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所有權公司地址變更需要變更商標嗎
A. 公司的地址變更了,商標也需要進行變更嗎
你好,《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一條 注冊商標需要變更注冊人的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應當提出變更申請
B. 商標注冊成功後,企業名稱或者地址變更了,需要去商標局做變更嗎
《商標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規定:商標注冊人在使用注冊商標的過程中,自行改變注冊商標、注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由商標局撤銷其注冊商標。
《商標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注冊商標需要變更注冊人的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應當提出變更申請。
所以,企業的名稱地址變更了,需要去商標局把其名下的商標所有人名稱地址一並變更。如果不提出變更申請,將會對企業產生以下影響:
1)影響後期商標續展,商標權利人名稱地址如果與續展申請時提交的營業執照上企業名稱地址不一致,商標局在審查續展案件時會下發《續展補正通知書》,要求申請人將其名下商標權利人名稱地址一並變更,否則申請續展商標將不予核准,屆時商標將會被無效,對企業來說辛苦創建的品牌因為未進行便導致續展失敗損失太大;
2)影響商標轉讓,商標轉讓涉及到權利人主體的變更,因此商標局在此階段審查較為嚴格,如果轉讓人名稱、地址與注冊證上名稱、地址不一致,商標局勢必會下發補正,要求變更。如果申請人在規定期限內未提交變更申請並答復轉讓補正,轉讓將不予核准;
3)存在被撤銷的風險,《商標法》第49條第2款規定,注冊商標沒有理由連續三年未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一旦商標被讓人提出撤三申請,商標局將會向權利人下發提供使用證據通知書。此時,如果權利人名稱地址已經變更,很有可能無法收到官方文件導致錯過答辯期限。在規定期限內未進行答辯的,商標局將直接撤銷其商標注冊。即便權利人收到了官方通知書,並提供了使用證據,但是由於使用者與權利人名稱地址發生變更,其變更後的使用很有可能會被視為無效使用;
4)影響入駐天貓、京東等網上商城,按照商城入駐要求,企業名稱地址發生變更的需要提供經商標局核準的《變更證明》;
5)辦理質押等業務時,影響審理,商標名稱、地址未及時更改過來,在辦理招投標、銀行、商標質押等業務時,也會影響審批。
C. 公司地址變更商標地址需要變更嗎
公司的地址變更了,商標地址也需要變更
我國商標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注冊商版標需要變更權注冊人的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應當提出變更申請。而且在我國商標法第六章商標使用管理裡面的第四十九條規定:商標注冊人在使用注冊商標的過程中,自行改變注冊商標、注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由商標局撤銷其注冊商標。
D. 公司名稱地址變更了,商標需要變更嗎
一、公司地址變更了,商標上的地址也要進行變更。
二、商標地址變回更流答程如下:
1、 准備商標地址變更辦理材料
(1) 企業的營業執照;
(2) 填寫《變更商標申請人/注冊人名義/地址申請書》,申請書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3) 不需提供登記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跨國變更地址的除外;
(4) 經辦人的身份證,如是通過代理機構辦理的還需提供《商標代理委託書》。
2、 提交商標地址變更申請: 將材料到商標注冊大廳提交,或者委託代理機構進行辦理。
3、商標局受理審查、結果下達:商標局核准通過後,會下發給商標注冊人變更合格通知書,並予以公告,不會下發新的商標注冊證,注冊證需要和通知書一同使用;如果不予核準的,會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E. 公司地址已經變更,商標證上的地址還沒做變更,請問是否一定需要變更
1、如果您的地址變更,而營業執照沒有做變更,則商標證也不需要變更。專
2、如果您的營業屬執照做了變更,則商標證必須做變更,否則您的商標權力並不能得到保障,如果出現侵權事件,這是很大的漏洞。
如有需要,知果果期待與您的合作。O(∩_∩)O~
F. 公司地址改了,商標地址也必須要變更嗎
你好,因為有的商標持有人持有的商標因為各種原因導致地址出現變化,也就是營業執照地址與實際經營地址不符的現象,導致商標地址變更不及時而被撤銷商標擁有資格。所以說商標變更地址是非常重要的。
《商標法》第二十三條規定: 注冊商標需要變更注冊人的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應當提出變更申請。
《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 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應當向商標局提交變更申請書。商標局核准後,發給商標注冊人相應證明,並予以公告;不予核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現在有許多商標所有人知道:商標有效期是十年。認為商標注冊證在手,商標就是我的。如果商標所有人名稱有了變化他們還知道應做相應的變更。地址發生了變化覺得無所謂,變不變沒啥。
注冊地址與實際使用地址不一致到底有沒有危險呢? 最近我代理了一件已「不存在」商標的轉讓,商標局不予核准。其根源就是商標所有人沒有及時辦理商標地址的變更商標被撤銷了。
《商標法》在第六章 「商標使用的管理」規定:第四十四條 使用注冊商標,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商標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銷其注冊商標:……(四)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的。
《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有商標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行為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並說明有關情況。商標局應當通知商標注冊人,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個月內提交該商標在撤銷申請提出前使用的證據材料或者說明不使用的正當理由;期滿不提供使用的證據材料或者證據材料無效並沒有正當理由的,由商標局撤銷其注冊商標。
上述案例足以說明:商標地址也是很重要的。商標所有人商標地址有了變化一定要及時辦理相應的變更。避免商標局下發的文件或通知收不到,貽誤其它事情。筆者還注意到,有些大企業為了獲得國家某些經濟政策,故意將企業營業執照辦到有特殊待遇的地區,其實他們的實體並不在那裡。其實這樣做也蘊含著被「撤銷三年不使用商標」不知曉的危險。希望能幫助到你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