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所有權因以下事實而消滅
⑴ 財產所有權消失的原因
財產所有權的消滅,是指因一定的法律行為或法律事實而使所有權人喪專失物的所有權。所屬有權的消滅分為以下兩種情形:
第一、所有權的絕對消滅。這是指所有權的標的因一定的法律事實或自然原因而不復存在。如因生活消費、生產消耗或自然災害等原因導致財產的毀滅。
第二、所有權的相對消滅。這是指因一定的法律行為或法律事實的發生而導致原所有權人喪失所有權。引起所有權相對消滅的原因主要有:
1、財產所有權被拋棄;
2、財產所有權被依法轉讓;
3、財產所有權的主體資格喪失。如作為所有人的公民死亡,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被解散或撤銷;
4、財產所有權因國家採取強制性措施而消滅。如財產被依法徵收。
⑵ 房屋所有權消滅的原因有哪些
房屋所有權是一種絕對權,即權利人不需要他人積極行為的協助就可以直接實現自己的權力。房屋所有權的消滅,是指因某種法律事實的出現,使原房產權利人失去對該房產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引起房屋所有權消滅的法律事實有如下幾種:
1、房屋產權主體的消滅。如房屋所有權人(自然人)死亡或宣告死亡以及法人被終止而導致房產成為無主財產。
2、房屋產權客體的消滅。包括自然災害、爆炸、戰爭等引起房屋的毀滅以及自然損毀等。
3、房產轉讓、繼承等引起原房產權利人對該房產權利的消滅。
4、因國家行政命令或法院判決而喪失。如國家行政機關對房產所有權人的房產徵用、征購、拆遷等,除依法給予相應的補償外,原房產權利人的權利因徵用、征購、拆遷而喪失。又如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將一方當事人的房產判給另一方當事人所有,原房產權利人因判決發生法律效力而喪失該房屋的所有權。
5、房產所有權人放棄所有權。
房屋所有權注意事項
在房屋所有權消滅的以上幾種原因中,第一種情況,房屋來失,導致該房屋的所有權永遠不復存在,因此,學理上稱為房屋所有權的絕對消滅。在後幾種情況下,房屋的原所有權消滅,但卻在該房屋上產生了新的所有權,新的所有權人取代了舊的所有權人,所有權仍然存在,學理上稱之為房屋所有權的相對消滅,或者稱之為房屋所有權的轉移。
⑶ 所有權消滅的原因是什麼
所有權消滅包括絕對消滅和相對消滅:
1、絕對消滅。這是指所有權(標的物)的滅失。比如物品焚毀
2、相對消滅。這是指所有權在一個主體手中消滅,到另外一個主體的手中。
所有權消滅的具體表現有大致有如下幾種:
(1)客體滅失。如因自然災害、生活消費、生產消耗等事實或行為引起的所有權客體的滅失。
(2)主體消滅。如公民自然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法人被撤銷或解散,無法再作為所有權人,原享有的所有權依法律程序被轉移給他人從
而歸於消滅。
(3) 依法轉讓。如公民或法人通過買賣、贈與等合法方式將其財產出賣、贈與給他人,使得原所有權發生移轉。
(4)所有權被拋棄。如丟棄某項財物等,導致其不再享有對被棄財產的所有權。
(5)依法強制消滅。國家依照法律規定,為了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採用強制措施,有償或無償地迫使所有權人轉移原享有的所有權。
如國家依法徵收某項財產。
⑷ 什麼是財產所有權客體消滅
比如說你早上買了豆漿和包子,然後你吃了,那財產所有權客體就消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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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答案,多多指教)
12、( A)比如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前者為主合同,後者為從合同。借款合同無效,則擔保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比如抵押物不合法),借款合同還是有效的。
13、( B )借用合同又稱「使用借貸合同」,是出借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將出借物無償交給借用人使用,借用人在一定期限內或使用完畢後返還原物給出借人的合同。
出借人不負有義務。但若借用合同為諾成合同時,出借人有按約定將標的物交給借用人使用的義務。 出借人一般不負瑕疵擔保責任。但出借人故意隱瞞借用物的瑕疵而致借用人受損害的,應負賠償責任。
14、財產租賃合同與借用合同的區別在於前者與後者分別為( )D、以上都不對
15、(A )《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五條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並返還該物的合同。第三百六十六條寄存人應當按照約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費。
16、( C ) 《著作權法》第十條 著作權包括....。
17、( D )《著作權法》第二十條 作者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
18、( B ) 《商標法》 第三十條。
19、(B )《繼承法》第二十八條.
20、(B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七條對未成年人依法負有教育、管理、保護義務的學校、幼兒園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職責范圍內的相關義務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損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損害的,應當承擔與其過錯相應的賠償責任。第三人侵權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學校、幼兒園等教育機構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
《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二第一百六十條對此做了明確規定:「在幼兒園、學校生活、學習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療的精神病人,受到傷害或者給他人造成損害的,單位有過錯的,可以責令這些單位適當給予賠償。」這也就是說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在傷害賠償的問題上實行的是「過錯責任原則」。
二、多項選擇題
1、民事法律行為的形式包括(ABCD )
A、口頭形式 B、書面形式
C、默示形式 D、簽證形式
E、簡易形式
2、下列各物,屬於孳息的是(AE )
A、房租 B、奶牛 C、土地 D、魚 E、利息
3、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法人的聯營方式有( ABC)
A、法人型 B、合夥型 C、合同型 D、混合型 E、以上四種
4、物經上一個傳統的民法概念,下列屬於物權的是( ABCE)
A、所有權 B、地上權 C、地役權 D、典權 E、抵押權
5、財產所有權可因一定法律事實的出現而消滅。下列法律事實出現時,財產所有權消滅( BC )
A、所有權主體消滅 B、所有權客體消滅
C、所有權被拋棄 D、所有物被偷走
E、所有權的轉讓
6、可以作為債的主體有( ABCDE )
A、公民 B、國家 C、合夥組織
D、農村承包經營戶 E、法人
7、企業租賃合同在下列情況下終止( AB C )
A、租期屆滿
B、承擔人拒不交納租金的
C、承租人不按約定經營企業,以致經營混亂,經濟效益降低
D、出租人提前提出終止合同的
E、租賃人死亡
8、遺囑繼承法律關系的產生必須基於以下法律事實( AC )
A、被繼承人立有效的遺囑
B、沒有法定繼承人
C、被繼承人死亡
D、法定繼承人均喪失繼承權
E、法定繼承人都放棄繼承權
9、下列專利復審委員會的復決定,是終局決定的是( B )
A、不授予發明專利的決定
B、撤銷實用新型專利的決定
C、維護外觀設計專利的決定
D、不授予外觀設計專利的決定
E、宣告實用新型專利無效的決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第三條當事人對專利復審委員會於2001年7月1日以後作出的關於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權撤銷請求復審決定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0、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 等人身權受到侵犯時,受害人有權要求侵害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賠禮道歉、消除影響,並可要求賠償損失。( ABCD )
A、姓名權 B、肖像權 C、名譽權 D、榮譽權 E、生命權
⑹ 所有權消滅的原因,
你問的實際上是所有權的客體滅失。如因自然災害、生活消費、生產消耗等事實或行為引起的所有權客體的滅失。比如吃飯,標的物即所有權客體也滅失了。包括人為原因的滅失。
⑺ 多選 財產所有權消滅的原因主要有()A拋棄所有權B所有物本身的消滅C所有權主體的消滅D孽息
ABC(所有權絕對消滅 ,如:物在生產過程中被消耗等
所有權相對消滅,如:所有權轉讓,所有權拋棄,國家強制,所有權主體消滅等)
⑻ 財產所有權的消滅
財產所有權的消滅,是指因一定的法律行為或法律事實而使所有權人喪失物的所有權。所有權的消滅分為以下兩種情形:
第一、所有權的絕對消滅。這是指所有權的標的因一定的法律事實或自然原因而不復存在。如因生活消費、生產消耗或自然災害等原因導致財產的毀滅。
第二、所有權的相對消滅。這是指因一定的法律行為或法律事實的發生而導致原所有權人喪失所有權。引起所有權相對消滅的原因主要有:
財產所有權被拋棄;
財產所有權被依法轉讓;
財產所有權的主體資格喪失。如作為所有人的公民死亡,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被解散或撤銷;
財產所有權因國家採取強制性措施而消滅。如財產被依法徵收。
⑼ 房屋所有權:房屋所有權消滅的原因有哪些
所有權消滅包括絕對消滅和相對消滅:
1、絕對消滅。這是指所有權(標的物)的滅失。比如物品焚毀
2、相對消滅。這是指所有權在一個主體手中消滅,到另外一個主體的手中。
所有權消滅的具體表現有大致有如下幾種:
(1)客體滅失。如因自然災害、生活消費、生產消耗等事實或行為引起的所有權客體的滅失。
(2)主體消滅。如公民自然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法人被撤銷或解散,無法再作為所有權人,原享有的所有權依法律程序被轉移給他人從
而歸於消滅。
(3) 依法轉讓。如公民或法人通過買賣、贈與等合法方式將其財產出賣、贈與給他人,使得原所有權發生移轉。
(4)所有權被拋棄。如丟棄某項財物等,導致其不再享有對被棄財產的所有權。
(5)依法強制消滅。國家依照法律規定,為了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採用強制措施,有償或無償地迫使所有權人轉移原享有的所有權。
⑽ 財產被盜 財產所有權會消滅嗎
財產被盜,不會影響物的所有權變更,物的所有權人依然有權要求盜竊人返還該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