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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版權貿易

發布時間: 2021-01-23 20:37:44

1. 版權貿易的二 版權貿易的特點

把版權貿易從實物貿易的概念中單列出來,當然是因為版權貿易有其自身的相對復雜的因素。版權是屬於知識產權這種無形財產權概念范疇內的,與物權相比有許多獨特之處,從事版權貿易工作,就必須了解版權貿易過程中有關的版權法律知識。
找到版權所有人是版權貿易的第一步。實物貿易中當然首先要找到該貨物的所有權人,然後談判如何以最低價格購入並利用該貨物最大限度獲利;要開展版權貿易,第一要著也是去找版權所有人,而後才能談到如何從其手裡購得其作品的版權,或者是徵得其作品在本地的許可使用,或者乾脆買斷,令其轉讓作品的版權到自己手裡,然後再通過對獲得了版權的作品充分開發來獲得最大利潤。
按照我國的著作權法和世界上多數國家的版權法、以及《伯爾尼公約》中的規定,通常情況下版權歸作者所有,在作品上署名的應當是作者。按照《世界版權公約》、《羅馬公約》的有關規定,在圖書版權頁上,在符號以及出版年份後的就是版權所有人名稱,錄音製品的外包裝上跟在符號以及出版年份後的是版權所有人名稱。
但是未必作品的版權就一定在作者手裡。英美法系國家中版權不在作者手裡的情況很普遍,比如美國的電影公司通常會按照法律將某部暢銷小說的版權獨家買斷,從而成為該作品的版權所有人,英國的一些作家會根據法律將自己的作品完全轉讓給某代理人,從而使代理人可以完全行使該作品版權的經濟權利,作者自己只一次性從代理人那裡獲得高額報酬而已。我國2001年10月通過的新著作權法中增加了版權可以轉讓的規定,意味著作品的作者可以依照法律將自己的作品版權賣斷給他人,作品使用者也可以通過買斷方式從作者手裡獲得其作品版權的獨家所有。
另外,即使該作者是版權所有人,卻又不一定是唯一的版權所有人,或者不是完全的版權所有人。比如多數國家法律規定合作作品的版權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作為共同版權人之一並無權利單獨簽訂版權的許可或者轉讓合同,再比如演繹作品,即使取得了演繹作品版權人的許可,在取得原作品版權所有人的雙重許可前仍不能使用該作品,至於錄音製品的復制發行權利許可轉讓等,還要考慮到該製品權利人之外的原作品版權所有人、表演者等人的權利制約。假使國內某唱片公司想出版發行國外某歌星唱片專輯,不但要取得該唱片公司的授權,還要確認該唱片公司是否可以代行專輯內的詞曲作者、演唱者的權利,否則該唱片公司是無權與你簽訂許可合同的。
找到版權所有人後,便要開始考慮如何簽訂版權許可或轉讓合同。
目前與我國版權貿易往來比較頻繁的國家地區都准許版權完全轉讓,我國的新著作權法中也有了關於轉讓的相應規定,目前只有極少部分大陸法系國家的法律規定版權不可以轉讓或者只可以部分轉讓。對於版權許可,幾乎獲得了所有國家法律的准許。
比較版權的許可與轉讓,獲得版權轉讓當然有一定的有利之處,獲得版權轉讓後,當事人可以獨家享有所獲得的原版權人全部或部分權利,而許可行為則通常可以是版權所有人一方向多方發放的;獲得版權轉讓後,當事人可以在發現受到侵權時盡快以版權人的身份直接採取訴訟等措施,而僅僅獲得許可的當事人是不能享有此種訴訟權利的;在有「著作權可以抵押」的法律規定的國家裡,只有獲得轉讓後,才能享有此項抵押權,僅僅獲得許可的當事人是無法將還是別人的版權進行抵押的。
包括我國在內的多數國家都規定簽訂版權許可或轉讓合同應當簽訂書面合同,書面合同不僅限於明文規定的格式合同,也可以有各種靈活形式,比如書信往來、傳真往來、電子郵件往來等都可以形成版權許可轉讓合同。由於以其他形式達成版權許可或轉讓合同過程中,必然會出現雙方的意思表達不夠完整,該說的話沒有說盡,責任如何承擔規定不細等情況,所以在版權貿易過程中簽訂正規的明確的版權貿易合同是必要的。
針對如何簽訂版權許可使用合同,我國著作權法24條中規定了此種合同必備的條款內容,包括許可使用的權利種類、該權利是否專有、許可使用的地域范圍、許可使用的期間、付酬標准和方法以及違約責任的規定。此外,24條中還有一項伸縮條款,即當事雙方可以將其他認為應當約定的內容寫進條款。針對版權轉讓合同,我國著作權法25條同樣規定了六項內容,包括作品名稱、轉讓的權利種類與地域范圍、轉讓價金、交付價金日期方式、違約責任以及同樣的伸縮條款。
在實踐中,除24條、25條中列舉的內容外,根據伸縮條款規定還應當考慮的重要內容有二,一是應當在合同中明確許可人或轉讓人的權利所有擔保責任,要求許可人或轉讓人保證不侵犯其他人的版權以及其他諸如名譽權、肖像權等民事權利,同時規定如果使用者在使用作品過程中由於許可人或轉讓人的這種行為而引起侵權訴訟時,應當由許可人或轉讓人承擔一切責任,並賠償使用者的一切損失;二是在糾紛解決條款的規定中,應當爭取將來發生糾紛時的仲裁、訴訟地在中國,同時適用中國法律或者有關的國際條約,盡量避免直接適用對方國法律,到對方國的仲裁委員會、法院去解決糾紛。

2. 版權引進的獲取途徑有哪些

版權引進的獲取途徑有哪些?版權引進的獲取途徑 版權引進的獲取途徑,版版權其實也就是現權在所說的著作權,現在國內有很多商家把國外的著作、電視劇、電影等引進到國內。版權引進也就是指將國外所生產、創造或加工的版權商品購買入國內市場的版權貿易的活動。那麼版權引進的獲取途徑有哪些?大自然版權引進的獲取途徑一:相關的外文報刊及書目外文報刊是出版社引進版權信息的重要來源,通過它我們可以更快、更直接地掌握國外出版與版權貿易信息。目前,我國的出版社對這些外文報刊還缺少足夠的重視,這就使得原本已不充分的海外版權貿易信息渠道更加顯得狹窄。版權引進的獲取途徑二:國際書展在現代出版業中,連接國內市場和國際市場的直接形式就是國際書展、國際圖書博覽會以及現代互聯網技術。國際書展已演變為促進圖書市場全球化的主要形式。版權引進的獲取途徑三:版權代理機構中外版權代理機構是出版社獲得版權貿易信息的又一個重要渠道。它們一般都掌握有一定作者和出版者的相關信息,甚至還經常擁有一些作品在某一地區授權的優先權。

3. 版權交易中心有哪些形式

版權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作品;
(四)美術、攝影作品;
(五)電影、電視、錄像作品;
(六)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
(七)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
(八)計算機軟體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4. 我現在研一,英語專業,畢業後想進出版社的國際版權貿易工作,請問需要從哪些方面去准備才能勝任這份工作

1.有關系。
2.如果沒有, 有能力:法律、版權、翻譯的基本技能==

5. 版權貿易與圖書貿易的區別

以上網友說的非常詳細,可以參考

6. 我是文科生,今年高考,以後想從事國際版權貿易,請問這一行業的就業前景怎麼樣呢,哪所大學該專業好

你的英語不錯,對國際版權貿易感興趣的話,建議你學國際貿易專業或者外內貿英語專業。容我是學國際貿易出身的,就業的話在沿海還是不錯的。不管是進口還是出口以後都涉及到貿易。可以去報考廈門大學、上海財經大學、首都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等。願你圓了你的夢,高考加油!

7. 中國版權保護中心與國際版權交易中心有什麼區別手機軟體保護權應該在哪申請

在同一個地方 具體的登記申請是在中國版權保護中心申請
國際版權交易中心 主要是進行版權貿易 版權交易 比如電影 電視劇 圖書 軟體等的版權交易等 它是一個中間平台

手機軟體保護權 你要表達的意思是不是有一個手機軟體要進行保護 進行登記 是吧

是的話 用專業術語表達就是 有一個手機軟體要申請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

手機軟體也是屬於的一種 受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保護條例的保護 可以進行登記

8. 如何避免版權貿易中的爭端

避免權貿易爭端的對策
1。政府要加強規范版權貿易

1.1建立並監督指導版權集體管理機構、代理機構、合同糾紛仲裁機構

為切實保障版權所有者的合法權益,為版權所有者權利和使用作品提供方便,有必要建立版權集體管理機構,代理機構和合同糾紛仲裁機構,據悉目前國家版權局已建立全國第一家版權代理公司—中華版權代理總公司。

1.2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

建立和完善適合我國版權貿易的立法和配套法規,要借鑒相關國家的立法經驗,建立起以知識產權專門立法為核心,《世界版權公約》、《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等貿易環節的法律法規為補充,進一步改進與完善國內版權貿易法及對外貿易中知識產權保護制度配套的法律、政策和市場環境,增強配套法律的可操作性。

2 企業參與國際版權貿易交易

2.1在進行國際版權貿易中我國要加強版權保護意識和自主創新意識

企業是我國市場經濟的主體, 也是利用知識產權的主戰場。我國企業應充分認識到企業版權的保護。由於我國企業自主創新能力不強,因此我國企在重視外國人的知識產權, 又要加強自主知識產權技術的開發, 實施專利權部署戰略。我國企業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是我國融入世界經濟迫切需要, 知識產權戰略是指運用知識產權保護制度, 為充分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獲得與保持競爭優勢並遏制競爭對手, 謀求最佳經濟效益而進行的整體性籌劃和採取的一系列的策略與手段。

2.2 進行版權貿易時要熟悉WTO規則、國際版權公約、TRIPS等規則

我國是WTO成員, 企業在進行對外貿易時應注意WTO, TRIPS對知識產權的規定, 同時
主要貿易國有關知識產權的法律、實踐也應有所了解, 掌握其主要法律規定、立法趨勢及法院的判例, 才能更大限度地避免撞入知識產權壁壘。如對知識產權權利窮竭原則, 要把握當前主要貿易國所採取的原則。如果對象國採用地域性原則, 企業在進行外貿活動時, 應特別注意知識產權問題。引進專利技術的企業, 在簽訂合同時應對專利產品平行進口問題作出明確而細致的規定, 合同中應明確許可的性質, 如是獨占許可, 應在合同中規定, 將來如有第二方擅自進口專利產品, 應由技術供方負責與侵權第三方進行交涉, 同時應注意在合同規定的地域內生產、銷售合同產品, 如需向區域外存在平行專利的第三國出口, 應經過進口國專利權人的同意, 才能將產品出口到該國。從事進口業務的外貿經營者, 應注意進口的貨物是否侵犯本國專利權人的權利。如進口產品在國內存在有效的專利權,應在取得本國專利權人的許可後, 方可從事該產品的進口。

2.3增強我國版權貿易專業人員的培養

由於版權貿易的復雜性、跨行業等特點,對從業人員素質的要求也比較高。從事版權貿易工作,須具備全方位的知識體系,除應掌握法律、語言等工具性知識外;還應當熟悉市場,具備敏銳的判斷能力以便及時准確地把握市場動向;此外,還應兼具大型宣傳的策劃組織能力,以及一定的文化修養與良好溝通能力。

9. 版權貿易的一 版權貿易的概念

究其本質,也是貿易行為的一種,所以單列於其他貿易行為,不外是因為其貿易的標的對象不同而已。簡單地說,凡是通過作品的版權許可或轉讓行為獲利的貿易行為就是版權貿易。實物貿易是通過貨物買賣行為獲利的交易,在版權貿易這里不過是將實物所有權變為無形財產權中的版權而已。一般說來,版權貿易過程中許可或轉讓的主要是著作權人(「著作權」完全等同於「版權」,下略)的經濟權利。
從廣義上講,版權許可或轉讓行為過程中的當事人無論是否在同一地域、或為同一國籍,都可以稱作版權貿易。但在實踐中,我國業界所稱的版權貿易習慣上是狹義的概念,主要指國際間或不同地區間的涉外版權貿易行為,通常指著作權人與使用者不在同一國家或地區的情況。即,國內的作者與國內的出版社間的版權交易行為不在此之列。

10. 【求助】關於版權貿易的畢業論文我遇到了問題 , 我是學國貿的學生

知識抄產權

你可以從知識產權這方面入手,也是世界貿易越來越重的服務貿易中的一種,而且,現在服務貿易也細分了,知識產權我記得已經單獨分出來了。

你如果是國貿專業應該對這個有所了解,從這方面入手可將國貿與版權聯系起來,希望能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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