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權面積計算
『壹』 國有土地使用證上面的用地面積和使用權面積是一個意思么
用地面積和使用權面積不是一個意思。
1、定義
用地面積是指建設項目報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取得用地規劃許可後,經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測量確定的建設用地土地面積。
使用權面積是指你所有的房屋所佔有的土地面積,也是指你實際擁有的土地使用權面積,我國的土地屬國有,房產持有人只有使用權,所以叫使用權面積。
2、包含范圍
用地面積包含代征面積,凈用地面積。是同一宗地不同用途的劃分而已。在建設項目確定以前,控制性詳細規劃已經確定,從控制性詳細規劃圖項目業主清楚知道自己徵用的土地含有多少代征地、什麼用途等等。
使用面積是指房屋戶內實際能使用的面積,按房屋的內牆面水平投影計算,不包括牆、柱等結構構造和保溫層的面積,也未包括陽檯面積。
3、產權劃分
用地面積中包含的代征面積,雖然是業主出資、業主徵用,但是土地使用權不屬於業主,業主的土地證上面也不體現,其財產權歸城建部門即政府所有。
使用面積指建築物各層平面中直接為生產或生活使用的凈地面面積的總和,業主只對此部分土地擁有財產權。
(1)使用權面積計算擴展閱讀:
國有土地使用證辦理流程
1、土地登記申請
①有關宗地來源的批復及批准文件,建設用地許可證。提交國有土地使用權通過招標、拍賣、協議等形式進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關土地權屬材料。
②因買賣、繼承、贈與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提交買賣、繼承、贈與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書和公證書,原土地使用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書。
③提交土地登記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薄。企事業單位的土地使用者應提交土地登記法人證明書和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身份證。
2、地籍調查
對土地登記申請人的土地採取實地調查、核實、測量、繪制宗地草圖及紅線圖。查清楚土地的位置、權屬性質、界線、面積、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關情況。並要求宗地四至鄰居界線清楚且無爭議,確認後簽字蓋章。
3、土地權屬審核
土地登記機關對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記申請書、權屬來源材料和地籍調查結果進行審核,決定對申請土地登記的使用者土地權屬是否准予登記的法律程序。
4、頒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參考資料:網路 房屋使用面積
『貳』 使用權面積是什麼意思
kelly1234:使用面積:等於各功能使用空間牆體內表面所圍合的水平投影面積之和。可能很多人說這就是室內地毯面積吧,差不多,只是要將各門洞下面的部分扣除。 土地使用權面積的計算方法是:(小區佔地總面積/小區總建築面積)x 你的房屋建築面積
『叄』 土地證上的使用權面積是什麼意思應該等同於房產證上的建築面積么
不等同,81.89平米是建築面積,包含你的8.68平米以及公共走廊,樓梯,牆體的等公共區域的面積。
第一, 81.89是指你目前居住的房子的使用面積,就是卧室,客廳啊之類的。
第二, 8.68平米,是因為你是買的單元房,所謂分攤,商品房應分攤的共有建築面積主要包括兩方面,一是各產權戶的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配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以及為整幢建築服務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
(3)使用權面積計算擴展閱讀
不計算建築面積的范圍
1、突出牆面的構件、配件和藝術裝飾,如柱、垛、勒腳、台階、無柱雨篷等。
2、檢修、消防等用的室外爬梯。
3、層高2.2米以內的技術層。
4、構築物,如獨立煙囪、煙道、油罐、水塔、儲油(水)池、貯倉、圓庫、地下人防干支線等。
5、建築物內外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築物的空間安置箱罐的平台。
6、沒有圍護結構的屋頂水箱。舞台及後台懸掛幕布、布景的天橋、挑台。
7、單層建築物內分隔的操作間、控制室、儀表間等單層房間。
8、層高小於2.2米的深基礎地下架空層、坡地建築物吊腳架空層。
『肆』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使用權面積的計算方法
商品房的土地證上的使用面積,由該樓房所有樓層共同分攤,小於房屋面積是正常的。土地使用權面積的計算方法是:(小區佔地總面積/小區總建築面積)*你的房屋建築面積
『伍』 建築面積和使用權面積有什麼區別
建築面積和使用面積的區別在於計算方法不同。建築面積包含使用面版積,使用面積權不包括 公共部位的分攤面積 和牆體的佔地面積。
建築面積計算如下:
每層建築物不論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層計算,其建築面積按建築物外牆勒腳以上的外圍水平面積計算。
不計算建築面積的范圍:.突出牆面的構件配件和藝術裝飾,如:柱、垛、勒腳、台階、無柱雨篷等。檢修、消防等用的室外爬梯。
建築面積包含套內面積、公共部位分攤面積,包含牆體。
使用面積指套內除了牆體外的實際使用的面積。
『陸』 土地使用證上的面積是怎麼算的
土地使用證上的面積即土地使用權面積。土地使用權面積是指房屋所佔土地版面積。計算公式權為:分攤土地使用權面積=房屋建築面積/樓房總建築面積×樓房佔地面積。
土地使用證又稱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是指經土地使用者申請,由城市各級人民政府頒發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該證主要載明土地使用者名稱,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權面積、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圍。
『柒』 房產證上的土地使用權面積是怎麼計算的
建築面積85平方,也就是你套內面積加上你分攤的面積合計為85平方。
土地證上的面積為50平米,是你這棟樓的佔地面積
使用權是出讓,說明你們這個小區的地是開發商買下來的;現在一般都為70年時間。
獨用面積為0,也就是說這棟樓的50平米裡面沒有1平方是你私人用的,全部都是公用的地。只有房屋85平米的部分面積才是獨用的。
『捌』 房產證上的建築面積和土地證上的使用權面積
建築面積是指建築物各層水平面積的總和。包括使用面積、輔助面積和結構面積。使用面積是指建築物各層平面中直接為生產和生活使用的凈面積。
使用權面積是指建築物各層平面中直接為生產或生活使用的凈面積之和。住宅買賣中即套內面積減去套內牆體面積是屋中的凈使用面積,有效面積是建築面積減去房屋混凝土、磚砌體結構等結構構件所佔面積,這包含廚房、衛生間所佔面積。所以房子真正能使用面積的小於建築面積。
分攤面積指各產權戶的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配電室公攤建築面積、設備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以及為整幢建築服務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套(單元)與公共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牆,以及外牆(包括山牆)牆體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8)使用權面積計算擴展閱讀:
個人住房實際使用面積的計算規則:
計算使用面積時有一些特殊規定:躍層式住宅中的戶內樓梯按自然層數的面積總和計入使用面積;煙囪、通風道、管井等均不應計入套內使用面積;內牆面裝修厚度計入使用面積。計算住宅租金,都是按使用面積計算。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范》及其附件定義:建築面積=有效面積+結構面積=使用面積+輔助面積+結構面積;使用面積=建築面積-結構面積-輔助面積;有效面積=建築面積-結構面積。
『玖』 使用權面積,獨用面積,分攤面積各具體代表什麼意思
使用權面積:就是證載面積,也是你真實使用的面積。
獨用權面積:獨自使用的面積,如一家工廠用地,如果沒有第二人或單位與之共同使用的情況下,那證載面積就是他的獨用面積。
分攤面積:一宗地如果有兩個(含兩個)以上使用者,那麼就要根據情況進行分攤,這種情況下就出現了分攤面積,而不再體現獨用面積。
土地面積的分攤方式有三種:
1、按照建築物面積進行分攤。某部分分攤的土地面積=土地總面積*(該部分的建築物面積/建築物總面積);
2、按照房地價值進行分攤。某部分分攤的土地面積=土地總面積*(該部分的房地價值/房地總價值);
3、按照土地價值進行分攤。某部分分攤的土地面積=土地總面積* [(該部分的房地價值-該部分的建築物價值)/(房地總價值-建築物總價值)]。
一般為了簡化計算,都是根據第一種方式分攤的。
(9)使用權面積計算擴展閱讀:
土地使用是有期限的,土地使用權的期限:
1990年出台的《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根據我國相關的法律規定,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離的基礎上,建立了以出讓、轉讓、抵押等為主要方式的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權設置了一定的使用期限。
土地的使用期限是土地使用權的重要內容,《不動產權證書》就應該記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期限。證書上的「使用期限」指的是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等的使用期限,不是指房屋所有權的期限,房屋所有權不存在使用期限的問題。
同時,在證書上設置「使用期限」,能夠讓權利人清楚了解土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等權利的起止日期,便於保障轉讓、抵押等交易安全;也能夠方便權利人在權利到期時及時辦理續期,保障合法權利。
『拾』 土地使用權面積是什麼意思
土地使用面積包括佔地面積、建築面積、居住面積。一般來說,徒弟使用面積有以下幾個方面:
1、佔地面積,即建築物及其周邊環境共占的面積。
2、建築面積,僅指建築物的建築面積。
3、居住面積,指室內居住面積。
(10)使用權面積計算擴展閱讀:
一、土地使用是有期限的,土地使用權的期限:
1990年出台的《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根據我國相關的法律規定,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離的基礎上,建立了以出讓、轉讓、抵押等為主要方式的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權設置了一定的使用期限。
土地的使用期限是土地使用權的重要內容,《不動產權證書》就應該記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期限。證書上的「使用期限」指的是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等的使用期限,不是指房屋所有權的期限,房屋所有權不存在使用期限的問題。
同時,在證書上設置「使用期限」,能夠讓權利人清楚了解土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等權利的起止日期,便於保障轉讓、抵押等交易安全;也能夠方便權利人在權利到期時及時辦理續期,保障合法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