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所有權是屬於個人還是國家
『壹』 土地的所有權該歸誰所有
土地來不存在所有權問題, 因為自所有權歸國家所有, 集體土地歸集體所有, 並不是個人, 承包權不能繼承。
『貳』 農用地的土地所有權屬於國家還是人民
中國的土地都是國有的。。。。。。
你們村只是土地的暫時擁有者,最終的所有權還是在國家的
但你們還是可以得到賠償費的 要是沒有的話 就得去問領導幹部的腰包了。。。。。。
『叄』 自家的土地是歸國家所有還是個人所有
國家明確規定,我國土地所有權的形式歸國家所有和家庭所有,但實行家庭承包制度,但所有權保持不變。
『肆』 哪個國家的土地所有權可以屬於個人
資本主義國家大多實行土地所有權歸屬個人。
房屋和土地作為私人財產,國家無內權徵用,房屋和容土地拆遷的問題由開發商和戶主根據法律合法交易。不能達成協議的,國家和個人也無權強制拆遷,斷水斷電。
公民的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是寫入憲法的。
『伍』 土地所有權屬於國家,那麼「土地所有權人」一詞是不是說土地所有權是個人的了不是很矛盾嗎
「土地所有權人」一詞不是說土地所有權是個人,這里的「人」代表的是使用土地的大眾,並非指個人。土地所有權是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對其擁有的土地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是一定社會形態下土地所有制的法律表現.新中國成立後,廢除了土地私有制,經過社會主義改造和農業合作化,建立了兩種所有制形式並存的社會主義土地公有制,並在法律上確認下來,形成了國家土地所有權和集體土地所有權。土地所有權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對土地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土地所有權人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佔有,使用和處分土地,並從土地上獲得利益的權利。
我國土地所有權分為國家土地所有權和集體土地所有權,自然人不能成為土地所有權的主體。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國家土地所有權的統一和唯一的主體,由其代表全體人民對國有土地享有獨占性支配的權利。在我國《憲法》、《民法通則》、《土地管理法》等法律中,對國家土地所有權作了明確規定。《土地管理法》第8條規定:「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
集體土地所有權是由各個獨立的集體組織享有的對其所有的土地的獨占性支配權利。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第8條的規定,屬於集體所有的土地,是指除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集體所有的土地主要是耕地及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還包括法律規定集體所有的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等土地。至於法律沒有規定為集體所有的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等土地,則屬於國家所有。
集體土地所有權的主體,即享有土地所有權的集體組織,根據《民法通則》第74條、《土地管理法》第10條的規定,有以下3類:(1)村農民集體,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對土地進行經營、管理;(2)如果村范圍內的土地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3)土地已經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陸』 個人土地權屬性質,應該屬於私有還是國有
兩種:—種屬國家;一種屬集體
『柒』 土地所有權屬於國家嗎還是屬於個人
我國的現狀是:土地(包括湖面、河流、海域)所有權要麼歸國家,要麼歸農村生產集體。沒有歸個人的。
『捌』 現在農村的土地是國家所有還是農村個人所有
國家所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
2、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
3、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
4、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
5、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但是,國家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除外。
(8)土地所有權是屬於個人還是國家擴展閱讀: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條:
國有土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玖』 土地所有權如何劃分是國家所有還是集體所有
你好,關於土地所有權的劃分到底是屬於國家所有權還是集體所有權的問題,神州土地的小編幫你整理總結了關於《土地管理法》中的明確規定。
第二章 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第八條 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第九條 國有土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第十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第十一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所有權。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用於非農業建設的,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
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使用權;其中,中央國家機關使用的國有土地的具體登記發證機關,由國務院確定。
確認林地、草原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確認水面、灘塗的養殖使用權,分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拾』 我說自家的土地是歸國家所有還是個人所有
在我國,所抄有的城鎮土襲地都歸國家所有,農村的土地歸農村集體所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條城市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於集體所有。
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一切使用土地的組織和個人必須合理地利用土地。
(10)土地所有權是屬於個人還是國家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第十二條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登記,依照有關不動產登記的法律、行政法規執行。依法登記的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