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權的定義
㈠ 什麼是所有權!
所有權,就是所里擁有的權利!所(和廠一樣的概念)
㈡ 論述所有權的概念與特徵
1.概念:所有權是指對於有體物的所有權.即所有人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獨占性地支配其內所有的財產的權利,所有人可容以對其所有的財產佔有,使用,收益,處分,並可以排除他人對於其財產違背其意志的干涉.
2.特徵:(1)所有權是絕對權.
(2)所有權具有排他性.
(3)所有權是一種最完全的權利.
(4)所有權具有彈力性.
(5)所有權具有永久性.
㈢ 什麼是所有權
所有權是所有人依法對自己財產所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是對生產勞動的目的,對象,手段,方法和結果的支配力量,它是一種財產權,所以又稱財產所有權。所有權是物權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種權利,具有絕對性、排他性、永續性三個特徵,具體內容包括佔有、使用、收益、處置等四項權利。
所有權具有以下的特徵:
第一,所有權是絕對權。所有權不需要他人的積極行為,只要他人不加干預,所有人自己便能實現其權利。所有權關系的義務主體是所有權人以外的一切人,其所負的義務是不得非法干預所有權人行使其權利,是一種特定的不作為義務。
第二,所有權具有排他性。所有權屬於物權,具有排他的性質。所有權人有權排除他人對於其行使權力的干涉,並且同一物上只能存在一個所有權,而不能並存兩個以上的所有權。當然,所有權的排他性並不是絕對的,現代各國法律的所有權有不同程度的限制。
第三,所有權是最完全的物權。所有權是所有人對於其所有物進行一般的、全面的支配,內容最全面、最充分的物權,它不僅包括對於物的佔有、使用、收益,還包括了對於物的最終處分權。所有權作為最完全的物權,是他物權的源泉。與之相比較,建設用地使用權、地役權、抵押權、質權、留置權等他物權,僅僅是就佔有、使用、收益某一方面的對於物的直接支配的權利,只是享有所有權的部分權能。
第四,所有權具有彈力性。所有人在其所有物上為他人設定地役權、抵押權等權利,雖然佔有、適用、收益甚至處分權都能與所有人發生全部或者部分的分離,但只要沒有發生使所有權消滅的法律事實(如轉讓、所有物滅失),所有人仍然保持著對於其財產的支配權,所有權並不消滅。當所有物上設定的其他權利消滅,所有權的負擔除去的時候,所有權仍然恢復其圓滿的狀態,即分離出去的權能仍然復歸於所有權人,這稱為所有權的彈力性。
第五,所有權具有永久性。這是指所有權的存在不能預定其存續期間。例如,當事人不能約定所有權只有5年期限,過此期限則所有權消滅。當事人對所有權存續期間的約定是無效的。
第六,所有權具有觀念性。觀念性,是指近代以來,所有權的存在已具觀念化,即所有人不以對所有物的現實支配為必要,發生了重要的從所有到佔有「所有人支配觀念」的轉化——把所有權行使帶來的利益看得比所有物的控制更為重要的觀念,比過去任何時候都要強烈,屬於「所有人實現利益觀念」的范疇。
第七,所有權具有平等性。所有權作為私權,其法律地位應當無差別給予保護的物權屬性。在我國《物權法》第3條、第4條的規定,體現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的所有權平等原則。
㈣ 所有權與所屬權有區別嗎
1、所屬權這一詞,無論在立法中還是在理論界中,都沒有這一說法。所以也就不存在它和所有權的區別。
2、所有權:
(1)所有權是所有人依法對自己財產所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2)所有權是對生產勞動的目的,對象,手段,方法和結果的支配力量,它是一種財產權,所以又稱財產所有權。
(3)所有權是物權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種權利,具有絕對性、排他性、永續性三個特徵,具體內容包括佔有、使用、收益、處置等四項權利。
(4)所有權的定義擴展閱讀:
1、所有權的特徵:
(1)所有權是絕對權。所有權不需要他人的積極行為,只要他人不加干預,所有人自己便能實現其權利。
(2)所有權具有排他性。所有權屬於物權,具有排他的性質。所有權人有權排除他人對於其行使權力的干涉,並且同一物上只能存在一個所有權,而不能並存兩個以上的所有權。
(3)所有權是最完全的物權。所有權是所有人對於其所有物進行一般的、全面的支配,內容最全面、最充分的物權,它不僅包括對於物的佔有、使用、收益,還包括了對於物的最終處分權。
(4)所有權具有彈力性。
(5)所有權具有永久性。這是指所有權的存在不能預定其存續期間。
(6)所有權具有觀念性。觀念性,是指近代以來,所有權的存在已具觀念化,即所有人不以對所有物的現實支配為必要,發生了重要的從所有到佔有「所有人支配觀念」的轉化——把所有權行使帶來的利益看得比所有物的控制更為重要的觀念,比過去任何時候都要強烈,屬於「所有人實現利益觀念」的范疇。
(7)所有權具有平等性。所有權作為私權,其法律地位應當無差別給予保護的物權屬性。
㈤ 論述財產所有權的概念和內容
財產所有權是指所有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包括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分權四項權能。
所有權意味著人對物最充分、最完全的支配,是最完整的物權形式。財產所有權在本質上是一定社會的所有制形式在法律上的表現。
財產所有權制度構成了民事法律制度的基石。中國《民法通則》對財產所有權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其中,財產所有權的類型主要包括:國家所有權、勞動群眾集體組織所有權、社會團體所有權和公民個人所有權。
㈥ 國家所有權的概念和特徵
1.概念:所有權是指對於有體物的所有權.即所有人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獨占性回地支配其答所有的財產的權利,所有人可以對其所有的財產佔有,使用,收益,處分,並可以排除他人對於其財產違背其意志的干涉.
2.特徵:(1)所有權是絕對權.
(2)所有權具有排他性.
(3)所有權是一種最完全的權利.
(4)所有權具有彈力性.
(5)所有權具有永久性.
㈦ 國家所有權的概念
在我國現階段,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採取國家所有制形式,一切國家財產屬於以國家為代表的全體人民所有。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73條第1款規定:國家財產屬於全民所有。由此可見,國家所有權是全民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現,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享有的對國家財產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其權利主體是代表全體人民利益和意志的國家。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集體和個人都不能與國家分享所有權。其客體具有無限廣泛性,某些關系國計民生和國家安全的重要財產,如礦藏、水流、軍事設施等,只能為國家專有。一切全民所有制財產,不管是由國家直接佔有,或是由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集體、個人佔有,都是國家所有權的統一的客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