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使用權沒房產證
1. 房產證上30年的使用權是怎麼回事
現行的房屋產權有40年、50年和70年。30年的產權房是特定歷史原因造成的,
通常30年產權房是原國有企事業單位房改房。
2. 我是單位職工公房住了三十年,沒房產證,請問我現在有產權嗎
要看你們單位當初這房子來歷,是單位買地自己建的還是隨便找個地方自己建的(也就回是答非法建築)?是單位向開發商買的有產權房還是無產權的房子等等,也就是原本這個房子是否是合法的?如果是合法的,那你是可以辦理產權的,只需要去房管局交筆「土地出讓金」就可以辦理房產證了,而且房子的使用權將從你交那筆錢開始重新算70年的使用許可權。
相當於你現在的房子是「房改房」,只是將房子產權從單位過戶給你而已。當然要看你是否向單位「買斷」,要「買斷」了才能去房管局辦理過戶的。
3. 四十年使用權沒有房產證的房子有法律保障嗎
從法律角度來講,房產證和土地證是房主擁有該房產以及土地使用權的證明,兩者是密不可分的,沒有土地證,就意味著房主不具備對該土地的使用權,那麼在該土地被被人侵佔的時候,無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根據法律規定,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其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的所有權隨之轉讓,土地使用者轉讓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的所有權時,其使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也隨之轉讓。房產證和土地證密不可分。
有房產證無土地證的影響:
只有房產證沒有土地使用權證,勢必會給住宅地產購置及交易帶來風險。
一是難以知曉在土地使用權上設定抵押權的情況,也就無法及時規避風險。
二是難以發現開發商違規用地的事實。
三是二手房交易將受影響。《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房地產上市交易,必須出示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四是在拆遷補償時會遭受損失。《城市房屋拆遷估價指導意見》第三條規定,房屋拆遷評估價格為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價格。因此,拆遷補償金不僅包含房屋所有權價值,還包含了土地使用權價值。購房者如果未辦理土地使用權證,在拆遷過程中就可能得不到關於土地使用權的相應補償。
4. 沒有房產證使用權40年的房子能買嗎
首先你得知道你所購買的房屋產權性質,使用權俗稱小產權,是不能到房屋交易中心去辦回理大紅本也就答是房產證的,就是不能「買賣」的,但是可以更名,這就是鑽空子,我們買這種房子走的程序叫「置換手續」,雙方口頭達成協議,多少錢可以成交,前提是房主必須能夠賣這房子,然後雙方當事人同時到場,去房屋所屬單位的所房管所那裡更名,也就是簽合同,審批一般不好說,不同房管所審批的時間不好確定,但是他們會告訴你具體的時間,這樣審批一過房子就是你的了.
5. 物權法關於房產無有房產證租賃30年
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業務,需准備的申請資料有:
1、房屋租賃登記書面申請表;內
2、房屋所容有權證或房屋產權證明;
3、出租人、承租人的身份證件;
4、房屋租賃書面合同;
5、法律、法規規定房屋租賃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明文件。沒有房產證,可以提供房屋產權證明,
租賃的主要特徵包括以下四方面:
(1)租賃一般採用融通設備使用權的租賃方式,以達到融通資產的主要目的。對出租人來說,它是一種金融投資的新手段,對承租人來說,它是一種籌措設備的新方式;
(2)租賃設備的使用限於工商業、公共事業和其他事業,排除個人消費用途;
(3)租金是融通資金的代價,具有貸款本息的性質;
(4)租期內,設備的所有權歸出租人,使用權歸承租人。
6. 30幾年老房子沒有房產證土地證怎麼辦
以前不規范,很多都沒辦證,只要產權沒有爭議,可以申請確權發證。
7. 我們買了房子。。房產證上使用權只有30年。。30年後怎麼辦是被收回嘛
不良開發商造就的爛事,與政府調控有關,已經買下房子了,且是批量情況,只能是跟內著大環境走了,想容維權很難很難。收回也不是簡單一句話的問題,到時會權衡社會心理接受程度,或有變通方案出台,如補交費用類,買房人是被動的。
8. 公寓沒有獨立產權。只有30年的使用權證,到期了怎麼辦
公寓沒有獨立產權,只有30年的使用權證,到期了可以續辦,估計公寓是有個總的房產證。
9. 為什麼我的房產證的使用年限是30年
房產證使用年限有 。20年 30年 50年 70年 不等。一般情況下住宅用地是70年,商住用地是40年,商業用地是30年,是以此地塊規劃、批準的時候起計算的,可能你購買的房產,土地早就規劃、批准而造房子延遲了一段時間了。
最長是70年,但並不是說非要70年,只要不超過都是合法的。另外,通常只有商業用地才會30年,居民住宅用地通常70年,確認一下是否是商業用地。
(9)30年使用權沒房產證擴展閱讀:
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為70年,自取得該地的土地使用權之時算起。房改房的產權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時間以該地塊地上房屋參加房改之後第一個繳納土地出讓金的房屋為准。經濟適用房的使用年限為50年。
工業用地50年
教育、文化、體育、衛生等公益事業性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據市國土部門有關人士介紹,土地使用年限是從開發商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證之日開始計算,即國家首次出讓該地塊的時間。
根據1990年5月19日開始實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住宅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商品房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
工業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工廠、工業區):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公益事業性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10. 我是單位職工公房住了三十年,沒房產證,請問我現在有產權嗎
沒有房產證哪來的產權,只有使用權,沒有產權。一旦拆遷沒有房產證可就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