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權人的影響
不可以來。宅基地使用權人源發生變化的,應在合同生效後30日內向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
第二十條
個人建造住宅依法取得的宅基地應當按有關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農戶在建房竣工驗收合格後30日內向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土地登記,領取集體土地使用證。
因依法轉讓地上建築物、構築物等附著物導致土地使用權轉移依法改變土地使用權的,在合同生效後30日內向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二十五條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條規定,不及時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的,由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給予警告,並可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不及時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的,由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給予警告,並可處每平方米10元以上20元以下的罰款。
㈡ 宅基地使用人享有哪些權利,承擔哪些義務
宅基抄地使用權人對宅基地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制的處分權。宅基地使用權人享有的權利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①經審批批準的宅基地,使用人有長期使用的權利。但國家因建設需要徵用土地,或依法重新規劃土地時,使用人應服從國家或集體組織的統一規劃,調整使用的宅基地。②使用人有權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工棚等建築物居住、使用。宅基地上的建築物的所有權為建築人所有。③使用人有權在房前屋後的宅基地上種植樹木,樹木的所有權屬種植人所有。
宅基地使用權人承擔的義務主要包括:①宅基地不準買賣、出租、抵押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買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建房的,不予准許。②行使宅基地的使用權,不得妨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公民個人的宅基地使用權不是無限制的,使用人只有按照規定的用途使用的權利。使用權不得超出確定的宅基地的范圍。③公民使用宅基地應注意相鄰關系,照顧相鄰人的合法利益。如一方在其宅基地上建房、壘牆而妨礙他人通風、採光的,必須予以制止;建房挖地基,不得給相鄰的房屋造成危害;城鎮居民在宅基地上建房,要經房管部門審查批准,未按照規定辦手續的,法律不予保護。
㈢ 這次人口普查對房屋產權(宅基地使用權)有沒有影響
人口普查對房屋產權等情況是沒有影響的,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是在中國特色內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開展的容重大國情國力調查,將全面查清我國人口數量、結構、分布、城鄉住房等方面情況,為完善人口發展戰略和政策體系;
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科學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提供科學准確的統計信息支持。
(3)宅基地使用權人的影響擴展閱讀:
人口普查對象是普查標准時點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自然人以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國公民,不包括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員。普查標准時點是2020年11月1日零時。
普查主要調查人口和住戶的基本情況,內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號碼、性別、年齡、民族、受教育程度、行業、職業、遷移流動、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況等。
㈣ 宅基地使用權人死亡後歸屬怎麼規定的
宅基地使用權人去世問題分為四種情形:
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同一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對被繼承人宅基地使用權的繼承;
不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但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本集體組織成員對於身為本集體組織成員的被繼承人宅基地使用權的繼承;
不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且不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本集體組織成員對於身為本集體組織成員的被繼承人宅基地使用權的繼承;
非本集體組織成員對於身為本集體組織成員的被繼承人的宅基地使用權的繼承。
㈤ 宅基地使用人是誰
宅基地是按照戶為抄單位,不是個人。宅基地使用權指的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依法享有的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上建造個人住宅的權利。根據我國物權法的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佔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宅基地使用權具有如下特徵: (1)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只能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 (2)宅基地使用權的用途僅限於村民建造個人住宅。個人住宅包括住房以及與村民居住生活有關的附屬設施,如廚房、院牆等。 (3)宅基地使用權實行嚴格的「一戶一宅」制。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但如果涉及佔用農用地的,應依照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4)福利性:宅基地的初始取得是無償的
㈥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城鎮籍子女可繼承,將會帶來什麼影響
近日,刷爆全網的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城鎮戶籍子女可繼承這則消息可謂異常火爆。
最後,讓老去荒蕪地宅基地重新活了過來。
這個政策對手無縛雞之力的老人來講是一件好事,因為老人都習慣了農村的生活,不想和子女去城市生活,這樣子女在有效享有宅基地的同時,為了父母著想也會重新考慮給父母建設更好的房子,這樣房子新了,人也流動起來了。
同時因為交通便利的原因,基礎設施,如:取暖,天然氣都得到了進一步改善,加上農村田園生活更是吸引了不少的城鎮居民前來參觀,這樣不僅助興了農村的興旺發展,更是給農村居民帶來了經濟福利。
這條政策對平衡城鄉發展真是推波助瀾的效果。城鄉一體化更有利的往前大跨了一步。
㈦ 宅基地使用權會因權利人戶籍變化而喪失嗎
農村戶口轉為城鎮戶口後,原農村宅基地還可以保留
根據《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內:「 承包期內容,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小城鎮落戶的,應當按照承包方的意願,保留其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允許其依法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的市,轉為非農業戶口的,應當將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發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發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內,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發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時,承包方對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我國實行的農村土地承包是以戶為單位,如果你本人遷到城市,變更為城市戶口,原來農村的自留地應保留,由你的家人繼續耕種承包,如果你們全家遷入縣級城鎮,你們的承包土地,根據你們自己的意願,決定是否繼續承包,如果全家轉到設區的市,也就是地級市,承包的土地就應交回。
宅基地無論什麼情況,均可以保留。
㈧ 宅基地使用權人享有哪些權利
您好:
宅基地使用權人對宅基地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制的處分權。宅基地使回用權人享有的權利主要包括答以下幾個方面:①經審批批準的宅基地,使用人有長期使用的權利。但國家因建設需要徵用土地,或依法重新規劃土地時,使用人應服從國家或集體組織的統一規劃,調整使用的宅基地。②使用人有權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工棚等建築物居住、使用。宅基地上的建築物的所有權為建築人所有。③使用人有權在房前屋後的宅基地上種植樹木,樹木的所有權屬種植人所有。
宅基地使用權人承擔的義務主要包括:①宅基地不準買賣、出租、抵押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買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建房的,不予准許。②行使宅基地的使用權,不得妨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公民個人的宅基地使用權不是無限制的,使用人只有按照規定的用途使用的權利。使用權不得超出確定的宅基地的范圍。③公民使用宅基地應注意相鄰關系,照顧相鄰人的合法利益。如一方在其宅基地上建房、壘牆而妨礙他人通風、採光的,必須予以制止;建房挖地基,不得給相鄰的房屋造成危害;城鎮居民在宅基地上建房,要經房管部門審查批准,未按照規定辦手續的,法律不予保護。
㈨ 宅基地使用權人死亡,宅基地該怎麼處理
宅基地使用人死亡,如果在死亡前宅基地已經被徵收,那麼徵收補償款專可以作為屬使用人的遺產來繼承。
繼承遺產有遺囑的按照遺囑處理,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處理,法定繼承第一順位繼承人為: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順位繼承人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在有第一順位繼承人的時候,由第一順位繼承人平均繼承,如果沒有第一順位繼承人才有第二順位繼承人平均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