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改革農民有所有權嗎
A. 土地改革的時候,說是實行農民的土地所有制,這個所有制指的具體內容是什麼
廢除了封建土地制度,摧毀了中國封建制度的經濟基礎,實行農民的土地所有制,極大地解決內了農村容生產力,調動了農民生產的積極性。同時也為新中國的工業化開辟了道路。新政權得到了進一步的鞏固。
所有制就是農民擁有自己的土地,而不是以前租借地主的土地等..
B. 新中國成立以來土地所有權經歷了怎樣的變化
(2013·新課標)1928年中共六大通過的《政治議決案》指出:各省自發的農民游擊戰爭,只有和「無產階級的城市的新的革命高潮相聯結起來」,才可能變成「全國勝利的民眾暴動的出發點」。這反映了當時中共中央堅持以城市為中心的革命模式。
1930年1月,毛澤東在《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一文中寫道:「我所說的中國革命高潮快要到來,決不是如有些人所謂『有到來之可能'那樣完全沒有行動意義的、可望而不可即的一種空的東西。它是站在海岸遙望海中已經看得見桅桿尖頭了的一隻航船,它是立於高山之巔遠看東方已見光芒四射噴薄欲出的一輪朝日,它是躁動與母腹中的快要成熟了的一個嬰兒。」這段話是針對當時黨內和紅軍中存在的「紅旗到底打得多久」的疑問,批評了共產國際和中共黨內某些人堅持的「城市中心論」,提出了以鄉村為中心的思想,初步形成了農村包圍城市、武裝奪取政權的理論。文中指出:紅軍、游擊隊和紅色區域的建立和發展,是半殖民地農民斗爭發展的必然結果,並且無疑義地是促進全國革命高潮的最重要因素。這封信中第一次使用了「思想路線」的概念。
1930年5月,中共中央機關刊物《紅旗》發表署名信件,明確提出共產黨應當以大部分力量甚至全副力量去發展鄉村工作。
1930年5月,毛澤東在《反對本本主義》中指出,本本主義是「完全錯誤的,完全不是共產黨人從斗爭中創造新局面的思想路線」,從而初步界定了中國共產黨人的思想路線的基本含義,闡明了堅持唯物主義的思想路線即堅持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原則的極端重要性,提出了「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和「中國革命斗爭的勝利要靠中國同志了解中國情況」的重要思想,孕育了實事求是、群眾路線、獨立自主三個方面的思想,表現了毛澤東開辟新道路,創造新理論的革命首創精神。
1930年6月11日,黨中央提出關於爭取革命在「一省或數省得勝利」的設想。
1930年8月,中國國民黨臨時行動委員會(又稱第三黨)宣告成立,鄧演達當選為總幹事。在政治上,主張「平民革命」,推翻國民黨獨裁統治,建立平民政權;在經濟上,主張實行土地國有,實現「耕者有其田」;在軍事上,策動反蔣活動。
……
1930年,鄂豫皖革命根據地英山縣水稻單位面積產量增加二三成,有的甚至達到五成,出現「赤色區米價一元一斗,白色區一元只能買四五升」的情況。這主要是因為根據地農民生產的積極性高。
在紅色地區糧食之所以能夠價格那麼低,很重要的就是在紅色區域實行了土地革命,做到了農民有田可以種,這就大大促進了農民的生產熱情。
C. 新中國後的土地改革將地主土地分給農民變為農民土地所有制,這是土地私有吧但是到什麼時候實現了土地國
集體土地是中國土地所有制的一種形式。中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土地的所有制形式包括國家所有(全民所有)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二種形式。
D. 土地改革後農民擁有了土地的所有權,三大改造時,農民為什麼又自願將自己私有的土地,農具等拿出來
1、合作化運動是農民自願走集體道路。
2、農村集體所有制有歷史淵源。
3、產業化、現代化、集約化是農村、農業發展的未來。新型合作經濟間會有更大發展。
E. 土地革命 土地改革的所有權都歸國家嗎
中國共經歷三次土地改革,但最終土地所有權歸國家國有。
第一次是抗日戰爭時期(1941年),實行地主減租減息,農民交租交息的土地政策。
意義:減輕了地主的封建剝削,改善了農民的物質生活,提高了農民抗日和生產的積極性,有利於聯合地主一致抗日。
第二次是人民解放戰爭時期,1947年,中國共產黨召開全國土地會議,決定在解放區進行土地改革,制定了《中國土地法大綱》。大綱規定:沒收地主土地,廢除封建剝削的土地制度,實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農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在土地改革中,中共貫徹依靠貧農,團結中農,有步驟地有分別地消滅封建性剝削的土地制度,發展農業生產的土地改革總路線。
意義:這種土地政策極大地激發了農民革命和生產的積極性。為了保衛勝利果實,翻身農民踴躍參軍,積極支援前線。農民的支持,成為解放戰爭迅速取得勝利的一個可靠保證。
第三次是新中國成立後鞏固政權的斗爭時期,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 ,廢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實行農民階級的土地所有制。為減少阻力,孤立分化地主階級,以利於穩定民族資產階級,早日恢復發展農村經濟,實行了經濟上保存富農經濟,政治上中立富農的政策.
意義:1.1952年底,全國土改基本完成,3億多無地或少地的的農民分到了土地;2.徹底廢除了封建剝削的土地制度,徹底改變了農村的生產關系,促進生產力;3.廣大農民成了土地的主人,在政治上經濟上翻了身;4.農村生產力得到解放,為農業生產的發展和國家工業化開辟了道路;5.進一步鞏固了工農聯盟和人民民主專政;6.摧毀了美蔣反動集團的社會基礎;7.大大解放了農村生產力,農業生產活動迅速恢復和發展,為國家的工業化建設准備了條件。
F. 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與土地改革有什麼區別
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與土地改革相比,區別是:
1、農民獲得了土地的所有權;
土地改革徹底廢除封建土地制度,消滅地主階級,農民成為土地的主人,農民獲得了對土地的所有權,由地主的土地私有制變成了農民的土地私有制。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建立在土地公有制的基礎上。
2、兩者所處的社會環境不同;
1978年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改革,這次土地改革,將土地產權分為所有權和經營權。所有權仍歸集體所有,經營權則由集體經濟組織按戶均分包給農戶自主經營,集體經濟組織負責承包合同履行的監督,公共設施的統一安排、使用和調度,土地調整和分配,從而形成了一套有統有分、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是社會主義的土地革命。
1947年的土地革命,發生在建國初期,不是完全意義上的社會主義改革。
3、兩者的的理念不同;
家庭聯產承包制是「交足國家的,留足集體的,剩下都是自己的」,充分發揮集體經濟的優越性,又調動了農民自身的勞動積極性;土地改革的主要理念是「耕者有其田」,在土地私有制度下﹐使無地少地農民獲得一定數量土地。
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
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是指農戶以家庭為單位向集體組織承包土地等生產資料和生產任務的農業責任形式。
具體形式有:包干到戶包產到戶兩種。
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實行取消了人民公社,又沒有走土地私有化的道路,而是實行家庭聯產承包為生,統分結合,雙層經營,既發揮了集體經濟的優越性,又調動了農民家庭的積極性,是適應我國農業生產特點和當前農村生產力發展水平以及管理水平的一種較好的經濟形式。
土地改革:
土地改革,政府對土地使用和制度等方面進行的大調整,包括方方面面的內容。
比如土地稅收、產權改革、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等等。中國自古以來就是一個以農業生產為主的國家,因此關於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可以說一直都需要進行。
一九四七年九月,中國共產黨在河北省石家莊市西柏坡村舉行全國土地會議,通過了《中國土地法大綱》,於同年十月十日由中共中央公布。
2014年11月11日獲悉,由國土資源部、農業部等多部委參與制定的土地改革總體方案已成形並提交審議,預計最快可在中央農村經濟工作會議上正式推出,並在2015年安排試點。
(6)土地改革農民有所有權嗎擴展閱讀:
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
1、理念:「交足國家的,留足集體的,剩下都是自己的」。
2、目的:以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促進農村經濟發展。
3、率先包產到戶的典型:安徽鳳陽小崗村農民首先實行分田包產到戶,自負盈虧。
4、推廣:在中央的指導下,農村逐步實行以家庭聯產承包為主的責任制。
5、發展:隨著農業生產向專業化、商品化、社會化發展,農村鄉鎮企業迅速發展起來,為農村致富和實現現代化開辟了一條新路。
6、結果:農業生產得到大發展,農村開始富裕起來。
7、意義: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使農民有了生產的自主權,生產積極性大大提高了;解放了農村的生產力,促進了農村的經濟發展。
土地改革運動:
1、背景:
地主、富農佔有大部分土地,殘酷剝削和壓迫農民。而貧農、中農和雇農佔有少量土地,終年辛勤勞動,受盡剝削,生活不得溫飽。
這種封建的剝削土地制度嚴重阻礙了農村經濟和中國社會的發展。新中國成立後,新解放區的農民迫切要求取得土地。
2、文件的頒布:
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它規定廢除地主階級封建剝削的土地所有制,實行農民的土地所有制。
3、結果:
除西藏,新疆等少數民族地區和台灣以外,全國普遍地實行了土地改革,全國3億農民分得了7億畝土地和大批生產資料,免除了過去每年向地主交納700億斤糧食的苛重地租。
G. 土地改革後農民土地是私有制還是公有制
私有制 土地改革後,由原來的地主階級封建剝削的土地所有制,變為農民的土地所有制,但仍屬於土地私有制
H. 關於土地改革 是農民對土地有所有權嗎可是中國的土地不是歸國家所有嗎
國家土地改革,土地確權,是農民對確權土地擁有所有權和使用權,保護農民的基本利益,國家對所有土地都有所有權。
I. 土地改革與三大改造有什麼不同
土地改革是變地主土地所有制為農民土地所有制;
三大改造是農業、手工業、資本主義工商業改造,其中農業改造是將農民土地所有制改造為集體所有制。
J. 農民獲得土地所有權最早出現在哪個時期
春秋時期 諸侯下面富農有土地所有權 還有古羅馬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