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保護策略
① 網路知識產權的保護對策
誠如國家版權局高官所言,互聯網侵權盜版問題是一個世界性難題,目前還沒有一個國家能夠找到有效根治的途徑和辦法。然而,對中國而言,這卻是一個在眾多老的知識產權保護難題尚未根本破解,又遇到新的知識產權保護挑戰的嚴峻話題②。
再次以北京一中院為例,截至06年4月,北京一中院一共受理了311起涉及網路的知識產權糾紛案。這些案件被大體分為著作權糾紛、域名糾紛、不正當競爭糾紛等幾大類型。在這幾大類型的糾紛案件中,著作權糾紛案佔了199件,接近案件總量的三分之二。 網路數字空間的信息資源以非線性結構存在,容易被復制和傳輸、壓縮並被多次利用,因而給網路著作權的保護帶來了困難。傳統著作權的許多概念在網路環境中受到了沖擊,例如對於「發表」、」復制」、」發行」等基本概念的重新界定,對於」合理利用」原則的適用范圍的重新認定。在網上,對於著作權人、侵權人和侵權的確認也比以前更加困難。
網路著作權基於作品的創作而產生,其不須經過任何部門的審批,也不要求發表或登記,作品一經創作完成就自動產生權利,受《著作權法》的保護。2000年1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通過的《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路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條第2款規定,「著作權法第十條對著作權各項權利的規定均適用於數字化作品的著作權。將作品通過網路向公眾傳播,屬於著作權法規定的使用作品的方式,著作權人享有以該種方式使用或者許可他人使用作品,並由此獲得報酬的權利。」
在網路環境下,未經版權所有人、表演者和錄音製品製作者的許可,不得將其作品或錄音製品上傳到網上和在網上傳播。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路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確認網路傳播為我國著作權法所稱的作品的使用方式之一,明確規定了對著作權人的上網權給予保護。當作者依法將其作品上載後,訪問者可以免費閱讀和下載作品,但假冒他人作品,或未經權利人許可,對他人作品進行篡改和消除,則構成侵權行為。但網路信息很容易被他人復制、篡改和消除,從而造成對權利人的極大損害。對此,一是需要建立和完善網路著作權的管理規范;二是從責任制度上著手,即在無從追究真正的侵權人的情況下,追究網站、網路在線服務商的共同侵權責任。三是通過技術手段,對上傳的網路作品的信息進行數字水印,其復制,下載等過程全程跟蹤等技術保護,可以有效的打擊盜版等侵權行為。 四是構築網路道德體系,道德是憑人內心的自我約束來作用,規范人的行為。加強人們在網路中內心的自我約束力,來達到防止網路侵權的事前預防。 域名,又被稱作網址,是連接到國際互聯網上的計算機地址,是為了便於人們發送和接收電子郵件或訪問某個網站而設計的。域名是一種獨立的知識產權。域名爭端及其法律調制問題一直是全球范圍內激烈爭論的焦點,也是傳統法律理論所未涉及的。
我國尚不存在專門調整域名與商標法律沖突的法律法規,2001年7月24日,為與國際接軌,並符合TRIPS以應對入世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司法解釋《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路域名糾紛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此解釋是我國目前最直接的調整域名糾紛的法律依據。為解決目前我國處理此問題的困境,借鑒國際上各國的司法解決途徑,最重要的是制定適應於互聯網路發展的專門域名保護法。根據互聯網的特點,從對域名知識產保護的角度出發,我國應該加快立法步伐,盡快制定適合互聯網路時代的域名保護法,明確域名的法律地位以及域名糾紛的處理原則及解決方式,使對域名這一知識產權中的新興客體的保護有法可依。但是,在沒有制定專門域名保護法之前,為了便於域名糾紛在司法實踐中有法可依,應該先擴大對現有知識產權法中某些條款的解釋。 除了以上幾大常見的案件類型,侵犯專利權也是與網路有關的知識產權糾紛案的類型之一。不過,這一類型的糾紛案件並不多。數據顯示,在過去的8年中,北京一中院僅在2006年受理過1起涉及專利權的網路知識產權糾紛案。我國專利法規定:「專利權授予後,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製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也不得使用其專利方法」。未經專利權人許可而實施他人專利的行為是侵權行為,要受到法律的處罰。著作權和注冊商標權也是如此,未經權利人許可不可使用。這在我國的著作權法及商標法中都有規定。對於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權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查處。
② 我國知識產權管理與保護策略的現狀
我國知識產權管理與保護策略的現狀:
1、知識產權法律法規體系進一步完善。為適應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的需要,我國對與知識產權保護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了全面修訂,相關政府部門和司法機關陸續出台了一系列符合國際通行規則、門類比較齊全的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司法解釋,保證了各項法律法規的有效執行。
2、知識產權數量和質量明顯提高。「十五」時期,我國專利、商標、版權、植物新品種保護、軟體登記、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地理標志等各種知識產權的申請數量大幅增長。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和商標的年申請量連續多年位居世界第一;「十五」末期的發明專利國內外年申請總量位居世界第四,植物新品種保護年申請總量位居世界第四。
3、知識產權宏觀管理力度進一步加強。全國各級知識產權相關職能部門積極履行宏觀管理職能,在知識產權工作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國務院職能部門對地方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的指導力度不斷加大,地方知識產權工作機構建設總體上得到加強。行業知識產權管理工作取得了較大進步,知識產權社會服務體系不斷健全,各類知識產權試點示範工作蓬勃開展。
4、知識產權保護成效顯著。「十五」時期,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能分工,建立了跨部門、跨地區執法機制,聯合查處侵權假冒行為;健全了知識產權海關保護的中央備案制度;全面清理整頓音像製品批發、零售、出租、放映等市場環節,打擊盜版音像製品;加大了網路及信息傳播領域的監管力度;加強了行政執法機關和司法機關保護知識產權的工作聯系,嚴厲打擊各類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活動,加大對行政機關行政決定的司法審查力度。
5、社會的知識產權意識進一步增強。我國政府高度重視知識產權的宣傳普及工作。「十五」時期,通過各種渠道,加大了各級領導和企事業單位的知識產權培訓力度,廣大公眾的知識產權意識逐漸提高。各行業積極開展各類知識產權研討和高峰論壇活動。從2004年開始,將每年4月20日至26日確定為「保護知識產權宣傳周」,利用報刊、電視、廣播、互聯網等各種媒體,通過舉辦研討會、知識競賽以及製作公益廣告等多種形式,在全社會開展知識產權保護宣傳教育活動,初步形成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良好社會氛圍。
6、知識產權涉外協調取得新成績。我國在知識產權國際規則的調整和變革中努力發揮作用,妥善應對和處理紛繁復雜的國際知識產權事務,初步建立起知識產權國際交流與合作的新格局,對外知識產權宣傳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我國積極參加國際知識產權的主要公約和條約。我國與許多國家、國際組織和外商投資企業在知識產權領域廣泛開展對話、交流與合作。涉外知識產權事宜的統籌協調工作得到進一步加強。
③ 如何借鑒跨國公司的知識產權保護戰略
在實施知識產權保護戰略中,跨國公司有許多具體的策略值得我國電信企業借鑒。 -有效的組織和嚴密的制度 大部分跨國公司十分重視知識產權的管理工作。一個重要表現就是作為高級管理層而設置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例如拜爾公司的最高管理層是綜合管理委員會,它由負責公司 各方面管理的專業委員會組成。而其中一個重要的專門委員會就是負責知識產權管理的專利委員會。這個委員會由專利律師和各科研部門的專家組成,主要任務是根據市場、經營和科研開發的情況,決定技術以何種法律狀態投入市場。法國的羅納-普朗克公司的高層管理機構由綜合管理部和三個專業管理部門組成。綜合管理部門設有特別事務部、法律事務部和商標事務部。該公司還設有一個知識產權組織,這一組織由專利、商標、法律和信息部門的人員組成,定期交流情況,指導各專業科研組的工作。另外一個在管理上的表現是跨國公司一般都有嚴密的企業內制度來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跨國公司十分重視公司內部制度的建設,通過與其員工的各種合同來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一般來說,跨國公司在與雇員的僱傭合同中都包含知識產權保護條款。這些條款一般包含兩個內容。一是要求雇員讓渡其在被僱傭期間研究開發的所有成果的知識產權,二是要求雇員在使用公司固有的知識產權時,不經公司同意,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人。另外,部分合同還包括限制同業競爭條款。 -兩個重要的管理原則 法國羅納-普朗克公司認為,企業知識產權的戰略無外乎三個重點,即:保護公司的產權,防止別人侵權,科學地實施知識產權的管理與轉讓。知識產權作為一種制度必然有自身的特點,如何充分利用知識產權制度保護自身、打擊競爭對手是跨國公司知識產權管理的出發點。圍繞這個核心,跨國公司掌握了很多具體策略。簡而言之,這些策略主要是圍繞兩個基本原則展開的。 一個是效益原則。知識產權的獲取需要大量的資源投入,包括創新的費用、申請和維持的費用等。因此,知識產權是有巨額運行成本的財產。如何在節約費用的同時又能保護自己、打擊競爭對手就是科學管理知識產權的一個課題。圍繞這個問題,跨國公司以效益為出發點,採取了諸多措施。一是嚴格篩選技術,節約申請和維持費用。對於決定不申請專利的技術成果採取一定處理方式,豐田公司、IBM公司等都定期出版技術公報,定期公開未申請專利的技術成果。這樣做的主要目的是在申請專利沒有良好效益的前提下,破壞競爭對手申請專利的可能性。這既保護了自己使用該技術的權利,又避免為人所限。同時也節約了申請專利的費用。跨國公司還定期評估已獲得的專利,對於沒有必要維持的專利則及時放棄。日立公司每年都對現有專利進行復核,以節省每年約12億日元的專利費用。部分跨國公司還廉價出售部分自己沒有使用、同時也難以轉讓出去的專利,以盡可能地通過多轉讓專利來獲取收益。在有關侵權訴訟中,以和解為原則,節約時間和費用。例如,三菱公司如果被別人提起侵權訴訟的話,該公司會首先調查自身是否有侵權行為,如果確實存在侵權,即以自己所擁有的專利為籌碼,和對方談判交互授權,從而減少了大量侵權訴訟所需要的時間和經費上的投入。多數有關跨國公司的侵權訴訟都是以和解的方式處理的。 另一個是「質量第一」原則。所謂質量,事實上指的是其知識產權對跨國公司經營業績的實質性作用的大小。例如,專利有基本專利和外圍專利之分,基本專利的質量就高於外圍專利。跨國公司更加重視基本專利的作用,投入大量的精力進行科技基礎研究,爭取獲得盡可能多的基本專利。當然,跨國公司同樣也通過不斷地獲得外圍專利來延長基本專利的生命,獲取盡可能多的利潤。但事實表明,不重視基本專利,必然在貿易中損失慘重。例如,以美國和日本為例,就重要專利進行比較,美國有104541項,而日本則只有76984項。因此,在專利訴訟中,日本企業經常受挫。另外,某些跨國公司往往圍繞一個基本專利編織嚴密的專利網,在並不擁有大量基本專利的情況下也能獲取豐厚的利潤。例如美國的高通公司僅僅通過一項CDMA技術的專利就獲取了豐厚的回報。在商標方面,一方面,跨國公司對於選擇商標十分慎重。埃克森石油公司徵集到目前使用的商標「埃克森」就花費了100萬美元。另一方面,跨國公司往往集中使用一個商標,投入巨資培養一個商標。盡管公司可能注冊部分其他商標,但往往是防禦性的,並不經常使用甚至從不使用。因此,跨國公司往往並沒有很多的商標。但是,跨國公司的主要商標的市場價值則極高,往往以十億甚至百億美元計。
④ 知識產權的取得方式及策略選擇
知識產權具有授權性。是國家授予你在某一段時間內對於你的智力成果享有排他性版的使用該智力成果的權利權。專利是20年左右,商標是10年,但商標可以續展就是繼續注冊,所以理論上是無限的,著作權是作者死後50年內。取得分為兩種,原始取得和繼受取得。原始取得有創作,依照合同合法取得知識產權,繼受取得有繼承,受讓,贈與。詳情參考華東政法大學知識產權教授王遷的知識產權法書。
⑤ 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創造,運用和保護情況怎麼樣
一、了解競爭對手的技術信息
1、專利檢索:從專利資料庫中檢索競爭對手的專利技術信息以及專利的法律狀態,包括專利申請、撤回、授權、駁回、終止或無效等情況; 2、非專利檢索:從非專利資料庫中檢索競爭對手技術研發信息,包括企業出版物、會議資料、項目發布、招投標、融資、廣告、合作、訪問等。
二、制定自主專利權策略
1、制定技術研發的策略。 通過立項前的專利信息檢索和專利數據分析,可以明確創新項目的技術現狀、了解潛在的競爭對手或合作者的專利布局、掌握技術競爭前沿並找到技術創新突破口,從而提高研發起點與效率,避免重復研發。
2、決定專利申請的時機、公開的內容、保護范圍和保護地域。 專利權的保護具有時效性和地域性,所以可以根據競爭對手在不同國家的專利布局來決定專利申請的時機和地域;一份專利文件既包括由權利要求書限定的保護范圍,也包括說明書公開的內容。這兩部分內容分別關繫到專利侵權和無效的判定、以及專利性的判斷,都是企業最需要關注的內容。
3、重視專利審查意見的答復和保護范圍的調整。
4、確定專利申請授權後的實施、許可和轉讓方案。 一項專利申請被授予專利權並不意味著在實施該項專利的時候對他人的專利不構成侵權,所以在獲得專利權後還要分析該項專利在實施、許可和轉讓過程中可能涉及到的專利權糾紛。
5、通過防禦與進攻策略完善專利權的保護。 在技術空白區做進攻型的專利保護策略,在技術壁壘較多的區域做防禦型的專利保護策略,這些都是專利預警需要考慮的內容。
三、專利權和技術秘密的管理
1、對專利技術的實施許可與生產許可的規定;
2、對專利申請、專利權的轉讓規定;
3、對企業職工發明創造的申請權和專利權歸屬的規定,以及對發明人獎勵的規定,以防止技術的轉移;
4、制定防止商業秘密(包括技術秘密)泄露的規定;
5、啟動臨時措施與邊境措施的時機選擇;
6、政府獎勵的申報,包括文件的准備和數據統計,並要防止商業秘密的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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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如何加強我國知識產權保護措施
中國直面國際知識產權保護加強的應對
之策知識產權壁壘形式復雜多樣, 在國際貿易中的活動領域逐漸擴大, 涉及的商品逐步增多, 對有關國家進出口貿易影響也逐步加深。我國是發展中國家, 需要引進發達國家先進的知識產權技術, 也需要鼓勵出口貿易促進經濟發展。因此我國在發展貿易的同時, 必然會遭遇多種形式的知識產權壁壘。針對不同的知識產權壁壘, 我國應採取不同的對策。
(一) 樹立企業知識產權戰略。企業是我國市
場經濟的主體, 也是利用知識產權的主戰場。20世紀90年代以來, 外國公司針對我國提出的5年計劃大量申請專利, 在我國很多產業的未來發展領域設置了專利陷阱, 封殺了我國企業自主開發技術, 控制了這些產業的發展。對此, 我國企業及政府應充分認識到企業及民族工業受到的危機與挑戰, 真正樹立起知識產權意識。既重視外國人的知識產權, 又要加強自主知識產權技術的開發, 實施專利權部署戰略。我國企業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是我國融入世界經濟迫切需要, 知識產權戰略是指運用知識產權保護制度, 為充分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獲得與保持競爭優勢並遏制競爭對手, 謀求最佳經濟效益而進行的整體性籌劃和採取的一系列的策略與手段。 [6]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是指企業為獲取與保持市場競爭優勢, 運用知識產權保護謀取最佳經濟效益的策略和手段。就我國企業而言, 許多企業由於忽視技術在產品開發、市場開拓方面的運用, 許多產品技術含量低、原材料消耗大、效益低。這種狀況只有通過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科技進步運行機制、加強企業的知識產權策略性運用, 才能從根本上改變我國企業在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的缺陷, 才能實實在在地提高企業的經濟績效, 增強企業的國際競爭力。
(二) 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我國企業面臨
的知識產權壁壘困境, 從根本上說是中國企業缺乏技術創新, 缺乏核心競爭力的結果。因此, 企業應重視自身的技術創新, 認識到在世界市場全球化的條件下知識產權的重要性, 加大對技術研發的投入, 形成企業的核心競爭力。積極推動企業間, 企業與科研機構、高校之間的合作, 以聯合開發、聯合投入、聯合保護等形式來實現對知識產權的共享。企業應加大科研經費投入, 國家也應選擇戰略性產業支持企業進行技術開發。
(三) 積極應對國際知識產權侵權之訴。我國企業, 特別是外貿企業要轉變觀念, 改變以往消極對待知識產權糾紛的態度, 積極應對國際知識產權侵權之訴。有不少中國企業, 自身並沒有侵權行為, 但由於害怕訴訟會影響企業的發展, 常常放棄應訴的機會, 白白失去維護自身權益的機會, 而有過侵權行為的企業, 也由於這樣那樣的原因消極應訴而支付超過正常水平的侵權費用; 同時, 我國企業界還應注重商會的建立和完善, 形成一個組織有效、協調一致、參與廣泛的企業聯盟, 這樣將有利於增強尋求包括政府在內的各方面支持的力量。
(四) 深入了解研究國際規則及主要國家知識
產權法的立法及實踐。我國是WTO成員, 企業在進行對外貿易時應注意WTO, TR IPS對知識產權的規定, 同時對主要貿易國有關知識產權的法律、實踐也應有所了解, 掌握其主要法律規定、立法趨勢及法院的判例, 才能更大限度地避免撞入知識產權壁壘。如對知識產權權利窮竭原則, 要把握當前主要貿易國所採取的原則。如果對象國採用地域性原則, 企業在進行外貿活動時, 應特別注意知識產權問題。
引進專利技術的企業, 在簽訂合同時應對專利產品平行進口問題作出明確而細致的規定, 合同中應明確許可的性質, 如是獨占許可, 應在合同中規定, 將來如有第二方擅自進口專利產品, 應由技術供方負責與侵權第三方進行交涉, 同時應注意在合同規定的地域內生產、銷售合同產品, 如需向區域外存在平行專利的第三國出口, 應經過進口國專利權人的同意, 才能將產品出口到該國。從事進口業務的外貿經營者, 應注意進口的貨物是否侵犯本國專利權人的權利。如進口產品在國內存在有效的專利權,應在取得本國專利權人的許可後, 方可從事該產品的進口。對某些外國企業運用事實標准中包含的知識產權設置壁壘, 壟斷市場的行為, 國內企業可聯合起來進行抵制, 或將其訴諸法院解決, 必要時可申請國家啟動貿易壁壘調查機制對外國技術壁壘進行調查。對一些國家運用國內法案以知識產權為借口對外國產品進行打擊報復行為, 可採取反報復措施, 或訴諸WTO爭端解決機制解決。
此外, 我國應加強對TR IPS規則的研究, 取消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出口檢查制度。TR IPS協議規定對出口貨物可以進行知識產權檢查, 而對進口貨物進行知識產權檢查是TR IPS規定的最低標准。我國是發展中國家, 科技整體水平落後, 在知識產權國際保護中處於不利地位。我國只需達到TR IPS協議規定的最低標准, 做到既遵循該標准, 又最大限度地保護企業、國家利益。為此我國應將主要精力限定在進口審查上, 出口檢查可以取消, 這樣既符合我國經濟發展水平, 又符合TR IPS協議規定的最低標准, 有利於提高海關行政效率, 防止外國不法商
人藉此阻止我國產品出口。
(五) 加快知識產權人才的培養、管理。目前, 企業間甚至國家間的競爭實際上是人才的競爭, 誰佔有的人才多, 誰就能在競爭中獲得優勢。隨著中國與世界經濟全面接軌, 中國企業將會越來越多遭遇國際企業的競爭, 特別是在知識產權壁壘對中國對外貿易限制會更加嚴重情況下, 中國企業如果還不加強對知識產權人才培養的重視, 那麼中國企業將會因為失掉「知識產權人才」而失掉企業未來發展所需的市場。
總之, 面對國際知識產權保護日益加強, 我們只有將推進知識產權戰略、積極申請專利、發展自主知識產權等措施, 才能讓我國企業免受切膚之痛,並讓知識產權這把雙刃劍為中國自身所用。為此, 我們必須加強教育與宣傳, 提高全民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制定國家知識產權戰略, 以增強我國科技、經濟競爭能力, 更好地參與並在國際競爭中勝出。
同時我們要認清發達國家倡導的所謂「貿易自由化」, 透徹地認識發達國家通過非關稅壁壘中更加隱蔽, 更具有報復性和更為霸道的知識產權保護的手段來保護他們的國家利益。這樣, 我們才能制定相應對策措施, 運用適當政策手段同他們作合理斗爭, 以達到維護我們自身的國家利益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