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版權產權 » 著作權人身權利

著作權人身權利

發布時間: 2021-01-22 09:19:00

著作權中人身權的具體內容是什麼

著作權內容是指著作權人對作品擁有什麼權利。著作權內容分為兩類,一類是精神權利,即著作人身權,與作者的身份密切相關,專屬作者本人,一般情況下不能轉讓;另一類是經濟權利,即著作財產權,是作者利用其作品獲益的權利,可以授權許可他人使用,也可以轉讓。人身權與財產權密切相關,然而又可以相互獨立。財產權轉讓後,作者仍有人身權。受轉讓的著作權人一般只有財產權而無人身權。
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作者所享有的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等權利屬著作人身權范疇。
(1)
發表權。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第10條經1款第(1)項的規定,發表權是指決定將作品公之於眾的權利,即作者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何時、何地以及以何種方式公之於眾的權利。
(2)
署名權。我國《著作權法》第10條第1款第(二)項將署名權解釋為「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署名權的內容包括:作者有權決定是否在作品上署名,是署真名還是署假名,以及署名的順序等。
(3)
修改權。我國《著作權法》第10第1款第(三)項將修改權解釋為「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從積極方面講,作者有權修改自己的作品;從消極方面講,作者有權禁止他人對作品進行歪曲或刪改。由於作品是作者思想的集中體現,作者要對作品發表後的後果承擔責任。因此,作品發表後,如果作者認為該作品已不能反映其發生變化的學術觀點或文藝思想,他們有權根據自己的意志對作品進行修改,如刪節、充實或改寫。
保護作品完整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內容完整,使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保護作品完整權的內容在於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所謂歪曲,是指曲解作品原意,損壞作者觀點的行為;所謂篡改,指擅自增補、刪節、變更作品的行為。這些行為將會損害作者的名譽及聲望。為此,我國《著作權法》第10條第(四)項明確禁止他人對作品作上述破壞。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作者死後,由作者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保護;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保護。

㈡ 著作權中的人身權和財產權有什麼區別

1、歸屬不同。著作人身權只能由作者或者著作權原始主體所有; 而著作財產權不僅可以由作回者或者著作答權原始主體所有,也可以歸著作權繼受主體所有。

2、保護期不同。除發表權外,作者終身享有著作人身權,沒有時間的限制。作者死後,作者的著作人身權可依法由其繼承人、受遺贈人或國家的著作權保護機關予以保護。一般認為,它不能轉讓、剝奪或繼承。

而著作財產權具有嚴格的保護期限。在著作權的有效期限內,作者的著作財產權可以依法繼承、轉讓和許可他人使用。應當注意:此處所說的「著作人身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主要是指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

3、內容不同。著作人身權不具有直接的財產的內容,具體包括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而著作財產權則是使著作權人獲得財產利益為主要內容的權利,內容具體包括復制權、發行權、出租權、展覽權、表演權、廣播權、信息網路傳播權、攝制權、改編權、翻譯權、匯編權,以及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4、限制不同。著作人身權基本不受合理使用、法定許可、強制許可的限制,而著作財產權則依法受到合理使用、法定許可使用和強制許可使用的限制。

㈢ 著作權中的人身權與民法中人身權的區別有哪些

著作權中的人身權與民法中人身權的區別,民法中的人身權主要是指生命權、健康權、自由權、人格權、肖像權等。由此可見,民法中的人身權是人的本身所固有的權利,它與著作權中人身權的區別在於:著作權中的人身權與民法中人身權的區別第一點,從權利產生的基礎來看,民法的人身權的產生是基於人的出生,人一旦出生便具有了生命,也就具有了人身權。而著作權中的人身權則是基於作品的創作而產生,亦即以作品的誕生為條件。第二點,民法上的人身權是人生而有之,人人具有,著作權所稱的人身權只限於作者,即創作作品的人才有資格享有。第三點,民法上的人身權只限於自然人,而著作權法上所稱的人身權利根據著作權法規定,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第四,民法上的人身權就大部分權利而言是伴隨著人的生命的死亡而消亡(有的人身權其權利人死後也不可侵犯,如肖像權)。著作權法上的人身權即使主體死亡,也可單獨存在,如署名權。第五,民法上的人身權不能繼承和轉讓,著作權法上的人身權中的部分權利可以轉讓和繼承。第六,民法上侵犯人身權大多是直接侵犯主體本身,而侵犯著作權中的人身權則表現為對作品的非法使用上。以上內容是小編整理的著作權中的人身權與民法中人身權的區別,想要了解更多內容,歡迎撥打八戒知識產權在線客服。八戒知識產權知識產權專註:商標專利版權、域名等知識產權業務方向。主營業務三大板塊:常規知識產權、涉外知識產權、知識產權交易。互聯網+知識產權行業的黑馬型企業。

㈣ 著作權中的人身權及其含義是什麼

著作權過去稱為版權。版權最初的涵義是(版和權),也就是復制權。此乃因過去印刷術的不普及,當時社會認為附隨於著作物最重要之權利莫過於將之印刷出版之權,故有此稱呼。

人身權,是著作人身權是指作者通過創作表現個人風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獲得名譽、聲望和維護作品完整性的權利。該權利由作者終身享有,不可轉讓、剝奪和限制。作者死後,一般由其繼承人或者法定機構予以保護。根據中國《著作權法》的規定,著作人身權包括: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布於眾的權利;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稱著作精神權利,指作者對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種與人身相聯系或者密不可分而又無直接財產內容的權利,具體內容:
1.著作人身權整體的不可轉讓性;

2.不可剝奪性;
3.個別權能的可繼承性(如發表權)。
4.著作人身權的永久性
該權利內容包括:
1.發表權
2.署名權
3.修改權
4.保護作品完整權

㈤ 我國著作權法規定的人身權有哪幾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十條 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五)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六)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七)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的權利,計算機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八)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九)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十)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等的權利;

(十一)廣播權,即以無線方式公開廣播或者傳播作品,以有線傳播或者轉播的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

(十二)信息網路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十三)攝制權,即以攝制電影或者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十四)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十五)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

(十六)匯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匯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十七)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著作權人可以許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並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著作權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轉讓本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並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5)著作權人身權利擴展閱讀:

法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四十七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六)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經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製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九)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

(十)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為。

第四十八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侵權復製品,並可處以罰款。

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沒收主要用於製作侵權復製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匯編、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三)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製品,或者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製作的錄音錄像製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未經許可,播放或者復制廣播、電視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為其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採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技術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刪除或者改變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的權利管理電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八)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㈥ 著作權中的人身權可以轉讓嗎

著作權是一種比較常見的權利,在實際中,著作權中的人身權可以轉讓嗎?這需要大家從法律的規定中來進行了解,才能知道其中的規定是什麼。著作權中的人身權可以轉讓我國《著作權法》雖對此無明文規定,但從《著作權法實施細則》中可以看出,其只規定了著作財產權可以轉移,事實上也說明著作人身權是不能轉移的。什麼是人身權人身權財產權的對稱。又稱人身非財產權。與人身不可分離而又沒有直接的經濟內容的權利。包括人格權和身份權。人身權的法律特徵一、人身權是一種與特定民事主體的人身密不可分,具有專屬性的民事權利。通常情況下,人身權不得以任何形式讓與他人,即不得買賣﹑轉移﹑贈與或繼承。二、人身權是一種沒有直接財產內容,不直接體現為一定的財產利益的民事權利。因此人身權不能用金錢去衡量,只能用一定的觀念對其作出評價。但這並不意味著人身權與財產沒有任何關系。事實上,人身權與財產權有著密切的聯系,它往往是財產關系發生的依據並為權利人帶來財產利益。三、人身權是一種具有絕對性和支配性的民事權利。人身權是一種絕對權,其權利主體是特定的,權利主體之外的任何人都是義務人,都負有不妨害權利主體人身權的義務。民事主體在自己的人身權受到他人的不法侵害時,可依法自行保護或請求有關機關予以保護。

㈦ 著作權中的人身權及其含義

著作權過去稱為版權。版權最初的涵義是(版和權),也就是復制權。此乃因回過去印刷術的不普及,當時答社會認為附隨於著作物最重要之權利莫過於將之印刷出版之權,故有此稱呼。

人身權,是著作人身權是指作者通過創作表現個人風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獲得名譽、聲望和維護作品完整性的權利。該權利由作者終身享有,不可轉讓、剝奪和限制。作者死後,一般由其繼承人或者法定機構予以保護。根據中國《著作權法》的規定,著作人身權包括: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布於眾的權利;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稱著作精神權利,指作者對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種與人身相聯系或者密不可分而又無直接財產內容的權利,具體內容:
1.著作人身權整體的不可轉讓性;

2.不可剝奪性;
3.個別權能的可繼承性(如發表權)。
4.著作人身權的永久性
該權利內容包括:
1.發表權
2.署名權
3.修改權
4.保護作品完整權

㈧ 根據著作權規定,著作權人的人身權利有哪些

著作人身權是指作者通過創作表現個人風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獲得名譽、聲望和維護作品完整性的權利。該權利由作者終身享有,不可轉讓、剝奪和限制。作者死後,一般由其繼承人或者法定機構予以保護。根據中國《著作權法》的規定,著作人身權包括:
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布於眾的權利;
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㈨ 著作權人身權的權利有哪些

著作權人身權的權利,著作權具體是分為了著作人身權與著作財產權的。不同類型的權利中還包括了一些更明確的權利,那麼著作權人身權的權利有哪些?著作權人身權的權利著作權人身權的權利有哪些?1、發表權:是作者依法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和以何種方式公之於眾的權利。是著作權的首要權利。包括發表作品和不發表作品的權利。2、署名權:是作者為表明其作者身份,在作品上註明其姓名或名稱的權利。包括作者在自己的作品上署名和不署名的權利。作者作品署名發表後,其他任何人以出版、廣播、表演、翻譯、改編等形式進行傳播和使用時,必須註明原作品作者的姓名。著作權由法人或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署名權歸作者享有。3、修改權:是作者修改或授權他人修改其作品的權利。為作者所享有,只有經作者授權,他人才能修改其作品,未經授權而擅自修改,即構成對作者修改權的侵犯。4、保護作品完整權:是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是修改權的延續,在內容上比修改權更進一步,不僅禁止對作品進行修改,且禁止他人在以改編、注釋、翻譯、製片、表演等方式使用作品時對作品作歪曲性的改變。但作品在出版、發表的過程中,出版人、編輯者對出版作品所作的技術性處理,如引證的確認,文字和語法錯誤的更改,不能視為對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侵犯。

㈩ 著作權是什麼著作權屬於人身權嗎

著作權屬於人身權嗎?創造了文學作品或其他作品的人,可以為自己的作品申請著作權,讓作品能夠受到版權的保護,將來不會被他人冒用、抄襲或是不經自己的允許用作商業用途上。在得到了著作權之後,很多人開始對著作權范圍好奇。那麼著作權屬於人身權嗎?著作權屬於人身權著作權屬於人身權嗎?著作權法規定的著作權人的權利包括以下內容,其中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等著作權屬於人身權的范疇。(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五)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六)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七)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的權利,計算機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八)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九)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十)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等的權利;(十一)廣播權,即以無線方式公開廣播或者傳播作品,以有線傳播或者轉播的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十二)信息網路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十三)攝制權,即以攝制電影或者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十四)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十五)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十六)匯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匯集成新作品的權利;(十七)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熱點內容
美發店認證 發布:2021-03-16 21:43:38 瀏覽:443
物業糾紛原因 發布:2021-03-16 21:42:46 瀏覽:474
全國著名不孕不育醫院 發布:2021-03-16 21:42:24 瀏覽:679
知名明星確診 發布:2021-03-16 21:42:04 瀏覽:14
ipad大專有用嗎 發布:2021-03-16 21:40:58 瀏覽:670
公務員協議班值得嗎 發布:2021-03-16 21:40:00 瀏覽:21
知名書店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9:09 瀏覽:949
q雷授權碼在哪裡買 發布:2021-03-16 21:38:44 瀏覽:852
圖書天貓轉讓 發布:2021-03-16 21:38:26 瀏覽:707
寶寶水杯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5:56 瀏覽: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