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報的著作權
首先,你可以先問設計師有沒有保留聊天記錄,或者你們當時約定時有沒有簽訂合同協議約定之類的文件,總之一切能證明你找設計師的材料,以確定這個作品的著作權歸屬。
其次,按照舉證責任的分配規則,對方需要證明你確實侵權了,你只需要證明你沒有過錯,這就要你跟設計師溝通,了解這個作品到底怎麼來的。
再次,假如你確實找不到任何證據,也不一定非得上法庭,這種事情完全可以私下解決。你可以從實際造成的損失不大或者自己確實沒有惡意等方面,和對方溝通,或許雙方各讓一步就過去了。實在談不妥,再尋求律師幫助也可以。
㈡ 平面設計作品版權的問題
1『你擁有的是作品的版權,即海報本身的著作權,而使用權歸你的朋友的公司。
2』你所使用的素材比如字體和圖片如果不是授權你使用的,你就是非法使用。素材和字體的所有者是可以告你侵權的。
3『你賣的是你的設計服務,而非海報。你是代替公司從事製作,你所實用的素材和字體,你的公司都應該必須知情,你也有責任告訴他們你是用的是什麼字體,是否涉及版權。如果你不說清楚,將來打官司這些地方都是可以作為官司切入點,雙方爭辯的焦點。
4』關於修改,取決於你修改的多少,如果你經過修改已經改得面目全非了,對方也就沒發證據告你了。如果你只是簡單的改改顏色,拉長壓扁等等,字體的作者還是可以告你的。
5『基於以上的種種,你的行為是侵權行為。但是你仍然有著作權,你做的作品是一個整體,你只是未經允許使用了別人的素材,這是非法的,但是不影響你對作品本身付出的勞動,你對你的作品擁有著作權,你可以對外宣稱這個作品是你做的,但是如果你把海報賣給了某個公司,取決於你們合同中是否規定了你還是否可以繼續使用。
6,索賠。當然了,如果你只是小公司,這種事情不用擔心,因為那些公司如果告你,你就宣布公司破產倒閉,然後再注冊一個公司就行了。如果是正兒八經的大公司,一般我們使用素材都是使用自己的素材,比如自己拍攝模特等等。
㈢ 海報能進行著作權保護么
當然可以咯
㈣ 設計海報的素材從那裡來,那些素材會不會有版權問題
商業形式的海報是不能貼出去的,看你是大型企業還是小型商戶,如果版權所有者知道了會告你侵權的。如果你在海報上寫上素材來自哪裡有可能會好些。
㈤ 海報設計不是自己實際操作的有沒有版權
您好!這個需要看具體情況。若不是實際作者,該海報設計作品可能是職務作品或委託作品。
《著作權法》
第十六條公民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是職務作品,除本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外,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在其業務范圍內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務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給予作者獎勵: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計算機軟體等職務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著作權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
第十七條受委託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由委託人和受託人通過合同約定。合同未作明確約定或者沒有訂立合同的,著作權屬於受託人。
如能進一步提出更加詳細的信息,則可提供更為准確的法律意見。
㈥ 出版物中引用電影海報算不算侵權呢
那個你好,關於出版英語教材中應用到相關電影海報的問題。去網路搜索了一下:
1.首先電影海報是有著作權法上的「作品」。作者享有著作權。
2.如果只是作為介紹電影而少量使用,不構成侵權。
但要注意的是,要知道根據《著作權法》第二十二規定「使用作品可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權利。」
所以看看你引用的性質是什麼,如果符合」適當引用「是不需要的授權也不需要付費,但也要註明海報的出處和作者姓名,如果超出這個范圍是需要要獲授權的。
希望這個回答能幫助解決你的問題
㈦ 在圖書中使用電影海報是否涉及版權許可等問題
你必須要有版權
版權的取得方式
版權的取得有兩種方式:自動取得和登記取得。在中國,按照著作權法規定,作品完成就自動有版權。 所謂完成,是相對而言的,只要創作的對象已經滿足法定的作品構成條件,既可作為作品受到著作權法保護。在學理上,根據性質不同,版權可以分為著作權及鄰接權,簡單來說,著作權是針對原創相關精神產品的人而言的,而鄰接權的概念,是針對表演或者協助傳播作品載體的有關產業的參加者而言的,比如表演者、錄音錄像製品製作者、廣播電視台、出版社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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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版權再看下面:
侵犯版權的行為
(1)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2)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
中國版權
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3)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竊他人作品的;
(6)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8)未經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影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製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9)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
(10)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為。
(12)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匯編、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13)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14)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製品,或者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著作權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15)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製作的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16)未經許可,播放或者復制廣播、電視的,著作權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17)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為其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採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技術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18)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刪除或者改變作品、錄音錄像品等的權利管理電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19)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以上第(1)至第(11)項行為,侵權人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第(12)項至第(19)項行為,侵權人除了承擔上述民事責任外,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侵權復製品,並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沒收主要用於製作侵權復製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另外,在著作權許可使用或轉讓等合同中,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承擔民事責任。
㈧ 我請廣告公司設計宣傳海報給了費用後 請問 版權是我的嗎
這個問題你是問對人了,讓網路知道之星來回答你!
1、你委託廣告公司設計的海報,符合《著作權法》第3條條關於作品的定義。
2、如果你和廣告公司在承攬合同中有約定版權問題,按照合同約定。如果沒有約定,根據《著作權法》第17條,著作權屬於廣告公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http://www.angelaw.com/weblaw/c_weblaw39.htm
第三條 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四)美術、建築作品;
(五)攝影作品;
(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
(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計算機軟體;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第十七條 受委託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由委託人和受託人通過合同約定。合同未作明確約定或者沒有訂立合同的,著作權屬於受託人
㈨ 印刷電影海報 要得到版權嗎
1.對於您的問題「印刷海報要版權嗎」的解答
您的行為涉及版權問題。但是有沒有侵權,卻要視您印刷海報的目的而定:
a。如果您印刷海報的目的,是用於個人學習,研究,欣賞等非商業目的(簡單來說是不以利用海報來賺錢)。那麼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二章
第四節 權利的限制
第二十二條 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一)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您可以印刷海報,不需要得到他人認可,並不會侵犯他人版權。
但請保留海報上面的海報發行公司的名稱,LOGO等信息。
b如果您印刷海報的目的是為了販賣海報從而賺錢。
那麼從法律上講,您的確侵犯了海報版權所有者(通常是印刷發行海報的公司)之版權。
但是事實上,由於我國版權保護機制不完善等,只要您不是非常大批量的印刷販賣,並且運氣非常差正好被海報發行公司看到,且人家一定要賠錢來告您。您沒有事實上的版權風險。
2.關於您的第二個問題「從什麼地方得到印刷的許可證」
你所說的「許可證」嚴格來說是一份授權。是您印刷的海報的版權所有者,(通常是印刷發行海報的公司)給您簽署的一份文件,證明他們同意您使用他們的海報。當然,一般來說為了取得授權,您需要向其支付一定的報酬。而且,您印刷的海報涉及多少個版權所有者,您就需要獲得多少份授權。情況非常復雜。
因此,如果您是希望通過印刷海報謀取商業利益,則有以下建議給您:
a.如果您是希望有一家正規的公司,從事海報印刷販賣業務,那麼,您最好獲得相關版權所有者的授權(當然,現實的情況是,我國很多從事這類業務的公司並沒有獲得授權,他們有些人被告了,有些人則平安無事。如何選擇需要您自己權衡。這裡面有個規律,越低調越小的公司,被提起訴訟的可能性越低)
b。如果您只是想小批量的賺點外快。那麼,您就低調地做事,也不用去聯系版權所有者那麼費事了,法律風險幾近與無。
㈩ 關於設計作品版權的問題
海報上的元素是他人的,版權也是他人的,這是匯編作品。你只有匯編的著作權,沒有作品使用權,因此你這作品的著作權保護很微弱,你使用它要徵得原作品者的同意。
解釋:
匯編作品的著作權由匯編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由於匯編權是作者的專有權利,因而匯編他人受版權法保護的作品或作品的片段時,應徵得他人的同意,並不得侵犯他人對作品享有的發表權、署名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和獲得報酬權等著作權。
所以購買你版權的人使用你的海報設計,也要徵得原作品人的同意,否則是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