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何時生效
物權法十五條規定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著作權質權成立自有關主管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物權法屬於上位法,效力高。
B. 在他人著作權生效前就已經使用算侵權嗎
著作權保護我們實行的是登記制,即著作權的生效不以登記為要件,著作權登記只是為人後續維權方便而矣。因此,該著作權未生效,但該著作權已屬於原始創作人,因此,如你使用了著作權人的作品,必須獲得著作權人的許可,且支付一定的費用才可使用,否則即為侵權!
C.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生效日期是
我國著作權法是從1991年6月1日起施行的,毫無疑問適用於1991年6月1日以後創作完成的作品。但對於在1991年6月1日以前創作完成的作品,是否就不受著作權法的保護?《著作權法》第59條規定:「本法規定的著作權人和出版者、表演者、錄音錄像製作者、廣播電台、電視台的權利,在本法施行之日尚未超過本法規定的保護期的,依照本法予以保護。本法施行前發生的侵權或者違約行為,依照侵權或者違約行為發生時的有關規定和政策處理。」前述規定表明:
第一,《著作權法》不僅保護其生效後創作的作品,也保護它們生效前創作的作品,只要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作品尚未超過保護期,在《著作權法》生效後,都享有著作權。即著作權法具有一定的追溯力。
第二,在《著作權法》生效前實施的著作權侵權和違約行為,當事人產生糾紛的,只能依照行為發生當時的有關規定和政策處理。只有在著作權法生效以後發生的著作權糾紛才能適用《著作權法》的規定,即著作權法不具有完全的追溯力。
《著作權法》在2001年進行了較大幅度的修改,涉及實體性規定的重要修改就包括作品的種類、權利的內容、保護期、合理使用與法定許可的范圍和條件等等,並增加了臨時措施、證據保全、舉證責任倒置等有利於著作權人和鄰接權人的程序性規定。
D. 著作權什麼時候生效,沒有公開發表的作品享有著作權嗎
作品創完成即享有著作權,無須發表。
如果你公開的他人未發表的作品,是侵權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