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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明確樹木所有權

發布時間: 2021-01-26 18:43:11

㈠ 關於樹木的所有權和賠償

1、林地的所有權歸集體所有,以林權證登記為准;2、經濟林木以誰管理誰受益為原則;3、林木價值可以協商作價,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司法鑒定;4、民事法律糾紛與你父母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沒有法律上的直接關聯。

㈡ 承包地種植的樹木所有權屬誰該地上樹木能否可以自己砍伐這塊地可以稱自留地嗎

這要看你和原來土地人簽的合同,合同如果規定是你的所有權就是你的,所有權是你的,砍伐的樹木比較多的,需要去林業部審批。自留地一般不能流轉的,自留地一般是每戶用於非農業種植的地,所以這塊不是自留地。
承包地的使用權與、支配權、收益權歸承包人所有,而集體自留地歸村民集體所有,行使上述權利的為村民委員會, 無論是承包地還是自留地其所有權均歸國家所用。

㈢ 《森林法》關於營造林木的所有權歸屬有哪些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第三條:森林資源屬於國家所有,由法律規定屬於集體所有的除外。

國家所有的和集體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個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記造冊,發放證書,確認所有權或者使用權。國務院可以授權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對國務院確定的國家所有的重點林區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登記造冊,發放證書,並通知有關地方人民政府。

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十五條:下列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也可以依法作價入股或者作為合資、合作造林、經營林木的出資、合作條件,但不得將林地改為非林地:

(一)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

(二)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的林地使用權;

(三)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的採伐跡地、火燒跡地的林地使用權;

(四)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使用權。

依照前款規定轉讓、作價入股或者作為合資、合作造林、經營林木的出資、合作條件的,已經取得的林木採伐許可證可以同時轉讓,同時轉讓雙方都必須遵守本法關於森林、林木採伐和更新造林的規定。

除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外,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七條:單位之間發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處理。

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發生的林木所有權和林地使用權爭議,由當地縣級或者鄉級人民政府依法處理。

當事人對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一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在林木、林地權屬爭議解決以前,任何一方不得砍伐有爭議的林木。

第二十七條: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部隊營造的林木,由營造單位經營並按照國家規定支配林木收益。

集體所有制單位營造的林木,歸該單位所有。

農村居民在房前屋後、自留地、自留山種植的林木,歸個人所有。城鎮居民和職工在自有房屋的庭院內種植的林木,歸個人所有。

集體或者個人承包國家所有和集體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的,承包後種植的林木歸承包的集體或者個人所有;承包合同另有規定的,按照承包合同的規定執行。

(3)合同明確樹木所有權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

第三條:國家依法實行森林、林木和林地登記發證制度。依法登記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權、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權屬證書式樣由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規定。

第四條:依法使用的國家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按照下列規定登記:

(一)使用國務院確定的國家所有的重點林區(以下簡稱重點林區)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單位,應當向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提出登記申請,由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權以及由使用者所有的林木所有權;

(二)使用國家所有的跨行政區域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向共同的上一級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提出登記申請,由該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權以及由使用者所有的林木所有權;

(三)使用國家所有的其他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提出登記申請,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權以及由使用者所有的林木所有權。

未確定使用權的國家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登記造冊,負責保護管理。

第五條:集體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由所有者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提出登記申請,由該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所有權。

單位和個人所有的林木,由所有者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提出登記申請,由該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林木所有權。

使用集體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提出登記申請,由該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權。

第六條:改變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權、使用權的,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森林、林木和林地權屬管理檔案。

第十五條:國家依法保護森林、林木和林地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經營者依法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用材林、經濟林和薪炭林的經營者,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和其他合法權益。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的經營者,有獲得森林生態效益補償的權利。

㈣ 合同到期,爭果樹所有權

合同對此有沒有約定的話,以公平原則,對方應該給予你們相應的補償

㈤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移地上的樹的所有權轉移嗎

土地承包經營抄權轉移地上的襲樹的所有權不轉移。轉移地上的樹可以雙方協商解決。
1、自你簽定的承包合同生效時起,才對這塊地有承包權。
2、在承包之前就有的樹木,不應該歸自己所有。應歸原土地 的所有人或此樹種植人所有。承包合同中明確約定了歸自己所有,樹的所有權才是自己的。
3、在承包合同沒有明確所有權的情況下,應與發包方協商處理這些樹。如果自行處理發生糾紛時,應由發包方證明這些樹是在承包前就有的,有證據可能讓自己賠償樹被砍伐的損失;發包方沒有證據證明時,樹就歸自己。

㈥ 林木所有權和林地所有權的意思和區別

一、所有權屬性不同:
1、林木所有權權利人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2、林地所有權主要屬於國家所有和集體所有。
二、概念不同:
1、林木所有權是指對森林、林木和林地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使用權是指根據合同或有關規定,使用他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權力;使用權不是所有權,也不是所有權中的使用權能,而是從所有權中分離出來的由非所有人行使的權能。
2、林地所有權也稱林權,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法律確認的對森林、林地所享有的權利。包括對森林的所有權、使用權和處理權以及對林地的使用權。中國森林主要屬於國家所有和集體所有。機關、團體、部隊、學校、廠礦、農場、牧場等單位,在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地方種植的樹木,歸種植單位所有。全民所有制單位營造的林木,由營造單位按照國家規定支配林木收益。集體所有制單位營造的林木,歸該集體所有。農民在房前屋後、自留地、自留山和集體組織指定的地方種植的樹木,歸農民個人所有。集體或者個人承包全民所有和集體所有的宜林荒地造林,承包合同另有規定的,按照合同規定執行。國家所有、集體所有的山林樹木,或個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以及其他部門、單位的林木,由縣或縣以上人民政府頒發林權證書,登記造冊,確定和保障其所有權。

㈦ 買居委會的辦公樓,合同上標明房屋,土地,樹木歸買主所有,受法律保護嗎

你買居委會辦公樓,合同上已經標明了房屋土地樹木歸買主進行使用權專,這是受法律保屬護的。另外需要值得注意的就是不管你購買怎麼樣的性質的房?其擁有的土地,並不是所有權歸你。你只有土地的使用權。任何房屋土地的所有權都歸國家。

㈧ 承包的土地上原來就有的林木所有權歸自己嗎

1、自你簽定的承包合同生效時起,你才對這塊地有承包權。
2、在你承包之前就遙有的樹木,本不應該歸你所有。應歸原土地 的所有人或此樹種植人所有。除非你們的承包合同中明確約定了歸你所有,樹的所有權才是你的。
3、在承包合同沒有明確所有權的情況下,正當途徑你應與發包方協商處理這些樹。如果你自行處理發生糾紛時,應由發包方證明這些樹是在你承包前就有的,有證據可能讓你賠償樹被砍伐的損失;發包方沒有證據證明時,樹就歸你。
4、另外,提醒一句:不是房前屋後的零星樹木,採伐前一定要先辦理採伐許可證。

㈨ 甲方將權屬於本村集體所有的馬尾松約441畝的林木所有權轉讓給乙方 這個怎麼解釋是否包括其他林木

這就是雙方在簽訂合同時,沒有明確的概念條款,也屬於簽訂合同時把關不嚴格,合同的簽訂是不允許存在這樣的模糊概念的。
如果現在雙方正在簽訂合同,那就要把這條條款明確下來,要麼就是「約441畝地的全部的馬尾松(不含其他的林木)轉讓給乙方;要麼就是約441畝地中的全部林木轉讓給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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