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法意義上的復制
Ⅰ 什麼是著作權法中的復制
著作權法中的復制是指以印刷、復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成一份或多份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條第(五)項規定:「復制權,是指以印刷、復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成一份或多份的權利」。
復制有廣義、狹義之分。狹義之復制,指以印刷、照相、復寫、影印、錄音、錄像或其他行為做成與原作品同一形態的復制,如將文書加以手抄、印刷、照相,將繪畫、雕刻加以摹拓,將錄音帶、錄像帶加以翻版錄制等等。
廣義之復制,還包括對著作加以若干改變,即不是再制與原著作之形態完全相同之物,僅其旨趣具有同一性,如將草圖、圖樣做成美術品與建築物,音樂著作之錄音,將小說改編成劇本、拍成電影,編輯數篇論文,本國文翻譯成外國文,雕刻製成繪畫,繪畫製成照片或風景明信片,模型製成美術工藝品等等。最廣義之復制,還包括無形復制在內,如將劇本、樂譜予以上演、演奏或播送,講稿的演說或講義文稿之朗讀。
Ⅱ 我國著作權法是否只保護有形形式復製作品
這句話的意思就是,著作權法不包括思想和想法,只有把把這種想法表達出來,形成一種具有有形形式的作品,才會被保護。山東省版權服務中心,希望您能明白這句話的含義。
Ⅲ 著作權法是什麼意思
著作權法是什麼意思,著作權保護法它對保護作者的作品獨創性,作者合法權益不受侵犯,都有極大的作用。那麼著作權法是什麼意思?著作權法著作權法是什麼意思?什麼是著作,根據我國現行的法律規定為著作權法所稱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智力成果。著作權也稱版權,是指作者及其他權利人對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享有的人身權和財產權的總稱。分為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其中著作人格權的內涵包括了公開發表權、姓名表示權及禁止他人以扭曲、變更方式,利用著作損害著作人名譽的權利。著作財產權是無形的財產權,是基於人類智識所產生之權利,故屬知識產權之一種,包括重製權、公開口述權、公開播送權、公開上映權、公開演出權、公開傳輸權、公開展示權、改作權、散布權、出租權等等。著作權要保障的是思想的表達形式,而不是保護思想本身,在保障私人之財產權利益的同時,須兼顧文明之累積與知識之傳播,演算法、數學方法、技術或機器的設計均不屬著作權所要保障的對象。
Ⅳ 《著作權法》頒布的意義是什麼
《著作權法》是知識產權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是現代社會發展中不可缺少的一種法律制度。現代知識產權保護制度三百多年前源於西方,促進知識的積累與已交流,豐富人們的精神生活,提高全民族的科學文化素質,推動經濟的發展和個人為社會進步起到了及其重要的作用。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是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而不斷發展和完善的,著作權保護不僅僅能夠促進文化事業的發展,同時版權產業也已經成為經濟發展的動力。
《著作權法》調整的范圍很廣,涉及到調整作者、國家、集體之間的利益問題平衡創作者和使用者的關系,即要充分保護作者的合法權益,又必須給作者以限制,滿足公眾的需要。可以說,著作權(版權)已經滲透到我們生活動每一個角落,但是包括許多人,乃至作者和法官、律師對著作權法存在誤解,更多的老百姓缺乏著作權法律常識和版權意識。
《著作權法》是一種無形的權利,同時是用有形物體現的,包括精神權利和財產權利,因此著作權也是人權,又是一種財產。侵犯他人著作權如同偷盜他人錢財。盜版就是盜竊。保護知識產權不僅是保護著作權人的個人利益,同時也是為了維護公眾利益,維護國家利益,維護國家經濟秩序,促進社會的發展。在我國15 年的世貿談判過程,中國的知識產權保護(尤其是著作權保護)一直是引人注目的問題,因為知識產權協議是世貿組織協議中重要組成部分。所以,著作權涉及更多的問題是經濟問題,是財產權的問題。現在,我們經常聽到人們說,版權產業是經濟發展的動力,或者說經濟發展的火車頭。1997年美國版權產業凈產值佔美國國內總產值的4.3%或者為3484億美元。1998年,我國圖書、報刊、印刷、電子出版業的產值是1263.2億元,軟體為170億元,兩項相加為 1433.2億元,約佔全國當年國內生產總值的1.8%。中國加入世貿必將深遠影響版權產業,這已是可以遇見的。
因此,《著作權法》頒布具有重要的意義
Ⅳ 著作權法中的出版和復制發行有何區別
出版是指通過可大量抄進襲行內容復制的媒體實現信息傳播的一種社會活動。是有文字以後發展起來的。古代金文、石刻以及人工抄寫、刻繪書籍,是一定意義上的出版。正式的出版是隨著印刷術的發明,至唐代中葉盛行。現代出版主要指對以圖書、報刊、音像、電子、網路等媒體承載的內容進行編輯、復制(包括印刷、復制等)、發行(或網路傳播)三個方面。
發行,著作權法術語,指為滿足公眾的合理需求,通過出售、出租等方式向公眾提供一定數量的作品復製件。
不同就是一個原創,一個復制。
Ⅵ 著作權法包括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著作權包括哪些內容
在現在社會的經濟犯罪當中,著作權侵權犯罪是占據了越來越大的部分。著作權屬於知識產權的一部分,它的包含面十分廣大,很多人對於著作權到底包括哪些內容不太清楚。一起來看看吧。
著作權包括哪些內容
一、著作權包括哪些內容
人身權
著作人身權是指作者通過創作表現個人風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獲得名譽、聲望和維護作品完整性的權利。該權利由作者終身享有,不可轉讓、剝奪和限制。作者死後,一般由其繼承人或者法定機構予以保護。根據中國《著作權法》的規定,著作人身權包括:
1.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布於眾的權利;
2.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3.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4.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又稱著作精神權利,指作者對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種與人身相聯系或者密不可分而又無直接財產內容的權利
財產權
著作財產權是作者對其作品的自行使用和被他人使用而享有的以物質利益為內容的權利。 著作財產權的內容具體包括:
1.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2.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3.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的權利,計算機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4.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5.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6.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等的權利;
7.廣播權,即以無線方式公開廣播或者傳播作品,以有線傳播或者轉播的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
8.信息網路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9.攝制權,即以攝制電影或者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10.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11.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
12.匯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匯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13.以及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二、著作權侵權的構成要件
侵犯著作權的行為,須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有侵權的事實即行為人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不按著作權法規定的使用條件,擅自使用著作權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製品和廣播電視節目。著作權侵權行為,既沒有徵得作者和其他著作權人同意,也不屬於合理使用和法定使用的情形,這是對作品的擅自使用,因而是一種違反著作權法的行為。這種侵權行為既可能是對他人的著作人身權造成了損害,也可能對他人的著作財產權造成損害,還可能同時損害他人的著作人身權和財產權。如非法復制他人作品可能只侵害了他人的著作財產權,而假冒他人作品,則往往同時侵害了他人的著作人身權和財產權。
2、行為具有違法性著作權是一種絕對權,任何人都負責有不能侵犯該項權利的不作為義務。他人在使用著作權作品時必須遵守著作權法及其他法律有關規定,如果行為人違反了法律的規定,其行為即具有違法性。至於不受我國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未能取得著作權的作品,或者是已進入公有領域的「作品」,其他人在使用時不存在侵權問題。
3、行為人主觀有過錯所謂過錯,是指侵權人對其侵權行為及其後果所抱的心理狀態,包括故意和過失兩種形式。侵犯著作權的行為,絕大多數是故意的;也有少數既可以由故意構成,也可以由過失構成。區分過錯的形式,在確定侵權人的法律責任時有一定的意義。一般說來,故意侵權行為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重於過失侵權行為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三、著作權損害賠償問題
根據《著作權法》第48條的規定,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50萬元以下的賠償。根據民法和知識產權法律的規定和司法實踐的需要,應當確立以下四個原則:全部賠償原則;法定標准賠償原則;法官斟酌裁量賠償原則;對精神損害賠償適當限制原則。
Ⅶ 我國著作權法意義上的音樂作品是什麼,是曲譜嗎
您好,根據《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四條第(三)項規定,「音樂作品,是指歌曲、交響樂等能夠演唱或者演奏的帶詞或者不帶詞的作品。」
因此,不僅僅是曲譜,著作權保護的主要是智力成果,我國著作法保護但不限於這些表現形式。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Ⅷ 什麼是著作權法意義上的作品
我國著作權法所稱的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某種有內形形式復制的智力容創造成果。作品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獨創性,即作品必須是由作者通過獨立構思和創作而產生。具有獨創性的作品才受著作權法的保護。 (2)可復制性,即指可以通過印刷、復印、臨摹、拓印、錄音、錄像、翻錄、反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多份,但無論採用什麼復制方式以及復制中國作品,均不會改變作品的內容及思想。 (3)合法性,作品應當以法律所允許的客觀形式表現出來。公民從事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創作,應當符合法律規定,不違背社會公共利益。
Ⅸ 著作權法復制權是否包括平面到立體的復制
你是指將人物平面形象變成雕塑的那種吧?如果是,是包括的。因為在著作權法中復制的外延很廣泛,在網上「轉發」的行為都能屬於復制。
Ⅹ 什麼是著作權法中的復制
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