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印花稅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按照產權轉移書據徵收印花稅,所以政府出讓土地要交合同印花稅,按所載金額0.5‰貼花。
我國印花稅稅目中的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共5項產權的轉移書據。其中,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
是指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不動產、動產所有權轉移所書立的書據,包括股份制企業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票,因購買、繼承、贈與所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其他4項則屬於無形資產的產權轉移書據。
(1)土地使用權印花稅擴展閱讀
一、印花稅納稅單位的各項應稅憑證在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稅。同時須自行設立印花稅專用登記簿,將合同名稱、簽訂日期、對方單位名稱、按日、序時逐筆記載,以便於匯總申報及稅務部門監督檢查。印花稅納稅單位應認真填寫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在規定期限內報當地主管稅務機關。
二、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按規定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對應稅憑證的管理仍執行原辦法,可不按日序時逐筆登記。
三、印花稅納稅申報工作均由納稅單位的財務部門負責,並指定專人負責各項應稅憑證的管理、印花稅的貼花完稅工作、按規定填報印花稅納稅申報表。
四、印花稅納稅單位使用印花稅票貼花完稅的,使用繳款書繳納稅款完稅的,以及在書立應稅憑證時由監督代售單位監督貼花完稅的,其憑證完稅情況均應進行申報。
五、凡印花稅納稅申報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於每季度終了後10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局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督代售報告表"。
② 土地使用權出讓的出讓方也需要交納印花稅嗎
1.
是的,印花稅的征稅對象是書立、領受應稅憑證的行為。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屬於產權轉移類書據,納稅人應為立據人,也即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當事人,政府是土地使作權出讓方,因此,應當納稅。納稅比例按所記載金額的千分之零點五。
2.
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並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
③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按什麼稅目徵收印花稅
印花稅根據不同抄征稅項襲目,分別實行從價計征和從量計征兩種徵收方式。
從價計稅情況下計稅依據的確定;
從量計稅情況下計稅依據的確定,實行從量計稅的其他營業賬簿和權利、許可證照,以計稅數量為計稅依據。
印花稅以應納稅憑證所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和憑證的件數為計稅依據,按照適用稅率或者稅額標准計算應納稅額。
印花稅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數額=應納稅憑證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適用稅率;
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的件數×適用稅額標准。
④ 取得土地使用權(土地出讓合同)印花稅,是不是也應當計入土地成本
土地使用權(土地出讓合同)印花稅應當計入土地成本
⑤ 怎樣交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
1、有房產證的按收入1.2%繳納。
租房按租金收入的12%繳納。
2、城鎮土地使用稅根據實際使用土地的面積,版按稅法規定的單位稅額交納。其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稅額=應稅土地的實際佔用面積×適用單位稅額
一般規定每平方米的年稅額,大城市為0.50~10.00元;中等城市為0.40~8.00元;小城市為0.30~6.00元;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為0.20~4.00元。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均採取按年徵收,分期交納的方法。
3、印花稅實行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並一次貼足印花稅票(以下簡稱貼花)的繳權納辦法。印花稅還可以委託代征,稅務機關委託經由發放或者辦理應稅憑證的單位代為徵收印花稅稅款。
⑥ 印花稅和土地使用稅要計入什麼科目
印花稅按《小企業會計准則》是記入「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土地使用稅應當計入「管理費用」科目。
《小企業會計准則》第六十五條「費用的定義和分類」相關規定:營業稅金及附加,是指小企業開展日常生產經營活動應負擔的消費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車船稅、印花稅和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排污費等。
土地使用稅是以開征范圍的土地為征稅對象,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標准,按規定稅額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
拓展資料:
土地使用稅
是對使用國有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按使用的土地面積定額徵收的稅。以土地面積為課稅對象,向土地使用人課征,屬於以有償佔用為特點的行為稅類型。土地使用稅只在縣以上城市開征,非開征地區城鎮使用土地則不征稅。土地使用稅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稅額,列入大、中、小城市和縣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稅額多少不同。為了防止長期征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佔土地,可在規定稅額的2—5倍范圍內加成征稅。
印花稅
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因採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設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⑦ 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是否繳納印花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花稅若干政策的通知的通知》(財稅〔2006〕162號)規定,對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按產權轉移書據徵收印花稅。
⑧ 土地出讓 印花稅怎麼算
1、土地出讓金: 實際使用土地面積×單位面積金額
借:無形資產
貸:銀專行存款屬
2、印花稅,不同的合同有不同的稅率,大多的合同稅率是萬分之五, 印花稅大多是直接記入「管理費用」的,還有「固定資產」,「固定資產清理」
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
契稅,稅率3%--5%,要根據你當地的實際情況
單位的新建廠房竣工後應該記入固定資產, 如果土地是劃撥土地,就不用作價入賬;如果是繳納了土地出讓金所取得的土地,那麼辦理土地證所支付的相關費用及稅金,應該計入無形資產。
⑨ 土地使用權時繳納印花稅計入什麼科目
《企業會計准則應用指南》附錄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規定:6602 管理費用一、本科專目核算企業為組織和屬管理企業生產經營所發生的管理費用,包括企業在籌建期間內發生的開辦費、董事會和行政管理部門在企業的經營管理中發生的或者應由企業統一負擔的公司經費(包括行政管理部門職工工資及福利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辦公費和差旅費等)、工會經費、董事會費(包括董事會成員津貼、會議費和差旅費等)、聘請中介機構費、咨詢費(含顧問費)、訴訟費、業務招待費、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技術轉讓費、礦產資源補償費、研究費用、排污費等。
《小企業會計准則》第六十五條小企業的費用包括:營業成本、營業稅金及附加、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等。
(二)營業稅金及附加,是指小企業開展日常生產經營活動應負擔的消費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車船稅、印花稅和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排污費等。
因此,執行《企業會計准則(2006)》的房地產企業取得土地使用權時繳納的印花稅列入管理費用;執行《小企業會計准則》的房地產企業取得土地使用權時繳納的印花稅計入營業稅金及附加。
⑩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什麼
根據 2012年 4月 25日下發的《關於明確財產和行為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有關規定「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稅收管理的通知》(國稅發〔 2005〕 82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房地產稅收一體化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通知》(國稅發〔 2005〕 156號)相關規定,印花稅計稅依據應與契稅計稅依據一致,配套費和拆遷補償費應列入印花稅征稅的計稅依據按核價計算徵收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