海沿邊通關協作,實現口岸管理相關部門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
加快沿邊開放步伐,允許沿邊重點口岸、邊境城市、經濟合作區在人員往來、加工物流、旅遊等方面實行特殊方式和政策。建立開發性金融機構,加快同周邊國家和區域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建設,推進絲綢之路經濟帶、海上絲綢之路建設,形成全方位開放新格局。
⑼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加快完善現代市場體系的主要舉措有哪些
(9)建立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規則。實行統一的市場准入制度,在制定負面清單基礎上,各類市場主體可依法平等進入清單之外領域。探索對外商投資實行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管理模式。推進工商注冊制度便利化,削減資質認定項目,由先證後照改為先照後證,把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逐步改為認繳登記制。推進國內貿易流通體制改革,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
改革市場監管體系,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清理和廢除妨礙全國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嚴禁和懲處各類違法實行優惠政策行為,反對地方保護,反對壟斷和不正當競爭。建立健全社會徵信體系,褒揚誠信,懲戒失信。健全優勝劣汰市場化退出機制,完善企業破產制度。
(10)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凡是能由市場形成價格的都交給市場,政府不進行不當干預。推進水、石油、天然氣、電力、交通、電信等領域價格改革,放開競爭性環節價格。政府定價范圍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網路型自然壟斷環節,提高透明度,接受社會監督。完善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注重發揮市場形成價格作用。
(11)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縮小征地范圍,規范征地程序,完善對被征地農民合理、規范、多元保障機制。擴大國有土地有償使用范圍,減少非公益性用地劃撥。建立兼顧國家、集體、個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合理提高個人收益。完善土地租賃、轉讓、抵押二級市場。
(12)完善金融市場體系。擴大金融業對內對外開放,在加強監管前提下,允許具備條件的民間資本依法發起設立中小型銀行等金融機構。推進政策性金融機構改革。健全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推進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多渠道推動股權融資,發展並規范債券市場,提高直接融資比重。完善保險經濟補償機制,建立巨災保險制度。發展普惠金融。鼓勵金融創新,豐富金融市場層次和產品。
完善人民幣匯率市場化形成機制,加快推進利率市場化,健全反映市場供求關系的國債收益率曲線。推動資本市場雙向開放,有序提高跨境資本和金融交易可兌換程度,建立健全宏觀審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債和資本流動管理體系,加快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
落實金融監管改革措施和穩健標准,完善監管協調機制,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監管職責和風險處置責任。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完善金融機構市場化退出機制。加強金融基礎設施建設,保障金融市場安全高效運行和整體穩定。
(13)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建立健全鼓勵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的體制機制,健全技術創新市場導向機制,發揮市場對技術研發方向、路線選擇、要素價格、各類創新要素配置的導向作用。建立產學研協同創新機制,強化企業在技術創新中的主體地位,發揮大型企業創新骨幹作用,激發中小企業創新活力,推進應用型技術研發機構市場化、企業化改革,建設國家創新體系。
加強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探索建立知識產權法院。打破行政主導和部門分割,建立主要由市場決定技術創新項目和經費分配、評價成果的機制。發展技術市場,健全技術轉移機制,改善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條件,完善風險投資機制,創新商業模式,促進科技成果資本化、產業化。
整合科技規劃和資源,完善政府對基礎性、戰略性、前沿性科學研究和共性技術研究的支持機制。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依照規定應該開放的一律對社會開放。建立創新調查制度和創新報告制度,構建公開透明的國家科研資源管理和項目評價機制。
改革院士遴選和管理體制,優化學科布局,提高中青年人才比例,實行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
⑽ 有關於知識產權的普法題目
2014年4月26日是第14個「世界知識產權日」。記者從司法部法制宣傳司獲悉,近日,全國普法辦下發通知,部署各地在4月21日至27日全國知識產權宣傳周期間集中開展知識產權法制宣傳活動。
通知要求,各地要大力宣傳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加強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的重大決策部署,宣傳國家知識產權發展戰略、國家知識產權制度及相關法律法規,努力培育識產權文化,增強全社會知識產權法治觀念。要把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納入領導幹部和公務員法制培訓課程,把知識產權法律知識作為法律進企業特別是創新型企業的重要內容,加強對科研院所、高等學校、企業等相關人員的知識產權實務輔導,提高依法運用和保護知識產權的意識和能力。要把集中宣傳與「法律六進」活動有機結合,充分運用普法廣場、法治公園、普法長廊等群眾性法制宣傳教育陣地開展知識產權法制宣傳,在報刊、廣播、電視等媒體開辦知識產權法制宣傳專欄、專版和專題節目,指導各級普法網站、政府官網、普法微博等開展知識產權專題法制宣傳活動,向全社會廣泛傳播知識產權法律知識。
據悉,宣傳周期間,司法部、全國普法辦將在中國普法網開設知識產權法制宣傳專欄,在「中國普法」官方微博開展專題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