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房的使用權可以轉讓嗎
㈠ 已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工業用地為什麼不能建設廠房
如果是通過招拍掛方式取得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同時也可取得所在城市規劃管回理部門出具的《國有建設答用地使用權出讓規劃條件》,應按照此《規劃條件》進行建設工程規劃設計與施工。您所提到的工業用地不允許建設廠房的原因,其一可能您是通過協議出讓或轉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其原本所設定的土地用途與現行的城市規劃用途不一致所導致的。其二可能是你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用地面積過小,與城市建設規劃相關要求不符,故不予批准建設。按照剩餘使用年期進行轉讓。。
㈡ 公司名下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性質為工業)能轉讓給個人嗎有什麼利弊
一、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二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
故,公司名下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性質為工業)能轉讓給個人。
二、這塊地如果在土地使用稅的徵收范圍內,如果在公司名下,每年要繳納土地使用稅,增加營業成本。如果該公司處於停產或土地閑置的狀態,無異於是一個大包袱。那就不如轉讓了好,既可以甩掉包袱,又可以增加收入,多一部分流動資金。
這塊地如果轉讓給個人,你的意思好像是轉到公司法定代表人名下吧。其好處是成為個人財產了,公司第財產減少了。
但要注意轉讓價格的公允與否:如果價格公允,公司要繳納轉讓無形資產的營業稅,個人要繳納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契稅、印花稅。
如果價格不公允,或無償贈與,或以其進行利潤分配,或股東分紅,稅收方面還要增加一個股東分紅的個人所得稅。
三、這個問題時繼承的問題:
在個人名下土地使用權的繼承,如果不是遺囑繼承,那麼就按照法定繼承程序進行繼承,法定繼承人按照法定順序和份額,分別繼承應得土地使用權。
在公司名下,傳承下去的就不是土地使用權了,而是被繼承人(也就是公司的股東)的股份。土地使用權是公司財產,不能直接進行繼承。
建議:為了繼承,給子孫留點資產,就繳稅,將土地使用權轉移到個人名下吧。但不要少繳稅或不繳稅,造成偷稅的嫌疑。
(2)廠房的使用權可以轉讓嗎擴展閱讀: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
第十五條
國有土地可以由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發包方和承包方應當訂立承包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土地承包經營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約定。承包經營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和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的,必須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六條
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 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 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
㈢ 集體土地及廠房可以轉讓嗎年限最多是多少年
《土復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制6條又是明確規定,因依法轉讓地上建築物、構築物等附著物導致土地使用權轉移的,必領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變更登記申請,由原土地登記機關依法進行土地所有權、使用權變更登記。毫無疑問,這里的土地使用權,應包括集體和國有在內,而且是特指有建築物和構築物的土地使用權。眾所周知,沒有建(構)築物的土地使用權,不要說是集體的,就是國有的一般也不允許轉讓。如果允許轉讓,就會觸犯《刑法》第228條關於「以牟利為目的,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等等」的規定。
㈣ 土地和廠房掛在公司名下,如何過戶給個人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二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故公司名下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性質為工業)能轉讓給個人。
至於過戶方法,只需要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即可
1、備齊資料交房地局收件櫃遞件,房地局出具收件單。
2、七個工作日後即可立契,立契時受讓方需帶身份原件,出讓方需帶身份證原件及共有權人帶身份證原件親自到房地局立契監證窗口辦理監證手續。如本人不能親自到場,需辦理委託公證手續。
3、立契後約15個工作日後受讓人憑房地局收件單,攜帶本人身份證交納工本費及測量費120元後即可領取新的產權證。
(4)廠房的使用權可以轉讓嗎擴展閱讀: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
第十五條
國有土地可以由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發包方和承包方應當訂立承包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土地承包經營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約定。承包經營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和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的,必須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六條
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 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
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
㈤ 通過股權轉讓購買廠房土地使用權怎麼處理
全部轉讓的,轉讓人不再是公司股東,受讓人成為公司股東;部分轉讓的,轉讓人不再就已轉讓部分享受股東權益,受讓人就已受讓部分享受股東權益。土地是房地產企業生存的根本,做為房地產企業要想保持連續生存和發展,土地的儲備量起到重要的作用。同時土地做為一種不可再生資源,國家也進行著嚴格的管控。一、房地產企業取得土地的方式可以概括為三種:1、劃撥:一般是無使用年限,多用於公益事業用地、安居工程用地、危改撲遷、工商企業改造、基礎設施用土等。)2、招標、拍賣、掛牌。通常的情況下是以"價高者得"為唯一衡量標准。3、土地使用權收購、兼並、置換。4、以收購公司股權方式獲得土地使用權。這裡面我們著重講如何通過股權收購獲得土地使用權。收購公司股權方式獲得土地使用權簡單的說就是通過收購擁用大量土地的企業股權(這里所說股權數量應達到掌握控制權之數量),來達到控制公司的目的,近而控制公司所擁有的土地使用權。二、為什麼要以股權轉讓(zhuanrang)獲得土地使用權處分土地使用權和處分股權是兩個層面和不同主體所形成的法律關系。通過股權轉讓(zhuanrang)方式完成實際的土地使用權變更僅僅為股權層面的變更,進行轉讓時僅需滿足相關法律法規對股權轉讓的條件,不涉及權屬公司的土地使用權的物權變動。在稅收方面,通過股權轉讓國家不徵收營業稅、契稅、土地增值稅。土地使用權、項目或在建工程的轉讓與之相比,必須多交相當於成交金額3%的契稅、房產交易中心的交手手續費0.5%,轉讓方須承擔轉讓的營業稅5%和土地增值稅。股權轉讓形式下的土地轉讓不需要到房地產交易中心過戶手續和到房屋土地管理局重新簽訂出讓合同,它不受《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相關轉讓法律及法規。通過股權轉讓獲得土地使用權具有保密性。一般來講公司股東的變更,除依法必須公示的情況外,只要經過工商部門的變更登記即發生效力,無須第三方的認可。而土地使用權一般轉讓必須經過申請、報批等手續。如果所轉讓的土地會產生債務,則需通知相關債務人清理債務。對於項目轉讓來說也需履行申請、報批、轉讓等程序。三、股權轉讓程序依據《公司法》規定,公司股權的內部轉讓,無須徵得其他股東的同意。有限公司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一般應過以下程序:1、轉讓股權的股東向公司董事會(不設董事會的為執行董事)提出書面申請,申請必須載明轉讓的理由、受讓人的姓名或名稱、住所、轉讓股權的份額及其價格(或作價方法)等情況,並附(經股東會決議通過即可生效的)股權轉讓協議。2、公司董事會依法召集臨時股東會議,就該股權轉讓的申請作出決議。(如經全體股東過半數通過,則可依股權轉讓協議履行,或由不同意的股東行使優先購買權。如未獲全體股東過半數通過,則股東不得對外轉讓)。3、股權轉讓完畢,依法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4、依法公司變更登記手續。,"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股權的,應當自轉讓股權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並應當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5、涉及到土地使用權利主本發生變化的(兼並),還需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四、通過股權轉讓獲得土地的主要法律風險1、被收購股權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包括股權主體和股權轉讓的合法性。2、對出讓股權性質進行確定,如果是國有股權轉讓,必須掃法定程序進行交易,並須經國有資產管理公室審批產權界定、登記,並在產權交易所內簽訂產權轉讓合同,由產權交易中心出具產權交割單後,才能正式股權和工商變更登記手續。3、收購項目公司股權後,收購方到工商企業登記機關登記,中外合資企業
㈥ 已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性質為工業用地的廠房如何轉讓
按照剩餘使用年期進行轉讓。。
㈦ 我在自己購買的工業土地(40年使用權)上建廠房自用,算是違章建築嗎
1、私人之間購買國有土地,在轉讓的時候應該要把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土地出讓內合同等原始手續容一並拿過來,如果交易時沒有取得,可以到國土資源局去查詢與你擁有的土地使用權相關的地籍資料,因為這些資料上記載了,你取得的這塊土地的相關建築指標、規劃指標。
2、取得這些指標後,在到國土局、規劃局等相關單位,分別辦理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在辦理完成這些手續之後,在依據這些指標進行房屋建設。不然你自行修建的房屋有可能不符合規范要求、達不到建築標准等,這樣就不能取得合法的房屋產權,也就有可能是違法建築或違章建築。
㈧ 請問:我在甲方租了一塊空地,自建了廠房(合同上註明了:租賃期不得將使用權轉讓,那可不可以轉租呢
按照道理應該可以轉租吧。
aqui te amo。
㈨ 廠房過戶登記個人名下
根據《房屋登記辦法》第八十六條:集體土地上 房屋所有權依法發生轉移,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三)房屋所有權證書;(四)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五)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請村民住房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轉移的證明材料。 第八十七條 申請農村村民住房所有權轉移登記,受讓人不屬於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房屋登記機構應當不予受理。
農村的房屋流轉有其特殊性,主要受限於其宅基地使用權性質。盡管房屋所有權與宅基地使用權是兩種不同的權利,但是由於房屋是不能脫離土地而單獨存在的,因此宅基地使用權人應當是該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權人,房屋所有權人與房屋所佔用的宅基地使用權人應當是一致的,不得分離。集體土地上房屋流轉交易應該遵循「房地一致」原則,即房屋轉讓的,其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做到房屋所有權主體和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主體保持一致。農村的宅基地使用權是我國特有的一種物權形式,它是指農村居民為建造自有房屋對集體土地所享有佔有和使用的權利。但是就所有權而言,宅基地仍然是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八條規定:「城市規劃內的集體所有的土地,經依法徵用轉為國有土地後,該幅國有土地的使用權方可有償出讓。」《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土地轉讓管理嚴禁炒賣土地的通知》(國辦發[1999]39號)和《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04]28號)均明確禁止農村房屋向城市居民流轉,農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佔用農民集體土地建住宅,有關部門不得為違法建造和購買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也就是說,集體土地上房屋所有權轉移受到限制主要是由宅基地為集體所有的性質所決定。宅基地使用權是一種帶有身份性質的財產權,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資格聯系在一起的,是農民安身立命之本,農民一旦失去了土地和住宅,就無法在農村生存,會造成很嚴重的社會問題。禁止農村宅基地自由流轉,禁止城市居民到農村購房,讓農民保住自己的住宅,是維護和諧穩定的社會秩序的需要,保障農民基本生存權的需要。因此,集體土地上房屋違反規定私自流轉的,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
㈩ 只轉讓廠房設備,不轉讓該廠房所在的土地使用權合法嗎
合法是合法,但是誰會受讓呢?別人買了你的廠房設備,設備還好辦,可以搬走,廠房卻在你的土地上,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