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權出資
① 股東以自有房屋所有權入股,需要交易嗎
1、要從法律意義上認定廠房和庫房是否是企業自有資產,必須從這些房產的產權證上是誰的名字來判定,是企業的必須是企業法人的名稱;否則不是企業的;
2、你所說是「法人名字」,如果理解為產權證上是法定代表人的名字,那這個房產是法定代表人個的產權,不是企業的自有資產;如果理解為法人企業的名字(此時產權證的名字應該是XXX公司),那肯定是企業的自有資產;
3、需要說明的是,如果這法定代表人或股東是以這個房產產權入股的,產權證上原來是這個法定代表人或股東的名字,那入股後必須過戶給公司,產權證上要改為公司的名字,產權歸屬公司所有,如果他們沒辦過戶,那這個房產在法律上也是公司的產權,是沒有過戶的產權!這時股東因沒辦理過戶要受到虛假出資的處罰!
② 婚後夫妻雙方出資買房,可以把出資的比例寫在房產證上嗎
可以的,房產證可以明確寫明,雙方房屋產權比例的。默認是均分比例。
至於如何證明是自己出資的,你可以保留自己的銀行流水等一系列出資憑證,如有需要讓你老公簽字,那麼必須去公證處做所需要的公證才行。
③ 子女出資給父母買房子寫老人的名字,出資方有房屋的所有權嗎
需要分情況:
(1)對於子女出資給父母買房,房產證名字寫父母名字,那麼房子所屬權歸父母所有。
(2)父母可以與子女簽協議,表明子女出錢買房,房產證寫父母名字,當父母去世後,
房產歸子女共有。按出資額繼承房產份額。
(3)也可以簽協議,房產證寫子女名字,房產歸子女所有。在父母有生之年歸父母居住。父母去世後,房產歸子女所有。
根據《據物權法》第十六條規定,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該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若不一致,以不動產登記簿為准。這就是說即使房產證上名字是你的,但若房子沒有經過轉移登記,不動產登記簿上的名字是別人的,那房子依然不歸你所有。
(3)房屋所有權出資擴展閱讀
有證據,就可以將房屋產權歸實際出資人所有。證據一般包括出資證明,多年佔有房屋的事實。當然出資人現在也必須具備購房資格。
房地產登記分為初始登記、轉移登記、抵押登記、變更登記和其他登記。其中對購房者真正有意義的只有轉移登記。
所謂「轉移登記」,是指房屋所有權因買賣、贈與、交換、轉讓等法律行為變更時進行的登記。購房者的名字只有登記在房管局的不動產登記簿上才算真正獲得了房屋所有權。
人們所說的「房產證」其實是不動產權屬證書。
法治社會,講究證據為重,如果子女出資所購是二手房,建議直接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進行付款,即使有不虞之事發生,付款單據也將作為為此房出資的有力證據,如果直接交付現金,則很難證明該房產的出資人是子女。
④ 投資人以房產出資的其財產權轉移手續如何辦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五條規定:「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以實物、工業產專權、非屬專利技術或者土地使用權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確認實物產權的依據有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憑財產所有權人的資產帳目,如原材料、在產品、產成品、外購商品、機器設備等;另一種情況是,除所有權人的資產帳目外,還必須有政府機關發給的產權證書,如房屋、就必須有房產管理部門發給的《房屋所有權證》。 投資人以原材料、產成品、機器設備等實物資產出資,只要投資人與被投資人雙方進行了實物清點交接,並辦理了書面交接手續,就算辦理了財產權轉移手續。 投資人以自己所有的房屋資產出資,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如何辦?現在有兩種意見。一種意見認為,應辦理「所有權轉移」手續,其理由是:投資人將房產用於投資後,就無權使用該房屋了,將來收回投資時也不一定是所投出的房屋。另一種意見認為,只轉移「使用權」不轉移「所有權」,其理由是:所有權轉移要變更產權證,變更後的產權證上的所有權人的名稱就是被投資人的名稱而非投資人的名稱,這樣,投資人就沒有合法的證據證明該房屋是他出資的。
⑤ 房產證是一個人的,房屋是三個人出資,房產歸誰所有
房產證來是一個人的,房屋自是三個人出資,房產歸房產證持有人,除非出資人能證明有他全部出資。
房產證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
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在通常意義上,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證的簡稱,是由不動產登記機關發放的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憑證。
按照我國現行的房屋所有權登記制度,房屋登記是城鎮房屋權利歸屬的法定公示方法。2011年8月下旬稅務部門表示房產加名按房價一半征契稅 。2013年4月,北京市住建委稱,為防止虛假房屋買賣等行為,保障房屋交易安全,今後北京購房人拿到的房產證將可自願並免費設立密碼,房屋如需辦理轉讓、變更、抵押等登記業務時,須提供密碼才可辦理。預計於2013年下半年實施。
⑥ 房產登記在別人名下,所有權歸被登記人還是實際出資人
房屋所有權證是房權所有人的唯一憑證。很顯然,無論處於什麼目的,已都是這套房屋的唯一所有人,當然!所有權和處置權都歸已所有。
如果甲有充分證據證明自己是出資人,那麼這也是債務問題,不能等同的將甲也認為是房權的所以人。由此給甲造成的損失當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可以根據協商將此房產按份額由甲乙雙方按份共有。
⑦ 兒子出資重建了父親的房屋,重建房屋的所有權歸誰所有
重建房屋的所有權歸父親。這種情形一般是誰擁有土地使用權就擁有該房的所有權。重建後的老宅在其父的名下,宅基地使用權並沒有發生變化,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為一人所有,不可分離。因此,該老宅仍屬於其父所有。
兒子的出資一般是分兩種情形考慮,一種是贈與父親建房;一種是借給父親建房,這種情況下父親有房屋產權,但也有負債,應償還兒子的建房資金和房屋增值利益。
《土地管理法》第八條 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第六十二條: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7)房屋所有權出資擴展閱讀:
房屋繼承過戶宅基地轉移問題:
1、農村宅基地不及能作為一般「財產」進行繼承。
宅基地使用權是被繼承人無償從村集體經濟組織獲得的,是一種特殊物權。因此,農村宅基地不能作為一般「財產」進行繼承。另外,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與農民個人的集體組織成員資格緊密相關,必須因具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而取得,具有很強的人身依附性。
2、宅基地可以做家庭共有,房產繼承的時候可以繼承宅基地使用權。
從宅基地使用權的內部關系來看,屬於家庭共同共有,不是被繼承人的個人財產,不能作為遺產繼承。只能以共有的方式進行使用權的繼承。
如果繼承人戶口遷出,宅基地使用資格就會喪失,繼承人只能將房屋拆除並將宅基地的使用權返還村委會;如果繼承人戶口未遷出,繼承人可以繼承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權,同樣可以辦理房屋繼承過戶和宅基地使用權繼承。
3、宅基地共有權關系:
①因夫妻關系的存在而產生的夫妻之間的共同共有;
②因家庭關系的存在而產生的家庭共有;
③因遺產未分割而產生的繼承人之間的共同共有。
農村房產可以繼承過戶,但繼承過戶過程中,宅基地不能繼承,能繼承的只是共有人的宅基地使用權。如果要辦理農村房屋繼承過戶,繼承人應該知道怎樣辦理房屋繼承過戶手續,明白宅基地使用權的繼承屬性。
⑧ 新物權法關於房產,房屋所有權是以房照為准還是以出資人為准
住房產權屬於哪一個,是看房產證登記人名字,以及是否婚後取得。
出資人,如果名字不在房產證上,和房主不是夫妻關系期間出資,那麼,出資人在住房產權上沒有權益,
可以憑出資憑據,主張對房產證登記人債權,可以要求其還錢,這個法律支持。
⑨ 名義下的房產所有人和房產的實際出資人在房產上的法律效力究竟是怎樣
1、對外也就是第三方,以房屋產權登記的所有權人為准,認定其權益。
2、對登記產權人和實際出資人之間而言,雙方的具體權益義務取決於可能證實的雙方的約定。如果實際出資人向登記產權人主張權利,卻又無法提供足夠的證據,
一般其主張無法得到法律的認可。如果有足夠的證據,且雙方的約定又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經法院審理後,可能會支持其訴求,比如把房過戶。
(9)房屋所有權出資擴展閱讀:
按照房產性質將房屋所有權分為以下幾類:
(1)公有房產,即國家房屋所有權和集體房屋所有權以及建築物區分所有權。其客體包括房地產管理部門直管的國有房屋,
國家機關、全民所有制單位、軍隊使用的國有房屋和其他國家所有的房屋,以及集體所有制企業、單位擁有所有權的房屋。
(2)私有房產,即公民個人房屋所有權。其客體是我國公民,包括華僑、僑眷、歸僑、港澳台同胞擁有的私人房屋。
(3)中外合資房產,即中外合資房屋所有權。其客體是我國政府、企業與外國政府、企業或個人共同投資擁有的房屋。
(4)外資房產,即外資房屋所有權。其客體是外國政府、企業、社會團體、國際性機構及外國人、無國籍人在我國境內所擁有的房屋。
(5)其他房產。其客體是不可歸於以上種類房產的房屋,如宗教組織擁有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