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政府申請確定使用權怎麼寫
㈠ 向政府申請宅基地開頭怎麼這謝謝
不需要自己寫申請,直接填申報表就可以了。農村宅基地確權工作流程:
第一步、申報
凡是擁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權人,須領取由土地部門統一印發的《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申報登記表》,以戶為單元,每宗宅基地填寫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須提交由經濟社、村委會二級經濟組織及鄉(鎮)政府出具的土地權屬來源證明。然後由調查組負責收集申報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門對權屬進行審核。
第二步、權屬調查
國土部門根據土地使用權人的申請,對宅基地范圍、界線、界址、權屬性質、用途等情況進行實地調查、記錄並經相鄰各方認定,填寫宅基地地籍調查表,繪制宗地草圖,為地籍測量作準備。在宅基地調查過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鄰地使用者應按通知規定時間內到場共同指界,對雙方共同確認的用地界線和界址點進行簽名、蓋章,如不能參加指界的,應書面委託代理人出面指界。
第三步、審核與公告
經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對認為符合登記要求的宗地進行公告,公告內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稱、地址、准予登記的土地權屬性質、面積、坐落、四至范圍等。
第四步、審批
公告期滿,土地權利者及其他土地權益有關者對土地登記審核結果未提出異議的,在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登記審批表上簽署同意登記發證的意見,由市(縣)人民政府領導簽章,並加蓋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登記專用章。
第五步、登記注冊
根據農村宅基地登記審批表結果,以宗地(宅基地)為單位逐項填寫土地(宅基地)登記卡、土地(宅基地)歸戶卡及土地證書,並由登記人員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主管領導分別在兩卡上簽字。
第六步、頒發土地證
㈡ 我們公司想要買一塊土地,要給政府寫一個買地申請,有沒有人寫過啊,具體的格式和內容是什麼,
申請人:××省××市××制葯廠
地址:××省××市××路
法定代表人:××
申請事項:申請人因引入外資擴大生產規模,進行基礎建設,現依法申請生產用地8000平方米。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是國家七一五計劃重點建設項目,經過十多年的發展壯大,現已發展成為以制葯為主,養殖、種殖、貿易為輔的大型企業集團,成為我國制葯行業的排頭兵。
為進一步擴大生產、提高產品質量,本廠於20XX年與美國××制葯公司共同出貴,擬建一條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葯品生產線,約需建廠房6座,科研樓一座,外籍科學家公寓一座,共佔地約8000平方米。
而目前我廠現有空地僅100多平方米,遠遠不能滿足進一步擴大生產的需要。為了解決這一問題,現根據《××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特向××市人民政府上地管理部門提出如下用地申請:申請用地面積為8000平方米,土地位置在本市之內,最好能與本廠舊址毗鄰。
以上申請,敬請批復。
此致
年 月 日
(2)向政府申請確定使用權怎麼寫擴展閱讀:
購買土地的注意事項
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的適格主體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應當簽訂書面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與土地使用者簽訂。據此,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的出讓方主體必須是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
但是,在實際生活中,出現了鄉鎮級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等主體與土地受讓人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的情形。
對於開發區管委會作為一方主體與他人簽訂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對此做了明確規定,根據該解釋第二條: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作為出讓方與受讓方訂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應當認定無效。
解釋實施前,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作為出讓方與受讓方訂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起訴前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追認的,可以認定合同有效。
因此,自2005年8月1日起該解釋開始施行時起,開發區管委會對外簽訂的土地出讓協議一律無效;而2005年8月1日之前已經簽訂的,則必須在起訴前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追認才能有效,因此,此種情形下的合同屬於效力待定。
對於其他主體與他人簽訂土地出讓合同,由於其不是適格的主體且違反國家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和違反公共利益,因此,這類合同是無效的。但是,在實際中,鄉鎮政府以及政府招商等部門為了引進投資項目,經常與投資者簽訂《代征地協議》,並在協議中許諾為投資者交付土地並辦理土地證。
㈢ 怎樣申請政府給自己劃撥土地
劃撥土地使用來權是指經源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或者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後無償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由於只是取得了使用權而所有權仍屬於國家,原則上是不能拍賣的.
拍賣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事宜,必須由國土資源局批准.
㈣ 國有土地使用權收回決定書應由哪個機關發文,是縣級人民政府還是土地行政主管部門
是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機關發文。
當征地的對象屬於基本農田、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35公頃的、或者其它土地超過70公頃三種情況的,必須由國務院批准。不屬於這三類土地的,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並報國務院備案。
征地的程序分前後銜接的兩大塊,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實施程序。在征地過程中,征地的對象必須符合城市規劃的規定。所有土地必須得到相關部門的批准方能徵用。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
1、建設項目依法經國務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設單位向市、縣政府地政部門提出建設用地申請。
3、市、縣政府地政部門審查後擬訂徵用土地等方案。
4、經市、縣政府同意後逐級上報。
5、徵用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國務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二)征地的實施程序
1、發布征地公告
(1)發布機關:市縣政府。
(2)發布范圍:被徵用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
(3)公告內容:批准征地機關、批准文號、徵用土地用途、范圍、面積以及征地補償標准、農業人員安置辦法、辦理征地補償的期限等。
(4)發布後果:公告發布後搶栽、搶種的農作物或搶建的建築物不列入補償范圍。
㈤ 怎麼寫向政府申請劃撥土地建私人醫院
這個辦證比較麻煩,具體如下:
一、政策依據: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條: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報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審批。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准予轉讓的,應當由受讓方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並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第五條:劃撥土地使用權未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批准並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土地使用者,不得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
二、辦理程序:
根據《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范》相關規定,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應經過「申請(受理)—地價評估—確定協議出讓方案並報批—核發劃撥土地使用權准予轉讓通知書—公開交易(簽訂轉讓合同)—土地確權登記」的程序。即:
1、由原劃撥土地使用權人持《國有土地使用證》、《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到縣級以上土地部門提出劃撥轉讓申請;(原劃撥土地使用權人也就是被批准劃撥用地的單位)
2、土地部門受理後,向當地規劃部門征詢地塊用途符合規劃,組織地價評估、集體會審,確定應繳納的土地出讓金額,擬定協議出讓方案,並報當地政府批准;
3、方案被批准後,向申請人核發劃撥土地使用權准予轉讓通知書;
4、原土地使用權人在土地有形市場公開交易,明確轉讓價款,簽訂轉讓合同;
5、轉讓人與受讓人持轉讓材料共同到土地部門辦理土地出讓手續,土地部門進行審核,依法收回原土地使用權人的《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注銷土地登記,收回原土地證書,與受讓方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辦理土地登記。
三、相關費用:
1、補交土地出讓金;(這是主要費用)
2、辦證相關費用。(相比這部分算小錢)
以上僅供參考,具體程序及收費標准各地標准有異,建議咨詢當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
㈥ 土地使用權向誰申請,向市政府還是鎮政府
市政府 鎮政府沒得這個權力
㈦ 如何向政府申請土地開發使用權
可以去土地行政機關查詢土地所有權,看這土地的使用權是登記在何人/何單位名下的。如版果土地使用權等級權在個人、公司名下,你可以與他們聯系出讓使用權的事宜。如果是國有未出讓土地,你只能等土地出讓。
另外,這塊土地是否能夠進行商業開發,也要看這塊土地的規劃性質是否允許,不符合規劃土地利用性質的開發建設行為,即使你拿到土地使用權也是被禁止的。
㈧ 如何向政府申請路旗廣告使用權
這個肯定要請吃飯了,你突然的請他們吃飯肯定會拒絕,怎麼樣請到他們吃飯而事又辦了,呵呵 ,相信你能搞定...
㈨ 山林使用權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別人承包了怎麼要回來,向什麼政府機構反映
山林權屬,分為林抄地所有權、林襲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山林使用權是指林地還是指林木,或者是林地和林木,如果是林地所有權、林地使用權要有合法證據【要有山林使用權承包合同】。
林地所有權屬集體所有,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確認。林地使用權由集體發包或者分配給個人使用林木所有權是個人種植的林木,誰種誰有。如果有相關的合法證據,別人承包了承包了你的山林,這是不合法的,你可以收集證據向當政府申請調處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