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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所有權人

發布時間: 2021-01-22 07:30:36

① 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所需材料

第八十三條「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四)申請登記房屋符合城鄉規劃的證明;
(五)房屋測繪報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圖;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請村民住房所有權初始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申請人屬於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證明。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經村民會議同意或者由村民會議授權經村民代表會議同意的證明材料。」和第八十四條「辦理村民住房所有權初始登記、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房屋登記機構受理登記申請後,應當將申請登記事項在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進行公告。經公告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方可予以登記。」

② 房產產權初始登記證是什麼意思

初始登記是一手房產權登記,意思就是你是第一個買此房產的人。

房產開發企業土地測繪後不需要辦手續了。要正式房產證完稅證明,還要身份證,戶口簿。

房產產權初始登記指對未經登記機關確認其房地產權利,領取房地產權利證書的土地使用權及建築物、 附著物的所有權進行的登記。

1、申請人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記機關提出書面申請,填寫統一的登記申請表,提交有關證件。

2、登記機關對受理的申請進行權屬審核。主要是審核查閱產權檔案、申請人提交的各種證件,核實房屋權屬來源。

3、對可能有爭議的申請,採用布告、報紙等形式公開征詢異議,以便確認產權。

4、對產權來源清楚、證件齊全、手續完備、符合法規政策、沒有矛盾糾紛的申請登記進行最後的確認批准,將房屋權屬證書頒發給房屋權利申請人。

(2)初始所有權人擴展閱讀:

登記程序

1. 申請人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記機關提出書面申請,填寫統一的登記申請表,提交有關證件。

在登記時,法人、其他組織應使用法定名稱,由法定代表人提出申請;自然人應使用身份證上的名稱;直管公房由登記機關直接代為登記;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請;他項權利登記由權利人和他項權利人共同申請。

權利人、申請人是法人的應提交主管機關頒發的證件、證明,如工商頒發的營業執照、上級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自然人要提交身份證 、護照等;委託他人辦理的,代理人除提交其所代理的權利人、申請人的有效證件外,還要提交本人身份證等有效證件、權利人或申請人的書面委託書,委託書應予公證。如手續完備,登記機關受理登記。

2. 登記機關對受理的申請進行權屬審核。主要是審核查閱產權檔案、申請人提交的各種證件,核實房屋權屬來源。

3. 對可能有爭議的申請,採用布告、報紙等形式公開征詢異議,以便確認產權。

4. 對產權來源清楚、證件齊全、手續完備、符合法規政策、沒有矛盾糾紛的申請登記進行最後的確認批准,將房屋權屬證書頒發給房屋權利申請人。文件要求登記機關自受理登記申請30日內做出准予登記、暫緩登記、不予登記的決定,並書面通知權利人。

凡權屬清楚、產權來源資料齊全的,初始登記、轉移登記、他項權利登記應在受理登記後2個月內核准登記,並頒發房屋權屬證書;注銷登記應在受理登記後1個月內核准注銷,並注銷房屋權屬證書。

參考資料:房地產權初始登記-網路

③ 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申請書哪個部門辦理

新建商品房產權初始登記: 凡由開發商新建商品房,在房屋竣工後3個月內,開發商應持相關資料向成都市房屋產權監理處申請辦理商品房產權初始登記,領取房屋所有權證,憑證銷售。辦理該登記應提交如下資料: 1、書面申請 2、國有土地使用證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4、房屋竣工驗收合格證(規劃) 5、面積測量報告及總平面圖 6、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原件)。 特別提醒的是,經辦人應持法人授權委託書及本人身份證到場。 購買商品房產權登記 凡購買商品房至入住後30日內,開發商應提供相關資料協助購房戶向成都市房屋產權監理處申請辦理房屋產權轉移手續,購房戶向稅務部門繳納稅費後辦理所有權證。辦理產權登記需提交以下證件: 1、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 2、交購房款憑證 3、房屋所有權(開發商在辦理商品房產權初始登記取得的產權證, 俗稱大產權或總產權) 4、其他:房屋平面圖,完稅證明(契稅) 辦理該證應由購房人本人持身份證到場領取房屋所有權證 買方需繳以下稅費: 1、登記費:80元/套 2、契稅:(由市地稅局徵收)目前個人購買普通住宅:成交價或指導價×1.5% 如今,一套總價10萬元的商品住房,購房者在辦理產權時只需繳納稅費總計1580元。購房者可以委託開發商代辦,也可以自己備齊資料前往後子門市房地產大廈四樓政務大廳。 這里的契稅是按標准住宅契稅算的,如果你的房價超過了當地規定范圍,那麼有可能按3%

④ 集體土地上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公告怎麼寫

       初始登記申請書填表說明:(各地可能略有不同,不明之處請咨詢當地房管) 一、幾點說明: 1、當事人填寫本申請書前請認真閱讀填表說明,充分了解相關內容的含義; 2、當事人必須以漢字文本端正、清晰如實填寫表格內容; 3、填寫時請使用黑色墨水的簽字筆、毛筆。如有塗改,請在塗改處簽名、按指模確認,不得使用修正液進行修正; 4、當事人對填寫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並親筆簽署; 5、表格中涉及數量、日期、編號的,應用阿拉伯數字。 二、如何填寫各欄目 (一)如何填寫「申請人信息欄」 : 1、姓名(名稱):填寫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 2、身份:所有權初始登記申請人本人的填寫「申請人」,非本人的,請填寫「申請人的中國人」。 3、證件類型:填寫用於申請的證件的類型,如「居民身份證」、「護照」等。 4、證件號碼:填寫用於申請的證件的號碼,如身份證號碼等。 5、所佔份額:填寫「單獨所有」、「共同共有」,如果是按份共有的,以分數形式填寫具體份額,如1/3,1/2等。 6、戶籍情況:自然人請根據居民身份證、護照等身份證明材料,機構根據機構的工商登記注冊類型和注冊所在地選擇填寫「本市」、「本省外市」、「外省市」、「港澳台地區」、「境外」等。 (二)如何填寫「申請人聯系方式」 1、聯系人姓名:填寫申請人確定的聯系人姓名,可以填一人或者多人,排在第一行的為默認聯系人。 2、聯系中國:填寫可以在工作時間方便聯系的手機或固定中國號碼。 3、聯系地址:填寫申請人的聯系地址。 4、郵編:聯系地址的郵政編碼。 (三)如何填寫「申請內容欄」: 1、項目名稱:填寫工程項目的名稱。 2、竣工時間:填寫工程竣工時間。 3、房屋坐落:填寫房屋的具體地理位置,具體指有關部門(如公安部門)依法確定的房屋坐落,一般包括街道名稱、門牌號等。如「佛山市禪城區城門西路4號」。 4、房屋結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測量規范》(GB/T 17986.1-2000)附表A5《房屋建築結構分類》填寫房屋的建築結構,結構分為「鋼結構」、「鋼和鋼筋混凝土結構」、「鋼筋混凝土結構」、「混合結構」、「磚木結構」、「其他結構」等六類結構。 5、規劃用途:填寫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文件及其所附圖件上確定的房屋用途。 6、房屋性質:填寫房屋性質,包括:市場化商品房、動遷房、配套商品房、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限價普通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定銷商品房、集資建房、福利房、其他等。 7、房屋所在建築物總層數:填寫房屋所在建築物的總自然層數。有地下層或半地下層的,計入總層數。如地上層數有10層,地下層數有2層,那麼總自然層數就是12層。 8、地上層數:填寫房屋所在建築物的地上自然層數。 9、地下層數:填寫房屋所在建築物的地下自然層數。 10、總建築面積:填寫房屋測繪報告記載申請登記的各房屋基本單元的建築面積總和。 11、總套內建築面積:填寫房屋測繪報告記載申請登記的各房屋基本單元的套內建築面積總和。 12、土地使用權證號:填寫申請登記的房屋所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證編號。 13、建築物專有情況:如需要以清單形式列明各專有部分的具體情況,勾選「詳見建築物專有情況」,並具體填寫《建築物專有情況清冊》。 14、建築物區分所有情況:如有建築物區分所有情況的房屋,勾選「詳見建築物區分所有情況清冊」,並具體填寫《建築物區分所有清冊》。 15、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因「單位建造房屋」、「新建商品房」、「個人建造房屋」或「其他」原因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選擇「其他」原因的,應在後面註明申請登記的原因。 16、備註:填寫申請人需要備注的內容。 17、申請人(中國人)簽章:由申請人(中國人)簽章確認申請書所填寫的內容。根據《房地產登記技術規程》4.2.7的要求,自然人應採用簽名或摁留右手拇指或食指指紋方式確認,法人應採用加蓋該法人印章的方式確認,其他組織應採用加蓋該組織印章的方式確認。 18、申請日期:填寫填表日期,格式為「XXXX年XX月XX日」,如「2015年7月4日」

⑤ 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屬於行政許可范圍嗎

屬於行政行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房屋登記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168號)的第三十條規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四)建設工程符合規劃的證明;
(五)房屋已竣工的證明;
(六)房屋測繪報告;
(七)其他必要材料。」和第三十一條「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時,應當對建築區劃內依法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等房屋一並申請登記,由房屋登記機構在房屋登記簿上予以記載,不頒發房屋權屬證書。」
3所需材料
編輯

第八十三條「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四)申請登記房屋符合城鄉規劃的證明;
(五)房屋測繪報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圖;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請村民住房所有權初始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申請人屬於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證明。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經村民會議同意或者由村民會議授權經村民代表會議同意的證明材料。」和第八十四條「辦理村民住房所有權初始登記、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房屋登記機構受理登記申請後,應當將申請登記事項在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進行公告。經公告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方可予以登記。」

⑥ 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申請書怎麼填寫

初始登記申請書填表說明:(各地可能略有不同,不明之處請咨詢當地房管)

一、幾點說明:

1、當事人填寫本申請書前請認真閱讀填表說明,充分了解相關內容的含義;

2、當事人必須以漢字文本端正、清晰如實填寫表格內容;

3、填寫時請使用黑色墨水的簽字筆、毛筆。如有塗改,請在塗改處簽名、按指模確認,不得使用修正液進行修正;

4、當事人對填寫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並親筆簽署; 5、表格中涉及數量、日期、編號的,應用阿拉伯數字。

二、如何填寫各欄目

(一)如何填寫「申請人信息欄」 :

1、姓名(名稱):填寫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

2、身份:所有權初始登記申請人本人的填寫「申請人」,非本人的,請填寫「申請人的代理人」。

3、證件類型:填寫用於申請的證件的類型,如「居民身份證」、「護照」等。

4、證件號碼:填寫用於申請的證件的號碼,如身份證號碼等。

5、所佔份額:填寫「單獨所有」、「共同共有」,如果是按份共有的,以分數形式填寫具體份額,如1/3,1/2等。

6、戶籍情況:自然人請根據居民身份證、護照等身份證明材料,機構根據機構的工商登記注冊類型和注冊所在地選擇填寫「本市」、「本省外市」、「外省市」、「港澳台地區」、「境外」等。

(二)如何填寫「申請人聯系方式」

1、聯系人姓名:填寫申請人確定的聯系人姓名,可以填一人或者多人,排在第一行的為默認聯系人。

2、聯系電話:填寫可以在工作時間方便聯系的手機或固定電話號碼。

3、聯系地址:填寫申請人的聯系地址。

4、郵編:聯系地址的郵政編碼。

(三)如何填寫「申請內容欄」:

1、項目名稱:填寫工程項目的名稱。

2、竣工時間:填寫工程竣工時間。

3、房屋坐落:填寫房屋的具體地理位置,具體指有關部門(如公安部門)依法確定的房屋坐落,一般包括街道名稱、門牌號等。如「佛山市禪城區城門西路4號」。

4、房屋結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測量規范》(GB/T 17986.1-2000)附表A5《房屋建築結構分類》填寫房屋的建築結構,結構分為「鋼結構」、「鋼和鋼筋混凝土結構」、「鋼筋混凝土結構」、「混合結構」、「磚木結構」、「其他結構」等六類結構。

5、規劃用途:填寫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文件及其所附圖件上確定的房屋用途。

6、房屋性質:填寫房屋性質,包括:市場化商品房、動遷房、配套商品房、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限價普通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定銷商品房、集資建房、福利房、其他等。

7、房屋所在建築物總層數:填寫房屋所在建築物的總自然層數。有地下層或半地下層的,計入總層數。如地上層數有10層,地下層數有2層,那麼總自然層數就是12層。

8、地上層數:填寫房屋所在建築物的地上自然層數。

9、地下層數:填寫房屋所在建築物的地下自然層數。

10、總建築面積:填寫房屋測繪報告記載申請登記的各房屋基本單元的建築面積總和。

11、總套內建築面積:填寫房屋測繪報告記載申請登記的各房屋基本單元的套內建築面積總和。

12、土地使用權證號:填寫申請登記的房屋所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證編號。

13、建築物專有情況:如需要以清單形式列明各專有部分的具體情況,勾選「詳見建築物專有情況」,並具體填寫《建築物專有情況清冊》。

14、建築物區分所有情況:如有建築物區分所有情況的房屋,勾選「詳見建築物區分所有情況清冊」,並具體填寫《建築物區分所有清冊》。

15、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因「單位建造房屋」、「新建商品房」、「個人建造房屋」或「其他」原因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選擇「其他」原因的,應在後面註明申請登記的原因。 16、備註:填寫申請人需要備注的內容。

17、申請人(代理人)簽章:由申請人(代理人)簽章確認申請書所填寫的內容。根據《房地產登記技術規程》4.2.7的要求,自然人應採用簽名或摁留右手拇指或食指指紋方式確認,法人應採用加蓋該法人印章的方式確認,其他組織應採用加蓋該組織印章的方式確認。

18、申請日期:填寫填表日期,格式為「XXXX年XX月XX日」,如「2015年7月4日」。

⑦ 房地產權初始登記的主體能否直接登記給債權人

根據《房屋登記辦法》的規定:
辦理房屋登記,一般依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申請;
(二)受理;
(三)審核;
(四)記載於登記簿;
(五)發證。

登記機構認為必要時,可以就登記事項進行公告。
國有土地范圍內的房屋登記第一節所有權登記

第三十條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四)建設工程符合規劃的證明;
(五)房屋已竣工的證明;
(六)房屋測繪報告;
(七)其他必要材料。
第三十二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一)買賣;
(二)互換;
(三)贈與;
(四)繼承、受遺贈;
(五)房屋分割、合並,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六)以房屋出資人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分立、合並,導致房屋權屬發生轉移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條 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並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第三十六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權利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

(一)房屋所有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變更的;
(二)房屋坐落的街道、門牌號或房屋名稱變更的;
(三)房屋面積增加或者減少的;
(四)同一所有權人分割、合並房屋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條 申請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發生變更事實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第三十八條 經依法登記的房屋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記簿記載的所有權人應當自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注銷登記:

(一)房屋滅失的;
(二)放棄所有權的;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 申請抵押權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抵押合同;
(五)主債權合同;
(六)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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