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行業知識產權
① 知識產權法問題 判斷題 1.我國商標法規定:煙酒生產銷售必須進行商標注冊理由是
題主是准備今年法考嗎?
答案是錯誤。
根據《煙草專賣法》第十九條:「卷煙、雪茄煙和有包裝回的煙絲必須申請商答標注冊,未經核准注冊的,不得生產、銷售。禁止生產、銷售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煙草製品。」所以煙草是必須注冊商標才可以生產銷售的。
但是生產銷售酒水是沒有規定必須注冊商標的。所以答案是錯誤的。
② 知識產權怎麼獲得
1)專利申請。通過自主創新獲得發明創造成果後,申請人應及時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或其在各地的專利代辦處提交專利申請文件,如符合授權條件可獲得專利權。申請人可自行提交專利申請,也可委託專利代理人待辦專利申請。
(2)商標注冊。申請商標注冊人應當依法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以下簡稱商標局)提出商標注冊申請。商標注冊國際分類共有45個類別,其中商品類34個類別、服務類11個類別,申請商標注冊時應確定注冊的類別范圍。人用葯品和煙草製品是我國實行商標強制注冊的商品。
(3)版權登記。作品一經完成,無論是否發表,自動享有版權並受法律保護,版權保護作品的表達形式,不保護作品反映出的思想、方法、觀點和事實本身。版權登記屬於自願性質,其目的是確認作品的權利歸屬,為將來發生糾紛時取得證據,各級版權局及其指定機構負責辦理。
(4)申請地理標志保護。○1向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提出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申請。○2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注冊原產地證明商標。我市已有許多特色產品獲得地理標志保護,如馬家溝芹菜、膠州大白菜、嶗山綠茶、大澤山葡萄、產芝水庫大銀魚等等。
(5)採取保密措施構成商業秘密。企事業單位可以採取與員工簽訂保密協議或竟業禁止協議、在崗位職責中規定保密條款、在項目任務書中規定保密條款、對員工分階段、定期進行商業秘密培訓、對接觸和使用商業秘密的人員規定授權過程和回收授權過程、明確識別標識商業秘密資產、採取技術手段保護商業秘密,其它合理的保密措施等,使作為商業秘密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保持秘密性、經濟性、實用性、保護性。
(6)申請植物新品種保護。申請人應當向農業或林業植物新品種保護辦公室提交植物新品種保護請求書、說明書和品種照片各一式兩份,同時提交相應的請求書和說明書的電子文檔。
③ 第三十四類商標轉讓中適合做煙草的商標有哪些
第三十四類商標轉讓中適合做煙草的商標有哪些?隨著知識產權意識的不斷加強,人們開始關注商標。獲得商標除了進行商標注冊以外,還可以通過商標轉讓來獲得。下面我們就來給大家介紹一下在我們八戒知識產權第三十四類商標轉讓中有哪些適合做煙草的商標。第三十四類商標 轉讓中適合做煙草的商標之IPO第三十四類商標IPO注冊號:16034766第三十四類商標IPO商品服務列表3401 非醫用含煙草代用品的香煙3401 煙絲3401 煙草3402 雪茄及香煙煙嘴上黃琥珀煙嘴頭3402 煙灰缸3402 香煙嘴3403 火柴3404 抽煙用打火機3405 煙用過濾絲束第三十四類商標 轉讓中適合做煙草的商標之寶點第三十四類商標寶點注冊號:13876824第三十四類商標寶點商品服務列表3401 煙草3402 煙灰缸3402 雪茄煙盒3402 鼻煙壺3402 煙罐3402 香煙嘴3402 煙斗3403 火柴3404 點煙器用氣罐3404 吸煙用打火機關於第三十四類商標轉讓中適合做煙草的商標有哪些?這一問題我們就給大家解答到這里了,如果想要申請第34類商標 轉讓,請聯系我們在線客服,或撥打八戒知識產權全國免費服務熱線,我們有著多年專業的知識產權代理經驗,專業的業務團隊和全心全意為顧客服務的理念,能幫助您順利申請。
④ 天眼被注冊為煙草商標,對此你有什麼看法
500米口徑球面射電望遠鏡被譽為“中國天眼”,由我國天文學家南仁東先生於1994年提出構想,歷時22年建成,於2016年9月25日落成啟用。是由中國科學院國家天文台主導建設,具有我國自主知識產權、世界最大單口徑、最靈敏的射電望遠鏡。 耗盡科學家南仁東一生心血。
煙草對身體有害,這是大家都知道的,煙草公司利用“天眼”這般名詞,屬實不合適,一定程度上會帶給“天眼”射電望遠鏡以及為此付出畢生心血的相關科學技術工作人員聲譽生的損失,而且還特別容易照成小朋友的誤解,他們肯定會想天眼不是我們國家的重器嗎,怎麼變成香煙了。而且之前煙草公司注冊的時候沒有人出來反對呢?總之還是希望趕緊給一個滿意的答案。
⑤ 關於煙草的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
(1991年6月29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 1991年6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四十六號公布 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實行煙草專賣管理,有計劃地組織煙草專賣品的生產和經營,提高煙草製品質量,維護消費者利益,保證國家財政收入,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煙草專賣品是指卷煙、雪茄煙、煙絲、復烤煙葉、煙葉、卷煙紙、濾嘴棒、煙用絲束、煙草專用機械。
卷煙、雪茄煙、煙絲、復烤煙葉統稱煙草製品。
第三條 國家對煙草專賣品的生產、銷售、進出口依法實行專賣管理,並實行煙草專賣許可證制度。
第四條 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國煙草專賣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轄區的煙草專賣工作,受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雙重領導,以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領導為主。
第五條 國家加強對煙草專賣品的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提高煙草製品的質量,降低焦油和其他有害成份的含量。
國家和社會加強吸煙危害健康的宣傳教育,禁止或者限制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場所吸煙,勸阻青少年吸煙,禁止中小學生吸煙。
第六條 國家在民族自治地方實行煙草專賣管理,應當依照本法和民族區域自治法的有關規定,照顧民族自治地方的利益,對民族自治地方的煙葉種植和煙草製品生產給予照顧。
第二章 煙葉的種植、收購和調撥
第七條 本法所稱煙葉是指生產煙草製品所需的烤煙和名晾曬煙,名晾曬煙的名錄由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規定。
未列入名晾曬煙名錄的其他晾曬煙可以在集市貿易市場出售。
第八條 煙草種植應當因地制宜地培育和推廣優良品種。優良品種經全國或者省級煙草品種審定委員會審定批准後,由當地煙草公司組織供應。
第九條 煙葉收購計劃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劃部門根據國務院計劃部門下達的計劃下達,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變更。
煙草公司或者其委託單位應當與煙葉種植者簽訂煙葉收購合同。煙葉收購合同應當約定煙葉種植面積。
煙葉收購價格由國務院物價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分等定價的原則制定。
第十條 煙葉由煙草公司或者其委託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的收購標准、價格統一收購,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收購。
煙草公司及其委託單位對煙葉種植者按照煙葉收購合同約定的種植面積生產的煙葉,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標准分等定價,全部收購,不得壓級壓價,並妥善處理收購煙葉發生的糾紛。
第十一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的煙葉、復烤煙葉的調撥計劃由國務院計劃部門下達,省、自治區、直轄市轄區內的煙葉、復烤煙葉的調撥計劃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部門下達,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變更。
煙葉、復烤煙葉的調撥必須簽訂合同。
第三章 煙草製品的生產
第十二條 開辦煙草製品生產企業,必須經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取得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並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其分立、合並、撤銷,必須經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批准,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注銷登記手續。未取得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不得核准登記。
第十三條 煙草製品生產企業為擴大生產能力進行基本建設或者技術改造,必須經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第十四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卷煙、雪茄煙年度總產量計劃由國務院計劃部門下達。煙草製品生產企業的卷煙、雪茄煙年度總產量計劃,由省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國務院計劃部門下達的計劃,結合市場銷售情況下達,地方人民政府不得向煙草製品生產企業下達超產任務。煙草製品生產企業根據市場銷售情況,需要超過年度總產量計劃生產卷煙、雪茄煙,必須經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全國煙草總公司根據國務院計劃部門下達的年度總產量計劃向省級煙草公司下達分等級、分種類的卷煙產量指標。省級煙草公司根據全國煙草總公司下達的分等級、分種類的卷煙產量指標,結合市場銷售情況,向煙草製品生產企業下達分等級、分種類的卷煙產量指標。煙草製品生產企業可以根據市場銷售情況,在該企業的年度總產量計劃的范圍內,對分等級、分種類的卷煙產量指標適當調整。
第四章 煙草製品的銷售和運輸
第十五條 經營煙草製品批發業務的企業,必須經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省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取得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並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
第十六條 經營煙草製品零售業務的企業或者個人,由縣級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上一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委託,審查批准發給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已經設立縣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地方,也可以由縣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准發給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
第十七條 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物價主管部門按卷煙等級選定部分牌號的卷煙作為代表品。代表品的價格由國務院物價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卷煙的非代表品、雪茄煙和煙絲的價格由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由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報國務院物價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物價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八條 國家制定卷煙、雪茄煙的焦油含量級標准。卷煙、雪茄煙應當在包裝上標明焦油含量級和「吸煙有害健康」。
第十九條 禁止在廣播電台、電視台、報刊播放、刊登煙草製品廣告。
第二十條 卷煙、雪茄煙和有包裝的煙絲必須申請商標注冊,未經核准注冊的,不得生產、銷售。
禁止生產、銷售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煙草製品。
第二十一條 煙草製品商標標識必須由省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指定的企業印製;非指定的企業不得印製煙草製品商標標識。
第二十二條 托運或者自運煙草專賣品必須持有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授權的機構簽發的准運證;無准運證的,承運人不得承運。
第二十三條 郵寄、異地攜帶煙葉、煙草製品的,不得超過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規定的限量。
第二十四條 個人進入中國境內攜帶煙草製品的,不得超過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規定的限量。
第五章 卷煙紙、濾嘴棒、煙用絲束、煙草專用機械的生產和銷售
第二十五條 生產卷煙紙、濾嘴棒、煙用絲束、煙草專用機械的企業,必須報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取得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
本法所稱煙草專用機械是指煙草專用機械的整機。
第二十六條 生產卷煙紙、濾嘴棒、煙用絲束、煙草專用機械的企業,應當按照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計劃以及與煙草製品生產企業簽訂的訂貨合同組織生產。
第二十七條 生產卷煙紙、濾嘴棒、煙用絲束、煙草專用機械的企業,只可將產品銷售給煙草公司和持有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的煙草製品生產企業。
第六章 進出口貿易和對外經濟技術合作
第二十八條 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國務院規定,管理煙草行業的進出口貿易和對外經濟技術合作。
第二十九條 經營煙草專賣品進出口業務、經營外國煙草製品寄售業務或者在海關監管區域內經營免稅的外國煙草製品購銷業務的企業,必須經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省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取得特種煙草專賣經營企業許可證。
持有特種煙草專賣經營企業許可證的企業,必須按照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向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報送進貨、銷售、庫存的計劃和報表。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條 違反本法規定擅自收購煙葉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處以罰款,並按照國家規定的價格收購違法收購的煙葉;數量巨大的,沒收違法收購的煙葉和違法所得。
第三十一條 無准運證或者超過准運證規定的數量托運或者自運煙草專賣品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處以罰款,可以按照國家規定的價格收購違法運輸的煙草專賣品;情節嚴重的,沒收違法運輸的煙草專賣品和違法所得。
承運人明知是煙草專賣品而為無准運證的單位、個人運輸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
超過國家規定的限量異地攜帶煙葉、煙草製品,數量較大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理。
第三十二條 無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生產煙草製品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關閉,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
無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生產卷煙紙、濾嘴棒、煙用絲束或者煙草專用機械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上述產品,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罰款。
第三十三條 無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經營煙草製品批發業務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關閉或者停止經營煙草製品批發業務,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
第三十四條 無特種煙草專賣經營企業許可證經營煙草專賣品進出口業務、外國煙草製品寄售業務或者免稅的外國煙草製品購銷業務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經營上述業務,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
第三十五條 無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經營煙草製品零售業務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經營煙草製品零售業務,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
第三十六條 生產、銷售沒有注冊商標的卷煙、雪茄煙、有包裝的煙絲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生產、銷售,並處罰款。
生產、銷售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煙草製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可以並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非法印製煙草製品商標標識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銷毀印製的商標標識,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
第三十八條 倒賣煙草專賣品,構成投機倒把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輕微,不構成犯罪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倒賣的煙草專賣品和違法所得,可以並處罰款。
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和煙草公司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犯前款罪的,依法從重處罰。
第三十九條 偽造、變造本法規定的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煙草專賣經營許可證等許可證件和准運證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買賣本法規定的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煙草專賣經營許可證等許可證件和准運證的,比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和煙草公司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犯前兩款罪的,依法從重處罰。
第四十條 走私煙草專賣品,構成走私罪的,依照關於懲治走私罪的補充規定追究刑事責任;走私煙草專賣品,數額不大,不構成走私罪的,由海關沒收走私貨物、物品和違法所得,可以並處罰款。
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和煙草公司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犯前款罪的,依法從重處罰。
第四十一條 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有權對本法實施情況進行檢查。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煙草專賣檢查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拒絕、阻礙煙草專賣檢查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處罰。
第四十二條 人民法院和處理違法案件的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私分沒收的煙草製品,依照關於懲治貪污罪賄賂罪的補充規定第一條、第二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人民法院和處理違法案件的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購買沒收的煙草製品的,責令退還,可以給予行政處分。
第四十三條 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和煙草公司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職守的,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四條 當事人對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的上一級機關申請復議;當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復議機關應當在接到復議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復議決定。當事人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復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復議機關逾期不作出復議決定的,當事人可以在復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當事人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五條 國務院根據本法制定實施條例。
第四十六條 本法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1983年9月23日國務院發布的《煙草專賣條例》同時廢止。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非法生產、銷售煙草專賣品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09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81次會議、2010年2月4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一屆檢察委員會第29次會議通過)
為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依法懲治非法生產、銷售煙草專賣品等犯罪,根據刑法有關規定,現就辦理這類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第一條生產、銷售偽劣卷煙、雪茄煙等煙草專賣品,銷售金額在五萬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條的規定,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定罪處罰。 未經卷煙、雪茄煙等煙草專賣品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卷煙、雪茄煙等煙草專賣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的規定,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定罪處罰。 銷售明知是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卷煙、雪茄煙等煙草專賣品,銷售金額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的規定,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定罪處罰。 偽造、擅自製造他人卷煙、雪茄煙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卷煙、雪茄煙注冊商標標識,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條的規定,以非法製造、銷售非法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定罪處罰。 違反國家煙草專賣管理法律法規,未經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許可,無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特種煙草專賣經營企業許可證、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等許可證明,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第二條偽劣卷煙、雪茄煙等煙草專賣品尚未銷售,貨值金額達到刑法第一百四十條規定的銷售金額定罪起點數額標準的三倍以上的,或者銷售金額未達到五萬元,但與未銷售貨值金額合計達到十五萬元以上的,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未遂)定罪處罰。 銷售金額和未銷售貨值金額分別達到不同的法定刑幅度或者均達到同一法定刑幅度的,在處罰較重的法定刑幅度內酌情從重處罰。 查獲的未銷售的偽劣卷煙、雪茄煙,能夠查清銷售價格的,按照實際銷售價格計算。無法查清實際銷售價格,有品牌的,按照該品牌卷煙、雪茄煙的查獲地省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零售價格計算;無品牌的,按照查獲地省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上年度卷煙平均零售價格計算。 第三條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 (二)非法經營卷煙二十萬支以上的; (三)曾因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三年內受過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且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 (一)非法經營數額在二十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二)非法經營卷煙一百萬支以上的。 第四條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能夠查清銷售或者購買價格的,按照其銷售或者購買的價格計算非法經營數額。無法查清銷售或者購買價格的,按照下列方法計算非法經營數額: (一)查獲的卷煙、雪茄煙的價格,有品牌的,按照該品牌卷煙、雪茄煙的查獲地省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零售價格計算;無品牌的,按照查獲地省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上年度卷煙平均零售價格計算; (二)查獲的復烤煙葉、煙葉的價格按照查獲地省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上年度烤煙調撥平均基準價格計算; (三)煙絲的價格按照第(二)項規定價格計算標準的一點五倍計算; (四)卷煙輔料的價格,有品牌的,按照該品牌輔料的查獲地省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價格計算;無品牌的,按照查獲地省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上年度煙草行業生產卷煙所需該類卷煙輔料的平均價格計算; (五)非法生產、銷售、購買煙草專用機械的價格按照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下發的全國煙草專用機械產品指導價格目錄進行計算;目錄中沒有該煙草專用機械的,按照省級以上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目錄中同類煙草專用機械的平均價格計算。 第五條行為人實施非法生產、銷售煙草專賣品犯罪,同時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侵犯知識產權犯罪、非法經營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六條明知他人實施本解釋第一條所列犯罪,而為其提供貸款、資金、賬號、發票、證明、許可證件,或者提供生產、經營場所、設備、運輸、倉儲、保管、郵寄、代理進出口等便利條件,或者提供生產技術、卷煙配方的,應當按照共犯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條辦理非法生產、銷售煙草專賣品等刑事案件,需要對偽劣煙草專賣品鑒定的,應當委託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指定的煙草質量檢測機構進行。 第八條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煙草專賣執法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構成犯罪的,以妨害公務罪追究刑事責任。 煽動群眾暴力抗拒煙草專賣法律實施,構成犯罪的,以煽動暴力抗拒法律實施罪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本解釋所稱「煙草專賣品」,是指卷煙、雪茄煙、煙絲、復烤煙葉、煙葉、卷煙紙、濾嘴棒、煙用絲束、煙草專用機械。 本解釋所稱「卷煙輔料」,是指卷煙紙、濾嘴棒、煙用絲束。 本解釋所稱「煙草專用機械」,是指由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煙草專用機械名錄所公布的,在卷煙、雪茄煙、煙絲、復烤煙葉、煙葉、卷煙紙、濾嘴棒、煙用絲束的生產加工過程中,能夠完成一項或者多項特定加工工序,可以獨立操作的機械設備。 本解釋所稱「同類煙草專用機械」,是指在卷煙、雪茄煙、煙絲、復烤煙葉、煙葉、卷煙紙、濾嘴棒、煙用絲束的生產加工過程中,能夠完成相同加工工序的機械設備。 第十條以前發布的有關規定與本解釋不一致的,以本解釋為准。
⑥ 知識產權如何獲得
(1)專利申請。通過自主創新獲得發明創造成果後,申請人應及時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或其在各地的專利代辦處提交專利申請文件,如符合授權條件可獲得專利權。申請人可自行提交專利申請,也可委託專利代理人待辦專利申請。
(2)商標注冊。申請商標注冊人應當依法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以下簡稱商標局)提出商標注冊申請。商標注冊國際分類共有45個類別,其中商品類34個類別、服務類11個類別,申請商標注冊時應確定注冊的類別范圍。人用葯品和煙草製品是我國實行商標強制注冊的商品。
(3)版權登記。作品一經完成,無論是否發表,自動享有版權並受法律保護,版權保護作品的表達形式,不保護作品反映出的思想、方法、觀點和事實本身。版權登記屬於自願性質,其目的是確認作品的權利歸屬,為將來發生糾紛時取得證據,各級版權局及其指定機構負責辦理。
(4)申請地理標志保護。○1向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提出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申請。○2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注冊原產地證明商標。我市已有許多特色產品獲得地理標志保護,如馬家溝芹菜、膠州大白菜、嶗山綠茶、大澤山葡萄、產芝水庫大銀魚等等。
(5)採取保密措施構成商業秘密。企事業單位可以採取與員工簽訂保密協議或竟業禁止協議、在崗位職責中規定保密條款、在項目任務書中規定保密條款、對員工分階段、定期進行商業秘密培訓、對接觸和使用商業秘密的人員規定授權過程和回收授權過程、明確識別標識商業秘密資產、採取技術手段保護商業秘密,其它合理的保密措施等,使作為商業秘密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保持秘密性、經濟性、實用性、保護性。
(6)申請植物新品種保護。申請人應當向農業或林業植物新品種保護辦公室提交植物新品種保護請求書、說明書和品種照片各一式兩份,同時提交相應的請求書和說明書的電子文檔。
⑦ 天眼被注冊為煙草商標,中國控煙協會是如何回應此事的
近段時間,有網友和媒體反映,在雲南一帶有一款帶有“天眼”商標的香煙在市面上流行,這個香煙在民眾中廣為討論,對於“天眼”被注冊為香煙商標這一行為,中國控煙協會發出呼籲,認為一些政府單位應該重視此事,對雲南中煙注冊“天眼”商標這件事進行調查。
⑧ 天眼被注冊為煙草商標,是否會影響「中國天眼」的名譽
坐落於貴州的“天眼”,是我國具有自主知識產權、世界最大單口徑、最靈敏的射電望遠鏡,是觀測宇宙的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也是國家耗費巨資,南仁東等科學家歷時22年才打造成的國之重器,是我們國家和人民的驕傲,它將引領中國天文走向“黃金時代”。
在煙盒包裝上出現“天眼”等國家重點工程、著名地標的形象,並以此營銷、推廣煙草製品的亂象。國家煙草專賣局應責成下屬雲南中煙公司,主動注銷“天眼”相關商標,盡可能挽回對於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中國天眼”的名譽損害與對公眾情感的傷害。
⑨ 煙草課題申報書中「知識產權具體目標」板塊如何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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⑩ 「天眼」成為了煙草商標,商標碰瓷何時休
法制建設與道德建設的雙管齊下才能為知識產權守衛藍天2016年,由我國天文學家南仁東主導的科研團隊經過多年的艱苦奮斗,終於建成了500米口徑的射電望遠鏡,這不僅是世界上最大的射電望遠鏡,且其技術水平遠超世界先進水平二十多年,我們將其尊稱為”中國天眼“,然而前不久有媒體披露了相關報道,有煙草公司將”中國天眼“注冊成商標,製作成”天眼“牌香煙,一時暢銷不已,雖然該煙草公司美名其曰致敬科學精神,但無論怎麼看,都有點為了宣傳而吃相難看的嫌疑。
先從法律的角度看待這個問題,按照現如今的商標法表述來看,目前類似於“科研研究名稱、成果”這些學術上相關聯的名詞劃入禁止注冊商標名單中,簡單的說,其實這種“碰瓷”行為並沒有觸犯法律,是允許存在的行為。
既然無法從制度層面上約束這種行為,按照現行社會運行的規則,我們只有從兩方面入手才能盡量杜絕往後的此類現象,一是商標的相關權利人應該自主提高商標這種知識產權的保護意識,比如南仁東先生可以盡早注冊“中國天眼”這個商標,這樣就可以杜絕很多商標碰瓷行為;二是作為中國經濟建設者的那些企業家們,應該提高自己的道德下線,為企業鞠躬盡瘁的同時應當留有一絲社會情懷,這樣以後碰到此類事情,則可以依靠心中的那點操守克制住自己的行為,當然,這種社會性的道德建設是很困難的一件事,路漫漫其修遠兮,作為新青年的我們應該上下求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