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編作品的著作權主體
⑴ 如果是合作作品,匯編作品的著作權歸屬怎麼確定
合作作品的關鍵是作者都參與創作,而匯編作品的作者並沒有參與創作,只是把作品匯集在版一起,而且沒有得到原權作者的同意不得對作品進行修改。 合作作品的作者對作品享有完整的著作權,但是匯編作品的作者對匯編作品享有著作權,但是不得侵犯原作者的著作權,根據麥積專業知產的解釋如下:
合作作品
(1)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對各自創作的部分可以單獨享有著作權,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體的著作權 (2)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著作權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經過協商一致行使;合作作者對著作權的行使如果不能協商一致,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轉讓之外的其他權利,但所得收益應當合理分配給合作作者。
⑵ 演繹作品與匯編作品的著作權歸誰所有
一、演繹作品與匯編作品的著作權歸誰所有?
演繹作品,是指改編、翻譯、注釋、整理已有作品而產生的作品。演繹作品的獨創性在於它一方面對原作品進行了改編、翻譯、注釋、整理,另一方面又在原作品的基礎上有所創新,對原作品作了形式上的變動。演繹作品的作者可以憑借他在演繹原作品的過程中所付出的大師的創造性勞動而對演繹作品享有獨立的著作權。第三人在使用演繹作品時,應徵求原作者與演繹作品作者的同意。
匯編作品,是指匯編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斷或者不構成作品的數據或者其他材料,對其內容的選擇或者編排體現獨創性的作品。匯編作品應包含兩類:其一是對於已發表或已作品進行選擇、編排而形成的作品,如選集、期刊、網路全書等;其二是對不構成作品的材料的內容進行選擇或編排而形成的獨創性作品。
二、演繹人利用演繹作品時的限制
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匯編作品的著作權由匯編人享有,但是匯編人在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
演繹人在利用演繹作品時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1)除法律另有規定的情況,比如已過保護期而進入公共領域的作品除外,演繹他人的原創作品應該事先得到原創作者的許可並支付相應的報酬。否則即是侵權行為,要承擔侵權責任。
(2)演繹作品的著作權人在行使其著作權時,不能侵犯原作者作品的著作權。就人身權而言,演繹作品的著作權主體在進行演繹時必須保證原創作品的完整性不受破壞,即未經原作著作權人的同意,不得修改原創作品的內容、主題等;不得侵犯原創作者的署名權,即在演繹作品上應署明原作者的姓名。就財產權而言,我國著作權法規定著作財產權包括改編權、翻譯權和匯編權等,因此,演繹作者應向原作品作者支付法定或約定的報酬。
(3)演繹作品也享有獨立的著作權,因此,第三人在對演繹作品進行利用或進行再演繹時,應征的原創作者和演繹作者的雙重許可。
三、匯編作品的權利歸屬和行使
我國《著作權法》第14條對匯編作品著作權的權力歸屬和行使作了如下規定:
1、匯編作品的著作權由匯編人享有。匯編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組織,在實踐中,法人和其他組織比較常見。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匯編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而形成的匯編作品,匯編人僅就其設計和編排的結構或形式享有著作權。比如,對已進入公有領域的古典文學作品進行選編,或是根據某些行業的需要匯編法律法規,就屬於這種情況。
2、匯編作品的著作權人在行使匯編作品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作者的著作權。也就是說,匯編人在對單個作品進行匯編創作時,如果這些單個作品仍享有著作權,則應征的原作者的同意並向其支付報酬。
對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構成作品的數據或者其他材料進行匯編或者是演繹,對作品內容的選擇或者編排體現獨創性,其匯編人和演繹人就享有該作品的著作權,但是匯編人和演繹人在對原作品進行利用時,不得擅自使用原作品,需要徵得原作品著作權人的許可,並需要向原作品的著作權人支付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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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合作作品的匯編著作權歸屬怎麼確定
匯編作品,是指匯編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斷或者不構成作品的數據或者其他材料,專對其內容的選擇屬或者編排體現獨創性的作品。匯編作品應包含兩類:其一是對於已發表或已作品進行選擇、編排而形成的作品,如選集、期刊、網路全書等;其二是對不構成作品的材料的內容進行選擇或編排而形成的獨創性作品。
匯編作品的著作權由匯編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由於匯編權是作者的專有權利,因而匯編他人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或作品的片段時,應徵得他人的同意,並不得侵犯他人對作品享有的發表權、署名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和獲得報酬權等著作權。
⑷ 匯編作品的著作權是怎樣認定的
匯編作品的著來作權,每個公民都自享有一定的權力,如果有人侵犯個人合法權益,我們可以進行維權。匯編作品權跟著作權是有一定的區別,匯編著作可以對原著作進行改編,但是絕對不可以進行改變其內涵意義。那麼匯編作品的著作權是怎樣認定的?匯編作品的著作權匯編作品的著作權是怎樣認定的?匯編作品的著作權由匯編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由於匯編權是作者的專有權利,因而匯編他人受版權法保護的作品或作品的片段時,應徵得他人的同意,並不得侵犯他人對作品享有的發表權、署名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和獲得報酬權等著作權。
⑸ 匯編作品著作權歸屬及行使的規定是怎樣的
匯編作品著作權歸屬及行使的規定是怎樣的?匯編作品,即是對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不構成作品的數據或其他材料,在內容的選擇或編排上體現獨創性的作品,如選集、期刊、報紙、網路全書等。匯編作品著作權歸屬及行使的規定是怎樣的?匯編作品著作權歸屬及行使的規定首先,需要了解匯編作品區別於合作作品的特徵是:1、匯編作品的各作者之間不必具備創作合意,而合要求各作者有共同創作的願望。2、匯編作品中各作者的成果是可以區分的,而合中作者的成果有時是可分的,有時是不可分的。3、匯編作品以匯編人的名義發表,而合以合作者的共同名義發表。匯編作品著作權歸屬及行使的規定是怎樣的?1、匯編作品的著作權由匯編人享有。匯編人可是自然人,也可是法人或非法人單位。由單位組織人員進行創作,提供資金或資料等創作條件,並承擔責任的網路全書、辭書、教材、大型攝影畫冊等編輯作品,其整體著作權歸法人或非法人單位所有。2、匯編人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如涉及著作權作品,須經原作品著作權人同意,並向其支付報酬。另外,匯編作品中可單獨使用的作品的作者可以單獨行使其著作權。匯編作品著作權歸屬及行使的規定是怎樣的?想要了解更多內容,歡迎撥打八戒知識產權在線客服。八戒知識產權知識產權專註:商標、專利、版權、域名等知識產權業務方向。主營業務三大板塊:常規知識產權、涉外知識產權、知識產權交易。互聯網+知識產權行業的黑馬型企業。
⑹ 如果是職務作品,匯編作品的著作權歸屬權是誰的
一、匯編作品是指什麼
匯編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構成作品的數據或者其他材料,對其內容的選擇或者編排體現獨創性的作品,稱為匯編作品。匯編作品的構成成分既可以是受版權法保護的作品及片段,如論文、詞條、詩詞、圖片等,也可以是不受版權法保護的數據或者其他材料,如法律法規、股市信息、商品報價單等。
匯編作品是將兩個以上的作品、作品的片斷或者不構成作品的數據或者其他材料進行選擇、匯集、編排而產生的新作品。包括網路全書、詞典、選集、全集、期刊、報紙等。匯編人在內容的選擇、安排上付出了創造性勞動,因此,享有匯編作品的著作權。但是,在內容的選擇與安排上沒有體現獨創性,只是簡單地將作品或者材料拼湊在一起,則不認為產生了新作品,因此,也不構成匯編作品。
二、匯編作品的著作權歸屬怎麼確定
1、匯編作品的著作權由匯編人享有。「匯編人可是自然人,也可是法人或非法人單位。」「由單位組織人員進行創作,提供資金或資料等創作條件,並承擔責任的網路全書、辭書、教材、大型攝影畫冊等編輯作品,其整體著作權歸法人或非法人單位所有。」
2、匯編人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如涉及著作權作品,須經原作品著作權人同意,並向其支付報酬。
匯編作品作為一個整體,由匯編人享有著作權。匯編人匯編有著作權的作品,應當經過原作品著作權人的許可,並支付報酬,還應當尊重原作品著作權人的人身權。在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匯編已過保護期的作品,也應當尊重原作品作者的人身權。
匯編作品中可單獨使用的作品的作者可以單獨行使其著作權。即是對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不構成作品的數據或其他材料,在內容的選擇或編排上體現獨創性的作品,如選集、期刊、報紙、網路全書等。
⑺ 匯編作品著作權的主體有何規定
匯編作品即是對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不構成作品的數據或其他材料,版在內容的選擇或編權排上體現獨創性的作品,如選集、期刊、報紙、網路全書等。
⑻ 匯編作品的著作權屬於誰
(1)匯編作品的著作權由匯編人享有。「匯編人可是自然人,也可是法人或非法人單位。」「由單位組織人員進行創作,提供資金或資料等創作條件,並承擔責任的網路全書、辭書、教材、大型攝影畫冊等編輯作品,其整體著作權歸法人或非法人單位所有。」 (2)匯編人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如涉及著作權作品,須經原作品著作權人同意,並向其支付報酬。
⑼ 著作權的主體分類規定
著作權的主體分類規定四、匯編作品的著作權人 著作權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作者基於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依法享有的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著作權是知識產權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是現代社會發展中不可缺少的一種法律制度。下面來看看著作權的主體分類規定。著作權的主體分類規定一、著作權的主體分類規定(一)作者創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創作,是指產生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智力活動。為他人創作進行組織工作,提供咨詢意見、物質條件,或者進行了其他輔助工作,均不視為創作。創作是一種事實行為,而非法律行為,不受自然人行為能力狀況的限制,但創作成果必須符合作品的條件,創作主體才能取得作者身份。創作本來只能是具有直接思維能力的自然人特有的活動,但單位也可在特定情形下通過其特定機構或自然人行使或表達其自由意志,因而單位也可被擬制為作者。著作權法第二條第3款規定: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意志創作,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視為作者。單位被視為作者時,可以成為完整的著作權主體,享有作者權利,承擔作者義務。如無相反證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作者。當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權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權登記證書、認證機構出具的證明、取得權利的合同等,都可作為認定作者的證據。(二)繼受人繼受人,是指因發生繼承、贈與、遺贈或受讓等法律事實而取得著作財產權的人。繼受著作權人包括繼承人、受贈人、受遺贈人、受讓人、作品原件的合法持有人和國家。繼受著作權人只能成為著作財產權的繼受主體,而不能成為著作人身權的繼受主體,因著作人身權具有不可轉讓性。(三)外國人和無國籍人只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外國人、無國籍人的作品即受我國著作權法保護:1.外國人、無國籍人的作品根據其作者所屬國或者經常居住地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享有著作權的;2.其作品首先在中國境內出版的。在中國境外首先出版,30日內又在中國境內出版的,視為該作品同時在中國境內出版;3.未與中國簽訂協議或者共同參加國際條約的國家的作者以及無國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國參加的國際條約的成員國出版的,或者在成員國和非成員國同時出版的。二、演繹作品的著作權人(一)演繹作品的概念演繹作品,又稱派生作品,是指在已有作品的基礎上,經過改編、翻譯、注釋、整理等創造性勞動而產生的作品。改編,是指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翻譯,是指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為另一種語言文字;注釋,是指對文字作品中的字、詞、旬進行解釋;整理,是指對內容零散、層次不清的已有文字作品或者材料進行條理化、系統化的加工。(二)演繹作品著作權的歸屬及行使演繹行為是演繹者的創造性勞動,是一種重要的創作方式。演繹創作所產生的新作品,其著作權由演繹者享有,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三、合作作品的著作權人(一)合作作品的概念合作作品,是指兩人以上合作創作的作品。其構成要件是:1.作者為兩人或兩人以上;2.作者之間有共同創作的主觀合意。合意,是指作者之間有共同創作的意圖,既可表現為明示約定:,也可表現為默示推定;3.有共同創作作品的行為,即各方都為作品的完成作出了直接的、實質性的貢獻。(二)合作作品著作權的歸屬及行使合作作品的著作權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如果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如共同創作的小說、繪畫等,其著作權由各合作作者通過協商一致行使;不能協商一致,又無正當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人行使除轉讓以外的其他權利,但是所得收益應當合理分配給所有合作作者。如果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如歌曲,作者對各自創作的部分可以單獨享有著作權,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體的著作權。
⑽ 匯編作品是指什麼,匯編作品的著作權歸屬怎麼確定
(1)匯編作品的著作權由匯編人享有。「匯編人可是自然人,也可是法人或非法人單位。」「由單位組織人員進行創作,提供資金或資料等創作條件,並承擔責任的網路全書、辭書、教材、大型攝影畫冊等編輯作品,其整體著作權歸法人或非法人單位所有。」
(2)匯編人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如涉及著作權作品,須經原作品著作權人同意,並向其支付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