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付款買賣所有權
1. 現在網購中的分期付款,賣方保留商品的法定所有權嗎
簡單點說就是誰付款給你做的分期誰就可以保留商品的法定所有權,但是這裡面也涉及了商品的金額大小的問題,拿你說的iphonexs例子來說比如你通過淘寶的花唄進行購買了這款手機那對於賣家來說他實際上已經收到了貨物的全款,那賣家就不存在這個法定所有權的說法,同時你購物的款項是支付寶提供的,那這個時候法定所有權就轉到了支付寶上只有在你正常完成分期付款後手機才真正意義上是你的,除非店家不需要你通過支付寶或者其它的資金平台進行結算全靠對你的信任讓你先用手機每個月定時給他轉賬進行分期這個時候法定所有權就在賣家手上,拿蘋果手機來舉例其實不是很明顯,最明顯的就是車貸和房貸了,在你沒有完成貸款之前你車子的產權證或者房產證都不在你的手上,你想通過正常渠道進行質押或者銷售都是不可能的,這個就是最明顯的例子。
2. 分期付款,產品的所有權已經轉移。對嗎
是的,分期付款是你已經買了東西,但是你卻欠了銀行的錢,和商家沒有關系了
3. 關於分期付款購房和按揭購房的所有權轉移
所謂按揭貸復款就是購房者以制所購住房做抵押並由其所購買住房的房地產企業提供階段性擔保的房地產企業提供階段性擔保的個人住房貸款業務。
分期付款買房:
1.房屋的交付與價款的支付不是同時進行,而是房屋的交付在前,價款的全部支付在後;
2.房屋所有權轉移與房屋的交付佔有也不是同時進行,一般房屋交付購房者佔有後,售房人仍保留房屋的所有權,直到購房者全部付清房價款;
3.購房人不履行支付價款的義務時,售房人可以收回房屋。
4. 如果我使用別人的身份證分期付款購買了物品,所有權屬於誰,如果屬於身份證所有人的話如何再取回所有權
【抄1】請你立即和你借來身份證的人簽一份協議,說明詳實情況。就是你借來的身份證,是你自己付的款買來手機。能借給你身份證的人一定是你的朋友。
【2】你再用自己的身份證和他拿著它自己的身份證,以及拿來你的手機,將手機過戶到你這里,取得手機所有權。
只有這樣,才能不發生任何意外。俗話說,親兄弟明算賬,就是這個道理。
[5]如果你的朋友不同意將手機過戶到你的名下,你可以出示證據,去法院起訴,過戶你的手機。
如果那樣,朋友也變得不再是朋友了。
5. 分期付款合同 一定是所有權保留的嗎
分期付款可以保留所有權。這是因為物權法規定不能保留所有權是原則規定。然後,後面分期付款的所有權保留規定,就是物權法所說的,法律另有規定。
合同法
第一百三十四條當事人可以在買賣合同中約定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或者其他義務的,標的物的所有權屬於出賣人。
6. 購入無形資產分期付款的分類有哪些
長期應付款的現值=20×4.3295=86.59(萬元)(已知5年期5%利率,其年金現值系數為4.3295),故無形資產--商標權的入賬價值為86.59萬元。2009年度未確認融資費用的攤銷額=86.59×5%=4.3295(萬元)。
(1)2009年1月,無形資產下現值為:
100*20%*4.3295=86.59(萬元)
未確認的融資費用=100-86.59=13.41(萬元)
借:無形資產 865900
未確認融資費用 134100
貸:長期應付款 1 000 000
(2)2009年12月付款時:確認融資費用——財務費用
借:長期應付款 200 000
貸:銀行存款 200 000
借:財務費用 43290
貸:未確認融資費用 43290
(3)2010年12月付款時:
借:長期應付款 200 000
貸:銀行存款 200 000
借:財務費用 35460
貸:未確認融資費用 35460
(4)2011年12月付款時:確認融資費用 ——財務費用
借:長期應付款 200 00
貸:銀行存款200 00
借:財務費用 27230
貸:未確認融資費用27230
7. 分期付款 標的物所有權轉移
那一條有必要加進去!
8. 分期付款方式購買車輛、買賣車輛交付後但未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而發生交通事故時,誰是被告
你好,專業交通事故律師為你解答:對於該種情況,受害方往往不是太清楚到底應將買受人即實際的車輛使用人作為被告起訴,還是應將該車的物權登記人也作為被告一同起訴。原告方的這種困惑是可以理解的,因為按照物權法的原理和規定,在機動車登記沒有變更前,買受人還不是買賣合同中標的物即機動車的所有人,因此,是否需要將機動車的物權登記人告上法庭,是一個需要探討的問題。對於此問題,司法實踐中已經有了明確的做法,即對於該類情況,須由車輛的買受人承擔交通事故中的民事賠償責任,也就是說,只需將買受人告上法庭即可。對此,最高人民法院有過正式的答復,新出台的《侵權責任法》對此也有了明確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批復如下:
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川高法[1999]2號《關於在實行分期付款、保留所有權的車輛買賣合同履行過程中購買方使用該車輛進行貨物運輸給他人造成損失的,出賣方是否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答復如下:
採取分期付款方式購車,出賣方在購買方付清全部車款前保留車輛所有權的,購買方以自己名義與他人訂立貨物運輸合同並使用該車運輸時,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財產損失的,出賣方不承擔民事責任。
《侵權責任法》第五十條規定:
當事人之間已經以買賣等方式轉讓並交付機動車但未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
從上述答復中可以看出,以分期付款方式購買車輛、買賣車輛交付後但未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而發生交通事故的,應將買受人作為被告。
特別聲明:
1.本律師提供交通事故賠償標准、法律依據、賠償項目及計算詳解意在使受害人了解其權益,在自行協商的過程中最大限度的維護合法權益。因訴訟涉及舉證責任及嚴格的法律程序不建議受害人依據本文章自行起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2.交通事故發生後,千萬不要著急,更不要盲目的調解與訴訟,在哪兒告?告誰?告什麼?一定要搞清楚,否則一旦啟動,進入司法程序,恐怕結果就不由您決定了。有時不同的程序會使訴訟結果大相近庭。 良好的訴訟開端是官司成功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