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注冊資本
可以用無形之產來增資,需要做資產評估,之後做專項審計,然後再出具驗資報告.有這些東西就可以去工商做增資了.
B. 知識產權作為出資,其最高比例是多少
1、2006年《公司法》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內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容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2、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於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
4、此條法律說明股東用知識產權作價出資入股,最高比例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七十。
C. 專利可以用作注冊資金嗎
專利可以作為公司注冊資本金的出資方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版二十七條規定,股東可以用權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
另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七條還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同時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
(3)知識產權注冊資本擴展閱讀:
一、知識產權常見出資方式:
1、知識產權所有人以轉讓知識產權所有權的方式出資。
2、知識產權所有人以使用許可方式出資。
二、知識產權投資入股注意事項:
1、作為非貨幣出資的知識產權應當評估作價,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
2、知識產權作價出資入股,最高比例可達到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七十。
3、股東以知識產權出資的,在公司章程中必須註明知識產權出資形成的股權退出方式。
4、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需說明評估情況和評估結果)。
5、已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證明文件。
D. 以知識產權作價出資的知識產權在全部注冊資本中所佔比例
《公司法》第24條第2款規定:「以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作價出資的金額不得超過公司注冊資金的20%,國家對採用高新技術成果有特殊規定的除外。」本條表明,出資財產中,知識產權的出資比例在我國是受到嚴格限制的。
我國公司法規定的公司類型均為有限責任形式,股東以其出資或股份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我國的公司信用法律上體現為一種資本信用,因而公司的注冊資本是公司對外承擔債務責任的最低的也是最重要的保證。公司在其存續的過程中,應經常保持與其資本額相當的財產亦成為法定資本制國家所奉行的一條極為重要的資本原則。因此,公司法對知識產權出資比例的限制,目的正在於維護注冊資本金額的真實,保護債權人利益。因為知識產權的出資不像貨幣出資那樣可以直接體現為出資額,知識產權的出資額需要經過評估作價計算,而其評估作價又比實物及土地使用權的作價困難得多。實物及土地使用權有同類標的的市場價格作為作價參照標准,即使是使用過的實物亦可采統一的折舊計演算法方便地計算出殘值。而知識產權因其「專有性」的特點,沒有統一的市場價格,既然一技術比其他同類技術領先,一商標既然比別的同類產品或服務上的其他商標知名度高,那麼,這項技術或商標就有比其他技術或商標具有更高的價值,而這部分價值究竟應高出多少,很難用公式精確的計算出。因而,在知識產權出資作價的評估中,可能會發生對其價值的「高估」現象,而當擁有專有技術或知名度較高商標的出資人向其關聯公司出資時,其技術或商標的價值在實踐中往往故意被「高估」。限制知識產權出資的比例,可以降低其價值「高估」的影響,使注冊資本總額盡可能真實。對知識產權出資尤其是對技術出資的比例進行限制的另一原因在於,隨著人類技術的不斷發明,新技術不斷取代已有技術,已有技術的價值隨著時間的推移不斷貶值,相應地,包含有技術出資標的的資本總額即注冊資本不斷「縮水」。限制技術出資的比例,可以使「縮水率」降低,使公司資本盡可能滿足資本維持原則的要求。
然而,公司法的這一限制與實踐中的情況發生著越來越大的矛盾。知識經濟時代,技術對生產力發展的作用之巨大,使技術的價值前所未有地得到提高,限制技術出資的比例可能會產生兩種後果:一是低估技術的價值,使技術出資人的權益受到損害;二是為了符合技術的法定出資比例,出資人必須大量地增加貨幣等配套標的的出資,這樣提高了公司的設立門檻,加重了公司發起人的負擔,對某些智力密集型的中小高科技公司的發展尤為不利,。對某些公司來說,其對知識產權這種無形資產的需求甚至超過了對貨幣、實物等有形資產的需求,有的公司可能就是為某項技術的開發而成立,有的公司可能就是憑借某種商標或品牌的優勢而經營。鑒於此,《公司法》修改時,在第24條第2款中對知識產權20%的出資限制後面,增加了「國家對採用高新技術成果有特別規定的除外」一句。根據國務院有關規定,對高新技術公司知識產權出資比例放寬至35%。但這種已放寬的比例仍然不能符合實踐中的所有需要,為了規避這一法律的限制性規定,實踐中,就出現了技術的權利人將技術轉讓給未成立的公司,作為對價,其他出資人代技術權利人進行超過注冊資本比例35%的貨幣出資或實物出資等等變通性作法,從而增加了公司設立的復雜性。面對高新技術產業的迅猛發展,我們法律、法規的跟進顯得滯後。不過,有些地方性(北京、上海等)法規規定的知識產權出資比例已經高出了35%的限制。作者認為,作為適用於全國范圍內的國家級立法,應該再擴大知識產權出資的比例,加大服務實踐的步伐。
有人顧慮,增加知識產權出資的比例將會破壞資本維持原則,給債權人利益的保障留下隱患。然而,即使在公司法理論上,法定資本制度本身包含資本三原則理論,亦已受到愈來愈多學者的批評。有學者認為,公司的信用基礎是資產信用而不是我們一直奉為真理的資本信用,許多企業家強烈呼籲修改公司法資本制度中有關僵化、阻礙公司靈活經營和迅速發展的限制性規定。法定資本制度理論本身正面臨著嚴重的挑戰。
E. 你好,現注冊了2000萬的公司,如何通過知識產權直接把注冊資本實際繳納進去
新公司法修訂以後,設立公司進行工商注冊登記,實行"認繳登記制",不再版登記實繳資本,所權以也就不需要驗資報告。
公司設立登記後,經人民銀行批准開設基本賬戶,各股東將各自認繳的出資額按照章程規定的出資期限繳存公司賬戶。對實繳資本是否驗資有幾種情況:
_某些行業出於行業管理的需要,比如辦理資質要驗資報告
_向銀行辦理貸款,銀行審核需要驗資報告
_股東自己要求驗資
等等。
如果沒有任何人要驗資報告也可以不驗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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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知識產權能算作注冊資本嗎
知識產權可以作為出資物注入資本金中。
知識產權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回作權(一般著作權、軟體著答作權)、非專利技術、專有技術等。
知識產權用作出資,要找專業、合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憑評估報告書到工商局辦理出資相關事項。
現在國家鼓勵創業創新,不同地區對知識產權出資的比例有所不同,最高比例一般在70%-80%之間。
G. 知識產權可以作為公司注冊資本嗎
可以的,公司法規定出資方式可以是現金、實物、土地使用權、知識產權等,但是知識產權需要評估,估算實際價值。
幫到你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