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建設土地使用權是房產證嗎
『壹』 國有建設土地、使用權能辦房產證嗎
現在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等已由不動產登記證所替代,只要所使用的土地已經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並且持有建房證,就可以去不動產登記部門申請辦理不動產登記手續,核發證書。
『貳』 房產證上土地國有是什麼意思
房產證上土地國有是指開發商是通過交納土地出讓金的方式取得國有土地的使用權,而這種土地一般是住宅用地。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五條以出讓等有償使用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單位,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標准和辦法,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土地有償使用費和其他費用後,方可使用土地。
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設用地的土地有償使用費,百分之三十上繳中央財政,百分之七十留給有關地方人民政府,都專項用於耕地開發。
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
賣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話需要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房產證原件;如果夫妻雙方有一人無法到場的話,必須要先寫份委託書再去公正局公證,戶口本及復印件一份。
買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戶口本及復印件,如果是單身的話,需要去市民政局開單身證明。
3)房地產權利證書;
4)有關行政機關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按規定需公證,應提交公證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房地產繼承證明文件,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
5)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的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7)非法人企業、組織的房地產轉移,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劃撥、減免地價的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9)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的,應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付清地價款證明;
10)屬於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應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復;
11)拆遷補償的應提交拆遷補償協議書;
12)房地產共有人同意轉移的意見書;
13)收購或合並企業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14)國有企業之間或其他組織之間的房地產調撥的,
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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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辦理過戶手續需要原房主夫妻雙方到場:帶上身份證、戶口本、房證、契證、結婚證(單身的需要單身證明)買的人只要帶上身份證就可以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並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參考資料房產過戶網路
『叄』 房產證寫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是什麼意思
建設用地使用權:指利用土地營造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設施的權利。建設用地使用權同農用地使用權相區別,是對土地進行非種植業、林業、畜牧業和漁業而從事建設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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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設用地使用權注意事項
1)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互換、出資、贈與或者抵押的,當事人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訂立相應的合同。使用期限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剩餘期限。
2)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互換、出資或者贈與的,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變更登記。
3)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互換、出資或者贈與的,附著於該土地上的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一並處分。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轉讓、互換、出資或者贈與的,該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佔用范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一並處分。這就是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中的「房隨地走」「地隨房走」原則。
4)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該土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對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給予補償,並退還相應的出讓金。
2、房屋所有權特點
1)房屋所有權的客體是具有一定結構、可供利用的房屋,而不是單指組成房屋的材料。未形成房屋或已拆毀的房屋的材料,不能成其為房屋所有權的客體。
2)房屋所有權與其所依附的土地的使用權的分離。房屋的所有權發生變更,土地的使用權也隨之發生變更,反之亦然。
3)國家所有的房屋廣泛實行所有權與使用權的分離,國家享有所有權、國有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享有使用權。
4)房屋所有權可以轉讓,但受到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制約。由於房屋所有權與土地使用權不可分離,因而,凡不可轉讓使用權的土地上的房屋,其所有權不能轉讓;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會導致土地上房屋的轉讓的無效。
5)房屋所有權的設立與移轉,需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和變更登記手續。不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或變更登記手續,不發生確定房屋所有權或移轉房屋所有權的效力。
『肆』 產證上權屬性質: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是啥意思
國有土地取得方式為劃撥和出讓。劃撥是無償取得,主要是以公益服務為目的。出讓:分版為招標、權拍賣、協議取得,多用於商品房開發、企業用地等等。
70年說的是土地使用期限,住宅用地最長70年,過期自動免費續期,不用繳納土地出讓金,與房屋使用沒有直接聯系,只要房屋質量合格,就可以一直居住。國家徵收該土地的除外。
你的房屋用地是國有土地,取得方式出讓,是合法的,可以放心居住使用。
『伍』 房產證寫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是什麼意思
房產證上土地國有是指開發商是通過交納土地出讓金的方式取得國有土地的使用權,版而權這種土地一般是住宅用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條 以出讓等有償使用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單位,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標准和辦法,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土地有償使用費和其他費用後,方可使用土地。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設用地的土地有償使用費,百分之三十上繳中央財政,百分之七十留給有關地方人民政府,都專項用於耕地開發。
『陸』 是房屋產權證,還是房地產權證土地不都是國家的嗎,就有使用權嗎
房產證指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內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容利。產權證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國家實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各地必須使用建設部統一製作的房屋權屬證書,其他部門和單位製作的類似證書均無效,不受國家法律保護。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在通常意義上,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證的簡稱,是由不動產登記機關發放的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憑證。
土地證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法律依據。根據國家關規定,目前我國頒發的土地證書主要有三種:①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縣級人民政府對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確認所有權。②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證。縣級人民政府對集體所有的依法用於非農業建設的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證,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③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確認國有土地使用權。
『柒』 為什麼房產證直顯示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什麼意思,
房產證上土地國有是指開發商是通過交納土地出讓金的方式取得國有土地的使用權,而內這種土地一般容是住宅用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條
以出讓等有償使用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單位,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標准和辦法,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土地有償使用費和其他費用後,方可使用土地。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設用地的土地有償使用費,百分之三十上繳中央財政,百分之七十留給有關地方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