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資產評估指導意見
『壹』 知識產權評估的評估依據
知識產權評估主要包括商標權評估、專利權評估、著作權評估、軟體著作權評估等評估項目,知識產權評估作為一種重要的無形資產評估項目,知識產權評估的依據是決定評估價值科學合理的重要保障。
(一)知識產權評估的行為依據
知識產權評估的評估行為依據,它決定著知識產權評估行為的啟動。委託方與受託方簽訂的資產評估業務委託協議書,就是知識產權評估業務開始的行為依據。
(二)知識產權評估的法規依據
為了規范無形資產評估特別是知識產權評估,國家相關部門陸續出台了很多的評估准則、指導意見等政策法規。正因為是這些政策法規的出台,為我國的知識產權評估業務的開展提供了法規依據。
國務院1991年91號令《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
原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1992]36號文《國有資產管理辦法施行細則》;
原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國資辦發[1996]23號文《資產評估操作規范意見(試行)》;
財政部財評字[1999]91號「關於印發《資產評估報告基本內容與格式的暫行規定》的通知」;
2008年發布的《資產評估准則—無形資產》;
中評協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的《著作權資產評估指導意見》
中評協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的《商標資產評估指導意見》
中評協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的《專利權資產評估指導意見》
中國資產評估協會2007年發布的《資產評估准則—基本准則》;
國家有關部門頒布的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等。
(三)知識產權評估的產權依據
知識產權評估的評估對象要求產權清晰,關繫到知識產權評估報告的合法權威。知識產權評估的產權依據一般是資產佔有方享有產權的商標權證書、專利權證書、軟體著作權證書、著作權證書。
(四)取價依據及參考依據
知識產權評估過程中的取價依據及參考依據一般是委託方關於委估項目的可行性報告;委託方提供的其他相關資料;評估人員收集的市場資料及其他資料。
『貳』 資產評估准則的我國評估准則體系
1997年,在總結資產評估理論和實踐經驗的基礎上,中國資產評估協會開始啟動制定資產評估准則的工作。2004年2月,財政部正式發布了中國資產評估協會制定的《資產評估准則——基本准則》和《資產評估職業道德准則——基本准則》,標志著資產評估准則體系初步形成。
至2010年,財政部和中國資產評估協會累計共發布21項評估准則。這些准則包括2個基本准則、8個具體准則、4個評估指南和7個指導意見。這些准則的發布,使得評估業務的基本程序、主要資產類型的評估業務都有相應的評估准則予以規范,標志著我國資產評估准則體系基本建立,同時也標志著我國的評估實踐全面進入准則規范時代。
我國資產評估准則體系詳見右圖: (一)、從資產評估准則體系橫向關繫上劃分,資產評估准則包括業務准則和職業道德准則兩個部分。
(二)、從資產評估准則體系縱向關繫上劃分,資產評估准則分為不同的層次。
1、資產評估職業道德准則的縱向關系較為簡單,分為職業道德基本准則和具體准則兩個層次。
2、資產評估業務准則由於涉及面廣,在縱向關繫上分為以下四個層次:
第一層次為資產評估基本准則;
第二層次為資產評估具體准則;
資產評估具體准則分為程序性准則和實體性准則兩個部分。
第三層次為資產評估指南。包括對特定評估目的、特定資產類別(細化)評估業務以及對資產評估中某些重要事項的規范。
第四層次為資產評估指導意見。是針對資產評估業務中的某些具體問題的指導性文件。 我國資產評估基本准則包括由財政部發布的《資產評估准則——基本准則》和《資產評估職業道德准則——基本准則》。
2004年2月25日,財政部發布《資產評估准則——基本准則》,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該准則屬於業務性准則的基本准則,共6章27條,從資產評估基本要求、操作準則、報告准則、執業責任等方面對各類資產評估業務進行了規范。
《資產評估准則——基本准則》重點在以下五個方面做出了規定:
一是根據國際慣例重新定義資產評估;
二是對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提出了基本要求;
三是對評估操作進行了原則性規范;
四是對評估信息披露環節進行規范;
五是明確執業責任。
2004年2月25日,財政部發布《資產評估職業道德准則——基本准則》,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該准則共6章32條,分別從基本要求、專業勝任能力、與委託方和相關當事方的關系、與其他注冊資產評估師的關系等方面對注冊資產評估師職業道德行為進行了規范。
《資產評估職業道德准則——基本准則》重點在以下六個方面做出了規定:
一是注冊資產評估師遵紀守法的要求;
二是注冊資產評估師恪守獨立、客觀、公正的要求;
三是注冊資產評估師在承接業務、評定價值、評估結論披露等具體執業過程中的職業道德要求;
四是注冊資產評估師專業勝任能力的要求;
五是注冊資產評估師與委託方和相關當事方關系的要求;
六是注冊資產評估師與其他注冊資產評估師關系的要求。
『叄』 國際資產評估准則對資產評估師哪些方面進行規范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條 本准則所稱資產評估,是指注冊資產評估師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資產評估准則,對評估對象在評估基準日特定目的下的價值進行分析、估算並發表專業意見的行為和過程。
本准則所稱注冊資產評估師,是指經過國家統一考試或認定,取得執業資格,並依法注冊的資產評估專業人員。
第三條 本准則所稱資產評估准則,包括資產評估基本准則、資產評估具體准則、資產評估指南和資產評估指導意見。
第四條 注冊資產評估師執行資產評估業務,應當遵守本准則。
第五條 注冊資產評估師執行與價值估算相關的其他業務,可以參照本准則。
基本要求
第六條 注冊資產評估師執行資產評估業務,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資產評估准則,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第七條 注冊資產評估師執行資產評估業務,應當勤勉盡責,恪守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
第八條 注冊資產評估師應當經過專門教育和培訓,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和經驗,能夠勝任所執行的評估業務。
第九條 注冊資產評估師執行資產評估業務,可以聘請專家協助工作,但應當採取必要措施確信專家工作的合理性。
第十條 注冊資產評估師應當對業務助理人員進行指導,並對業務助理人員工作結果負責。
第十一條 注冊資產評估師執行資產評估業務,採用不同於資產評估准則規定的程序和方法時,不得違背本准則的基本要求,應當確信所採用程序和方法的合理性,並在評估報告中明確說明。
操作準則
第十二條 注冊資產評估師執行資產評估業務,應當根據業務具體情況履行適當的評估程序。
第十三條 評估程序通常包括:
(一)明確評估業務基本事項;
(二)簽訂業務約定書;
(三)編制評估計劃;
(四)現場調查;
(五)收集評估資料;
(六)評定估算;
(七)編制和提交評估報告;
(八)工作底稿歸檔。
注冊資產評估師不得隨意刪減評估程序。
第十四條 注冊資產評估師執行資產評估業務,應當根據評估目的等相關條件選擇適當的價值類型,並對價值類型予以明確定義。
第十五條 注冊資產評估師應當熟知、理解並恰當運用評估方法。
資產評估基本方法包括市場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第十六條 注冊資產評估師執行資產評估業務,應當根據評估對象、價值類型、資料收集情況等相關條件,分析三種資產評估基本方法的適用性,恰當選擇評估方法,形成合理評估結論。
第十七條 注冊資產評估師執行資產評估業務,應當科學合理使用評估假設,並在評估報告中披露評估假設及其對評估結論的影響。
第十八條 注冊資產評估師執行資產評估業務,應當形成能夠支持評估結論的工作底稿。
第四章 報告准則
第十九條 注冊資產評估師應當在執行必要的評估程序後,編制並由所在評估機構出具評估報告。
第二十條 注冊資產評估師應當在評估報告中提供必要信息,使評估報告使用者能夠合理理解評估結論。
第二十一條 注冊資產評估師應當根據評估業務具體情況,提供能夠滿足委託方和其他評估報告使用者合理需求的評估報告。
第五章 執業責任
第二十二條 注冊資產評估師執行資產評估業務,應當對評估結論的合理性承擔責任。
第二十三條 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資產評估准則,對評估對象在評估基準日特定目的下的價值進行分析、估算並發表專業意見,是注冊資產評估師的責任;提供必要的資料並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恰當使用評估報告是委託方和相關當事方的責任。
評估結論不應當被認為是對評估對象可實現價格的保證。
第二十四條 注冊資產評估師執行資產評估業務,應當關注評估對象的法律權屬,並在評估報告中對評估對象法律權屬及其證明資料來源予以必要說明。注冊資產評估師不得對評估對象的法律權屬提供保證。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評估機構在執行資產評估業務過程中應當遵守本准則的相關規定。
第二十六條 中國資產評估協會可以根據本准則發布資產評估具體准則、資產評估指南和資產評估指導意見。
第二十七條 本准則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肆』 資產評估准則 必要性
制定評估報告准則的必要性
根據國務院確定的財政部的「三定」方案,財政部負責資產評估行業管理。資產評估准則制定是資產評估行業管理的重要內容。2004年財政部發布兩個基本准則,對指導和規范評估行業執業行為具有重要意義。評估准則是一個完整的體系,既包括基本准則,也包括資產評估具體准則、資產評估指南和資產評估指導意見。中國資產評估協會按照財政部要求,遵循評估市場的客觀規律,總結評估理論和實踐經驗,制定了包括評估報告准則在內的多個准則,以完善評估准則體系,規范行業執業秩序。
(一)規范評估執業行為,促進評估行業健康持續發展
評估報告是資產評估的最終產品,評估報告的質量影響到資產評估行業被市場的認可程度,影響行業的信譽,直接關繫到資產評估行業的生存和發展。因此,需要根據市場變化和執業實踐不斷完善評估報告的技術規范,解決評估機構和注冊資產評估師在執業過程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規范其執業行為,促進行業健康持續發展。
(二)適應市場變化,滿足報告使用者及有關監管部門對評估報告的合理需求
隨著市場經濟發展,評估行業服務領域不斷擴大,新的經濟行為、新的評估業務類型不斷出現,評估服務在市場經濟中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各相關當事方對評估報告的要求也出現了新的變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和證券監管部門都從各自監管角度對評估報告提出新的要求,不同委託方和評估報告使用者也對評估報告的功能寄予不同的期望。在這種情況下,結合評估准則體系建設的要求,制定一部平衡各方利益、滿足各方需求的共同遵守的評估報告准則已成為必須。
(三)建立基本的溝通和理解平台,更好地維護經濟秩序,保障有關各方的合法權益
評估報告是評估機構、注冊資產評估師和委託方、相關當事方、監管部門、社會公眾之間的橋梁,通過制定專門的評估報告准則,有利於統一評估報告的專業語言和內容要素,便於各方在使用評估報告過程中,加強溝通和交流,合理理解和使用評估報告,建立溝通和理解的專業平台,更好地維護經濟秩序,保障有關各方的合法權益。
『伍』 資產評估具體准則又具體劃分為什麼等
資產評估准則體系簡述
(一)、從資產評估准則體系橫向關繫上劃分,資產評估准則包括業務准則和職業道德准則兩個部分。
(二)、從資產評估准則體系縱向關繫上劃分,資產評估准則分為不同的層次。
1、資產評估職業道德准則的縱向關系較為簡單,分為職業道德基本准則和具體准則兩個層次。
2、資產評估業務准則由於涉及面廣,在縱向關繫上分為以下四個層次:
第一層次為資產評估基本准則;
第二層次為資產評估具體准則;
資產評估具體准則分為程序性准則和實體性准則兩個部分。
第三層次為資產評估指南。包括對特定評估目的、特定資產類別(細化)評估業務以及對資產評估中某些重要事項的規范。
第四層次為資產評估指導意見。是針對資產評估業務中的某些具體問題的指導性文件。
資產評估基本准則
我國資產評估基本准則包括由財政部發布的《資產評估准則——基本准則》和《資產評估職業道德准則——基本准則》。
2004年2月25日,財政部發布《資產評估准則——基本准則》,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該准則屬於業務性准則的基本准則,共6章27條,從資產評估基本要求、操作準則、報告准則、執業責任等方面對各類資產評估業務進行了規范。
《資產評估准則——基本准則》重點在以下五個方面做出了規定:
一是根據國際慣例重新定義資產評估;
二是對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提出了基本要求;
三是對評估操作進行了原則性規范;
四是對評估信息披露環節進行規范;
五是明確執業責任。
2004年2月25日,財政部發布《資產評估職業道德准則——基本准則》,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該准則共6章32條,分別從基本要求、專業勝任能力、與委託方和相關當事方的關系、與其他注冊資產評估師的關系等方面對注冊資產評估師職業道德行為進行了規范。
《資產評估職業道德准則——基本准則》重點在以下六個方面做出了規定:
一是注冊資產評估師遵紀守法的要求;
二是注冊資產評估師恪守獨立、客觀、公正的要求;
三是注冊資產評估師在承接業務、評定價值、評估結論披露等具體執業過程中的職業道德要求;
四是注冊資產評估師專業勝任能力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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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到2017年,我國資產評估行業正式發布的資產評估准則有多少項
目前現行的資產評估的法律及准則如下:基本准則及中評協2017年30-54號2017年10月1日開始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2016)
資產評估基本准則(財資[2017]43號)
資產評估職業道德准則(中評協[2017]30號)
資產評估執業准則——資產評估程序(中評協[2017]31號)
資產評估執業准則——資產評估報告(中評協[2017]32號)
資產評估執業准則——資產評估委託合同(中評協[2017]33號)
資產評估執業准則——資產評估檔案(中評協[2017]34號)
資產評估執業准則——利用專家工作及相關報告(中評協[2017]35號)
資產評估執業准則——企業價值(中評協[2017]36號)
資產評估執業准則——無形資產(中評協[2017]37號)
資產評估執業准則——不動產(中評協[2017]38號)
資產評估執業准則——機器設備(中評協[2017]39號)
資產評估執業准則——珠寶首飾(中評協[2017]40號)
資產評估執業准則——森林資源資產(中評協[2017]41號)
企業國有資產評估報告指南(中評協[2017]42號)
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評估報告指南(中評協[2017]43號)
知識產權資產評估指南(中評協[2017]44號)
以財務報告為目的的評估指南(中評協[2017]45號)
資產評估機構業務質量控制指南(中評協[2017]46號)
文化企業無形資產評估指導意見(中評協[2016]14號)
資產評估價值類型指導意見(中評協[2017]47號)
資產評估對象法律權屬指導意見(中評協[2017]48號)
專利資產評估指導意見(中評協[2017]49號)
著作權資產評估指導意見(中評協[2017]50號)
商標資產評估指導意見(中評協[2017]51號)
金融不良資產評估指導意見(中評協[2017]52號)
投資性房地產評估指導意見(中評協[2017]53號)
實物期權評估指導意見(中評協[2017]54號)
資產評估機構以投標方式承接評估業務指導意見(中評協[2014]223號)
資產評估專家指引第1號——金融企業評估中應關注的金融監管指標
資產評估專家指引第2號——金融企業首次公開發行上市資產評估方法選用
資產評估專家指引第3號——金融企業收益法評估模型與參數確定
資產評估專家指引第4號——金融企業市場法評估模型與參數確定
資產評估專家指引第5號——壽險公司內部精算報告及價值評估中的利用
資產評估專家指引第6號——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評估報告披露
資產評估專家指引第7號——中小評估機構業務質量控制
『捌』 資產評估准則體系中資產評估指導意見屬於哪個層次
你好
資產評估准則體系分為四個層次,基本准則、具體准則、評估指南、指導意見。
資產評估指導意見屬於第四個層級。
『玖』 截止到2012年8月中國資產評估協會頒布了哪些指導意見和准則
我國評估准則體系包含的准則項目已達23項,包括2項基本准則,9項具體准專則,4項評估指南,屬8項指導意見。
基本准則:資產評估准則--基本准則、資產評估職業道德准則--基本准則。
具體准則:資產評估准則--評估報告、資產評估准則--評估程序、資產評估准則--業務約定書、資產評估准則--工作底稿、資產評估准則--不動產、資產評估准則--無形資產、資產評估准則--機器設備、資產評估准則--珠寶首飾、資產評估准則--企業價值。
評估指南:企業國有資產評估報告指南、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評估報告指南、評估機構業務質量控制指南、以財務報告為目的的評估指南
指導意見:商標資產評估指導意見、實物期權評估指導意見、著作權資產評估指導意見、投資性房地產評估指導意見、專利資產評估指導意見、資產評估價值類型指導意見、金融不良資產評估指導意見、注冊資產評估師關注評估對象法律權屬指導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