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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頭知識產權管轄

發布時間: 2021-01-30 08:16:25

知識產權侵權糾紛管轄法院有哪些規定

根據新民訴法司法解釋的規定,知識產權法下的侵權管轄包括:

1、專利侵權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第五條,因侵犯專利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侵權行為地包括:被訴侵犯發明、實用新型專利權的產品的製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等行為的實施地;

專利方法使用行為的實施地,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的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等行為的實施地;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製造、許諾銷售、銷售、進口等行為的實施地;假冒他人專利的行為實施地。上述侵權行為的侵權結果發生地

2、商標侵權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因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提起的民事訴訟,由商標法第十三條、第五十二條所規定侵權行為的實施地、侵權商品的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前款規定的侵權商品的儲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經常性儲存、隱匿侵權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關、工商等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侵權商品所在地。

3、版權侵權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因侵犯著作權行為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著作權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所規定侵權行為的實施地、侵權復製品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前款規定的侵權復製品儲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經營性儲存、隱匿侵權復製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關、版權、工商等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侵權復製品所在地。

(1)汕頭知識產權管轄擴展閱讀

近日,最高法院發布了《知識產權侵權司法大數據專題報告》,該《報告》選取了2015—2016年民事一審審結案件進行了統計分析。《報告》中指出,兩年來審結的知產侵權案件總數為1.2萬余件,且2016年案件數同比增長41%之多;此外,案件多集中在廣東、北京、江浙滬等經濟發達地區。

從報告中可以看出,著作權侵權案件中,侵害計算機軟體著作權,侵害作品改編權、表演權、發行權以及侵害表演者權的案件平均審限均超過知產案件平均審限,其中侵害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糾紛案件審限僅短於假冒專利糾紛和侵犯發明專利糾紛。

究其緣由,系因計算機軟體著作權所保護的客體涉及諸多技術問題,具有類似發明專利的復雜程度,客觀地延長了法院審理該類案件的周期。

從《報告》可以看出,絕大部分知產案件判決支持或部分支持了原告的訴求,僅有不到8%的案件未予支持,充分體現了我國司法加強對知識產權保護的現狀,這一方面鼓勵權利人積極維權,另一方面也是為侵權人敲響了一記警鍾。

⑵ 知識產權法院案件管轄規定

(一)專利侵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侵權行為地包括:被控侵犯發明、實用新型專利權的產品的製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等行為的實施地;專利方法使用行為的實施地,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的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等行為的實施地;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製造、銷售、進口等行為的實施地;假冒他人專利的行為實施地;上述侵權行為的侵權結果發生地。
原告僅對侵權產品製造者提起訴訟,未起訴銷售者,侵權產品製造地與銷售地不一致的,製造地人民法院有管轄權;以製造者與銷售者為共同被告起訴的,銷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銷售者是製造者的分支機構,原告在銷售地起訴侵權產品製造者製造、銷售行為的,銷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二)著作權侵權糾紛案件、商標侵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為的實施地、侵權復製品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侵權復製品儲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經常性儲存、隱匿侵權復製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關、版權、工商等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侵權復製品所在地。
著作權侵權糾紛案件、商標侵權糾紛案件,對涉及不同侵權行為實施地的多個被告提起的共同訴訟,原告可以選擇其中一個被告的侵權行為實施地人民法院管轄;僅對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訴訟,該被告侵權行為實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三)涉及計算機網路著作權的侵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侵權行為地包括實施被訴侵權行為的網路伺服器、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對難以確定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發現侵權內容的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可以視為侵權行為地。
(四)涉及計算機網路域名的侵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對難以確定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發現該域名的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可以視為侵權行為地。
(五)植物新品種侵權糾紛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侵權行為地所屬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植物新品種侵權糾紛案件中的侵權行為地,是指未經品種權所有人許可,以商業目的生產、銷售該植物新品種的繁殖材料的所在地,或者將該授權品種的繁殖材料重復使用於生產另一品種的繁殖材料的所在地。
(六)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侵權糾紛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侵權行為地所屬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或者所屬的經濟特區所在地的或者所屬的大連、青島、溫州、佛山、煙台市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七)其他知識產權侵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八)知識產權權屬糾紛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九)知識產權合同糾紛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合同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⑶ 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的地域管轄是如何規定的

三、? (一)專利侵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侵權行為地包括:被控侵犯發明、實用新型專利權的產品的製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等行為的實施地;專利方法使用行為的實施地,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的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等行為的實施地;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製造、銷售、進口等行為的實施地;假冒他人專利的行為實施地;上述侵權行為的侵權結果發生地。 原告僅對侵權產品製造者提起訴訟,未起訴銷售者,侵權產品製造地與銷售地不一致的,製造地人民法院有管轄權;以製造者與銷售者為共同被告起訴的,銷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銷售者是製造者的分支機構,原告在銷售地起訴侵權產品製造者製造、銷售行為的,銷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二)著作權侵權糾紛案件、商標侵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為的實施地、侵權復製品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侵權復製品儲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經常性儲存、隱匿侵權復製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關、版權、工商等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侵權復製品所在地。 著作權侵權糾紛案件、商標侵權糾紛案件,對涉及不同侵權行為實施地的多個被告提起的共同訴訟,原告可以選擇其中一個被告的侵權行為實施地人民法院管轄;僅對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訴訟,該被告侵權行為實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三)涉及計算機網路著作權的侵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侵權行為地包括實施被訴侵權行為的網路伺服器、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對難以確定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發現侵權內容的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可以視為侵權行為地。 (四)涉及計算機網路域名的侵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對難以確定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發現該域名的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可以視為侵權行為地。 (五)植物新品種侵權糾紛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侵權行為地所屬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植物新品種侵權糾紛案件中的侵權行為地,是指未經品種權所有人許可,以商業目的生產、銷售該植物新品種的繁殖材料的所在地,或者將該授權品種的繁殖材料重復使用於生產另一品種的繁殖材料的所在地。 (六)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侵權糾紛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侵權行為地所屬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或者所屬的經濟特區所在地的或者所屬的大連、青島、溫州、佛山、煙台市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七)其他知識產權侵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八)知識產權權屬糾紛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九)知識產權合同糾紛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合同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⑷ 知識產權案件地域管轄是怎樣的

知識產權民事案來件自的地域管轄是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知識產權民事訴訟包括:(1)知識產權侵權訴訟。除了侵犯我國民法通則予以明確的民事權利也包括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即侵害);(2)知識產權歸屬訴訟。就知識產權的權利歸屬發生的訴訟,簡稱權屬糾紛;(3)知識產權合同訴訟。就知識產權的取得、轉讓、使用等交易行為產生的糾紛,在取得環節與權屬訴訟有交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通常屬於侵權訴訟,其的地域管轄是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 第二十八條 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⑸ 知識產權訴訟管轄法院是如何確定的

一般由被告所在地或者侵權行為發生地人民法院管轄。《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具體到專利案件,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若干規定》)第五條規定:「因侵犯專利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⑹ 為什麼知識產權案件不適用集中管轄的規定

為實現知識產權案件管轄調整的順利過渡,保證全市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工作平穩有序,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在北京、上海、廣州設立知識產權法院的決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北京、上海、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案件管轄的規定》,制定本規定。

1、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於2014年11月6日起受理案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北京、上海、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案件管轄的規定》,集中管轄原由北京市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知識產權民事和行政案件。

對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行政案件,當事人於2014年11月6日以後提起訴訟的,由知識產權法院受理。當事人不服區、縣人民法院審理的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行政案件,於2014年11月6日以後提起上訴的,由知識產權法院受理。

2014年11月5日以前,當事人已經向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第三中級人民法院起訴或者上訴的知識產權民事、行政案件,上述中級人民法院已經立案但尚未審結的,繼續審理;當事人已經提交起訴、上訴材料但尚未立案的知識產權民事、行政案件,由上述中級人民法院繼續審查、立案並審理。

2、2014年11月5日以前各中級人民法院已經開庭但尚未審結的知識產權民事、行政案件,如果該案件承辦法官已選調到知識產權法院,由該承辦法官在原中級人民法院繼續審結該案件。但2014年12月21日以後仍未審結的,由原中級人民法院變更承辦法官後繼續審理。

3、由於審判人員調動需要另行組成合議庭繼續審理的,應當告知當事人合議庭變更情況,原合議庭已經開展的訴訟行為繼續有效。

4、區、縣人民法院審理的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行政案件,當事人上訴期限開始於2014年11月5日以前、屆滿於2014年11月6日以後的,第一審裁判文書交待上訴權利時應註明:2014年11月5日以前遞交上訴狀的,向北京市第×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2014年11月6日以後遞交上訴狀的,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出上訴。

5、2014年11月6日以後,各中級人民法院對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知識產權民事、行政判決、裁定、調解書,發現確有錯誤,認為需要再審的,可以依職權提起再審。

2014年11月6日以後,各中級人民法院對各區縣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知識產權民事、行政判決、裁定、調解書不再依職權提審或者指令再審,由知識產權法院依職權提審或者指令再審。

6、2014年11月6日以後,當事人對各中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知識產權民事、行政判決、裁定、調解書,認為有錯誤,向原審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的,原審中級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審查,符合條件的依法再審。

當事人對各區縣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知識產權民事、行政判決、裁定、調解書,認為有錯誤,向上一級法院申請再審,2014年11月5日以前提交申請的,按照原管轄規定,由相應中級人民法院受理、審查,符合條件的依法再審;2014年11月6日以後提交申請的,由知識產權法院受理、審查,符合條件的依法再審。

7、知識產權法院一審的案件,生效判決、裁定和調解書由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執行。

8、知識產權法院在立案、審理過程中的保全、先予執行、強制措施、證據保全、訴前禁令等事項,由知識產權法院執行。

9、在知識產權民事、行政案件審理中,當事人對區、縣人民法院作出的罰款、拘留等強制措施不服,向上一級法院申請復議的,2014年11月5日以前,按照原管轄規定,向相應中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請;2014年11月6日以後,向知識產權法院提出申請。

10、各區、縣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行政案件,需要報請上級法院批准延長審限的,2014年11月5日以前,按照原管轄規定,報請相應的中級人民法院批准;2014年11月6日以後,報請知識產權法院批准。

11、本規定所稱日期以前、以後均包括本日在內。

⑺ 知識產權案件的級別管轄問題

知識產權糾紛案件不是全部由中院作為一審法院

《關於調整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的通知》,調整了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級別管轄標准。
根據這個總共9條的《通知》,本次調整統一了高級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的標准,即高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2億元以上的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1億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其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案件。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上述標准以下,除應當由經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具有一般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之外的知識產權民事案件。
本次調整還確定了具有一般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的最高標准,即可以管轄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下的第一審一般知識產權民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且當事人住所地均在其所屬高級或中級人民法院轄區的第一審一般知識產權民事案件,具體標准由有關高級人民法院自行確定並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⑻ 汕頭市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怎麼樣

汕頭市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於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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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知識產權的訴訟管轄法院一般是哪裡

一般由被告所來在地或者自侵權行為發生地人民法院管轄。《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具體到專利案件,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若干規定》)第五條規定:「因侵犯專利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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