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車位使用權
車位只能使用權轉移沒有產權證的車位只有使用權,沒有產權,所以在帶車位的二手專房交易中,賣屬方只能向買方轉移使用權,而不能進行產權交易。
一些小區的地上或地下車位一般只出租,向業主出讓10年、20年的使用權,由小區物業負責管理。對於此類二手房產交易,只需原業主攜帶車位使用權協議,買賣雙方去物業公司辦理車位轉移手續,並進行更名,就可直接將車位的使用權從賣方轉讓給買方,而不需要在房屋買賣合同中體現。
當然,買方也可以在買房時不隨帶車位,原業主也可以提前將車位的使用權退還給物業。
⑵ 購買地下車位要到公證處公證行嗎
不行,地下車位沒有產權即使公證處不會受理。
⑶ 車位轉讓是否應該公證,不公證可以嗎
公證處只能對合同的真實性出具公證書,無法對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出具公證書。回
有些車位是沒有獨立產答權的(也無法取得獨立產權),例如:屬於人防設施的地下車庫。該類車位只能出租不能銷售,也無法取得獨立產權。如果你購買的是這類性質的車位,你對車位的所有權將無法得到法律保障。
⑷ 二手房的車位辦公證安全嗎
不安全。公證只能證明買賣的事實,但是產權還是屬於賣方的。
⑸ 一車位多賣,一方有公證書,另一方已拿到產權證,這種情況車位歸誰所有
應以拿到產權證為准,當然也可以以先成交的一方為准。
⑹ 購買地下車位,到公證處公證行嗎
一、哪類車位(庫)可以買賣?
車位(庫)是否可銷售、買賣的唯一標準是能否辦理產權證(或有無預售許可證),如果沒有車位產權證,那麼,這個車位不允許出售。如果開發商把不能辦理產權證的車位賣給業主,那麼,業主最後拿到手的只是一紙合同,而不是權屬證書。這些沒有產權證的車位買賣不受物權法保護。
二、沒有分攤的地下面積是不是都可以買賣呢?
當然不是。有的地下車位(庫)屬於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是國家強制配套,禁止開發商銷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第五條規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時由投資者使用管理,收益歸投資者所有。」開發商的投資已經隨著土地使用權的轉移而自動轉移給了全體業主,根據現行的小區規劃法規,小區共用場地、計入公攤面積的車位和車庫屬全體小區業主所有,開發商或者物業公司無權出售。所以利用人防工程改建的車庫收益歸全體業主共有。
三、車位產權年限?
車位辦出《房地產權證》後作為物權擁有是無期限的,但車位所在的土地使用權是有使用年限限制的,年限與車位所在土地使用權年限一致。居民住宅土地最長的使用期限是70年,但是開發商不一定都以最長期限取得每一塊土地,土地使用期限不同,開發商繳納的出讓費用不同。因此,應該查看開發商的《土地使用權證書》,確認其土地使用期限。但根據物權法規定住宅使用土地使用期限屆滿後自動續期,所以不用擔心該車位使用年限問題。
四、車位(庫)的使用權年限?
沒有產權的車位買賣,其實是一種租賃行為。這種買賣合同,實質上是停車位租賃合同,而根據《合同法》第214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即:消費者租賃車位(庫)(就是所謂的銷售使用權),最長期限只有20年,20年後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業主在簽合同時首先要問清「年限」。
五、怎樣辦理車位產權手續?
目前如果車位是有預售許可證的,購車位業主跟開發商簽訂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並辦理備案手續後,則是可以申請辦理《房地產權證》的。一手及二手車位的辦證程序跟辦理房屋的房地產權證一樣。
六、車位可以辦理按揭嗎?
按照相關規定,只要有獨立的產權,一手車位也可以辦理按揭貸款,不過,和普通房貸相比,一手車位按揭門檻要高一些罷了。比如說,普通住宅首付4-6成,一手車位貸款首付就要5成,普通住宅能貸4-6成,一手車位只能貸5成,而且抵押物也不是單純的「車位」,是「房子+車位」。目前,二手車位是不能辦理按揭的。
不過,雖說和房子一樣,一手車位也能辦按揭,但各大銀行並沒有及時推進此項業務,尤其是獨立的一手車位按揭,很少有銀行願意接手。據知情人士透露,銀行之所以不做這樣的按揭,一是因為車位貸款金額低,二是車位購買群體局限比較大,不容易變現,銀行風險大。需要說明的是,盡管一手車位可以辦理按揭,但不能辦理「公積金貸款」。
⑺ 請教一下,二手車位使用權與房產同年限,請問簽了轉讓協議,後期要到哪裡公證或簽署使用權合同
先要弄清楚,復該車位制能否買賣,有否做過產權登記。如果都沒有,雙方的買賣行為是無效的,用備案、公證等方法不能改變權屬性質。物業公司算哪門子政府部門?公證處更不會受理違反房地產法律的協議公證。
如果該車位符合買賣條件,才能依法轉讓,這時也不用去公證,按房屋買賣手續辦。物業管理處也只是告知它一下,它日後向你每月收管理費罷了。
你的情況大概是住宅小區里,地面公共部劃出的停車位吧?若是,嚴格地講,私下交換使用權僅限於你們兩人認可有效,其他人(包括業委會、房管局、住宅業主們)都不會承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