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曲版權分成
⑴ 歌曲版權買斷和授權形式是怎麼區別 比如說我在一個網站登錄了自己的歌曲,一個公司通過買斷購買我歌曲,
買斷,產權是他的,你自己再唱都要向他買版權
授權,你以後合同期滿後隨時可以終止讓他使用,
⑵ 歌曲的版權翻唱是如何收費的
要是徵得人家同意,在翻唱的時候,自己有公司的,公司來協商這個事情;要是沒有公司的,自己可以來協商這個事情。但是,這個費用問題,一直是內部協商的,沒有公開過,只要不是很離譜就是可以的。畢竟,很多人翻唱的時候,也是為了助興而已,例如王菲翻唱李健的歌曲,我覺得李健未必會跟王菲要錢,反而可能覺得是自己歌曲大火的一個方式呢!
翻唱歌曲,是可以的,但是,一定要註明人家的原創,自己是翻唱而已。這個是對原作者的尊重,也是對人家知識產權的尊重。我們國家現在在大力倡導尊重紙市場全,你覺得是不是翻唱算侵權嗎?
⑶ 歌曲版權包括哪些
著作權包括16項,歌曲版權(也就是歌曲著作權)也與之相對應:
發表權、內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容、復制權、發行權、出租權、展覽權、表演權、廣播權、放映權、信息網路傳播權、攝制權、改編權、翻譯權、匯編權。
音樂著作權是指音樂作品的創作者對其創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權利。主要包括:音樂作品的表演權、復制權、廣播權、網路傳輸權等財產權利和署名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等精神權利。
預防侵權方法/步驟:
音樂著作權預防侵權措施|版權的登記自願的,任何登記行為都是證實權利的初步證據。
1、選擇官方指定登記備案機構。
2、在選擇行業協會等第三方平台快速電子數據登記備案。
上傳文件范圍:文本、圖像、音頻、視頻。
⑷ 請問:在歌曲版權在手,歌曲所產生的收益,詞作者和曲作者、演唱者之間所產生的利潤一般是怎樣進行分配的
唱片公司拿大頭
作曲人3%~10%
作詞人2%~8% 但如果是大牌會很多,比如林夕
歌手5%~30% 看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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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供參考
⑸ 歌曲版權包括哪些
著作權包括16項,歌曲版權(也就是歌曲著作權)也與之相對應:
發表權、專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復制權屬、發行權、出租權、展覽權、表演權、廣播權、放映權、信息網路傳播權、攝制權、改編權、翻譯權、匯編權。
音樂著作權是指音樂作品的創作者對其創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權利。主要包括:音樂作品的表演權、復制權、廣播權、網路傳輸權等財產權利和署名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等精神權利。
預防侵權方法/步驟:
音樂著作權預防侵權措施|版權的登記自願的,任何登記行為都是證實權利的初步證據。
1、選擇官方指定登記備案機構。
2、在選擇行業協會等第三方平台快速電子數據登記備案。
⑹ 香港電影電視音樂的版權歸屬和分成
版權的所屬,一般是公司和藝人雙方約定的。
比如很多好萊塢的大片中,演員除了出演費用之外,還帶部分版權分成的比例的。
你可以參考這個資料:http://wenku..com/link?url=_CWGh4ZyaWUiU9W0a_iy2MJz0Q3BEEPmjeIxD7vSB_
⑺ 版權的問題,歌手和公司怎麼算
您好,是這樣的,歌曲的版權首先屬於詞曲作者,歌手只是表演者不享有歌曲的版著作權權,反而要取得詞曲作者的表演權許可才能演唱,但是歌手作為表演者對其表演享有署名權、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現場表演的直播公開傳送權,對其表演的錄音錄像、復制以及信息網路傳播權等。其次如果歌手是原創型歌手,即歌曲是其自己創作(詞曲一人獨攬),那麼歌曲的版權屬於該歌手,但他是以詞曲作者的身份取得版權的。總之就是誰創作了該歌曲誰就是這個歌曲的作者,只有作者才享有歌曲的版權。但是,歌手一般要簽約經紀公司,經紀公司有可能會買斷歌曲的版權,或者作者賣版權給唱片公司,法律上講這是著作權的轉讓,無論經紀公司或者唱片公司在此時都會繼受取得歌曲相應的著作財產權。所以還要看作者是不是把自己的版權轉讓或許可給了經紀公司,如果是,那麼相應的版權可能就是經紀公司或者唱片公司的了。
⑻ 歌曲詞曲作者版權分配比例權威的文件
就是問合作作品著作權的歸屬。著作權法第十三條規定「 兩人以上合作創作的作專品,著作權由合作作者共屬同享有。」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對各自創作的部分可以單獨享有著作權,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體的著作權。「
換言之,合作創作的作品,能分割的可以分開,不能分開的,共同共有。
希望有用。
⑼ 音樂作品的數字版權歸誰所有獲利後如何分配,被人翻唱是不是屬於侵權,侵權是如何鑒定。
1、我認為:音樂作品的數字化形式(比如MP3、MP4等)相當於演繹作品內,仍然應當由原作容品的著作權人享有著作權的;數字作品的演繹人則對演繹作品享有相應的權益。----包括人身權(署名權等)、財產權(獲得報酬權等)。
依據《著作權法》第十二條改編、翻譯、注釋、整理已有作品而產生的作品,其著作權由改編、翻譯、注釋、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
2、獲利後的分配歸於原作者、演繹作品著作權人;具體分配比例可以協商。
3、翻唱屬於活表演,翻唱人有表演者權利,依據《著作權法》第三十七條享有著作權利。
----但是,許可他人播送、復制發行、錄音錄像、網路傳播的,應當取得著作權人許可,並支付報酬。否則構成侵權。
4、侵權的鑒定:
是否侵權,可以通過音著協、法院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