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別人的東西所有權
1. 商品借用,如果所有權不發生轉移,是不是不視同於銷售 增值稅暫行條例中,有詳細規定嗎
不是。
應該是做進抄項稅額轉出處理。
《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十條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借用應屬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所以要做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不懂可以追問。
2. 借別人東西偷偷賣掉,算犯罪嗎
1、借別人東西偷偷賣掉不算犯罪,屬於民事糾紛。
2、 根據《刑法》第13條的規定,犯罪是指觸犯版刑權法應當受到刑事處罰的行為。對於借別人的東西偷偷賣掉的行為,《刑法》並未將其規定為犯罪,因此不構成犯罪。
3、借別人東西偷偷賣掉,借東西的人要承擔的法律責任,包括兩種不同的情形:
(1)賣掉所借東西的行為有效,第三人善意取得該物。這種情況下,借東西者要承擔賠償損失的民事法律責任,因為其借東西的行為是合法的,而且購買者善意取得該物,所以在借東西的人不能返還原物的情況下,應當賠償損失。
(2)賣掉所借東西的行為無效。這種情況下,出借人可以行使追及權,要求購買人返還原物,並可要求出賣人賠償損失。
3. 請教,借用他人種類物不還不構成侵佔罪
你好,書中的觀點是正確的,你可能對種類物的概念不太清楚,種類物的最大專法律特徵就持有即所有。而侵屬占罪的前提是對佔有物沒有所有權,所以種類物在無法特定化時,不可能構成侵佔罪。舉個最典型的種類物例子就是借錢,如A借了你1000元錢,他拿到錢後,1000元錢的所有權就歸他了,但你對他享有1000元的債權,他不還錢時,這是個民事上的欠款糾紛,不可能構成侵佔罪。但特定物就不同,A借你一幅名人字畫所有權不發生轉移,如果拒不返還,那就當然構成侵佔罪了。
4. 把東西借給別人是財產所有權中的什麼權
財產所有權所用的四種權能是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處分權,出借屬於處分權。
所謂處分權,就是所有人對財產(生產資料和勞動產品)轉讓、消費、出售、封存處理等方面的權利。
5. 借出去的東西,被別人賣了,這算什麼警方管嗎
這屬於無權處分引起的糾紛,不屬於公安機關的職責范圍。
別人借用出借人的物品,物品的所有人是出借人,借用人只享有使用權,而沒有處分權。如果,別人將出借人的物品出賣了,則屬於無權處分。借用人擅自處分的行為是無效的。但是仍然應保護善意第三者的利益。如果因善意第三人的原因,物品無法取回的,出借人可以向借用人要求賠償。
6. 借人的東西能再借給別人嗎
1、「借的東西能再借給別人嗎?」:從法律上說不可以。因為:你對這車沒有所有版權,只有占權有權、使用權,你無權處理這車、無權在沒有經主人同意的情況下再轉借出去。
2、如果你轉借給他人,你的行為屬於無權處分行為:
(1)如果事後車子的主人也同意你的轉借行為了:你的轉借行為有效、主人和那人有了無償借予關系,你在其中就沒有責任了,不管車子 出現什麼情況以後都找不上你了。
(2)如果車子主人事後不同意你的轉借行為:轉借行為無效,主人可以向那人要回車,如果車子有損失,主人可以向你索賠。
3、其實,自行車不是什麼貴重的大物件,如果你只是臨時借他人一次、車子也沒有損失,無所謂的事。但如果未經主人同意、車子有什麼損失:由你向主人承擔賠償責任就行了。
7. 法律初學者,那個借別人錢的話,錢的所有權、佔有權的轉移什麼的這個問題我也記不清了,哪位大神來給我講
因為民法上規定返還原物要是特定的物品,但是金錢不一樣。因為金錢是佔有即為所有,借錢給別人,所有權就給別人了。別人負擔你的債權。
8. 東西送給別人了,所有權還屬於自己嗎
贈送;法律上指把自己的財產無條件地轉移給他人;作為經濟上的援助所給與的貨幣或財產。也作「贈予」。贈予行為發生後,物品轉移了,一般情況下所有權也就轉移了。
法定撤銷權的三種情況:
(1)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受贈人如果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贈與人的近親屬時,這表明,贈與合同賴以存在的感情基礎將不復存在,與之相適應,贈與合同也將失去存在意義,因此,法律賦予贈與人有權撤銷贈與。
(2)受贈人對贈與人負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的,贈與人可以依法行使撤銷權。這里的扶養應是廣義上的扶養,包括扶養、撫養和贍養三種類型。
(3)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一定的負擔,接受一定的約束。而受贈人如果不按約定履行該負擔的義務,是一種對自己諾言和對贈與人意願的違背,從某種角度上講,也是有損贈與人的利益的。為此,法律特別賦予贈與人以法定撤銷權。
9. 借給他人物品屬於財產所有權中的哪一種
佔有
補充回答:理由就是佔有的定義:指佔有人對不動產或者動產的實際控制。
10. 借的別人的東西被盜,負法律責任么
其實這來道題目的答案無需直接回答,源因為一般人對此的衡平觀就是法律的規定。俗話說有借有還,如果所借物被盜,借用人當然應當賠償出借人。所以法律規定,原物不存在的折價賠償。借用人在向出借人賠償的同時可以通過公安機關在抓獲罪犯或說嫌疑人後進行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