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實用新型專利
積特知識產權:實用新型專利的授權條件都有哪些?
專利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
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1、新穎性,新穎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不屬於現有技術;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申請日以前向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並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或者公告的專利文件中。即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既不屬於現有技術,也不具有抵觸申請。新穎性的判斷較為簡單:只要對比文件的技術方案完全公開了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便喪失新穎性。
2、創造性,創造性,是指與現有技術相比,該發明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創造性的判斷更為復雜,需要有較強的專業知識和經驗,以及較強的檢索技巧,這是一個長期的積累過程。不過實用新型專利在審查時不進行創造性審查。
3、實用性,判斷要滿足下列條件:專利法規定:「實用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製造或者使用,並且能夠產生積極成效。」。能夠製造或者使用,是指發明創造能夠在工農業及其它行業的生產中大量製造,並且應用在工農業生產上和人民生活中,同時產生積極成效。這里必須指出的是,專利法並不要求其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申請專利之前已經經過生產實踐,而是分析和推斷在工農業及其它行業的生產中可以實現。
② 什麼是實用新型專利
積特知識產權:什麼是實用新型專利?
實用新型專利是美國政府對新的有用的過程或事物或對現有發明的改進的保護。它使持有人可以防止他人在20年內製造,使用,出售或進口一項發明。
③ 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的根本區別
企業的技術成果要申請來保護,還是申請實用新型專利來保護?這個問題值得思考。如果企業也有這樣的疑問,那麼小編建議看看這篇文章,了解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的區別,然後再做打算。
④ 實用新型專利的專利權都有什麼特點
積特知識產權:實用新型專利的專利權都有什麼特點?
專有性,專有性也稱"獨占性",所謂專有性是指專利權人對其發明創造所享有的獨占性的製造、使用、銷售和進出口的權利。也就是說,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不得進行為生產、經營目的的製造、使用、銷售、許諾銷售和進出口其專利產品,使用其專利方法,或者未經專利權人許可為生產、經營目的的製造、使用、銷售、許諾銷售、和進出口依照其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否則,就是侵犯專利權。
地域性,根據《巴黎公約》規定的專利獨立原則,專利權的地域性特點,是指一個國家依照其該國專利法授予的專利權,僅在該國法律管轄的范內有效,對其他國家沒有任何約束力,外國對其專利不承擔保護的義務,對其一項發明創造只在中國取得專利權,那麼專利權人只在中國享有專利權或獨占權。如果有人在其他國家和地區生產、使用或銷售該發明創造,則不屬於侵權行為。搞清楚專利權的地域性特點是很有意義的,這樣,中國的單位或個人如果研製出有國際市場前景的發明創造,就不僅僅是及時申請國內專利的事情,而且還應不失時機地在擁有良好的市場前景的其他國家和地區申請專利,否則國外的市場就得不到保護。
時間性:所謂時間性,是指專利權人對其發明創造所有擁有得法律賦予得專有權只在法律規定得時間內有效,期限屆滿後,專利權人對其發明創造就不再享有製造、使用、銷售、許諾銷售和進口得專有權。至此,原來受法律保護得發明創造就成了社會的公共財富,任何單位或個人都可以無償使用。
期限性,各國專利法都有明確的規定,對發明專利權的保護期限自申請日起計算一般在10-20年不等;對於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大部分國家規定為5-10年,中國現行專利法規定的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以及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期限自申請日起分別為20年、10年、10年。
⑤ 實用新型專利的專利權都有哪些
積特知識產權:實用新型專利的專利權都有哪些?
1、獨占實施權:指專利權人對其專利產品或者專利方法依法享有的進行製造、銷售或者使用的專有權利;
2、進口權:指將專利權人在專利權的有效期限內依法享有的禁止他人未經許可或授權,以經營為目的的進口專利產品的權利;
3、轉讓權:指專利權人將其獲得的專利所有權轉讓給他人的權利;
4、實施許可權:指專利權人通過實施許可合同的方式,許可他人實施其專利並收取專利使用費的權利;
5、放棄權:指專利權人在保護期限屆滿前的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聲明或以不交年費的方式放棄其專利權的權利;
6、標記權:指專利權人享有在專利產品或者該產品的包裝上、容器上、說明書上、產品廣告上作上專利標記和專利號的權利。
7、專利權的終止根據其終止的原因可分為:
(1)期限屆滿終止:發明專利權自申請日起算維持20年,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權自申請日起算維持滿10年,依法終止;
(2)未繳費終止:專利權人未照規定繳納或繳足年費及滯納金的,專利權自上一年度期滿之日起終止。
8、如果錯過了繳納年費的時間,可以在期滿日起六個月內補交,但要繳納滯納金。如果超過了六個月,可在收到專利權終止通知書兩個月內向國家相關機構辦理權利恢復手續,補交年費和恢復費。如果已經超過了上述時間,則專利權終止,無法恢復。
9、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其權利要求的內容為准,說明書及附圖可以用於解釋權利要求。
⑥ 實用新型專利的都有哪些特性
積特知識產權:實用新型專利的都有哪些特性?
1、專有性:專有性也稱"獨占性",所謂專有性是指專利權人對其發明創造所享有的獨占性的製造、使用、銷售和進出口的權利。也就是說,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不得進行為生產、經營目的的製造、使用、銷售、許諾銷售和進出口其專利產品,使用其專利方法,或者未經專利權人許可為生產、經營目的的製造、使用、銷售、許諾銷售、和進出口依照其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否則,就是侵犯專利權。
2、地域性:根據《巴黎公約》規定的專利獨立原則,專利權的地域性特點,是指一個國家依照其本國專利法授予的專利權,僅在該國法律管轄的范內有效,對其他國家沒有任何約束力,外國對其專利不承擔保護的義務,對其一項發明創造只在我國取得專利權,那麼專利權人只在我國享有專利權或獨占權。如果有人在其他國家和地區生產、使用或銷售該發明創造,則不屬於侵權行為。搞清楚專利權的地域性特點是很有意義的,這樣,我國的單位或個人如果研製出有國際市場前景的發明創造,就不僅僅是及時申請國內專利的事情,而且還應不失時機地在擁有良好的市場前景的其他國家和地區申請專利,否則國外的市場就得不到保護。
3、時間性:所謂時間性,是指專利權人對其發明創造所有擁有得法律賦予得專有權只在法律規定得時間內有效,期限屆滿後,專利權人對其發明創造就不再享有製造、使用、銷售、許諾銷售和進口得專有權。至此,原來受法律保護得發明創造就成了社會的公共財富,任何單位或個人都可以無償使用。
4、期限性:各國專利法都有明確的規定,對發明專利權的保護期限自申請日起計算一般在10-20年不等;對於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大部分國家規定為5-10年,我國現行專利法規定的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以及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期限自申請日起分別為20年、10年、10年。
⑦ 什麼叫實用新型專利
如果是問專利申請的程序問題,那專利是好申請的,按照專利法和實施細則的要求提交專利申請的請求書、權利要求書、說明書以及其他的文件,以及提交相關的費用,專利法對專利申請的請求書、權利要求書、說明書以及其他的文件的格式要求、提交的方式、以及提交的時間、修改的方式、以及繳納相關費用都有詳細的規定。
如果是問專利的授權的問題,那影響因素就比較復雜的。首先,要明確你想保護的對象,有些技術是不適合用專利的方式來保護的,專利法也對授予專利權的客體作了詳細的介紹,比如疾病的診斷方法、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等都是不能授予專利權的。其次,專利所要保護的技術方案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針對不同的專利類型(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它們對於三性(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的要求程度不一樣。然後,就是申請文件的撰寫了,一份好的專利申請不僅與技術方案本身相關,申請文件的撰寫質量最後專利獲得授權、以及獲得合適保護范圍的關鍵因素,這里申請文件撰寫主要包括權利要求書、說明書的撰寫,雖然專利法、實施細則以及審查指南上有詳細的規定和說明,但是撰寫還是需要經驗積累,確定合適的保護范圍、權利要求書布局等。之後就是提交申請了,准備好相關文件向國家知識產權絕提交申請並交納相關費用,國知局受理申請之後,會陸續發各種通知書,其中審查意見通知書、補正通知書這些一定要在期限范圍內提交答復,並且按照規定答復,如果錯過期限會導致專利被駁回的。最後,如果專利授權,按期辦理登記這些就可以了。
⑧ 什麼是實用新型專利
實用新型專利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專案。專屬利法中對實用新型的創造性和技術水平要求較發明專利低,但實用價值大,在這個意義上,實用新型有時會被人們又稱小發明或小專利。
定義
(1)關於實用新型,有些國家並沒有將其列為專利保護的獨立類型,而是將其放在發明專利中予以保護。另外有些國家,實用新型則列為專利保護的獨立類型。
國家之所以保護實用新型,目的在於鼓勵低成本、研製周期短的小發明的創造,更快的適應經濟發展的需要。
(2)《巴黎公約》沒有規定實用新型的概念,但規定實用新型享有發明專利的利益。
《與貿易有關的知識協議》也沒有單獨規定實用新型這一專利類型。
我國《專利法》明確將實用新型作為專利保護的類型之一,規定實用新型專利是指:產品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⑨ 實用新型專利是什麼
積特知識產權:實用新型專利是什麼?
實用新型專利是三種專利類型(發明內、實用新型和外觀容設計)中的一種,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專利法中對實用新型的創造性和技術水平要求較發明專利低,但實用價值大,在這個意義上,實用新型有時會被人們又稱小發明或小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