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的出售
① 你好,購買的書法作品,我申請著作權後,就可以復印出售嗎
這個不行的,你付給他的費用並不一定能買斷著作權,這個要在你付費回的委託仲有明確的答約定這個費用是對方出讓著作權的錢,而且及時你有了著作權,也是不可以隨便出書的,也要申請書號之後才能出書,否則是不能公開發行的。
② 版權出售給別人自己還能生產嗎
不能除非生產的樣式不一樣。如果一樣就是侵權
③ 100分:我的軟體出售源碼的同時可以保留著作權嗎
首先,你自己開發的軟體,並且已經正常銷售,這個軟體的署名權就已經歸屬於你了。「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軟體著作權屬於軟體開發者。如無相反證明,在軟體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開發者。」所以你當然享有著作權。
其次,軟體著作權的許可使用:「許可使用合同中軟體著作權人(也就是你)未明確許可的權利,被許可人不得行使。」所以你的三個問題都迎刃而解了,只要你在許可合同中不授予他發表權、發行權,合同對方不能去登記、再銷售。
著作權使用合同一般包括下列主要內容:(1)許可使用的權利種類,包括專有使用權和非專有使用權。如果是取得專有使用權的使用者,可以有權排除著作權人在內的一切他人以同樣方式採用作品。所以這點就是你要注意的,你想自己繼續出售這個軟體就千萬不能授予他專有使用權。 (2)許可使用的地域范圍、期間 (3)付酬標准和辦法 (4)違約責任 (5)其他
再給你補充提示兩點:(1)如果你們沒有訂立書面合同或者合同中未明確約定為專有許可的,被許可行使的權利應當視為非專有權利。也就是說,你在和他簽訂了非專有許可權利的合同後,還能和別的人再簽訂這樣的非專有許可權利合同。他不能阻止你同時向數人轉讓你的軟體的行為。
(2)如果他未經你的許可發表、登記、修改、翻譯、復制或部分復制、發行、出租、刪除、改變、轉讓、許可他人使用你的軟體的話,都是對你的著作權的侵犯。你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對方承擔停止損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④ 不要著作權的話出一本書要多少錢
每本書的版權費都是不一定,這要看書的領域、內容、長度、質量、暢銷程度、作者的名氣等等。
一、出版書的版權費用
版權費俗稱版稅。是指使用某項電視節目或有關著作應付給權利所有人的一種費用。無論在電視發行和放映,都應注意版稅問題,否則可能出現商業糾紛。
一般的版權費有兩種演算法:
約定版稅:一般是5%~15%不等,按照標價*出版冊數*版稅比例支付作者。
買斷:一次性支付給作者一筆稿費,書本的收入就和作者沒有關系了。一般來說,買斷的價格會比較高,從幾萬到十幾萬不等。
二、法律規定
《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侵權復製品,並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沒收主要用於製作侵權復製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匯編、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三)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製品,或者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製作的錄音錄像製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未經許可,播放或者復制廣播、電視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為其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採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技術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刪除或者改變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的權利管理電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八)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4)著作權的出售擴展閱讀
1、完成作品並錄入/排版,設計封面,做到稿件齊、清、定;
2、直接向出版社編輯部門投稿或者找代理人代理出版您的作品;
3、由出版社或者代理人初步審核選題、稿件,簽署出版合同或代理合同;
4、交納相關費用:出版管理費(書號費)、編審費(部分出版社不收取或者包含在管理費之中);
5、進入出版環節(若代理出版一般為一個月左右或者更短時間);
6、審稿完成後,由出版社發取書號、CIP、委印單等(部分有發行委託書);
7、印刷-發行。 至於出書的費用,可能需要2萬元以上一般說來出版發行一本書的相關費用可以分為:印前設計、出版、印刷,又具體分為: 印前設計:錄排(含出片)、封面設計(含出片) 出版:書號費(管理費)、編審費
印刷:封面印刷(含紙張、印刷、覆膜、後期)、內文紙張、內文印刷、裝訂 假設書為傳統的大32開,300頁,單本單號,單色、膠版紙印刷一萬冊。
⑤ 著作權出售應交什麼稅
應該繳納營業稅。參考資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一條所稱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簡稱境內)提供條例規定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指所轉讓的無形資產(不含土地使用權)的接受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
轉讓著作權,相當於轉讓該無形資產的所有權,如果購買單位在境外,不屬於條例規定的應稅行為,可以不徵收營業稅。
根據上述規定,如果境外公司購買該軟體著作權後,此後通過轉讓方式在境內使用,則應對境外單位征稅,境內單位應扣繳境外公司的營業稅。
⑥ 歌曲版權已經出售了
您好,您的行為侵犯了著作權人的發表權等相關權利。侵犯版權的行為有:
(1)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2)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3)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表演、播放、展覽、發行、攝制電影、電視、錄像或者改編、翻譯、編輯等方式,使用作品的。
(6)使用他人作品,未按規定支付報酬的。
(7)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其表演的。
(8)未經法人或委託人的同意,作者擅自將自己創作的職務作品與委託作品發表的。
(9)未經其他合法繼承人的同意,擅自處理共同繼承的著作權的。
(10)未經作者同意修改作品的。
(11)剽竊、抄襲他人作品的。
(12)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營利為目的,復制發行其作品的。
(13)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14)未經表演者許可,對其表演製作錄音錄像出版的。
(15)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其製作的錄音錄像的。
(16)未經廣播電台、電視台許可,復制發行其製作的廣播、電視節目的。
(17)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
(18)進口或發行侵犯著作權作品的復製品及為侵犯著作權作品的復制提供條件的。
對於我們所關注的侵犯音樂作品著作權機械表演權和機械復制權的侵權行為,則主要表現為未經過著作權人許可,以營利為目的,復制發行其作品或者放映其作品的行為。
⑦ 復制出售『已經侵犯他人著作權的人製作的作品』違法嗎【詳見問題補充】
應該說你這樣的行為是侵權的,但是對方如果未經登記,很難舉證證明這個作品是他先完成的,因此主張侵權損害賠償很難得到支持,這是我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