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建房買賣未約定土地使用權
❶ 購買私人地皮建房可以牽戶口辦理房產證嗎
2020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新《土地管理法》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專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屬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也就是說,買賣土地是違法的,那麼,如何理解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呢?
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六條規定,依法改變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的,因依法轉讓地上建築物、構築物等附著物導致土地使用權轉移的,必須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變更登記申請,由原土地登記機關依法進行土地所有權、使用權變更登記。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的變更,自變更登記之日起生效。
由上可知,因依法轉讓地上建築物、構築物等附著物導致土地使用權轉移,這種情況下就可看作是土地使用權的依法轉讓。比如,因依法買賣農村自建房導致宅基地使用權轉移,就是宅基地使用權的依法轉讓。不過,因宅基地使用權的權利主體比較特殊,只能是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所以,農村自建房買賣只能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進行。
❷ 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沒有建房,二年未開發使用是否會被收回土地使用權
首先要確定貴公司購買的土地使用權類型是劃撥、還是出讓的,如果是出讓的,應該按程序辦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核准手續。其次關於閑置土地的問題請你參照以下依據:
(一)閑置土地處置的法律規定。
最早對閑置土地處置做出規定的是國務院於1990年5月發布的行政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該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土地使用者應當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規定和城市規劃的要求,開發、利用、經營土地。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開發、利用土地的,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應當予以糾正,並根據情節可以給予警告、罰款直至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的處罰。
全國人大常委會於1994年7月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對閑置土地處置做出了法律規定。該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進行房地產開發的,必須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動工開發期限開發土地。超過出讓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可以徵收相當於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閑置費;滿二年未動工開發的,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或者動工開發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動工開發遲延的除外。
(二)閑置土地處置的政策規定。
1999年4月,國土資源部制定部門規章《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對閑置土地的構成條件、處置方式、處置程序等做出了具體規定。
根據《閑置土地處置辦法》第二條的規定;閑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後,未經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過規定的期限未動工開發建設的建設用地。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或者建設用地批准書未規定動工開發建設日期,自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建設用地批准頒發之日起滿1年未動工開發建設的;已動工開發建設但開發建設的面積占應動工開發建設總面積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資額占總投資額不足25%且未經批准中止開發建設連續滿1年的,也可以認定為閑置土地。
根據《閑置土地處置辦法》第三條、第四條的規定,閑置土地處置包括延長開發建設時間、改變土地用途、安排臨時使用,收取增值地價、置換等價土地、重新確定土地使用者,對原用地者給予補償、協議交換土地使用權、按實交款額所佔比例部分供地、徵收土地閑置費和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等九種方式。
國務院辦公廳於2006年5月轉發的建設部等九部門《關於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的意見》第(七)條規定:加大對閑置土地的處置力度。土地、規劃等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房地產開發用地的監管。對超出合同約定動工開發日期滿1年未動工開發的,依法從高徵收土地閑置費,並責令限期開工、竣工;滿2年未動工開發的,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對雖按照合同約定日起動工建設,但開發面積不足1/3或已投資額不足1/4,且未經批准中止開發建設連續滿1年的,按閑置土地處置。
國務院《關於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的通知》第(六)條規定:嚴格執行閑置土地處置政策。土地閑置滿兩年、依法應當無償收回的,堅決無償收回,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法定收回條件的,也應採取改變用途、等價置換、安排臨時使用、納入政府儲備等途徑及時處置、充分利用。土地閑置滿一年不滿兩年的,按出讓或劃撥土地價款的20%徵收土地閑置費。對閑置土地特別是閑置房地產用地要征繳增值地價,國土資源部要會同有關部門抓緊研究制定具體辦法。2008年6月底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將閑置土地清理處置情況向國務院作出專題報告。
❸ 取得土地使用權後可以建房出售嗎
取得土地使用權後,須經相應的申請、審核、審批程序並獲得批准後,才可以建房出售。否則,不經相應的申請、審核、審批程序,在獲得合法的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上建房(改變土地使用性質)的,屬於違法佔地、違法用地、私自改變土地使用用途的違法行為,可以向當地政府或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舉報。可以撥打國土資源舉報電話:12336進行電話舉報;也可以進行入「12336國土資源違法舉報電話網上信息平台」進行網上舉報。
「12336」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開通的違法舉報電話號碼,對社會各界對違法用地情況、違反土地資源管理的情況進行舉報監督。
「12336國土資源違法舉報電話網上信息平台」是對違法用地情況、違反土地資源管理的情況進行舉報監督網上平台。
12336國土資源違法舉報電話網上信息平台,受理國土資源違法行為的舉報,舉報時請遵守以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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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合作建房過程中怎麼變更土地使用權手續
屬於合作建房來,一源方出土地,一方出資金,建成後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暫免徵收土地增值稅甲一開始提供合作建房的土地實際上並沒有發生土地使用權的轉移,所以不用交,建成後分房應該說發生了轉移,但是這時候有規定暫免徵收,所以不征。你可以看一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土地增值稅一些具體問題規定的通知》(財稅字[1995]48號)規定,對於一方出地,一方出資金,雙方合作建房,建成後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暫免徵土地增值稅,建成後轉讓的,應徵收土地增值稅
❺ 政府的土地轉讓給私人建房需要哪些手續
法律法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二條下列土地屬於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
(一)城市市區的土地;
(二)農村和城市郊區中已經依法沒收、徵收、征購為國有的土地;
(三)國家依法徵收的土地;
(四)依法不屬於集體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灘塗及其他土地;
(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全部成員轉為城鎮居民的,原屬於其成員集體所有的土地;
(六)因國家組織移民、自然災害等原因,農民成建制地集體遷移後不再使用的原屬於遷移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
第三條國家依法實行土地登記發證制度。依法登記的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土地登記內容和土地權屬證書式樣由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規定。
土地登記資料可以公開查詢。
第四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所有權證書,確認所有權。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用於非農業建設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書,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
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市轄區內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實行統一登記。
第六條依法改變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的,因依法轉讓地上建築物、構築物等附著物導致土地使用權轉移的,必須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變更登記申請,由原土地登記機關依法進行土地所有權、使用權變更登記。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的變更,自變更登記之日起生效。
依法改變土地用途的,必須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變更登記申請,由原土地登記機關依法進行變更登記。
合法獲得土地:首先必須取得該宗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同時該宗國有土地的用途必須為居住用地。如果該宗土地性質為集體性質土地,則必須具有集體土地所有權證之後再取得集體土地使用權證,同時該宗集體土地的用途必須為建設用地。
獲得規劃許可:在獲得該宗土地的土地使用證後,可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及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查詢該地區及該宗地塊涉及范圍內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獲得該宗地塊的土地經濟指標後,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經濟指標要求,向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該宗土地的建築規劃許可證。
獲得建設許可證: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供土地使用證、建築規劃許可證等必須要件,申請建築許可證,之後可以在該宗土地上進行建設。
相關費用: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集體土地使用權變更、規劃建設許可審批,依據當地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收費標准收費,各地區費用標准以當地規定的實際價格為准。
❻ 買了間農村的自建房,沒土地使用權證的,合同有效嗎
農村自建房,也就是常說的小產權房。這個是不能夠上市交易的。因為農村宅基地的回土地使用性質是農村答集體所有,只是供農村集體所屬的村民建房使用,村民並不具有土地的所有權,僅僅有使用權而已。
買賣合同無效,因為標的物本身就是違法的,不能夠進行交易的。不過如果已經交易了,可以要求對方退款。
❼ 不是國有土地,是農村私人土地,轉讓他人建房使用,能否公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不管是國有土地,還是農村集體土地(沒有農村私人土地),依法可以轉讓,當然可以公證。
❽ 合作建房裡一方將土地使用權轉給合營企業,按比例提成的方式參與分配,為何交「轉讓無形資產」稅目
當土地使用權轉給合營企業,就是無形資產轉認,是按「轉讓無形資產」來征稅。
租賃,只能是有形的才是租賃,如將那好的房子借給合營企業使用,才是交「服務業——租賃業」的營業稅。
❾ )請問國有土地自建房可以買賣嗎
有土地使用權的主體非常廣泛,任何單位和個人,包括境外的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符合依法使用中國國有土地條件的,都可以成為中國的國有土地使用者。那麼國有土地自建房可以買賣嗎?
如果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並自建房,辦理了《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該房屋就是合法的建築,依法是可以出售的。出售後,每人可以辦理一份獨立的房產證。但要承擔稅費。
(9)私人建房買賣未約定土地使用權擴展閱讀:
自建房(農民房)是泛指擁有自有土地的單位和個人,自己組織並通過僱傭他人施工,而建造的房屋和建築。自建房是我國傳統建造方式的主流,尤其是在我國農村地區,農村居民幾乎都是通過自建房方式,來滿足各自的居住需求。不能在規劃區以外或建設用地以外建房。
另外在我國商品房政策推出前,很多單位也曾通過集資自建房的方式,來解決企業員工的居住需求問題。隨著國內經濟水平的逐步發展和農民收入水平的不斷提高,自建房建設水平越來越高,類型越來越豐富,尤其江浙一帶種類多樣。
❿ 私人買賣的土地在獲得建設部門批準的可以建房嗎
只要不是基本農田,並且獲得土地管理部門的許可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