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大學知識產權
發布時間: 2021-01-28 23:23:29
『壹』 江蘇大學知識產權管理規范
知識產權的性質
知識產權是一種新型的民事權利,知識產權是在傳統物權、債權、人身權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一種新型民事權利,與傳統民事權利相比,有許多突出的特點。是一種有別於財產所有權的無形財產權。權利客體的非物質性是知識產權區別於財產所有權的本質特性。知識產權的客體即知識產品是一種沒有形體的精神財富,客體的非物質性是知識產權的本質屬性所在。
知識產權的特徵
1、專有性。專有性即知識產權所具有的排他性和絕對性,其專有性表現第一,知識產權為權利人所獨占,權利人壟斷這種專有權利並受到嚴格保護,
第二,對同一項知識產品,不允許有兩個或兩個以上同一屬性的知識產權並存。
第三,知識產權的排他性則主要是排斥非專有人對知識產品進行不法仿製、假冒或剽竊。
第四,知識產權的獨占性是相對的。
2?地域性。地域性是知識產權所具有的另一種重要的特徵,所謂地域性,是指根據一國或地區的知識產權法所取得的知識產權的效力只限於本國境內,不具有域外效力。知識產權的這一特點有別於有形財產權。
3?知識產權的時間性。時間性是知識產權異於物權的又一個重要的特徵。時間性是指知識產權僅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受到保護,一旦超過法律規定的有效期限,這一權利就自行消滅,相關知識產品即成為整個社會的共同財富,為全人類所共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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