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土地使用權進哪個科目
㈠ 取得土地使用權如何入賬
在實際工作中,企業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行政劃撥取得、外購取得及投資者投資取得。
企業取得土地使用權後,用於開發建造自用的房屋、建築物,應將形成房屋、建築物所對應的土地使用權價款,轉入固定資產的房屋、建築物明細科目,道路、圍牆、綠化等對應的土地使用權價款及其他土地使用權價款仍保留在無形資產科目中核算並攤銷。具體的賬務處理為:當取得土地使用權時,借記「無形資產」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實收資本」(投資者投入時)、「資本公積」(行政劃撥取得時)科目。按會計制度規定的期限攤銷時,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無形資產」科目。
當工程動工時,將房屋、建築物對應的土地使用權攤余價值轉入在建工程,其他的土地使用權價款仍按會計制度規定的期限攤銷。具體的賬務處理為:借記「在建工程」,「管理費用」科目,貸記「無形資產」科目。
當工程完工,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將與房屋、建築物對應的土地使用權價款轉入固定資產。
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在建工程」科目。
但在實際工作中,有以下幾種特殊情況。
第一,一些沒有改制的國有企業,沒有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企業,當取得土地使用權,用於開發建造自用的房屋、建築物時,將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計入無形資產,並在會計制度規定的期限內攤銷。
當工程完工時,結轉固定資產的房屋、建築物中不包括土地使用權價款。
當取得土地使用權並按會計制度的期限攤銷時,賬務處理同一般企業。
第二,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土地使用權,用於建造對外出售的房屋、建築物,當取得土地使用權時,作為無形資產核算,並按會計制度規定的期限攤銷。待商品房開發時,將土地使用權的賬務攤余價值全部轉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築物成本。
具體的賬務處理為:當取得土地使用權並按會計計制度規定的期限攤銷時,賬務處理同一般企業。
待開發商品房時,將土地使用權的賬面攤余價值全部轉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築物的開發成本。具體的賬務處理為:借記「存貨」科目,貸記「無形資產」科目。
第三,投資者投入的房屋、建築物、土地使用權或者連同土地一同購入的房屋、建築物,如果取得時的價款中,土地使用權和房屋、建築物是合並在一起的,無論任何企業在賬務處理上都計入固定資產的房屋、建築物。具體的賬務處理為:借記「固定資產—— —房屋、建築物」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實收資本」(投資者投入時)科目。
㈡ 轉讓無形資產使用權取得的收入計入哪個科目
有兩種情況:
1、轉讓無形資產使用權可以比照企業出租無形資產所取得的收入
借:銀行版存款(其他應權收款等)
貸:其他業務收入
2、結轉該無形資產的攤銷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累計攤銷
(2)轉讓土地使用權進哪個科目擴展閱讀:
無形資產(Intangible Assets)是指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無形資產具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無形資產包括貨幣資金、應收帳款、金融資產、長期股權投資、專利權、商標權等,因為它們沒有物質實體,而是表現為某種法定權利或技術。但是,會計上通常將無形資產作狹義的理解,即將專利權、商標權等稱為無形資產。
㈢ 新准則下土地使用權計入什麼科目
具體要看情況而定:
如果企業購買土地使用權是為了出租賺錢租金的,應計入投資性房地產,成本計量模式下,攤銷計入其他業務成本。
如果非房地產企業購買的土地使用權用於自行開發建造廠房等地上建造物的等其他相關用處的,土地使用權作為無形資產核算,然後每月攤銷計入成本費用中去。
如果是房地產企業購買的土地使用權用於開發商品房等的,應做為存貨,計入開發房屋的成本里去。
如果是房地產企業購買的土地使用權是為自己建造辦公樓等的,應計入無形資產。
㈣ 土地出讓金,土地使用費分別計入什麼會計科目
土地出讓金根據現行《企業會計制度》規定:
1·實行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使用後,企業為新建辦公樓等而獲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土地出讓金,在「無形資產」科目核算;
2·企業為房地產開發而獲得的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土地出讓金,在「開發成本」科目核算。
3·即記入到所建的固定資產價值之中,但不單獨作為「固定資產—土地」入賬。
土地使用費入無形資產會計科目。
企業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通常應當按照取得時所支付的價款及相關稅費確認為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用於自行開發建造廠房等地上建築物時,土地使用權的賬面價值不與地上建築物合並計算其成本,而仍作為無形資進行核算,土地使用權與地上建築物分別進行攤銷和提取折舊.但下列情況除外:
1.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用於建造對外出售的房屋建築物,相關的土地使用權應當計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築物成本.
2.企業外購的房屋建築物,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括土地以及建築物的價值,則應當對支付的價款按照合理的方法(例如,公允價值比例)在土地和地上建築物之間進行分配;如果確實無法在地上建築物與土地使用權之間進行合理分配的,應當全部作為固定資產,按照固定資產確認和計量的規定進行處理.
㈤ 新准則下土地使用權計入什麼科目
具體要看情況而定復:
如果企業制購買土地使用權是為了出租賺錢租金的,應計入投資性房地產,成本計量模式下,攤銷計入其他業務成本。
如果非房地產企業購買的土地使用權用於自行開發建造廠房等地上建造物的等其他相關用處的,土地使用權作為無形資產核算,然後每月攤銷計入成本費用中去。
如果是房地產企業購買的土地使用權用於開發商品房等的,應做為存貨,計入開發房屋的成本里去。
如果是房地產企業購買的土地使用權是為自己建造辦公樓等的,應計入無形資產。
㈥ 土地使用權計入什麼會計科目
看怎麼用了 一般記管理費用 但如果給廠房用 就是計入製造費用
㈦ 收取轉讓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應用什麼會計科目
收取轉讓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專們土地一級開發企業:主營業務收入。其他企業:記入其他業務收入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轉讓土地使用權
㈧ 土地使用權屬於資產科目嗎
企業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通常應當按照取得時所支付的價款及相關稅費確認為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用於自行開發建造廠房等地上建築物時,土地使用權的賬面價值不與地上建築物合並計算其成本,而仍作為無形資產進行核算,土地使用權與地上建築物分別進行攤銷和提取折舊。但下列情況除外:
(1)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用於建造對外出售的房屋建築物,相關的土地使用權應當計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築物成本。
(2)企業外購的房屋建築物,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括土地以及建築物的價值,則應當對支付的價款按照合理的方法(例如,公允價值比例)在土地和地上建築物之間進行分配;如果確實無法在地上建築物與土地使用權之間進行合理分配的,應當全部作為固定資產,按照固定資產確認和計量的規定進行處理。
㈨ 上繳委託土地使用權出讓方式交易費入什麼會計科目
事業單位:
在土地使用權出讓過程中收取的定金(或預付款),應直接繳入「土地
出讓金財政專戶」
企業單位:
應計入「營業外支出」,屬於成本中的應計入「無形資產」。
㈩ 關於轉讓土地使用權的會計分錄
轉讓土地使用權的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
貸: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
應交稅費—營業稅
應交稅費—城建稅
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
營業外收入—出售無形資產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