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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所有權的手續

發布時間: 2021-01-19 17:21:53

❶ 因繼承取得物權,繼承人獲得所有權,在未辦理登記之前,繼承人有沒有處分權

因繼承取得物權,繼承人獲得所有權,在未辦理登記之前,繼承人有部分的處分權,但版出售和抵押房產權需要辦理登記手續後,才能銷售。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二十九條 因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物權的,自繼承或者受遺贈開始時發生效力。
《房屋登記辦法》
第三十五條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合法建造房屋、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房屋所有權,權利人轉讓該房屋所有權或者以該房屋設定抵押權時,應當將房屋登記到權利人名下後,再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或者房屋抵押權設立登記。

❷ 房屋所有權經法院判決生效歸張某所有,但是張某未辦理所有權變更手續,房租的所有權證還在李某手上。

一、所有權人為張某

根據《物權法》第二十八條規定: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的徵收決定等,導致物權設立、變更、轉讓或者消滅的,自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的徵收決定等生效時發生效力。

因此,本案中,自判決書生效時,張某即取得該房屋所有權。

二、張某應當及時辦理過戶手續

根據《物權法》第三十一條規定:

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條至第三十條規定享有不動產物權的,處分該物權時,依照法律規定需要辦理登記的,未經登記的,不發生物權效力。

因此,本案中,張某應當及時辦理過戶手續。

三、未過戶前,李某把房子賣給第三人,且辦理了過戶手續。

根據《物權法》第一百零六條:

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除法律另有規定外。

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讓人取得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

(一) 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的;

(二) 以合理的價格轉讓;

(三) 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受讓人依照前款規定取得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的,原所有權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賠償損失。

當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權的,參照前兩款規定。

因此,本案中,張某取得房屋確權的判決書,沒有辦理過戶手續,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則第三人取得這套房屋的所有權。張某可以向李某要求損害賠償。

如賣給第三方後,未辦理過戶手續的,所有權人仍為張某。因為李某屬無權處分人,且房屋產權以登記為原則。

❸ 房屋所有權證的問題

房產證(Premises Permit)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在通常意義上,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證的簡稱,是由不動產登記機關發放的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憑證。2011年8月下旬稅務部門表示房產加名按房價一半征契稅 。
一般程序
(1)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後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2)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後,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後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產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代為辦理。 (3)辦理完買賣過戶手續後,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牆界表》、《面積計算表》。 (4)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後,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一、委託開發商或代理公司辦理 適用條件 為了節省自己的時間和精力,您可以選擇委託開發商或代理公司辦理房產證。 在使用銀行按揭貸款的情況下,部分銀行在《住房按揭貸款合同》中強制加人「要求開發商協助將房產證收押」的約定,這種情況下只能委託開發商或代理公司辦理房產證。 即使委託開發商或代理公司辦理房產證,您仍然可以選擇,是由開發商或代理公司代收代交契稅、公共維修基金、印花稅等稅費,還是開發商或代理公司僅辦理房產證申請手續,契稅和公共維修基金等稅費由您自己來繳納。 適用范圍:開發商或代理公司代收代交契稅、公共維修基金、印花稅等稅費的情況適用 第一步:簽訂委託協議 通常《購房合同》中有關於委託開發商代辦房產證的條款,這個條款本身就可以看作是一份單獨的委託協議。此外,很多開發商還會要求購房人在《購房合同》以外另簽一份委託其代辦房產證,並同意入住前將契稅和公共維修基金交給他們的委託書。 有些時候,開發商會把辦理相關手續的事務委託給專門的代理公司或律師辦理。 此時,您也可以選擇,開發商或代理公司僅辦理相關手續,契稅和公共維修基金等稅費由您自己來繳納。 注意事項: 委託代辦的協議中應明確約定: 1.開發商應該於什麼期限內辦理房產證(如果是「兩證分離」的地區,一定要註明《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當然如果因為行政原因,本地暫時無法取得《土地使用權證》的,只能讓步了); 2.開發商或代理公司應當於什麼期限內提供繳納相關稅費的正式收繳憑證; 3.約定一旦因開發商原因導致不能如期辦理或辦證發生錯誤的情況時如何處理,最好明確約定「可以退房」或「不退房,但開發商應賠償全部房款x%的賠償金」等明確的違約處理方法; 4.約定如果貸款銀行扣押房產證和《購房合同》的,購房人如何核驗房產證,因為這種情況下購房人往往只能「看一眼」房產證; 5.約定辦理抵押登記的事宜,有些銀行不扣押房產證,僅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登記的手續是否由開發商辦理以及如何辦理等事宜也應當約定清楚; 6.約定代辦費用的數額和繳納方法,並要求提供正式的開發商蓋章的收據。 如果《購房合同》對此沒有詳細約定,請一定要在這份委託協議中爭取加入這些條款。 第二步:繳納房產證代辦費、公共維修基金、契稅、印花稅 辦理收房入住手續的時候,開發商往往會要求您繳納這些費用。注意事項: 1.在交錢之前,請您了解一下這些稅費的收繳標准,以便核實開發商計算是否正確,可參見本書附錄十一。 2.交錢之後,請您一定保留好收款憑證,並一定要求收款單位蓋公章,不要收「白條」。 第三步:按照約定時間領取房產證 開發商或代理公司代交上述稅費之後,申請辦理房產證,並辦理抵押登記後,您就可以領取房產證了。 如果貸款銀行扣押房產證和《購房合同》,您一定要找機會仔細核驗房產證上的記載,一旦存在記載錯誤,應及時要求更改。 注意事項: 1.仔細核對證書的數量,如果約定取得兩證,一定要核驗是否齊全; 2.仔細核對房產證的記載,尤其是面積、位置、權利人姓名、權屬狀態等重要信息,如與合同約定不符,要求開發商說明原因; 3.核對「他項權利」一欄記載的抵押事項; 4.索要繳納稅費的正式發票。 適用范圍:自己繳納契稅、公共維修基金、印花稅等稅費的情況適用 第一步:簽訂委託協議 通常《購房合同》中有關於委託開發商代辦房產證的條款,這個條款本身就可以看作是一份單獨的委託協議。此外,很多開發商還會要求購房人在《購房合同》以外另簽一份委託其代辦房產證的委託書。 有些時候,開發商會把辦理相關手續的事務委託給專門的代理公司或律師辦理。注意事項: 注意事項同「辦理流程一」中的「第一步」。 第二步:繳納房產證代辦費 售房人住的時候,開發商會要求您繳納。注意事項: 交錢之後,請您一定保留好收款憑證,並一定要求收款單位蓋公章,不要收「白條」。 第三步:自己到相關部門繳納公共維修基金、契稅 繳納的方法,可以詢問開發商或代理公司的辦事人員。公共維修基金一般由房產所在地區的小區辦收取,部分城市已經開始由銀行代收公共維修基金。注意事項: 請保證及時繳納公共維修基金和契稅,根據法律規定,這兩筆款項的繳納憑證是辦理房產證的必需文件,因此如果您不能及時繳納會影響到您獲得房產證。 請一定保留好繳納稅費的正式收繳憑證,並及時交給開發商或代理公司,以便他們下一步的申請工作。 第四步:按照約定時間領取房產證 開發商或代理公司代交上述稅費之後,申請辦理房產證,並辦理抵押登記後,您就可以領取房產證了。 如果貸款銀行扣押房產證和《購房合同》,您一定要找機會仔細核驗房產證上的記載,一旦存在記載錯誤,應及時要求更改。 注意事項: 1.仔細核對證書的數量,如果約定取得兩證,一定要核驗是否齊全; 2.仔細核對房產證的記載,尤其是面積、位置、權利人姓名、權屬狀態等重要信息,如與合同約定不符,要求開發商說明原因; 3.核對「他項權利」一欄記載的抵押事項。 提示:及時查詢房屋產權狀態 即使委託代辦房產證,您也有必要及時向房屋行政管理部門和土地行政管理部門查詢所購房屋的產權狀態,如果發現「危險情況」,如開發商非法設定抵押等,可以及時主張自己的權利。
具體實施
需要的資料 1. 房屋購銷合同原件及補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銷售統一發票原件。 3.房屋的外業測繪調查表及分層分戶平面圖原件。 (若房屋測繪報告為舊格式的,則還需出具竣工驗收單及填寫房地產登記申請書,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業測繪調查表及分層分戶平面圖原件即可。) 4.完稅憑證(契稅繳款書) 5.⑴購房人已婚 ①雙方身份證復印件(原則上需校驗原件) ②婚姻證明復印件(帶原件校驗) ③雙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場辦理,則需提供私章,若委託第三方代辦則需同時提供夫妻雙方私章 ⑵購房人單身(必須本人到場,不可代辦) ①身份證復印件(帶原件校驗) ②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復印件(帶原件校驗) ③單身聲明具結書 購房者在本地則到民政局辦理 購房者在異地則到公證處辦理 購房者在國外則到大使館辦理 ⑶購房人為單位 ①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校驗原件),無法提交原件校驗,則需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 產權登記費 居民住宅 每套80元,如有共有權證增收工本費10元/本 其它房產建築 面積500(含500)㎡以下的每宗200元,500~1000㎡的為300元,1000~2000㎡的為500元,2000~5000㎡的為800元,5000㎡以上的為1000元;如共有權證增收工本費10元/本。 契稅稅率及繳款書 契稅繳款書的辦理 1.提供戶主身份證復印件。 2.提供銷售發票復印件(帶原件校驗)。 3.提供銷售合同及最終補充合同復印件(帶原件校驗)。 4.若開發公司代為辦理,則派遣員工時應出具公司蓋章的證明書。 契稅稅率 1.普通住宅 144㎡以下為1.5%,144㎡以上為3%。 2.非普通住宅(高檔住宅如別墅等)為3%。 注意事項 保證合同﹑發票﹑測繪報告等各個憑證資料的內容一致性, 認真核對,確保措辭﹑各項數據﹑日期等一致無誤。

❹ 房產共同所有人其中一方自動放棄房屋所有權,去公證處公證需要什麼手續,人在醫院需要什麼手續謝謝

房屋登記辦法
第十三條共有房屋,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登記。
因共有性質或者共有人份額變更申請房屋登記的,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
公證機關公證員可以到醫院現場公證,需要提供共有人身份證件房產證房產份額轉讓協議書等材料。 不應該是放棄所有權,應是房產份額的轉讓,如下:
放棄所有權。這是指房屋所有權人對所有權的拋棄。所有權是最完整的物權,具有物權的所有權能,其中包括處分權,對所有權的拋棄也是行使處分權的一種方式。放棄所有權應以登記後生效。當然,放棄房屋所有權是以不侵害他人的權利為前提的.
放棄所有權的,應提交所有權人表示放棄所有權的書面聲明。按照房地一致原則,房屋所有權放棄房屋所有權的,應當一並放棄土地使用權,不能不放棄土地使用權只放棄房屋所有權,否則放棄所有權後的房屋系無主財產,他人依法取得所有權後可能造成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主體不一致的情形。同樣,也不能單獨放棄房屋土地使用權而不放棄房屋所有權。放棄所有權是一種單方法律行為,無需向特定當事人做出意思表示並徵得他人同意,因放棄所有權而申請注銷登記的,需要提交放棄所有權的書面聲明。

❺ 如何認定房屋的所有權

房屋產權指的是房屋所有對房屋所擁有的完全所有權,主要包括對房屋的佔有、使用、處分和收益權。簡單說就是擁有使用該房屋,或出租該房屋獲取租金收入,出售該房屋獲取增值,將該房屋抵押給銀行或其他組織或個人進行融資或貸款等權利。您所說的房子沒有房屋產權證,也就是說沒有上述權利。專家提醒您:慎重考慮防止由此帶來的種種風險。
按照國家規定沒有房屋產權的房子是嚴禁交易的。(沒有任何保障)辦理公證手續是有必要的。您所提到的問題正常情況下有房屋產權證時屬於房屋產權過戶問題,手續辦理如下:
房屋轉讓過戶的規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產買賣雙方,應當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範文本,也可使用自製合同。使用自製合同的,當事人在過戶申請前應委託經市房地局認定的法律服務機構進行預審,法律服務機構對符合規定的自製合同,提出預審合格意見。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受理過戶申請後,應對買賣雙方提供的申請過戶資料進行審核,審核內容如下:
一、當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請書填寫的內容與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無誤;
三、房地產的權屬是否清楚,有無權屬糾紛或他項權利不清的現象,是否屬於《房地產轉讓辦法》規定不得轉讓的范圍;
四、受讓人按規定是否可以受讓該房地產;
五、買賣的房地產是否已設定抵押權;
六、買賣已出租的房地產,承租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七、買賣共有的房地產,共有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八、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認為應該審核的其他內容。
買賣雙方當事人對於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作出的不予過戶決定有異議,可向市房地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辦理房屋產權過戶的手續和費用:
1、5年內的房屋過戶,需要由賣方交納個人所得稅。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一次過戶要交納1.75%的訖稅(財政部門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續費(房管局收)
4、房屋評估費按評估後總價的5‰收(評估事務所收)
5、公證費最高300元
哪些房不能買?
根據國家規定,下列情況中的房屋買賣將受到限制:
一是違法或違章建築;
二是房屋使用權不能買賣,房屋產權有糾紛或產權未明確時,也不能買賣;
三是未經合法程序批准銷售的房屋;
四是著名建築物或文物古跡等限制流通的房屋;
五是由於國家建設需要,已確定為拆遷范圍內的房屋,禁止買賣。
「全部產權」是指按市場價和成本價購買的房屋,購房者擁有全部產權。經濟適用房亦屬於全部產權。
「部分產權」是指職工按標准價購買的公有住宅。在國家規定的住房面積之內,職工按標准價購房後只擁有部分產權,可以繼承和出售,但出售時原產權單位有優先購買權,售房的收入在扣除有關稅費後,按個人和單位所佔的產權比例進行分配。
「部分產權」與「全部產權」的不同之處在於,「部分產權」雖然具有永久使用權和繼承權,但在出售時要與原售房單位分割收益。目前,已經取消標准價售房方式,原按標准價向職工售賣的公房,提倡職工補足成本價價款,轉為全部產權。

❻ 買房後一定要拿到哪些證件才能證明房子是歸自己所有

要兩證齊全才行,房產兩證:

1、《房屋契證》;房屋契證又稱為是一種完稅憑證。

(6)取得所有權的手續擴展閱讀:

房產證獲取程序:

(1)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後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2)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後,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後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

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產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代為辦理。

(3)辦理完買賣過戶手續後,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

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牆界表》、《面積計算表》。

(4)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後,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

(資料來源:網路:房產證)

❼ 房屋所有權證過戶,需要哪些手續。

1、買賣雙方持買賣協議、《身份證》、《房屋所有權證》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辦理房屋產權轉讓手續;並申報交易價格;2、房地產交易中心根據實際交易對房地產進行價格評估;3、由買方到財政部門繳納契稅,賣方到地方稅務局申報繳納營業稅、個人所得稅,買賣雙方到房產交易部門繳納交易費、工本費;4、等待領《房屋所有權證》;5、買方持新的《房屋所有權證》和原來的《土地使用權證》到國土資源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支付工本費,領取新的《土地使用權證》。

❽ 十年後才辦理繼承手續,繼承人對被繼承財產的所有權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呢

1、繼承人對被繼承財產的所有權是從被繼承人死亡之時開始。
2、《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條規定「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第八條規定「 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二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

❾ 房屋過戶給第三方需要什麼手續

可以用以下手續:
1.買賣
2.贈與

❿ 汽車所有權變更手續如何辦理

我父親今年6月份突發心臟病去世。去世前不久他剛買了一輛威馳汽車,自己還沒來得及開一次。我是獨生女,我母親已經六十多歲也不可能開這輛車,肯定是給我的了。我曾經咨詢過公證處,他們說這屬於遺產繼承,必須要辦公證,公證費用是財產價值的2%,然後再辦其他手續,還必須有我母親本人到場。因為當時我母親扭傷了腳,就暫時沒辦。最近我剛拿下了駕照,考慮辦這些手續了,又聽說一種說法:一年後再辦理汽車公證手續可以便宜很多。不知道到底該怎麼辦呢?請朋友們指教
···公證處的說法是正確的。
這是財產繼承。
車子為父母共有財產,每人一半份額。父親去世,屬於他的那一半是他的遺產,有他的法定繼承人(配偶、子女、在世的父母)繼承。
如果過戶,必須先辦理繼承公證。
如果過戶到母親自己名下,你放棄繼承權即可;如果過戶到你的名下,你母親就要放棄繼承權,還需要把她的那一半贈與給你。
繼承、目前,贈與公證費的確是財產價值的2%,沒有一年後繼承就便宜的根據和規定。相反,現在的公證費標準是10年前的,往後,可能會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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