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的特徵有
⑴ 網路著作權的特徵是什麼
在互聯網時代,各種信息技術的出現為著作人提供了的新的平台,網路著作權就是著作人在網路環境下受到保護的權利。常見的有,網路寫手的著作權。那麼網路著作權的特徵是什麼?下面是小編為您提供的與網路著作權有關的信息,希望能夠為您提供幫助。網路著作權的特徵是什麼一、網路著作權概念簡述網路著作權,是指著作權人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在網路環境下所享有的著作權權利。二、網路著作權的特徵(一)、法定性法律對於相關著作權的確定晚於相關的司法實踐。這是因為法律往往落後於時代的變化,從網路出現一來,知識產權領域發生了一系列的重大變化,一個就是知識產權的法定性受到挑戰。作品上網後,成為網路上的共有產品,任何人只要一根電話線就可以得到該作品,而關於網路上著作權利益調整的法律,卻沒有及時出現。在法律確認網路著作權的地位之前,司法實踐不得不援引大量的以往的著作權理論。同時,網路經濟與傳統經濟的商業方法有很多共同點,傳統的著作權人可以通過傳統手段對抗網路著作權的侵權行為,這就使的網路著作權的法律落後於現實。(二)、地域性著作權的地域性是指著作權在依某國法律獲得保護的哪個國家地域內有效。著作權多為自動產生,並非國家授權產生,所以有人認為著作權沒有地域性。傳統的著作權有一定的地域性,在不同的地域使用作品要分別獲得許可,傳統的著作權法也沒有域外效力。但是網路的出現,打破了這一規律。由於國際網路本身的跨國性特點,無法判斷一件網路作品的著作權應當依據哪個國家的法律,應當在哪個領域內有效,因此網路著作權的地域性幾乎不復存在了。網路上作品的傳播不受地域的限制,電子商務的拓展也使人們可以打破地域進行圖書訂購,利用版權的地域性對抗平行進口等做法受到挑戰,著作權的地域性受到動搖。專家認為,網路作品著作權地域性的消失是計算機網路的全球性與傳統知識產權的地域性之間的總沖突。(三)、專有性著作權的專有性是指他人未經權利人同意或者法律許可,不得使用和享有該項著作權。由於著作權不排斥他人創作類似或者雷同的作品,所以相對於專利和商標而言,著作權的專有性相對弱,但是這不等於著作權沒有專有性。作品上網即意味著可能被使用,其著作權的佔有權能就幾乎為零。作品上網以後,作品在具有了無形性、高效性、方便性和普及性的同時,也大大的削弱了著作權的專有性。在網路環境下,網路使用者關心的是如何獲得物美價廉的作品,他們獲取的版權信息並不充分,對誰是版權人,作品的使用條件並不是很清楚,他們也不是很關心。真正的版權人卻難以了解自己作品的使用情況,更不用說控製作品的不合理使用了。另外數字化的拷貝不僅和原件一樣完美,甚至經過特殊處理,比原件更好。這不僅為盜版產品提供了生存的空間,更使版權人的經濟權利無法實現。從這一方面講,網路著作權沒有了專有性。(四)、表現性傳統的作品都有自己的表現形式,如書文字作品,美術作品報紙,但是隨著網路超文本結構的出現,文字作品,科學作品,美術作品,影視作品像集成電路一樣被集中到一起,難分彼此,最終作品可能含概若乾的作品類型,拿傳統作品的分類來套用已經力不從心,如MTV、FLASH作品等。有學者建議增設立一種新的作品類型。不管結果如何,總的說網路著作權的表現形式顛覆了傳統的區分著作權類型的意義。
⑵ 著作權 作品的特徵
著作權法所稱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智力成果。其特徵有:一是作品必須是人類的智力成果;二是作品必須是被他人客觀感知的外在表達(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三是作品必須具有獨創性,即自己獨立創作,並達到一定水準的智力創造高度。
⑶ 著作權侵權行為的特徵有哪些
一、著作權侵權行為的特徵有哪些
1、侵權對象的多重性
著作權具有權利的多重性及可分性特點,包含著作財產權和著作人身權,其中著作財產權又包含復制、表演等十多項權利。上述權利既可獨立行使,也可結合行使。相應地,著作權侵權行為的侵害對象,也會表現出這些特點:一是財產權與人身權同時被侵害;二是多項財產權與人身權同時被侵害。此外,著作權侵權行為的侵害對象還包括合同債權,如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
2、被侵害主體的特定性
侵權行為所侵害的主體,一是對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權的著作權人,包括作者和其他著作權人。其他著作權人包括通過繼承、接受遺贈、根據委託關系而獲得著作權的權利人,即作品使用權利的受讓人,如享有專有著作權的人。這些都是與著作權有著直接或間接聯系的特定主體。
3、侵權行為表現為使用他人作品的非法性
一是使用他人作品未經權利人允許;二是使用他人作品無法律根據,包括不按著作權法規的使用條件使用他人作品。
4、侵權形式的多樣性
一般的民事侵權行為有一人單獨實施的侵權行為和兩人或兩人以上因共同過錯實施的共同侵權行為兩種形式。在著作權侵權行為中,除這兩種形式外,還存在第三種狀態,即由數個行為人分別對同一權利人進行的侵害。
二、發生著作權侵權如何處理
根據《最高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出版物侵犯他人著作權的,出版者應當根據其過錯、侵權程度及損害後果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由此可見,出版物侵權的賠償責任與出版者的過錯大小有直接關系。
當權利人向出版單位提出某一作品侵權時,出版單位應當積極配合權利人,及時與投稿者取得聯系,查明具體情況。如果確實存在侵權行為,出版單位應當立刻停止侵權,並向權利人返還侵權所得利潤。
如果權利人以出版單位侵權為由提起訴訟,出版單位應當積極應訴,對所盡合理注意義務情況進行舉證,從而盡可能的降低侵權行為造成的損失。
侵犯他人的著作權,達到一定程度之後,可能會觸犯《刑法》,但此時具體該如何對行為人定罪處罰,還要結合具體的侵權行為,先確定具體的罪名,然後在考慮到侵權情節、數額等因素,在《刑法》規定的量刑標准中作出最終的判處。
延伸閱讀:
關於著作權侵權損害賠償的計算方式
美術作品著作權侵權怎麼認定
關於著作權侵權的訴訟時效和管轄法院
⑷ 著作權有哪些特點
(1)獨來占性。是指專利權是一種無源形財產權,具有排他性質,任何人要實施專利,除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必須得到專利權人的許可,並按雙方協議支付使用費,否則構成侵權。(2)時間性。是指專利權只在授權有效期限內有效,期限屆滿或終止失效後該發明創造就成為全社會的共同財富,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利用,專利權的期限是由專利法規定的。(3)地域性。是指一個國家授予的專利權只在授予國或地區的區域范圍內有效,對其它國家或地區沒有法律約束力,每個國家或地區所授予的專利權,其效力是互相獨立的。
⑸ 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有什麼特徵
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有什麼特徵,著作權法的保護對象,又稱著作權的客體,是指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智力創作成果。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那麼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有什麼特徵呢?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有什麼特徵呢?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有以下特徵:1. 具有獨創性作品必須是作者創作的智力成果,而不是抄襲剽竊他人的。創作,是一種腦力勞動、智力活動,能直接產生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著作權法中作品的獨創性、和專利法中的創造性的要求有所不同。專利法中的創造性,要求必須具有新穎性,甚至要求必須是首創的。著作權法中作品的獨創性,只要是自己創作的,是表現自己思想觀念和感情的智力成果,該作品的水平即使低於已經出現的同類作品的水平,但只要自己創作的,就應認定具有獨創性。2. 屬於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的成果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是一個十分廣闊的領域,可以容納所有的智力成果,但體力勞動的成果不屬這一領域。3. 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著作權是一種無形財產權,它的客體(作品)不同於有形財產權的客體具有一定的外在形狀、佔有特定的空間。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是指作者所表達的思想、感情、觀念的成果,而不是這些思想感情、觀念的載體。但是,作品又必須附著於一定的載體,以一定的形的載體固定、記錄下來,並且這種形體可以被大量復制。4.作品不違反法律依法被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即便具有上列三特徵,也不受著作權法保護。例如違反我國憲法、法律,內容反動或者淫穢下流的作品,無論是否符合前三個特性,均不能構成受著作權法律保護的客體。認定一部作品是合法,除憲法以外,出版法是主要依據其他法律也可以成為依據。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有什麼特徵?想要了解更多內容,歡迎撥打八戒知識產權在線客服。八戒知識產權知識產權專註:商標、專利、版權、域名等知識產權業務方向。主營業務三大板塊:常規知識產權、涉外知識產權、知識產權交易。互聯網+知識產權行業的黑馬型企業。
⑹ 著作權的概念和特徵是什麼
著作權,分為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其中著作人格權的內涵包括了公開發表權、姓名表示權及禁止他人以扭曲、變更方式,利用著作損害著作人名譽的權利。著作財產權是無形的財產權,是基於人類智識所產生之權利,故屬知識產權之一種,包括重製權、公開口述權、公開播送權、公開上映權、公開演出權、公開傳輸權、公開展示權、改作權、散布權、出租權等等。著作權要保障的是思想的表達形式,而不是保護思想本身,在保障私人之財產權利益的同時,須兼顧文明之累積與知識之傳播,演算法、數學方法、技術或機器的設計均不屬著作權所要保障的對象。
他的原則有(一)保護作者權益為核心的原則
作者是從事創造性智力勞動的勞動者,是社會精神財富的創造者。他們的創造性智力勞動應當受到全社會的尊重和法律的保護。由於作者是作品賴以產生的源泉,沒有作者,無從談起作品的利用和傳播,更不可能有整個社會的精神文明和文化科學的建設。所以維護作者的合法權益,就是保護創作的源泉。只有作者的權益得到充分有效的保護,才會激勵人們的創造熱情,使社會獲得生產精神財富的重要源泉。因此,著作權法在調整作者和使用人乃至公眾利益的關系中,將維護作者的權益置於首要和核心的地位。維護作者權益在著作權法中主要體現在維護著作權人的人身權和財產權。對侵害著作權人合法權益的各種侵權行為給予制裁。
(二)鼓勵作品傳播的原則
廣泛深入地傳播作品,使之滿足社會公眾在物質和精神上的需求,是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創作的根本目的。作品的廣泛傳播離不開大眾媒體和傳播者的勞動。傳播雖然不直接創作作品但也需要付出投資和一定程度的創造性勞動,才能使作品以一種恰當的形式表現出來為公眾所接受和使用。傳播媒體和傳播者的投入及產生的合法權益不應被忽視。他們的勞動成果受到應有的保護是著作權制度不可缺少的內容。隨著技術的發展,傳播手段越來越先進、便捷,各種新的傳播媒體層出不窮。從古代的活字印刷到現代的靜電復印、激光照拍、電子掃描,從最初的文字傳播、現場表演到現在的廣播電視聲像傳播、錄音錄像製作及再現,以至於發展到通過國際互聯網進行的文字圖像聲音的傳播。著作權法律制度對各種傳播媒體的合法權益給予積極保護,不僅是對作品的創作和傳播的有力保證,同時也是著作權制度自身不斷發展和完善,以適應新技術飛速發展,具有強大生命力的體現。我國著作權法調整廣義的著作權關系,第4章專章規定了作品傳播者的權利,包括表演者的權利、錄音錄像製作者的權利、廣播電視組織的及出版者的權利,從而體現了我國著作權法鼓勵作品傳播的立法原則。
(三)作者利益和公眾利益協調一致的原則
文學藝術作品作為人類精神文化財富的一部分,具有較強的承襲性。任何作品都離不開對前人優秀文化成果的繼承和借鑒。人類文學藝術本身就是在繼承、創新、發展的基礎上積累起來的。因此,作者對其創作成果充分享有人格權、財產權的同時,不能將權利的行使絕對化,以至於妨礙了社會文化藝術和科學事業的進步。另外,從作品的傳播和使用來看,作者、作品傳播者與廣大群眾之間產生了權利義務關系,涉及到各個主體的利益。著作權法不僅要鼓勵優秀作品的創作與傳播,而且要鼓勵公眾學習知識,了解信息,以提高全民族的科學文化水平。這就需要法律對公眾利用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提供便利條件。因此,著作權法在保護作者和作品傳播者利益的同時,還要對他們的權利進行一些必要的限制,以平衡作者與社會公眾之間的利益關系。這一原則在著作權立法中,通過作品的合理使用、法定許可等規定而得以體現。
⑺ 著作權的特點有哪些呢
著作權的特點有哪些呢?著作權作為知識產權中的一種,除了具有知識產權的一般特徵外,還具有一些其他特點,我們來看看著作權的特點有哪些呢?著作權的特點著作權的特點有哪些呢?一、著作權主體范圍具有廣泛性與專利權、商標權相比較,著作權主體的范圍更加廣泛,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單位以及國家都可以成為著作權的主體。同時,由於法律對著作權主體的限制並不嚴格,因此,未成年人和外國人都可以成為著作權的主體。二、著作權的客體具有多樣性和廣泛性作為著作權客體的作品的表現形式多種多樣,范圍十分廣泛,包括文字作品、口頭作品、音樂作品、戲曲作品、曲藝作品、舞蹈作品、美術作品、計算機軟體、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等,比專利權、商標權的客體種類多,范圍廣。三、著作權的內容具有豐富性和復雜性著作權中所包含的人身權和財產權方面的具體內容比較多:從人身權上看,主要有署名權、發表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等;從財產權上看,主要有復制權、發行權、獲得報酬權、演繹權等。同時,由著作權客體的多樣性和廣泛性所決定,不同的著作權的內容又不盡相同,具有復雜性。四、著作權的產生和保護具有自動性現代各國著作權法大多對著作權採取創作保護主義的原則,即作品一經創作產生,不論是否發表,著作權即自動產生,開始受著作權法保護,與須經國家主管機關審查批准方能得到法律保護的專利權、商標權不同。著作權的特點有哪些呢?想要了解更多內容,歡迎撥打八戒知識產權在線客服。八戒知識產權知識產權專註:商標、專利、版權、域名等知識產權業務方向。主營業務三大板塊:常規知識產權、涉外知識產權、知識產權交易。互聯網+知識產權行業的黑馬型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