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和侵權
『壹』 著作權直接侵權和間接侵權的區別及各自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著作權直接侵權的行為侵犯了《著作權法》以及《信息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中規定的著作權或鄰接權的權能,其行為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著作權間接侵權的行為本身沒有侵犯《著作權法》以及《信息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中規定的著作權或鄰接權的權能,然而該行為構成幫助、引誘、教唆直接侵權人為直接侵權的行為,間接侵權的行為人應當承擔共同侵權的責任。
這是個知識產權法學理論的問題。
『貳』 什麼是著作權侵權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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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侵權損害賠償有以下含義:
一種具體的民事法律關系。即指侵權人不法侵害他人的著作權或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造成了著作權人的財產上的,或者非財產的損失,著作權人享有請求侵權行為人賠償損失的民事權利,侵權人有賠償損失的民事義務的民事法律關系。這主要揭示著作權的權利主體與義務主體即著作權人與侵權行為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其又是一種債的法律關一種具體的民事責任形式。當侵權人侵害他人的著作權財產權或著作人身權,造成著作權人財產上的或非財產的損失,侵權人不履行賠償義務,法律即強制侵權人承擔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這種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就是侵害著作權的損害賠償的民責任,著作權侵權行為首先產生損害賠償的權利義務關系,當義務人不履行應盡義務時,損害賠償的義務即轉變為一種民事責任。02
一項關於著作權的民事法律制度。民法規定,任何人因自己的行為使他人財產造成損失,都應當予以賠償。這種損害賠償制度包括著作權損害賠償制度、著作權違約損害賠償制度以及不當得利損害賠償制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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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侵權損害賠償制度即是一種具體的著作權民事法律制度,正確處理著作權損害賠償案件,首先和最為關鍵的問題之一就是要掌握著作權侵權損害賠償的歸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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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責原則是民事侵權行為法和理論的重要核心,也是人民法院審判民事侵權損害賠償案件的基本准則。在著作權侵權法律規定及理論不盡完備的情況下,准確地掌握和發揮著作權侵權歸責原則的功能,尤為重要,民事侵權歸責原則,是指損害事實已經發生,確定侵權人對自己的侵權行為造成的損害是否需要承擔民事責任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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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責,是指以何種根據使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即是以侵權人的過錯還是應以損害結果或是以公平考慮作為標准,使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
『叄』 著作權被侵犯應該怎麼辦
根據《著作來權法》自第四十九條的規定,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