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可以租賃么
發布時間: 2021-01-28 02:31:40
① 土地使用權出讓和土地使用權租賃有何不同
對於集體土地的使用權,出讓和租賃的意義截然不同。
我國發布的農村土地回三權分置的通答知,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承包權和經營權(使用權)三權分置,在堅持集體所有權的境況下,承包權可以轉讓,在保障承包權不變的情況下,使用權可以進行依法流轉。而出讓和租賃的區別就在於是否還擁有承包權,出讓就是連承包經營權一起轉讓出去,租賃則只是將經營權流轉出去,自己仍然保留承包權。
② 租賃方式獲得的土地使用權,可以辦理房產證嗎
這個辦理不了產證
房地產辦理產證最重要一環是國家對企業的土地出讓
即開發企業需回要拿到《國有土地使用證答》才可以進行開發
在後期順利辦理產證
註: 《國有土地使用證》是證明土地使用者(單位或個人)使用國有土地的法律憑證,受法律保護。
③ 企業不擁有土地使用權能否開具租賃發票
企業不擁有土地使用權能開具租賃發票,租用的土地也可以轉租
④ 租賃土地能取得土地使用證嗎
租賃土地不能取得土地使用證。
租賃土地,土地的所有權並不發生轉移,只是租用,因此,不能取得土地所有權證。
土地使用證,依法由發包人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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